第五章 時間會所(1 / 1)

儘頭 倪匡 2935 字 16天前

我伸出手指,抓住了他的頭,用力一轉。他的頸骨,發出了“咭”地一下響,我用力一推,將他推了出去,他跌出了一步,轉過身來。其他人發出怪叫聲,向我撲來。當他們在向我撲來之前,先向捱了打的那家夥看了一眼,他們都呆住了。那家夥站著,他的頭歪向一邊,口對準了他的肩頭,額上的青筋綻得老高,口角有涎沫流出來,眼睜得老大,口唇在抖著,但是除了“哦哦”的聲音之外,卻甚麼聲音也發不出來。我在他們發呆之際,伸手向那家夥指了一指:“想不想和他一樣?”我一麵說,一麵走了進去。那幾個人一起後退,縮到了房子的一角。我順手將門關上:“我們來談談,如果我要誰回答我的話,而誰不出聲,那麼,我的手就會發癢,這便是榜樣!”我又向那家夥指了一指,他的頸骨被我用重手法弄錯了臼,他這時那種痛苦的樣子,足以令得彆人寒心!我在講完之後,又特意向那女的瞪了一眼,補充道:“包括你在內!”屋子中沒有人出聲,我問:“你們誰對丁阿毛最熟,你說!”我伸手指向一人,那人陡地震動了一下:“我……們都對他……很熟。”“很好,”我點著頭:“你們都對他很熟,那麼,最近可曾發現他有甚麼異樣?”屋中沒有人出聲,我伸手向那女的一指:“你說!”那女孩子忙道:“他……他好像時時對人說,他快有錢了,他會變得很有錢!”另一個小流氓道:“他說,他要做一件事,有人出很多錢,要他做一件事。”我的心中陡地一動:“甚麼事?”那女的道:“他沒有說,他很興奮,但有時又很害怕,後來他被拉進去了兩次,他隻說有了錢之後,買東西送給我,帶我去玩。”我呆了片刻,才又道:“叫他做事的是些甚麼人,你們誰知道?”沒有人回答,那歪了頭的家夥,卻忽然拍起胸口來。我向他望去:“你知道?”那家夥不能點頭,仍然繼續拍著胸口,我走過去,用力一拳,擊在他的頸際,又是“卡”地一聲,他的頭部回複了正常。他發出了一下大叫聲,喘著氣,我等了他半分鐘:“叫丁阿毛做事的是甚麼人?”那人道:“那些人,一定很有錢,丁阿毛有點害怕,叫我陪他去,我遠遠看著,那兩個人,坐一輛很大的汽車來,穿西裝,和丁阿毛講話。”“他們和丁阿毛講些甚麼?”我忙問。“丁阿毛說,他們要他先去恨一個人,然後,在那人的家中,去殺另一個人,裝著是失手的模樣……”我聽到這裡,全身都不禁感到了一陣涼意!米軒士的猜測證實了:章達的死是預謀,不是意外!即使從任何角度來看都屬於意外的事,事實上,卻完全是預謀的,從頭到尾都是預謀!預謀者先使我和丁阿毛之間有仇恨,然後再要丁阿毛殺我,從表麵上看來,丁阿毛有一千個理由要殺我,但決沒有一條理由要殺章達。這一切,全是預謀者的安排!我實在沒有法子說那不是巧妙之極的預謀,所以我心頭駭然,也難以形容。因為這種巧妙的預謀,可以說,絕不是普通人所能夠做得到的!要安排那樣的預謀,必須先知道章達會到我的家中來,必須先注意我的生活,必須知道章達和我之間的交情,而這一切,都極不容易偵查。但是,預謀者卻全知道了,終於利用了丁阿毛這樣的一個小流氓達到了目的。我的耳際,仿佛又響起了米軒士的話:“你不感到那神秘力量的壓力麼?”當米軒士那樣問我之際,我的確感不到甚麼壓力,但是現在,我感到了。我不但感到,而且,還可以體會到,壓力正自四方八麵向我包圍,我越是弄清楚了一件事實,就越感到那股壓力的存在!我的臉色,當時一定變得很難看,而且,我一定在發呆,因為屋中的那幾個流氓,互相使著眼色,看來想扭轉劣勢。當然,我不會讓他們有那種機會的,我立即冷笑一聲:“你們彆急,我還有疑問,丁阿毛死了,你們知道他怎麼死的?”那幾個小流氓麵麵相覷,答不上來。我續道:“他是用一根鐵枝,插進自己的胸口自殺!”“自殺?”一個流氓叫了起來:“嘿,這倒是大新聞,丁阿毛最怕死了,我們隻不過說了一聲要殺他,他就把他的親妹子拉來──”那流氓講到這裡,沒有再講下去。他不必講下去,我也已知道那件事了,那件極之醜惡的事,我也根本不想多了解它,我又問道:“丁阿毛後來,有沒有和那兩個人會麵?”“我不知道,他隻叫我去一次。”“對那兩個人,你還能提供甚麼線索?”我盯著那流氓:“我可以給你錢!”我摸出了一疊鈔票來,在手心上“拍拍”地拍打著,那流氓突然“啊”地一聲:“對,你看看這個,這和那兩個人有關!”他轉過身,在一個角落中翻抄起來。那角落中堆著許多雜物,他找了一會,拿起了一件東西來:“你看,這個!”拿在他手中的,是一塊三角形的金屬牌。我接了過來一看,那金屬牌是等邊三角形,每一邊大約有四吋,金屬牌上,鑄著“時間會所”的英文字,我抬頭道:“甚麼意思?”“當丁阿毛和那兩個人會麵的時候,我看到那兩個人的車中沒有人,我便在他們車子的車頭,偷下了這塊牌子,我以為它可以值一些錢的。誰知一錢不值!”我望著那流氓:“你的意思是,這牌子,是從和丁阿毛接頭的人車上偷下來的。”那流氓道:“是,事後,我還看到他們走進那車子駛走的,喂,你看這值多少!”“值一毛錢!”我冷冷地回答著,一麵順手將那塊金屬牌,放進了我的衣袋之中。我那時的神態,十足像是一個大流氓,所以才能夠將眼前那幾個男女小流氓鎮得住,因為小流氓天不怕地不怕,唯有一怕,就是怕大流氓。我放好了那金屬牌,踢開了門,搖搖擺擺,向外走去。走出了那巷子,走進了一家相當清靜的餐室,我要了一杯酒,又深深地吸了一口煙,才定下神來。章達不是死於意外,這種事,誰能相信?誰謀殺章達,是不是就是使李遜博士神秘失蹤的那些人?那些人又究竟是甚麼人?他們究竟掌握了一些甚麼神秘力量?我直到將一支煙狠狠地吸完,仍然想不出一點頭緒。餐室中的燈光很暗淡,我摸出了那塊金屬牌來,反覆地察看著。“時間會所”,好像是一個俱樂部的九-九-藏-書-網名稱,很多人喜歡將自己所屬的俱樂部的名稱,製成牌子,鑲在車身上,作為裝飾物。那麼,那兩個人一定是“時間會所”的會員,要查一查“時間會所”,應該不是難事!我決定立即去進行調查,我付了賬,逕自來到了警局,我並沒有將我的調查所得告訴任何人,因為米軒士他們,已替我安排好了單獨工作,警方會給我一切方便。我到資料室中,要找“時間會所”的資料。但是,七八個資料員,足足忙了半小時之久,找出了好些我從來也未曾聽到過名字的會所和俱樂部,但就是沒有時間會所。最後,資料室主任道:“我看這間會所不在本埠,或者他的成員是幾個人,根本不在警方的紀錄之中!”我走出了資料室,來到了警方為我準備的臨時辦公室。我將事情看得太容易了,以為隻要一找,就可以找到那個“時間會所”!我並不沮喪,因為既然有了名稱,要找這個會所,總不應該太難!在那三天中,我通過了報界以及各種公共關係的機構,查詢著有關“時間會所”的事,但是所有的答覆,全是一樣的三個字,不知道!資料室主任或許講得對,這間會所,根本不是在本埠,說不定是屬於一個很偏僻的地方,是由幾個人組成的,我就根本無從查起!但是,為甚麼外地的一個會所的銅牌,會在本埠出現,而且,與之有關的人又那麼神秘?所以,我還是不肯放棄,向各方麵查問著,又過了十天。儘了那麼大的努力,而仍然查不到“時間會所”是一個甚麼樣的組織,我開始懷疑這個線索,是不是有用。那個銅牌,是我從流氓處得來的,會不會那也根本是掌握了神秘力量的人的一種安排,好令我在虛無的假線索中浪費時光,得不到任何結果?我想到了這一點,再回想當時在鐵皮屋中的情形,總免得這可能性不大。當天晚上,我是悶悶不樂回到家中的,事實上,這幾天來,我一直在悶悶不樂之中。當我才踏進家門的時候,我聽到一陣震耳欲聾的喧鬨聲,但我一走進去,聲音立時靜了下來。我看到有十幾個少年人在客廳中,他們是白素的客人,其中有的是她的親戚,有的是她親戚的同學,或者親戚的同學的朋友。我如果心情好,自然也會和他們談談,一起玩玩,但現在,卻隻是略向他們打了一個招呼。他們倒很有禮,一一稱呼著我,那時,白素也走了出來,她笑著:“我一聽得靜下來,就知道一定是你回來了!”我揮了揮手:“你們隻管玩,彆理會我!”白素關切地望著我,歎了一聲:“怎麼,還沒有找到時間會所?”我點點頭,轉身待上樓去。在那十幾個少年之中,有兩三個人叫了起來:“時間會所,想不到衛叔叔也喜歡他們。”我呆了一呆,立時問道:“甚麼意思?”“時間會所啊!”一個少年人道。“你說的時間會所,是甚麼意思?”我連忙問,心中著實緊張。那少年人用奇怪的眼光望著我:“時間會所,是一個樂隊啊,他們專奏最瘋狂的音樂,現在還不很出名。”一個樂隊,時間會所,是一個樂隊的名稱!我的確從來也未曾想到這一點!我一直以為它是一個俱樂部,一個組織,所以從來也沒有想一想,本埠的樂隊之中,可能有一個叫“時間會所”的。我迅速地轉著念,這種專演奏瘋狂流行曲的樂隊,大多數是由年輕人組成,而那流氓卻告訴過我,和丁阿毛接頭的是兩個中年人。我想到那可能是名字上的巧合,但無論如何,這是我半個月來,第一次有了收獲。我問道:“甚麼地方可以找到這個樂隊?”我的話才一出口,便有好幾個人叫了起來,他們叫道:“好啊,衛叔叔帶我們到金鼓夜總會去!”我雖然不常去夜總會,但是對於夜總會的名字,我也不致於陌生。但是我卻未曾聽到過這個夜總會的名稱,是以我反問道:“金鼓夜總會?”“是的,”一個女孩子回答:“那是一個小夜總會,有著一切年輕人喜歡,老年人討厭的玩意,我們的家長都不許我們去,時間會所就在那裡演唱。”我立時沉下了臉,我一沉下臉,那些少年人便沒有剛才那樣高興了。我神情古板地道:“如果你們的家長都不準許你們去,那我也不會帶你們去!”我聽到了好幾下歎息聲,是以我又補充了一句:“你們自己也不準去!”有好幾個人道:“我們不會去,衛叔叔,因為我們全是受過教育,有教養的好孩子!”在那幾個人講完之後,我又聽得有人低聲道:“天下最倒楣的事,就是做一個有教養的好孩子!”我問了金鼓夜總會的地址,知道那是二十四小時不斷開放的,是以我立時出門,駕車前往。要找到那地址並不難,但是要相信那是一間夜總會,那卻相當困難。它在一座大廈的地窖中,門是最簡陋的木門,但是有好幾重之多。一直到推開了最後兩重門時,才聽到喧鬨之聲,震耳欲聾的聲音。我隻說那是“聲音”,而不說那是“音樂”,雖然,它是被當作音樂的。我無法看清楚那究竟是多麼大的一個空間,因為那裡麵幾乎漆黑。而事實上,就算是光亮的話,我也一樣看不清楚。因為裡麵煙霧騰騰,我一進去,就忍不住嗆咳了起來。我得小心呼吸才不再嗆咳,我真不明白,在那種汙濁的空氣之中,這麼多人,怎可能感到舒服?空氣是人生存的第一要素啊!裡麵也不是全沒有燈光,隻不過燈光集中在一個小小圓台上,燈光自上麵射下,就像是陽光透過濃霧,已大大地打了一個折扣。在台上,有五個人正在起勁地奏樂,一個女人,我猜她是全裸的,正在跳舞,我隻能猜她是全裸的,而不能肯定她是全裸,那是因為她身上塗滿了油彩,以致她看來根本不像一個人!我向前擠著,在我的周圍,碰來碰去全是人,那些人也不像是在跳舞,他們隻是緊靠在一起,在抖動著身子,我推開了一些人,四麵看著,想尋找侍者。可是我失望了,因為看來,這裡根本就沒有侍者。不過總算還好,我找到了一扇門,那扇門上,亮著一盞紅燈,紅燈下麵是“止步”兩字。我並不止步,而是推開了門,走了進去。我首先必須找到這間夜總會的管理人,不然我無法和“時間會所”樂隊談話。門內,是一條狹窄的走廊,在走廊的兩旁,還有幾房門,我才走進去,便看到一個人,那人看到了我,呆了一呆。我已逕自向那人走去,從那人的神情上,我已可以看出,他對我飽含敵意!我來到了他的身前,他才道:“甚麼事?你是甚麼人,沒有看到門外的字麼?”“對不起,”我笑了笑:“我不識字。”那人充滿了怒意:“你想乾甚麼?”我又走前了一步,幾乎直來到那人的身前了,我道:“我想見一見這裡的經理。”那人直了直身子:“我就是這裡的經理。”我冷笑了一聲:“很好,我們來談談!”我不等他對我的話有任何反應,便突然伸手,在他的胸前,用力一推,將他推得向後,跌出了一步,我也逼前一步,一腳踢開了他剛才走出來的那房門,那是一個辦公室。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當我一腳踢房門的時候,在沙發上,躺著一個幾乎是全裸的女郎。她還招了招手,向我打了一個招呼,那令得我呆了一呆。而就在我一呆之際,被我推開的那人,已向我兜胸口一拳,打了過來。我被他一拳擊中,但是他也沒有占到便宜,因為,我立時雙手齊出,將他的衣服抓住,將他提了起來。然後,我用力一摔,將那人摔進了辦公室,然後我向那半裸女郎大喝一聲:“出去!”那女郎仍然懶洋洋地躺著:“你也可以將我摔出去啊。”我冷笑著:“彆以為我不會!”我陡地來到了那長沙發的一端,將那張長沙發直推到了門口,然後,我抬起長沙發來,在沙發底上,用力踢了一腳!然後,我放下沙發,那女郎已被彈出了門,我立時放下沙發將門關上,那經理才來得及爬起來。他喘著氣:“你快走,我要報警了!”我向他笑了笑:“我就是從警局來的。”他呆了一呆,然後嚷叫了起來:“好,你搜吧,我們這裡,沒有大麻,沒有迷幻藥,你搜好了!”我冷冷地道:“大麻和迷幻藥,全在你們這種人的身體之內,你們這裡的樂隊,叫時間會所?”“是的,觸犯條例麼?”“兄弟?”我狠狠地叫著他:“彆嘴強,那隻是使你自己吃苦頭,我可以隨時調兩百警員,在這裡作日夜監視,那時你隻好改行開殯儀館!”經理呆望了我半晌,不再出聲。我又道:“將他們叫來,全叫來!”“那怎麼行?”他抗議著:“音樂要停了!”“用唱片代替,索性將所有的燈光全熄去!”他望了我片刻,走了出去,當他開門的時候,我看到那半裸女郎,竟還維持著我拋出去的姿勢,滾跌在牆腳下,看來,她好像很欣賞那種待遇!我不禁歎了一聲,我想起了阿毛,丁阿毛那樣的少年,不會到這種地方來,到這種地方來,要錢,而丁阿毛他們,沒有錢。但是我分不出丁阿毛他們那一批流氓,和沉醉在這裡的年輕人有甚麼不同。也許,他們之間的唯一分彆,是在於丁阿毛一夥,他們傷害人,他們偷、搶,甚至殺人,而在這裡的一夥,卻隻戕害他們自己。但是他們自己也是人,所以實際上並沒有不同,他們都在傷害人!我又想到了在我家中的那一群少年,奇怪的是,我想到的,並不是他們的生活如何正常,學業如何出色,我隻是想到了那一下低低的歎息:“天下最倒楣的事,就是做一個有教養的好孩子!”那是真正心靈深處的歎息,有教養的好孩子,有父母兄長老師以及像我那樣的叔叔伯伯,甚至還有阿婆阿公阿姨嬸母舅父舅母姑姑姑父,等等等等的人管著,不許這個,不許那個,天下還有比這更倒楣的事麼?我實在感到迷惑,因為我實在難以分辨出這三類年輕人究竟哪一方麵更幸福,哪一種更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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