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請您就鹿島亞佐美被害事件協助我們調查。”我問道。然後,那個男人——渡來健也一副懶洋洋的樣子看向我。我還以為他要說什麼,等了一小會兒,但渡來一句話也沒說,隻是光看著我的臉。“有什麼不對嗎?”我帶著一絲冷淡的口氣說道。掌握好這方麵的分寸是很重要的。“不是……”渡來發出傻裡傻氣的聲音,擺出一張傻裡傻氣的臉,還沒搞清楚狀況。這世上活著許許多多的人,其中基本上是善良的普通老百姓,讓這些普通老百姓能夠安全、健康地生活,是我的工作。不,也許不是吧。隻是我的工作是建立在這些聽上去很光鮮崇高的前提之下而已。在這種偉大的名義之下,我們的工作被正當化了,僅此而已。實際上,隻不過是在完成眼前的任務罷了。所以……不對。就算是普通老百姓,也有一部分不想保護的對象。那些犯了罪的人確實是應該受到法律的製裁,實際上也將受到製裁,但是,並不是不觸犯法律就萬事OK了——我是這麼想的。但是,也隻是想想而已。就算再熱心再積極,也不能去舉報遵紀守法的人。這不是我的工作。不,雖然不是工作……突然想到這一茬上,我擺出嚴厲的眼神,看向渡來,直直地看著他的眼睛,向他顯示我問心無愧,顯示我光明正大。事實上並非如此,既非炫耀,也非輕視,隻是先這麼做,對雙方都好。我必須先擺明立場。“有什麼不對嗎?”我又用了幾乎完全相同的語氣,不,我還故意在句尾加了一絲焦躁感。雖然普通老百姓來協助調查是受歡迎的,但是……也不是什麼都是受歡迎的。雖然這份心意是值得感謝,但是他們帶來的有效信息很少,非常少。雖然也會出現成為案件突破口的極珍貴的信息,但這種情況極少。常常隻是單方麵想錯了或者是誤會。惡作劇和讓人不快的情況也不少,有時候甚至還會讓人難以理解對方是出於什麼目的才做出那樣的行為。曾經還出現一個案件來了三個人自首這種事。居然真有做不出殺人這種事但是想成為殺人犯的人,在乾這份工作之前,根本想都沒想過世上還有這樣的人。真是煩人。但就算煩人,隻要沒有觸犯法律就不能對他們進行處罰。不,首先我們也不得對他們進行處罰。進行製裁的是法律,進行處罰的是……進行處罰的是什麼呢?我感覺異常煩躁。“你說點兒什麼呀。”“不是……搞錯了。”健也吊兒郎當地說道。“搞錯什麼了?還是說,你雖然來了警察局,但是又仔細想了之後發現是自己搞錯了嗎?還是說案件弄錯了?你是要提供其他案件的線索?”“不是的。”“是有這種事的。以為自己目擊到了凶手,但也可能是弄錯了。但是如果真的看到了怎麼辦,如果是搞錯了又怎麼辦……有不少人會這樣思前想後的。不過那也是很正常的,因為自己的證詞可能會讓彆人成為嫌疑犯,如果搞錯了那可不得了,會這樣想是很正常的。”沒錯。實際上也有人會在來警局之前多少考慮這些東西,也有不少人是什麼也不想,一個勁地說自己看見了這個,看見了那個。當然,我們在調查案件時,無論什麼線索都不願意放過,也不敢說這些人是麻煩,但是有時候調查會因此變得混亂。雖然信息是越多越好,但是這種誤會和自以為是的垃圾信息如果太多的話,真的讓人頭痛。渡來沉默不語。是在思考,在回想吧。案件發生也有一段時日了,這也難怪。那些相當自以為是的信息提供人是不會有這樣的反應的。他們會顯出更加興奮的樣子,一見到你就開始說個不停。同一件事反複地講,興奮而帶著自豪感地下結論。就像是做了一件什麼多了不得的事一樣,話裡儘是“還不快感謝我”的意思。如果不是這種人,表情會更加凝重。凝重到好像自己是引發世界末日的關鍵人物一樣,然後帶著這種知曉事情底細的表情開始長篇大論起來。基本上就是按照報紙已經公布的內容和電視專題節目中愚蠢的文化人發表的意見,來對案件發表些歪曲的評論,根本就沒帶來什麼真正有用的新信息。但就算如此,我們也得忍耐著聽對方講完。因為這是工作,還因為,他們是——必須保護的普通老百姓。我的經驗讓我判斷,這位名叫渡來的年輕人,至少不像是那些麻煩的家夥。“你覺得不放心嗎?”我問,“如果是沒有信心的話——請你放心,警方也會很慎重地進行調查的,所以沒關係的。說句不太好聽的,我們也不會什麼都不管就直接采納你的證詞的,而是會進行更詳細的調查,如果證詞有錯我們一定會知道的,這樣的話也就不會采用了。就算你的證詞不對,也不會被追究責任的。”“不管是什麼案件,都絕對不會對好心的信息提供人追究責任的,你放心吧。”我再次強調。我觀察著對方的神態。對方沒有反應。“如果是做偽證那就另當彆論了。”我補充了一句。其中也有一些不禮貌的家夥,認為反正隻是說說而已,隨便說啥都沒事。就算隻是說說而已,但故意操縱信息的行為還是會給調查帶來乾擾。就算隻是惡作劇,這性質也很惡劣。刑事案件不是開玩笑,如果可以一笑了之的話,那就不叫刑事案件了。所以惡作劇是不能容忍的,不過——這個人的態度看上去不像是這種人。刑警已經這樣向他施加壓力了,如果是惡作劇的話,他就不會一副目中無人的態度。既然這樣……“我也不是認為你要作偽證。也有些人對自己的證詞很確信,但正因為這樣才會猶豫。比如,有不少人因為害怕彆人怨恨而拒絕作證。他們害怕如果自己的證詞成為決定性證據的話,犯人會怨恨自己,這也是很正常的。但我們是不會在調查中暴露協助人員的身份的。害怕對方怨恨的案例中,還是來報案的人更……”雖然這種案例不多,但也不是沒有發生過目擊者或證人被人盯上的情況。既然如此,就更要讓警方知道了。如果不知道的話警方就沒辦法保護他們,沒辦法保護的話,相當於引發新的犯罪,這是無論如何都必須要阻止的——防範犯罪也是工作之一。“當然,也有人不是因為這個原因,而因為不想在審判的時候出庭作證。不過,關於這一點,還是希望你能忍一忍。這正是義務所在,雖然很麻煩。”“不,你搞錯了。”健也簡短地說了一句。“搞錯了?你指的是什麼?”“麻煩死了。”渡來說著,身體稍微前屈了一點兒。“麻煩?什麼意思?”“你的開場白太長了,要先這樣上了保險才能繼續說嗎?就像軟件升級時的使用許可一樣。如果不點擊同意鍵就沒辦法安裝,但是我也不會一行行去看完,直接就點‘OK’了。所以,你下麵能不能說得簡短一點兒?”“這並不是什麼手續,隻是因為你一直不肯說話我才這樣做的。”“你搞錯了。”渡來說道。“那你給我說清楚。”“不是你不肯對我說嗎?我來不是為了要講案件的事啊。早說過了,我是來打聽亞佐美的事的。我和接待處的人說過,我想向負責這事的刑警問點兒事。”“打聽?”這家夥,“你是記者嗎?”話還沒問完,對方就回答說不是。“我沒那麼聰明。”“沒那麼聰明?”“我不是什麼記者。”“喂,我不清楚你的來曆,可沒法輕易相信你的話。不過,有些不懷好意的人通過不正規途徑進行不合法的采訪活動,其中也有些耍小聰明的人假裝自己是普通人。雖然他們是想揭露些什麼東西,不過說實在的我對這種人可不敢恭維。雖然談不上破壞協定,但這種搶風頭的報告會讓調查……”“我說了我不是要寫報道。”渡來說道。雖然我顯出一副被搶了話頭的模樣,但渡來的語氣一點兒也不強。“話說,我也不知道怎樣才能當上記者,這個很難吧?不過,我也沒辦法證明自己不是,也知道自己沒法讓人相信。我沒帶著什麼證明身份的東西,我知道警察是不會相信我的。不過,沒有像我這麼不像樣的記者吧?”這個我什麼也不好說。渡來聳了下肩。“而且,如果我是來采訪的話我會說清楚的。我雖然學曆低又沒工作,也沒什麼見識,總之是個沒用的人,不過因為我不想惹彆人生氣,或者是出於禮貌吧,我也會事先把話說清楚的。本以為我對傳達室的人已經很禮貌鄭重地說了,但對方好像沒聽明白啊!”“沒明白?什麼意思?”有人找你說這起案件的事——當時彆人是對我這樣說的。“他們說你有話要說。”“是這樣沒錯。”渡來說道,“不,比起有話要說,更應該說是有話要問,我要問亞佐美的事。”“要問?”我越來越搞不明白了。“那個,我是要找負責的刑警——唔,山科先生,你該不會不是刑警吧?”渡來皺起眉頭,看著我給他的名片,“上麵沒寫著‘刑警’啊。警部補(警部補,日本警察的級彆之一。為警部之下,巡查部長之上的警察。——譯者注)是刑警嗎?”“所謂刑警隻是一般稱呼,並不是頭銜。”“這樣啊……”渡來睜大眼睛。“那警察中不包括刑警嗎?”“有刑事部和刑事課(日語中的“刑事”一詞有兩重意思,一為刑事,二為表示身份的刑警。——譯者注),但沒有刑警。我們都是公務員,隻是部門不一樣。雖然有巡警、警部這樣的級彆,但是沒有刑警這一級彆。我隻是在公安職位上乾活的國家公務員,隻是分配在刑事部的職員而已。你想,學校的老師也不會在名片上寫著老師吧。”“沒收到過老師的名片。”渡來說道,“老師也有名片嗎?就算不是校長?”“這個……”我不知道。不過,搞不明白。這家夥看上去也不像在開玩笑,這一點還是知道的,我可是乾這行的。“你啊,還是搞不清楚狀況吧,說什麼要打聽——什麼叫你要打聽?那是要我來說了?”“不行嗎?”“不行?”是什麼意思?“你不是記者,卻要來采訪嗎?”“我說了不是來采訪。前麵我也說了,我這個人嘴巴笨不會說話,所以有時候可能會說出一些不禮貌、不好聽的話來,但是我沒有惡意的,如果惹你心裡不高興了你告訴我,我向你道歉。”“心裡……”確實是不高興,不過怒氣倒是消了。“我說,我也是很忙的,案件也不隻一個,沒有時間和你這麼……”“這我知道,”渡來說道,“所以我才希望你彆講那麼多開場白。”“不,等等。”要怎麼講他才明白啊?“我說你,你是叫渡來吧?你既不是媒體也不是警察,就是一個普通市民吧?”“我就是個無業遊民,對不起了。”健也說著,彎了下身體。“乾嗎道歉?”這個動作算是道歉吧。“唔,因為我對社會沒有貢獻吧。雖然做不了什麼正經工作那是沒辦法的事,但作為一個人來說也是個沒出息的人了。”“你沒必要那麼自卑。”我說。“其實我也不想,不過這裡可是警察局。”健也看了看房間四周。“和你有沒有工作沒關係。隻要你不做觸犯法律的事,不管是警察還是檢察官都不會對你怎麼樣的。隻要履行好自己的義務,你就是擁有正當權利的優秀日本國民,所以根本沒有必要覺得不好意思。不過……”確實開場白有點長。連我自己都這麼覺得,但是沒辦法。“就算你是善良的普通老百姓,也沒有哪個國家規定說一定要把調查內容告訴你的。很遺憾,你並沒有了解調查中的未解決案件詳情的權利。”“沒有嗎?”沒有。如果我這麼說的話,對方基本上會說人民是擁有知情權的。一定會被這麼說的。“人民是擁有知情權的。有是有,但這又是另外一回事。雖然信息公開是個原則,但是隻有判斷公開之後沒問題的信息才會被公開,有時候你行使了知情權卻會給他人的權利造成侵害。”“權利嗎?”是權利吧。“既然有知道的權利,自然也有不被知道的權利。”“是指隱私嗎?”“沒錯,犯罪調查必然會涉及到隱私的問題。在調查時沒辦法判斷信息到底與犯罪有沒有關係,不,是不可以判斷。判斷要交給法院去做,我們所做的隻是進行調查,找到真相,逮捕凶手。至於我們找到的真相如何,都還是要進行審議的。就算是和犯罪有關的信息,也不是什麼都得讓世人知道的。”“倒也對。”“你要知道,就是為了揭發犯罪,對犯罪防患於未然,才有了我們警察的出現。殺人案是非常凶惡的犯罪,不能讓犯人逍遙法外,必須儘早解決。我也不是不能理解你想知道的心情,但就像醫生和律師負有保密義務一樣,我們警察也有的。”“唉,我說了……”健也伸出雙手,“我並不是來問案件的事的。”“什麼?”“雖然警官你講了這麼多,先給我打了預防針,但這沒啥意義啊。我並不是抱怨,我沒想過什麼權利啊主張啊這些東西。我也知道警官你為了解決案件一直都很拚命,也知道你非常忙,沒什麼空去理我這樣的小人物,就是因為這樣,我才不想占用你太多時間。”“等等,你——想知道什麼?”“就是亞佐美的事啊。”健也說道。“是受害人——鹿島亞佐美吧?那不就是指案件嗎?”“我對案件沒興趣。”渡來說道。“沒興趣?”“沒興趣,或者說……是因為我已經了解了,我不了解的是亞佐美啊,亞佐美。”不知道這人在說什麼。“也就是說,你對受害者個人有興趣了?”“是興趣嗎?”“受害者的個人信息就更不應該泄露了,就算你是她的故人也一樣。人都是有尊嚴的,你這人到底怎麼想的啊!”“那是個人信息——嗎……”“是個人信息。你是想知道鹿島亞佐美的事吧?那可不行。”“不行——嗎?我還找了亞佐美的母親、男友、朋友、上司他們打聽過。”“你、你說什麼?”我回問道。“什麼‘什麼’,因為我想知道啊,我又不是去采訪。”“不是去采訪?那麼隻是出於單純的興趣所以你才這麼乾的?”“單純的?還有不是出於單純的興趣嗎?”“不是,我是說這不是因為你的工作吧?”“工作?我不是說了我沒工作嘛。”渡來雙手舉過肩一攤,肩膀一聳,“現在我是個無業遊民。”“你這個人太不像話了。”這是個讓人頭疼的男人,可不能放著不管。“你這是乾什麼?看了報紙或電視知道了受害人的事,所以就去乾這種像狗仔隊一樣的工作嗎?”這世上有各種各樣的人。善良的普通老百姓,雖然說是善良,但未必就正常。不,有時候也不能說得上善良。例如有些人就是受害人狂熱者,他們喜歡那些犯罪中的受害人或是遇到事故的人,並不是感到難過、同情或者是義憤什麼的。是喜歡。還有會對受害人的照片產生性興奮的不像話的家夥,這種人隻能說是腦子壞掉了。就算對被殺掉的女性產生性欲,對方已經不在這個世上了,有什麼用,真是不正常。真不正常。我以前待過的另一家警局,曾經有個男人,專門收集管轄區內的遇到交通事故的少年的遺體照片和受傷的少年照片。也不知道他是怎麼收集到的,居然收集了超過一千張的照片。這可以說是——心理變態吧。但是就憑他持有這些照片,又不能對他怎麼樣。如果是公布到網絡上的話還能去舉報,但是如果隻是自己偷偷看的話,又無法立案。散播未成年人淫穢物品也是不被允許的,但是這種做法更讓人覺得惡心。然而,既不能逮捕,也不能送交檢察院。就算他具有反社會性的性傾向,但隻是具有的話是不會構成犯罪的——變態並不等於犯罪者。這家夥也是這類人吧。受害人鹿島亞佐美確實算是個美女。雖然我隻看過遺體,沒有什麼實際感受,不過在報道中使用的照片都拍得很漂亮,而且都帶著微笑,微笑的照片更顯出一絲紅顏薄命的淒涼感。就算笑得多燦爛——也已經不在人世了。是的,她已經死了。“鹿島小姐已經被殺了。雖然我不知道你是什麼感覺,我也沒興趣知道,不管你是怎麼想的……並不是隻要不觸犯法律就什麼事都能做了。你有考慮過受害人的家屬和朋友們的感受嗎?”我自己曾考慮過這些嗎?——我想著。我不是曾經被教導過,如果考慮這些東西的話就沒辦法向相關人員詢問案件情況了嗎?根本沒法保證犯人並不在受害人的家人之中。如果在進行調查時帶著同情心,就想著幫助他們,眼睛會被蒙蔽。我們需要的是事實,是正確地找出真相,戴著這種有色眼鏡,會給調查造成乾擾。其實上周才發生了年幼的孩子被殺害的殘忍案件,最後發現,其實呼天搶地地哭得快背過氣去的母親才是真正的凶手。那副悲傷的模樣讓周圍人看著都忍不住流下同情的淚水。我想,她大概並不是在演戲,應該是真的很悲傷吧,但她並沒有後悔吧,那個女人已經忘記了人是自己殺的事實了。所謂人類就是這樣的。但是……“親人離世是外人根本沒法揣測的大事。你不是警察,居然就冒冒失失地跑到彆人麵前去。”——搞什麼。——請考慮考慮家屬的感受。——那種公辦公事的語氣真讓人來氣。——居然問得出這種話,你還是人嗎?是人啊。雖然是人,也是警察。想要抓到殺了你親人的凶手。所以就算不願意也要問不是嗎?這種事我也不想問啊。很不想的。真是的。我都不想乾了,甚至不想再乾警察這行了。儘是這些事情,但是,卻無可奈何。就算被人討厭,被人鄙視,必須要問的事情如果不問的話,必須知道的事情如果不知道的話,就沒法進行調查了,也沒法逮捕犯人送交檢察院了,所以……——你把我當成犯人嗎?——開什麼玩笑,我可是受害人啊。——居然懷疑受害人的家屬,太沒禮貌了吧。——我要告你,根本不把人當人看。——彆讓我再想起來了,你這個……——畜生。這是那個女人——受害人的母親所說的話,那個女人對我說了這些話。確實是這樣。不僅是那個女人,有不少人都會這麼想。但是,那要怎麼做才行?這是無可奈何的。我是警察,這是我的工作。警察會遭人討厭,遭人討厭就是我的工作。不,這並不是遭人討厭的職業。也有不遭人討厭的警察吧,不,我想應該是大有人在。但是,如果想要忠實地履行職責,並迅速且切實地取得成效的話——首先就要遭人討厭。如果不被人討厭的話就沒法展開調查。被加害人討厭那是不用說的,還得受到受害人和相關人員的討厭。同一件事情要做無數次詢問。對方不願意說的話也一定要讓他說出來。我們擁有被允許對他人隱私追根究底的特權。我們鞋也不脫就貿貿然闖入彆人的內心世界,翻箱倒櫃地四處亂找,尋找對方不願為人所知和已經遺忘的東西,一件一件地質問,並且不停地重複,不停不停地重複。如果不這麼做就沒辦法展開調查,就沒辦法找到罪犯,就沒辦法維護社會穩定。因此,正因為是這樣想的,才帶著被人討厭的覺悟開展工作。不允許有錯誤,不允許有虛假和不正當,必須慎之又慎。所以——會被人討厭。說什麼不近人情。說什麼不體諒彆人。說什麼不考慮人權。因為考慮了所以才慎重。追根窮底地,仔細地,詳細地,一次又一次地進行確認。不得不這麼做,這麼做是儘早解決問題的唯一出路。我是這麼相信著的,也隻能這麼做。找到犯罪者不才是對受害人的體諒關心嗎?然而……如果不能儘早找到罪犯就會被指責無能。如果抓錯了人就會被罵辦案草率。如果造成了冤案,就會被說警察才是這個社會的毒瘤。冤案是絕對不能存在的,沒有任何一個警察會認為冤枉了人也沒關係。如果得出了錯誤的結論,那隻會是因為查證上有不足之處,隻會是因為沒有經過嚴謹的手續。就算被人討厭,被人責罵,要做的事情還是必須得做。就是為了不發生這些事,才有了那些煩瑣的手續存在。雖然警察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而存在的,但並不是受到愛戴的正義英雄。警察局是政府機關,不,它必須是政府機關。不管我們是讓人不耐煩還是囉唆,是無情還是冷淡,不認真做事就會出問題。認真做事,就會被人討厭——僅此而已。這是當然的吧。然而……——你這也算是個人嗎?為什麼連警察內部的人都要這麼說我?為了找出背後的真相,必須要有證據,要有證詞。無論是證據還是證詞,不經曆他人的厭惡是無法收集到的。特彆是對於證詞的處理一定要慎重。有對某事認準了就深信不疑的,也有搞錯的和說謊的。還有聽錯的,或在解釋上出現分歧的。我們不能進行誘導,也不能想當然地進行解釋或者篡改,強迫之類的行為也不被允許。所以才必須要細心地、糾纏不休地、詳細地、一次又一次地用各種方法來進行確認。三次勝於兩次,二十次勝於十次,千次勝於百次,無論多少次都要帶著懷疑的態度。懷疑對方,也懷疑自己。值得相信的不是人,也不是感情,隻是事實。在這一點上,就算是作證的是受害人的親人也一樣。所以會被人討厭。向受害人親屬詢問殺人案件相關事宜的工作,不認認真真是乾不成的。因為這是工作我才做,帶著相應的覺悟去做。明明知道會被人厭惡,還是要忠實地履行職責。隻是,正因為我相信這是為了社會,也為了受害人親屬,所以甘願扮演不受歡迎的角色。然而……為什麼連自己人都要指責我?和事業或者想升官什麼的並沒有關係。我本來就對出人頭地沒什麼興趣,戴著有色眼鏡看人的不是你們這些人嗎?說什麼彆帶著官腔做事,什麼了解在現場工作的辛苦嗎,一開口就提現場現場什麼的,這在相反的意義上不就是自認為是精英嗎?實際上……並沒有關係。與這些並沒有關係。我看著渡來的臉。他仍然是一副吊兒郎當的態度,也沒有緊張感,一副不把全世界放在眼裡的模樣。這種家夥,居然跑去找了那麼多與案件相關人員問話去了?他也見過亞佐美的母親了嗎?——你這也算是個人嗎?那個女人也對我說過這樣的話,不知道這家夥有沒有被這樣說了?就算不是那個女人,誰都會反感的吧。這人不在乎嗎?還是說他遲鈍?就算是這樣——居然跑來警局?真是瘋了。“我難道不能去向他們打聽嗎?”渡來問道。“先彆說能不能……首先這很不禮貌吧?”我回答道,“這樣做太魯莽了。你一個陌生人跑到女兒被殺害的人家裡,對彆人被殺的女兒的事問七問八——彆人肯定會發火。就算不發火,彆人還在悲傷之中,這可是殺人案,而且還沒找到凶手,能不生氣嗎?”“確實生氣了。”“我就說了。”連我都挨罵了。為了解決案件,經過了正規的手續,而且帶著最大限度的關懷之情去和她打交道的我,都被說得簡直不是人。還因為粗暴部下的不考慮對方心情的冷淡態度,連我都要跟著被厭惡。因為我是負責人,正因為這樣才沒有辦法。這還沒什麼要緊,但是,連那些部下們——都說我冷血無情。我明明很認真地做自己的工作,卻……這樣的小混混肯定要被她討厭的。不——這個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不但調查受害人親屬的住所,還貿貿然地跑到人家家裡去,你這種行為,雖然不是犯罪,但也足可以說得上是帶有犯罪性質的了。”“還是不能這麼乾嗎?我不是為了工作也不行嗎?”“因為不是為了工作,所以才不能這麼做吧。”“但是你剛才不是問我是不是記者嗎?是記者才不行吧。”並非如此。“如果你是記者,那就是說你在做著不顧規矩的最差勁的工作,所以我才會問你是不是。你聽好了,渡來,我們警察擁有利用職務便利刺探普通百姓隱私的權限。這是因為,如果不這麼做的話就無法儘到我們的職責。這與情感無關,是我們必須要這麼做。”沒錯,就算覺得討厭也必須這麼做。“但媒體是沒有這種權限的。不過,他們身上有著‘采訪報道’這種光明正大的理由。剛才也說過,這世上有知情權和新聞自由這兩種東西,但這並不代表就擁有了可以侵害人民生活和權利的免罪符。所以,不管有什麼附加條件,他們的采訪報道都應該建立在采訪對象態度友好的基礎上才成立的。正因如此,才需要對倫理與規矩懷著十二分的敏感來對待。做得過頭的采訪報道是會引起大問題的,如果采訪報道惹火了被采訪人,那這工作也搞不下去了。”“這些道理我明白,但是我並不是為了工作才……”“你給我聽好了。”我稍微提高了嗓門,“如果不是為了工作,那就更不可原諒了。”“不可原諒?是警察原諒不原諒的問題嗎?”“作為一個人來說,這是不可原諒的。”沒錯。警方並不能對這個男人做什麼。如果是對調查造成了乾擾的話那還另當彆論,但眼下這個男人隻能說是個麻煩的男人,是一個不能體諒他人心情的渾蛋。就算這家夥的所作所為是多麼不道德,隻要是還屬於民事範疇,警方就無法介入,不介入是原則。“作為一個人不可原諒嗎?”“是的。我是警官,但首先我更是一個人。看到一些過分的行為,我也會有憤怒的時候。這世上的事分為能做和不能做兩種吧。”“不能做……嗎?”“你還沒明白嗎?我是說……”夠了。就算我在這裡大聲申斥他也沒什麼不可以吧。因為,這已經不是有沒有觸犯法律,有沒有構成犯罪的問題了。雖然量刑是法院的工作,原不原諒並不是警察的工作。不對。雖然原則上警察不介入民事,但這連民事案件都算不上,隻是公眾道德和社會規範的程度,也許更低。這樣的話——就算是我也有插嘴的權利。——權利?無所謂了。我感到不愉快。“喂,你有在聽嗎?和殺人案有關係的人,就算隻是扯上一點點關係,也是很殘酷的一件事。我們是經過正規的手續,是為了揪出凶手,為了伸張社會正義才去向他們問話的,就算這樣,招來受害人親屬冷眼相待的情況也數不勝數,這也並非不能理解。”我想這也並非不能理解。這是沒有辦法的。肯定是。“你明不明白,家人被殺並不是件小事,死者的親人受了非常深的傷害,而你卻……”卻是因為個人興趣就……這連我也……所以沒有辦法,就是這樣的。我不得不逼自己這麼想。——你這也算是個人嗎?“我說了我很明白。”渡來回看我一眼。這人真瘋了?也許真的是。要不是這樣,怎麼會有這樣的態度?既然如此,光靠說的也是白費力氣,根本講不通。“你不明白吧?”“是嗎?”“那我問你,你到底對死者有什麼興趣?性方麵的興趣?還是說……”有些人對殺人這種行為本身有興趣。如果是這樣,就不僅隻用變態這個詞來形容了。很明顯,這種人是反社會的。就算不是這樣,這個世界上還是有人崇拜犯罪者,把殺人犯當成英雄,還是有這種荒唐的人存在。就算是曾經犯下罪行的人,我也不會說他們就已經完蛋了,也不會認為他們沒有人權,沒想要去歧視他們。警察抓捕罪犯的前提是讓他們償還罪過,讓他們重新做人,重歸社會。恨罪不恨人——這個命題並沒有脫離現實,也並非空有形式。如果不貫徹這一點,就不能勝任警察這一職,也乾不下去,所以我絲毫也沒有無理貶低犯罪者的意思。雖然如此,也不可能去稱讚他們吧?為什麼……?“你和這個案件,和鹿島亞佐美被殺的案件沒有關係吧?那你到底是出於什麼興趣?你想知道些什麼?雖然你這樣不能說你犯了什麼罪,但是你這種行為……”“等等,”渡來說道,“我也算是亞佐美的朋友。”“什麼?”“我和她認識。”渡來說道。“認識?你認識她?”不可能。我們已經將死者的交友關係網徹底調查過了,和鹿島亞佐美有關的人應該全部都列出來了。不但如此,還對每一個人都問過話了。先不作判斷,而是不斷細致、周到、實實在在地向每個人打聽、詢問,勾勒出案件的整體輪廓——這是我的方針。雖然部下們一直抱怨這樣做是白費工夫,說我太過謹慎,但在這一點上,我絕不讓步。身為搜查主任的我,手上有來自搜查員的所有情報。有清單,也有文檔,還做成了數據庫。但是,那裡麵——並沒有這個男人。我的腦子裡沒有關於這個人的記憶,像渡來這樣特彆的名字我不可能會忘記。更何況,案件相關人裡並沒有這麼年輕的男人。我瞪著渡來,這個男人沒有表現出絲毫膽怯。“不不,這個怎麼說呢……”“什麼怎麼說?你不要想隨便敷衍我,沒用的,還是說……”不。沒錯,也有可能隻是單純的自以為是而已。妄想著自己曾經是受害人的戀人、曾經私訂終生、是通緝犯的情婦或親友等上門來的人也不是沒有。這種時候,基本上本人都顯得很認真,甚至沒有意識到自己在說謊。大多數人說話都是前後矛盾,不合邏輯,所以一般很容易就被識破,但是有時候也會碰到講得很有條理,有模有樣,讓人相信的人,當然,隻是碰巧符合罷了。調查了以後發現基本上都扯不上關係。我再一次觀察他,沒感覺到他的行為有可疑之處。“不,我沒想敷衍你。”渡來抓了抓下顎,“不過,我們也不熟,你們不知道也正常。應該說不熟悉,隻能算混個臉熟吧?”真的嗎?“你是說——比如你是她常出入的商店的店員,或者是曾進出她派遣單位的其他企業的人?”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倒真有可能漏掉。話剛出口,渡來便說:“我說了我沒工作,要我說多少次你才明白?我人不聰明,沒禮貌,沒知識,沒學曆,沒職業資格證,也不愛學習,所以沒有單位會雇我,就算真有也很快會被開除的,而且我也沒啥耐心可以與客人混到臉熟吧……”“那你們是什麼關係?”“說了是朋友。我並沒有特地去調查亞佐美老家的地址什麼的,那些全部都是亞佐美自己告訴我的。”也就是說他和亞佐美本人有過接觸了?“就是說,你是她以前的朋友?比如小學同學之類的?”不對。年齡上不相符,這家夥更年輕。雖然年齡不是光從外表就能知道的,但至少他應該比鹿島亞佐美小吧。而且受害人的母親與受害人不住在一起,還搬家搬了很多次。如果隻是很早以前的那麼點兒交情,不可能把她母親的住所告訴對方。“你……”這家夥到底……“那你和她到底是什麼關係?是遠房親戚什麼的嗎?”“沒有,我們最近才認識的。”“最近?”“應該說是剛認識的,所以和亞佐美的交往不深,對她並不怎麼了解。”“你是說,你們最近——才認識的?是個人交往嗎?”我問。“反正不是聯誼會。”對方的回答就像在開玩笑。“你在嘲笑我嗎?”“沒有啊,我隻是沒辦法想象除了個人交往以外的關係。”“我指的是……”“我說了,警官你講的東西我都懂。當然在她的父母或男友等人看來,我隻是個完全不相乾的人,但是對其他外人來說,我也算是……怎麼說呢,也算是她的‘自己人’吧,所以我看到電視上麵對亞佐美的事說三道四的就火大。那些人明明什麼都不知道,卻自己亂說這個怎樣那個怎樣,而且裝著一副了不起的樣子。他們難道見過亞佐美嗎?”“見過……你見過她嗎?”“見過四次麵。”“等等!”我站了起來,叫旁邊的女同事幫忙拿文件過來。不巧的是,和這個案件有關的搜查員都出去了,有的因為彆的案件而去調查了。我之前有個會要開,所以在警局裡。警局是政府機關,我是公務員。而且……不。我接過文件問有沒有人回來了,得到的是不摻雜感情的機械性的回答——“還沒”。算了,機械性的回答也好。渡來露出覺得奇怪的表情。“女人比我想象的要多啊!剛才那人也是刑警嗎?女警?”“你彆到處亂看行不?”“哦,這是性騷擾吧。”渡來把臉彆開。並不是這個問題……“那麼,你——”我翻開文件,“名叫渡來健也嗎?”雖然搜索數據庫會更快,但我不想回到辦公桌那邊去。沒有的。應該沒有的。“嗯……你真的是——”我卸下了戒心,“真的是——鹿島的相關人員嗎?”“嗯,是相關人員,相關人員這個詞還真是個好詞啊。”渡來似乎深表讚歎。“好詞?”“是啊。我見到的那些人一個個都問我和亞佐美是什麼關係,真是煩人。我說是朋友吧,人家就問是不是她男友,我說我們認識吧,人家就問你們有多熟,雖然我們是沒多熟。那麼到底算什麼關係——為什麼?隻是認識罷了,這種普通關係他們想象不來嗎?”“因為並沒有所謂的普通關係,沒有。”我回答道,“每一個人都是特彆的,關係也各不相同。單純的友情關係,是因為當事人之間已經達成一致不進一步發展,沒幾個人這樣的。”“聽不太明白,總之我也是亞佐美的‘相關人員’吧。”渡來說道。相關人員嗎?“如果你說的是真的——雖然你不想再被人問了,但我還是得問你,你和鹿島是什麼關係?”“唔……我說了,沒有所謂的‘相關人員’。”我直視著渡來。渡來並沒有移開視線,隻半張著嘴看著我,看上去好像並沒有在隱藏什麼。“不是,我是不知道該怎麼解釋。我這人也不善於表達,所以覺得‘相關人員’這詞很好用。”“那我就換個問題吧。”我說,也有真的覺得頭疼的時候,“你和亞佐美在哪裡認識的?”“這樣好像在調查案情哦。”“不……”也沒錯,這是在詢問情況。如果我們那樣一個一個地調查卻還有相關人員沒被查出來——可能說明調查方法有問題。現場執行的責任人是我。有的隻有責任,雖然——隻有責任。“葛原車站前。”渡來答道。“車站前?你是……”“亞佐美被個男人糾纏。”“男人……”我翻著文件。“嗯。”鹿島亞佐美曾經遇到過跟蹤狂糾纏。但是她沒有向警方報案,也沒有來向警方尋求幫助。得知跟蹤狂的情況——是在找了鹿島亞佐美的特殊相關人佐久間淳一之後——其實也就是上周的事。——哎呀,這下解決了!當時搜查總部炸開了鍋。認為殺害鹿島亞佐美的人有性犯罪傾向的聲音在搜查總部內很高。雖然我認為把跟蹤狂等同於性犯罪者的看法過於武斷,但如果真是那樣也不奇怪,也有人會做得過了頭。以世人的眼光來看,仍然是變態行為。但是,警察不能用世人的眼光來看待事情。如果非要說的話,我的態度是消極的,也許這種態度刺激了一部分支持跟蹤狂犯人觀點之人。不支持這一觀點的我,不受人歡迎吧。但是……至少不是搶劫——這個觀點我是讚成的。室內沒有一點兒零亂,現金和貴重物品也都原封不動地留在原處,也沒有非法入內的跡象,熟人犯案的可能性非常大。原本是想威脅卻不小心殺了人,心生害怕,什麼都沒拿就逃了——這種可能性也不是沒有,但是就算如此,太過整潔的現場怎麼看都不自然。因此,仇殺或情殺是最有可能的。我是這麼認為的。但是也不能排除性犯罪的可能性,不能斷言說熟人就沒有性犯罪傾向了,也有舊識突然態度改變的情況。但是另一方麵……遺體完全沒有遭受性侵害的痕跡。如果這是性犯罪的話,那就是未遂了。這種情況下,一般是上門來訪,進入玄關後,想施暴,於是突然勒住對方,卻不小心把人弄死,害怕得趕緊逃走——隻能是這種經過,所謂的強奸未遂,傷害致死。如果不是這樣,難道說還有一號人物有隻通過勒人脖子就能得到性快感的特殊癖好?就算如此……受害人的熟人中並沒有符合這個條件的人。首先她沒有男朋友,因此,跟蹤狂的登場讓搜查員們都興奮起來。不管怎麼樣沒理由不去查。但是,從結論上說,這條線索最後讓人撲了個空。被認為跟蹤了鹿島亞佐美的人物——倉田崇,在案發當天人在佐賀。“是個跟蹤狂。”渡來說道。“那個糾纏鹿島的人?”“嗯,雖然我也是後來才聽說的。那個時候並不知道情況,還以為是感情糾葛吵架或者耍酒瘋什麼的。我隻是正好路過,那人突然向我撞來,所以我就這樣揮手打到他臉上。”“是這個男人嗎?”我翻開文件,用手遮住寫有個人信息的部分,隻留出倉田的臉給渡來看。“唔……好像是這種感覺的男人。”“不能確定?”“啊,我基本對所有東西都不能確定。照片和實物也是有差的不是?也有長得像的人,我記得也不是很清楚了。隻有一麵之緣,而且見麵時間才一分鐘不到。”確實。說得沒錯。大多數目擊者都說什麼絕對沒錯,讓人忍不住想問:“你對自己真那麼自信嗎?”其實經常是搞錯了。“這麼說,你就是在車站前幫助了鹿島的男人了?”“說不上是幫助。”“有證詞說是有這麼個人物在,什麼時候的事,日期呢?”“不記得了。”渡來說道。也是,這沒什麼不對的。如果有人被問到是什麼時候,就立刻回答說是某年某月某日幾點幾時幾分,那才奇怪。除非是發生了和日期及時間有關的特彆有印象的事,否則基本都記不清楚。“有人作證說,見過被跟蹤狂糾纏的鹿島,被一個路過的男人介入將跟蹤狂打跑了什麼的,簡直就像演電視劇一樣,所以開始我們還以為是編出來的,現在看來確有此事啊。”倉田本人也供述了,不過倉田一直以為那個人是暴力團夥的成員。佐久間也作證說,為了阻止倉田的跟蹤行為曾威脅過倉田,讓倉田以為那個人就是暴力團夥的,原來實際上隻是個不知道哪裡冒出來的路人嗎?是這家夥?“也就是說,幫助了遇到騷擾的鹿島亞佐美的第三方——不知名的正義之士,就是你了?”“沒有,我隻是感覺到被牽連了,說是感覺,其實就是事實。這話誰說的啊?”“鹿島的相關人員。”“又是相關人員嗎?是在車站看到那件事的人嗎?這種也算是相關人員?”“很遺憾沒有目擊人,隻是有這樣的證詞,而且也沒有事實能證明這個證詞,就是這樣。”“證詞?”渡來口氣尖銳起來,“但是那件事,應該沒人知道的,亞佐美好像沒什麼朋友。”沒錯。被認為與鹿島亞佐美有朋友關係的人極少,可以說能被稱為“朋友”的人一個也沒有。也許是因為在複雜的家庭環境下長大的緣故,就連學生時代起有交往的人也屈指可數,而且也隻不過是會互寄賀年卡的交情。雖然據少見有來往的鄰屋女性說,鹿島亞佐美的異性關係很不檢點,男女糾葛十分複雜……但這是假話。不,也不能說全是假話,不過經過調查之後,隻能判斷這是被誇張數倍的信息。因為受害人的鄰居——筱宮佳織明顯對受害人懷著不友好的感情——可以說是懷著近乎憎惡的感情。與受害人具有特彆關係的異性——鹿島亞佐美的男人很難鎖定。她沒有男性朋友,甚至沒有朋友。雖然筱宮佳織稱受害人品行不端,男女關係混亂,但是鹿島亞佐美的周圍沒有男人的影子。不過,還是有數名被認為與鹿島亞佐美有性關係的人物浮出水麵,全部都是她派遣到的單位的員工。但是,每一個都是所謂的“不倫關係”,大多數都不承認和亞佐美的關係。雖然也有人是承認了,但關係都不長久,如果說得不好聽點兒——也就是睡過一次兩次的關係罷了。鄰居說的品行不端的證詞未必是假話,但在感覺上隻不過是被引誘、被玩弄了,也看不出受害人自己有希望關係繼續維持的跡象,也沒有向對方要求結婚或是索要金錢物質。而男方中也沒有人認為這種關係已經深到威脅他們生活的程度。雖然也有人已經明顯沉溺於其中,但沒有太嚴重,隻是因為能夠以輕鬆的心情保持著雙方關係,進展又很順利,而快活地沉迷其中而已。也就是說,那些全是不折不扣的“出軌”,作為殺人動機來說太薄弱了,而且還有不在場證明。無法讓我覺得和案件有關係。最後,借由受害人母親向暴力團地下錢莊借錢的線索,搜查總部在十分巧合的情況下發現了受害人的特殊相關人員——佐久間淳一。佐久間是暴力團的準成員——一個混混。鹿島亞佐美是這個佐久間的情人。不。佐久間本人作證說是戀人。“是與受害人有特殊關係的男人的證詞。”聽到我這麼說,渡來露出些許驚訝的神色。“有特殊關係?莫非是她的男朋友?那是佐久間先生了?”“知道佐久間嗎?那麼……”我無意識地盯著渡來。這家夥……“搞錯了搞錯了。”渡來擺著手,一副不正經的態度。“什麼搞錯了?”這家夥的態度,讓人心生煩躁。“我可不是黑社會的,那種金錢交易我死也玩不來的,這事是亞佐美告訴我的。”又是本人說的?“她男朋友是黑社會的人,這可不太好搞。我又沒錢,所以感覺挺害怕的,不過既然是她男友,我還是特彆想去問問他。而且他家也確實難找,最近才終於弄清楚在哪裡,就去找了他,還被他給揍了。”“你見了他?”“不是說過了嗎?”沒錯,這家夥已經好幾次這麼說了,我好像總沒有把他的話聽進去,得平靜一下情緒了,這個男人也許——會成為關鍵?“什麼時候見的?”“就最近,大概半個月前吧。”這麼說,比警方更早。這家夥比警方更早找到佐久間。渡來兩手交握,小聲地嘟嚷了聲什麼。“怎麼?”“沒什麼。佐久間說過警方還沒去找過他,我還以為你們沒發現他。”“找過了。”大概是在這家夥之後去的。“不過,挺奇怪的。這麼說佐久間並沒有把我的事告訴警方嗎?我有告訴他我的名字,事情也都和他講了。”“他說名字他忘記了。”“他這麼說?那不還是說了嗎?”“佐久間淳一已被逮捕了。”“被抓了?”“還在拘留中,很快就要因為另一起案件被起訴了。”沒錯,是另一起案件。“他被——逮捕了?”“是的。佐久間的上頭,還有再上頭——都順藤摸瓜地全部被捕了,規模很大,不過……”他並不是犯人。並不是作為殺人案的嫌疑犯被捕的。是另一起案件,並非因為這起案件而發現了其他案件的證據,單純的隻是有彆的疑點暴露出來了,與這起案件無關。因此從結果上來說就成了現在這種情況。而且,雖說是順藤摸瓜,但並不是從佐久間開始向上把人一個個揪出來的,最先被發現的是名叫高浪的男人。受害人的母親——鹿島尚子是多重債務人,高浪是向她催債的男人。高浪進行的小規模金融業務是暴力團為了賺錢而經營的企業業務,高浪得意地向他的混混同夥吹噓說,他幫尚子還了部分債,作為回報,他收到了尚子的女兒——受害人。不是個正經男人。稍一調查肮臟的內幕就一件件被抖出來。但是被抖出來的那些事沒有一件與殺人案有關係。後來查到鹿島亞佐美被高浪轉給了他的手下佐久間。於是佐久間便浮上水麵。佐久間他……“佐久間和其他同夥不同,不知道為什麼,他非常老實地把事情都供述出來了。托他的福,還真是幫了我們不少忙。”組織犯罪對策課和搜查二課都獲得了大豐收。雖然這個案件仍舊是毫無進展。“但是……”渡來稍微思考了一會兒,然後小聲說道,“我不明白啊,他為什麼沒說呢?”“沒說?沒說什麼?”“沒什麼,可能我是不是打了那個男的都沒啥要緊的吧,這種事要看是怎麼想的。不過,因為那件事,我和亞佐美認識了,之後還見了四次麵。先不說名字,我還把見了四次的事也和佐久間說過,他應該不會忘記的,那他應該會提到路過的男人之類的吧,這麼說來……”“哦……”這麼說是隱瞞了這個青年的存在了?“所以說,那個人或許是忘記了我的名字沒錯,但是居然沒向警察提到我,真搞不懂。”“哦,大概是不想牽連到你吧。”那幫人有著奇怪的道德觀,明明自己是以欺詐利用普通百姓為生的,卻說什麼不想牽連到普通百姓。不管有沒有道理,總之先編造出聽上去好像很有道理的理由,那理由看上去與這世間行得通的理由相似,但實際上隻是似是而非,並不一樣,那些人的道理隻在他們自己之間才行得通。如果真有道理,首先麻煩你們遵守法律啊!“是因為他被我惹生氣了吧。”渡來說道。“那些人說話都隻會那種德行。先不管這個,你去找佐久間——是想乾什麼?問了什麼?”“想乾什麼?沒想乾什麼。我隻是去找他問亞佐美的事,所以隻問了關於亞佐美的事。”“隻有受害人的事?”“隻有亞佐美的事,”渡來又說了一遍,“其他的什麼都沒問。我想他也不會和我這樣的人說什麼,而且,他已經被抓了。”是的,大概從那個男人嘴裡已經問不出關於案件的其他信息了。但是……莫非這家夥……可能持有警方也不知道的內幕。既然如此……“你找過誰,問了什麼?”“真是的,你要我說多少次才明白,我隻是想知道亞佐美的事,找了誰都隻問了亞佐美的事。”“找過誰?”“這算審問嗎?”“不是審問。”雖然越來越像了,但並不是,絕不是。“這算是非正式的會麵,正式的訊問是需要相應的手續的。”沒辦法在接待室一對一地進行訊問,說是沒辦法,更應該說這種性質的不會被認同為訊問。“隻是方便你們自己吧。”“方便我們自己?”“在我看來都一樣。不管什麼形式,被問的內容也是一樣的。不過,我可沒有隱瞞的意思,所以無所謂,隻是……”“隻是什麼?”“我說。”渡來簡短地回答了一句,然後露出一點兒感覺無趣的表情,“亞佐美注冊的派遣公司的負責人、派遣到的單位的人,四五個吧,還有她的鄰居,和佐久間,然後還有她母親。”“這樣啊。”大致觸及到重要的地方了。受害人被派遣到的公司有三家,可以認為與受害人有特彆關係的,包括中層管理人員在內的共有六名,其中三名承認和她發生過性關係。所有人在一開始都隻字不提,不過其中一個人自己坦白了,受此影響又有兩人動搖坦白了。從命案的情況來看,感情糾紛這條線索一開始被認為是最有可能的,但缺少一個關鍵的男人,這條線很快就行不通了。因此,我覺得這六人浮出水麵是一個巨大進展。但不管怎麼嚴厲盤問,最後卻什麼都問不出來,最後是白忙活一場。佐久間帶來的跟蹤狂的線也斷了。不過……那個跟蹤狂被查出是受害人鄰屋的女人——筱宮佳織的前男友,這是三天前才發現的。案發近五個月之後,筱宮佳織被記在了嫌疑人的名單裡。不。應該說快被記進去了才對。隻是之前被隱瞞的與受害人的關係浮上了水麵,但到現在為止,都沒有發現除此之外的其他真相。詢問筱宮佳織的時候我也在場,感覺上,她是清白的。“你見過筱宮佳織?”“嗯,因為她好像是唯一的朋友。”“朋友啊……”鄰居曾那樣罵過受害人。“是亞佐美說是朋友的。”渡來說道。又是本人說的。“這麼說受害人對鄰居並沒有懷著不快的感情?”“我不太懂什麼不快的感情。她說過一些好像尊敬對方的話,說是同為派遣員工對方是個出色的人什麼的。亞佐美好像是相當喜歡那個人,雖然對方未必會同樣喜歡。”“哦。”這個男人是真的和受害人說過話。我——隻見過屍體。淤青的臉、半張的口、充血的眼、壓壞的喉嚨,以及變色的皮膚。是屍體,鹿島亞佐美已經是屍體了。我不知道她說話時發出什麼樣的聲音,是什麼樣的情景,但是這個男人知道。稍微感到有點嫉妒,隻是有那麼點覺得而已。我們警察中沒有一個知道活著的鹿島亞佐美。搜查員有很多,包括管轄和沒有直接到現場的人在內牽涉到的有超過一百人,誰也不知道鹿島亞佐美這個人。不知道才好。如果知道的話,眼睛就看得不那麼清楚了,看事實的雙眼會被蒙上一層迷霧,在調查時會帶上偏見。我們必須冷靜、客觀地找準事實真相,隻能這樣,必須這樣。——你這也算是個人嗎?是人。雖然是人,也是警察。絕不能讓冤假錯案發生,也不容許抓錯罪犯,但卻還要儘可能快地解決案件。然而那些人卻……部下、案件相關人員、上司、受害人的親屬、目擊者都一樣。唯一不討厭我的隻有已經死去的受害人了。“你和受害人是……”“說了隻見過四次哦。”“不是,我是問怎麼會……照你的話說,你隻是個路過的吧,那為什麼會見了四次呢?”“是被她叫住的。我的拳頭才剛打過去,那個糾纏她的男人就馬上跑掉了,我也不明白怎麼回事。想著還是不要牽扯進去的好,正打算要走,亞佐美就叫住我了。”“這故事編得太假了吧?”“你覺得假也沒辦法,事實就是這樣,她說要請我喝茶表示感謝。”“於是你就屁顛屁顛地跟著她走了?”“什麼屁顛屁顛的?反正我那時候正好很閒,口又渴,不行嗎?”“也不是不行。”我暗地裡想還是就那樣揚長而去更酷些,認為這種禁欲式的做法更好的,隻有我們這個年代的人嗎?“你們說了什麼?”“什麼都有,就閒聊。我不大會聊天,基本上光是在聽了。後來,大概是因為沒有我這麼笨的朋友吧,她向我要了手機號,我告訴她了。”“通話記錄裡可沒有你的號碼哦。”“是從派遣到的單位打的吧?”這樣啊。不,為什麼?“她好像不怎麼用手機吧,而且現在不是有電子郵件?”“也是。”郵件全部被刪乾淨了,電腦裡空空的。去查手機的通話記錄,也是查到被派遣去的公司的上司那裡,線索就斷了。那個人和亞佐美有不正當關係。她一次電話也沒給佐久間打過,所以之前我們沒發現他。“我被她叫出去三次,反正我閒著無聊。在車站遇見的那天,我剛被電器店開除了。”“見麵做什麼?”“說話啊。嗯,我們可沒有上床,亞佐美對年輕男人沒興趣吧?”“說什麼了?”“基本上都是講公司的事,還有些無關緊要的。”“再說詳細一些,有什麼奇怪的地方嗎?”“你彆太過分了。”渡來說道。“怎麼了你?”“你什麼你啊!我是來問話的,不是來說話的,我是來向警官你問事情的。如果要讓我說話,那就傳喚我過來啊。你們不是可以傳人來問話的嗎?我不是把地址和電話都告訴你們了嗎。要不然,如果不想說的話,就叫我回去啊!”“不是,這……”“如果你很忙的話就不要囉裡囉唆地搞這些名堂,去乾你的活去。什麼規定啊這啊那啊,光是開場白那麼長,如果要說那些東西的話乾嗎這麼慢慢吞吞的?你自己還叫我考慮考慮那些被陌生人追問的人的心情,那我的心情就無所謂了?你是警察,有權限有權利,所以就能無視這個了,有這種規定嗎?”“你……”連這家夥都——“給我閉嘴!”我怒吼起來。幾名同事往這邊看過來,反正又是在嘲笑我了吧。我都知道。“你知道什麼?你的心情?那是什麼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你說的話可能可以解決案件,所以我才會問你,你有回答問題的義務。”“但這不是正式的訊問。”“和這個沒關係!”我又一次大聲叫起來,“管、管他正式不正式,反正和解決案件有關係。”“解決解決的,太可笑了吧。”“什、什麼?”“沒什麼。我明白警官你工作很努力,就算我再笨這個還是能看出來的。我也知道你非常認真,也知道你是伸張正義的人。”“我、我……”並不是這種人。“我說,如果你不肯和我說亞佐美的事,那我先回去了。我隻個普通人,是個沒工作的笨蛋,對社會的事不太了解。所以,這種事還是交給那些厲害的人吧。”渡來說道。“厲害?”“警官你不是挺厲害的嗎?不,如果我這麼說,基本上彆人都會說自己沒什麼厲害的。不過,確實是很厲害啊,讀過書,順利畢業,有一份正經工作,這樣就很厲害了。雖然往上比的話沒個完,但是往下比的話已經很厲害了。既然這樣,你就挺起胸膛啊。”“我、我並沒有自卑。”“你是主任吧?”渡來說道。“所謂搜查主任並不代表……”——你這也算是個人嗎?“並不代表受人尊敬,也並不代表階級高。”“身上擔負著責任吧?”“有是有責任。”——是主任的責任哦。——責任人是你吧?——你在慢吞吞地搞什麼?——你有想解決案件嗎?——還真是官僚作風啊。——現場處理的東西都不懂吧?——放著殺人犯不管卻懷疑家屬嗎?——管事的要是無能可成不了事啊。“我有的隻有責任。”我……“那種因為走投無路就胡亂抓人、嚴刑逼供、屈打成招的行為是不被允許的,正因為警察有特權,所以在行使特權時要求必須慎重,不能出錯,出了錯就不好辦了,所以……”“可以的啊。”渡來說道。“什麼可以?”“所以,你這個人,程序又多開場白又長又十分謹慎,說實在的真挺煩人的,不過在這種地方,不就是這樣嗎?”“就是這樣。”“那不就可以了?”可以的。可以的。可以的——嗎?“你既然這麼想那就堅持做不就可以了嗎?有什麼關係?”“堅持?”“不是正需要這種人嗎?不過……有點太著急了吧?”渡來說道。“著急?”“因為你很急啊。是急著從我這裡問出點兒什麼,好搶在什麼人的前頭吧?要不是這樣你不會做這種事。”“這種事?什麼事?”“不按程序來啊。”程序……“你一開始不是慎重得煩死人嗎?但是現在怎麼好像一副巴不得我趕快說的樣子,就好像把原先一長串的使用說明書全部省略了似的。”“沒這回事。”沒這回事的吧。“我一開始不是沒在你們的調查範圍內嗎,所以你心裡在想,啊呀!該不會這人身上有不少線索吧?”“這……”沒聽你說之前並不知道,所以才要問。“你在慌張吧。”“我怎麼就慌張了?”“像是要搶在誰前頭似的。”“搶在誰前頭了?”“誰知道,部下之類的吧,看上去就是那樣。你要是嚴肅倒沒什麼,但你卻表現得不太從容的樣子。”“從容?”這個工作沒有從容。不是為了要趕在誰的前頭,隻是為了解決案件而已。是這樣的,所以,不,但是……渡來站起身來。“我說,亞佐美的事你到最後還是什麼都不和我說嗎?”“這是因為……”“不對!你不說,其實並不是因為什麼調查要保密,社會觀念怎樣,個人隱私又怎樣,還有立場是什麼這些理由吧?”“啥?”“其實你並不知道吧。”年輕人說道。“不知道什麼?”“我覺得你對亞佐美其實一無所知。知道卻不說,和因為不知道才說不出來是不一樣的,因為我一個難題都沒問。我知道程序啊規定啊多的是,但是沒被查出來的肯定還有一大堆。”“沒被查出來的?”“她跑步快不快、唱歌好不好聽這些和調查沒關係吧?”“這種事……”“夠了!不知道的話就說不知道得了。我原來以為警官你都查過這些事情,什麼都知道,是我搞錯了。隻怪我笨,不是警官的責任。”責任——嗎?“我是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吧。那女的一開始就死了啊,是死了才出現的啊,那我又怎麼可能知道呢!“我什麼都不知道。”渡來用一副可憐我的眼神輕蔑地看著我,我抬頭仰視著他。“你覺得很討厭吧?”“討厭?”“你為了一具陌生女人的屍體而累死累活地工作,還被背上了責任,對嗎?當成為了受害人,警察就不會再對死人抱有什麼想法和感想了。”“沒錯。”“而向這種人打聽的我真是個笨蛋,所以,夠了,不用說了。”渡來轉過身去。“等等!”“乾嗎?我沒彆的地方可去,隻是回家而已。”“不行,給我待在這裡!”我仍坐著,一隻手越過桌子伸了過去,抓住了年輕人的褲子,看上去就像糾纏他似的。“乾什麼?”“我要向你問的事還……”“我知道,不過你這樣不太好吧。那女警和其他人從剛才就一直看著這邊了。”無所謂。已經無所謂了。隻要案件能得到解決,無所謂。反正我已經被人討厭透了,那就彆管是被人笑話還是被人鄙視。被這個男人……“有什麼讓你那麼討厭的?”渡來問。“討厭?”“我也知道你的工作很辛苦。但你這樣挺奇怪的,你嘴上說的和你心裡的感情,怎麼說呢,好像不太一致啊?”“感情?並沒有那種東西。”沒有那種東西。“不可能沒有。”渡來說道,“你是人吧?”——你這也算……“是、是人啊,雖然是人……”但是……“我不能當自己是個人啊,我也很痛苦啊!看到哭泣的人也會覺得可憐,看到腦子不正常的也會覺得討厭啊。也有讓我看著火大想揍誰一頓的時候,被人討厭,被人指責,我也要忍耐啊。我必須及時控製住自己,但是又怎麼樣?說我冷淡,說我冷血,說我隻會機械處理,說我不會變通,說我隻會照著教科書做事……那又怎麼樣?怎麼就不行了?”“不是不行。”“那麼……”那麼為什麼?“為什麼大家都討厭我?看不起我?到底為什麼?你們知道我在這地方有多辛苦嗎?知道我給底下那些人收拾過多少次爛攤子嗎?知道我怎麼向彆人低頭嗎?你以為我這樣做都是為了什麼嗎?為了自己嗎?錯了。那是為了人民、為了社會才這麼做的,所以我才一直忍耐著。為什麼,為什麼隻有我才要這樣……”“不隻是你,”渡來用低沉的嗓音說道,“每個人都是差不多的。”“也許是吧,也許你說得沒錯……”不,不是的。人人都隻會自說自話。不管是平民,罪犯,受害人,還是警察。不管是部下還是上司,或是媒體。甚至是站在那邊看熱鬨的女警。誰……誰不是人了?是遵守規矩認真活著的我嗎?那些不守規矩、不守法、無視道德、踐踏倫理、任性妄為的人才更像人嗎?“我也想一腳踢飛那些不乾正經事的醉漢啊!討厭透了!也想一槍斃了那些殺人犯啊!但是我不能。我不能哭不能笑不能生氣,我都不知道要怎麼辦啊!”“你想怎麼辦?”“沒辦法,一點兒辦法也沒有啊。”“既然如此……”——不如去死吧。渡來說道。“你說什麼?”“既然一點兒辦法也沒有了,那要麼忍,要麼忍不了了那就去死啊。”“你說什麼?”“我說,你們這些人,還不隻是你,為什麼這麼簡單的道理都不明白呢?隻會叫著沒辦法沒辦法。根本沒這回事,明明一定有辦法,隻不過自己什麼都不做而已。”不做?“討厭的話辭職不就行了?不想辭職的話去改變不就行了?改變不了的話就妥協,不想妥協的話就反抗,不管怎麼做都可以啊,如果什麼都不想做的話那就宅在家裡做個家裡蹲也成。還是說,你是個連家裡蹲都做不了的膽小鬼嗎?”渡來說道,“不想被人小看,想要出人頭地,想要錢……拿出這些理由一天到晚抱怨個不停的行為很幼稚。和這種人相比,做家裡蹲的人心裡要明白得多了。他們把這些東西全部都丟掉,付出的代價是待在家裡遠離社會。麻煩你們不要吃飯走路不管啥時候都嘴裡嘟囔個不停。”丟出這些話,渡來甩開了我的手。“如果真的沒有任何辦法,又無法忍耐的話,那隻有真的去死了,如果不想死的話就給我忍。要選哪個?”“去死——嗎?”“沒錯,知道嗎,亞佐美對我說‘我想死’。她並沒有那麼不幸,也沒有被逼到走投無路,不可憐也不痛苦,卻說要去死。亞佐美沒有期望過任何東西,也不怎麼抱怨,就我所聽到的,亞佐美她比這幾個月來我見到的那些人都不幸,但是她卻並不抱怨,隻不過說自己想死。”“想死?”“所以我開始想要了解亞佐美,但是其他人都隻會不停地發泄著心中的不滿,個個都把自己說得好像是這個世界上最不幸的人一樣,卻誰也不提想死。如果真的那麼不幸,不幸到了無法忍耐的程度了,那去死不就是了?”“你……”“我覺得你是個好人,不過,已經夠了。”——因為殺死亞佐美的人是我。渡來健也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