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人(1 / 1)

不如去死 京極夏彥 11749 字 20天前

“關於你和鹿島亞佐美的關係……”不管問多少次我都無法理解。不,說是無法理解,不如說是無法很好地翻譯吧。並不是要翻譯成外文,而是無法轉換成用於可在世人間傳播的、世人容易理解的語句。所謂無法轉換成普通人的語言,就是說沒有可讓世人接受的概念的框架。這樣一來,就變得很難了。將社會的寬鬆框架所規定的模糊概念進行縮小集中,轉移到經過精心篩選的明確框架內,再進行進一步的精煉——這是最開始的步驟。我認為這和精煉礦石、提煉金屬的工作類似,從石塊中提煉黃金的作業並不簡單。有許多人認為,將金礦中挖出的金礦石直接熔化凝固後就能變成金條,其實並非如此。去除雜質的工藝是複雜而精細的,在這過程中還會采到銀,但在提煉純金的作業中,連銀也是雜質。為了提煉出高純度的黃金,就算是銀也不得不去除掉。經過這樣的精心加工後,金礦石才成為純金。然後才終於誕生了可以稱之為黃金的東西。黃金產生了作為黃金的價值,則是那之後的事了。含金的礦石雖然具有作為礦石的價值,但沒有作為黃金的價值。因此要準確判斷精煉前的礦石的價值是一件困難的事。說是困難,用不明確來表達更好。因為準確地弄清楚具有多少價值是困難的,即便分析了之後仍然隻能推測。然而,提煉出的純金的價值是明確的,是由純度、量以及市場行情來決定的。不會高也不會低,沒有爭論的餘地,也不需要推測,規則就是這樣。如果棄金選銀的話,雖然價值依然明確,但卻會產生很大的變化。選擇其他的金屬也同樣,經過了選擇,並提高純度進行精煉後,價值自然而然地就明確了,如果不這樣——不管含有多麼多的金銀,也隻是石頭。不,最多隻是可能產生價值的石頭。而如不進行開采,就連這種可能性都不會出現,礦石在深埋地下時隻不過就是石頭而已。現實——也一樣。對於任何事情,不管是什麼事情都是未經開采的礦石。經過人說話轉換成語言後,才終於成為礦石。不過——這一階段還無法確定其價值。作為礦石的事件,是相當不明確的。不管是事實還是真相,依舊隻是模糊且不明確的東西。因此必須進行精煉。必須轉換語言,選擇,寫成文字,推敲,提高精度,增加純度,對名為事實的礦石進行精煉。如果不這麼做,事情的價值不會明確。我認為,我的這份工作正是在進行這種作業。如果選擇金就產生金的價值,選擇銀就產生銀的價值。如果提取出無價值的成分,則價值就會失去。我要提煉的,是犯罪。罪依法而定,其標準很明確,這就是規則。但是,如果精煉時不達到規則所定的程度,是無法得到明確性的。就算是溫暖人心、受人歡迎的事情,若觸犯法律,仍是違法行為。就算是讓人厭惡的過分的事情,若還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就不構成犯罪。必須區分開來,必須慎重地、仔細地、細致地區分開來。不是“彆感情用事”或是“考慮彆人的感受”這種粗略的區分方式,不能在入口處徘徊不前,這種東西應該在原石階段就挑選區分好了。也就是說——是金?是銀?還是鐵?是金的話純度多少?如果不深究到這種程度,就無法依照規則行事,就算依照了規則也無法得到明確的解答。在精煉的過程中選擇了什麼?選擇後的金屬純度能提升到什麼程度?這就是我——律師的工作。是殺人,還是過失致死?是否懷有殺人動機?犯案時是否有判斷能力?——無論哪種,已經發生的事情都不會改變,死去的人也不會複生,時間也不能倒流。但是,必須選擇一種。如果不這麼做,就無法量刑。必須遵守原則。罪型法定主義是自由主義和民主主義的根本,規則必須時刻保持明確。為了遵守規則,就必須進行選擇,必須選擇並加以錘煉。而對這種選擇是否正確進行細查和判斷的是審判這個步驟。但是……“我們認識。”渡來健也答道。“等等,你這不是什麼都沒說嗎?順便說一句,我和你也算認識吧?”“是嗎?”“不是嗎?”“因為也有人不是那樣的。”渡來說道。“不是那樣的?”“沒什麼,我以前覺得認得臉又知道名字的話就是認識了,但卻被人反駁說‘那樣的話常去的便利店店員不是也能算認識嗎?’”“不能算認識的嗎?”“不知道,人家說那種是混臉熟的顧客與店員。言外之意是——如果那樣就算認識的話,那這個世界上大家都認識了。”“也許吧!所以我才要問你,是怎麼個認識法?”渡來陷入沉思。“比如說,我和你是認識,是委托人與律師的關係。”“我是顧客?”“和顧客又不是一回事。”他並沒有委托我,我是他的國選律師(日本刑事訴訟手續中,嫌疑人、被告人因貧困等理由無法委托私選律師時,國家承擔費用委派律師,保護嫌疑人、被告人的權利,在這一製度中的律師即國選律師。——譯者注)。“不管怎麼樣,請你好好地和我說清楚。”渡來露出了為難的神情。“你好像有點為難啊。”我說。“是挺為難的。”渡來回答道。“沒什麼好為難的,照實說就好了。”“照實說了又被說不對,所以才為難。”“你沒有照實說啊。”為難的是我才對。不好辦,非常不好辦。有的委托人什麼都不說,有的說假話,有的為了能夠輕判甚至胡扯瞎說,還有的是真的什麼都不記得了。不說的話,就逼到對方說。隻要找到不肯說的原因,然後再排除掉這個原因,基本上都變得肯說了。是謊言的話揭穿就行,如不能看穿謊言,那當時你就已經輸了。遇到冒失的人加以告誡就行,碰到忘記的那就隻能讓他想起來。多數情況下,委托人與律師的利害關係一致。如果說“利害”這種表達方式有語病,那或許可以說是朝著相同的方向。不,是必須朝著相同的方向。至少律師是站在委托人這一邊的。就算是在被告人一點兒也沒期望減刑的情況下亦是如此,我們必須充分考慮委托人那樣的辯解是否正當合理。就算已經認罪、悔過,也不能全盤接受檢察方要求的判處。為了量刑正確,必須經過嚴正而詳儘的審議。不管怎麼樣,我是站在被告人的一方的。但是,這個男人——很難辦。問他問題,他會回答,也沒有說謊,也已經認罪。原本渡來健也就是按自首處理的。他已經招供了罪行,還知道很多隻有凶手才知道的真相,也有物證。他的供述既沒有錯誤,也沒有隱瞞,不像在包庇他人,也不像有所偽裝。毫無疑問,渡來健也確實是凶手。他沒有主張自己無罪,也沒有希望減刑,非常的老實。但是,讓人難以理解。比如說,動機。渡來健也為什麼要殺害鹿島亞佐美?這一點,我完全無法理解,檢察官他們估計也無法理解。不過,既然本人都已經承認,也有物證,不管怎麼樣,他肯定就是凶手。正是因為這是不可動搖的事實,所以才會對他進行起訴,確實有罪這一點是不會錯的。雖然不會錯……“希望你能配合我。”“哦,我要做什麼?”渡來健也說道。“做什麼?再這樣下去,就沒有任何辦法了,簡單地說,就沒法定罪了啊。”“不是殺人罪嗎?”雖然是這樣沒錯。“殺人也分很多種。有過失殺人的,有打群架死的,有想傷害他人但並沒有想置人死地等正當防衛的案例。就算不是這樣,還能酌情減刑,充分表現出反省的態度也會影響量刑,除此之外還有精神不正常等情況。”“麻煩死了。”渡來說道。“你居然說麻煩?”“不,你彆誤會。我覺得五條先生的工作是非常了不起的,並沒有想對這個說什麼,我也知道這種事嘛,要走程序,是沒辦法的,不過既然我殺了亞佐美,就應該受到相應的懲罰吧,這樣不就行了!”“不行哦。就是為了進行相應的量刑,才要問你問題的啊。”“殺人不是判死刑嗎?”“我說……”“不是,我也知道是不會判死刑的吧。我這個人沒什麼知識,人也笨,是判終身監禁嗎?”“沒這麼籠統。渡來先生,剛才我就說過,嘴上說是殺人,但也分很多種,必須根據不同情況來討論相應的刑罰。法院審判就是為了這個,請你理解。”“殺人就是殺人,不是嗎?”“殺人……”就是殺人,沒有錯。“是壞事吧?”“當……”當然了。“我自己知道自己做了壞事。雖然還不是很懂反省什麼的,但至少自己做了無法挽回的事,這個還是理解的。怎麼殺人的我也和警察都說了,什麼也沒隱瞞,所以,希望能快點決定。”“決定什麼?”“罪行的輕重。”“你這個人啊……”他的坐姿很沒規矩。如果在被告席上這種態度的話,會給人留下不好的印象。我得提醒他注意才行。雖然不管說什麼,不想聽的人就是不聽,但這個男人並不是流氓混混,勸一勸的話也許會聽得進去。“因為如果不幫我決定的話,我也沒辦法反省啊。打破了盤子彆人要你賠錢,但一千日元的盤子和一百萬日元的盤子不一樣吧?假設時薪二百日元,一千日元隻要工作五小時就能還得起了,但一百萬日元的話就算每天工作七小時,一整年都不休息也要花上兩年時間。決定這個的並不是打破盤子的我吧?”“人命不是盤子!”我的口氣略帶嚴厲,“這本來就不是能換算成金錢的東西。”“我知道,”渡來健也攤開雙手,“我隻是打個比方。不過,不是有損失賠償什麼的嗎?出人命時也有要出錢的。這個還要進行評定什麼的吧?賺的錢更多的人更貴對吧?”“渡來先生。”太不穩重了。“你好歹搞清楚自己的立場。”“我是想搞清楚。”渡來說道,“你能告訴我怎麼才能搞清楚嗎?我是個罪犯。亞佐美不可能複活了,所以這已經是不可改變的事實了。那對這個事實我應該有什麼態度,這個我不太明白。我估計自己會受到相當重的懲罰,在我看來是死刑。”“我都說了,死刑是由……”“不,不是這個意思。”渡來邊說邊擺手,“我是說,在我看來,既然殺了一個人,那麼等價交換的話應該是死刑吧。不過,估計會有人覺得像我這種沒用的人的人生和亞佐美的人生並不等價。不過,我想不出再好的贖罪方法了,感覺可能是死刑加上賠款?”“我說了,不能用金錢……”不,沒有這回事嗎?所謂贖罪——具體地說是勞動,這是可以換算成金錢的東西。保釋保證金、損失賠償金、私了金——許多都換算成了金錢,也許這個男人的說法並沒有非常奇怪。“但是,”渡來露出不滿的神色,“大家都說沒有死刑,真的嗎?那我應該怎麼做才好呢?我不懂。又要表現出什麼態度?我也不懂。”“這個你就要……”要怎麼樣呢?“要表現出讓人欣賞的態度,這樣法官的印象才……”“啥?”“怎麼?”“沒啥,法官怎麼樣都無所謂啊,人又不在這裡。莫非那邊像警察的人會和法官說什麼嗎?說那家夥是個笨蛋給我判他死刑?”“不,不是那麼回事,你,你可是殺了……”“殺了人嘛。”渡來說道。“那你好歹也表現出反省的態度,給彆人證明你是想贖罪吧。”“是對亞佐美吧?”“什麼?”“還有對亞佐美的熟人吧?我想對因為亞佐美的死而難過的人們道歉、贖罪,讓他們難過的人是我。不過,五條先生,你和亞佐美沒有關係吧?亞佐美死了,你並不會難過吧?如果會的話你就不會為我辯護了。”“不,這不是難過不難過的問題。”“所以問題不就在這裡嗎?既然如此,我想我對五條先生低頭道歉並沒有意義。我做了什麼必須對五條先生道歉的事嗎?有的話請告訴我。我這個很粗心,很多事都不會注意到,應該沒有給你帶來麻煩吧?我把你為我辯護理解為是因為工作需要,沒錯吧?那麼這個應該不算是添麻煩吧?”“不算麻煩。”但快了。雖說是國家委托的事,我也沒想要區彆對待,但再這樣下去離麻煩不遠了。“那我不明白了,我為什麼一定要在五條先生麵前表現得老實客氣呢?殺了人對不相乾的人也要道歉嗎?在誰都看不到的地方表現出讓人滿意的態度,在不相乾的人麵前顯得消沉不開心,這到底有什麼意義?”“意義?我說了,在審判時……”“所以說,這裡不是拘留所也不是法庭,這隻是會麵吧。而且,我並不指望減刑。”“那個和這個……”並沒有不同——嗎?“我知道我態度不好。不過,不是有偉人什麼的說過,不能以貌取人嘛,那是騙人的?”渡來健也問道。“不是騙人的吧,但是,那個是……”這個問題的答案,我並不知道。“我是個沒用的人,對怎麼看透彆人的心思一點兒也不在行,所以就隻能從外表來判斷了。不過,大家都說那樣不行,所以我想也許正經人的話光看彆人的外表也能知道內心吧。”沒有這種事。沒有的吧。正因為沒有,我才強調態度、態度。內心狀態決定了態度和外表——這種想法太天真。實際上人們並不知道他人的心裡到底在想什麼,不管是律師還是法官都不知道。實際上,曾經有個男人按照我的指導,又是哭泣又是道歉,最後終於得以減刑後——他笑了起來,一切都隻是演戲。不,也許並不是演戲,而是真的在那個瞬間高興地笑了,即便如此……不,正因為這樣,堆砌事實才如此重要,從堆砌的事實中提取某些東西才如此重要,讓提取出的東西適用什麼法律才如此重要,不是嗎?從名為“事情”的礦山中,開采出名為“事實”的礦石,對其進行精煉,然後提煉出名為“犯罪”的金屬。是金,是銀,還是鐵?而印象和感情等東西,就像是刻在這種金屬塊上的刻印。但是,在這個案件中,正是這個刻印會發揮作用。因為不管怎麼樣,隻有“有罪”這件事是不會錯的。我應該說服他嗎?“也許你說得沒錯,光靠外表是無法了解一個人的。即使不了解,也是為了了解而觀察外表。雖然這麼做並不一定正確,但可以成為判斷材料之一。再說,態度也是發表意見的一種方式,和語言一樣。希望彆人怎麼看自己,怎麼想自己,如果把這個理解為表現自己的手段,你的態度——是不是不太受人歡迎呢?”“是嗎?這樣啊……”渡來健也似乎不相信,“就那樣吧,就那樣就行了。希望彆人怎麼看自己——把我看成殺人犯就是了,因為我是個凶手。”“就算是這樣,也要表現出對自己的罪行的後悔……”“這個世界上沒有後悔藥。”“是沒錯,但是作為一個人,或者道德上說……”“太難的東西我也不懂,而且我也沒有信仰……”“就算沒有信仰,但是有世人的眼睛看著你。”“如果彆人叫我向亞佐美道歉我會做,但是如果有人叫我向世人道歉,有點奇怪吧?說什麼世人……”是誰?是誰啊?“不是,世人聽起來是挺冷漠的說法。但是既然是犯罪,產生的社會影響都不小吧!更何況,我覺得你並不會殺了人還滿不在乎,你有在為你所犯的罪而自責。”也許有在自責——以這個人自己的方式。隻是,難以理解?“渡來先生,你這個人真難懂。”“我這人其實超級簡單哦,隻不過因為人笨懂得又不多,所以才要這樣一樣一樣地問你。”“是我在問你吧?”“這句話是我常說的。”渡來健也說道。他好像有點開心似的。“你說過?”“說過。因為我想知道自己做的事到了什麼程度,想知道亞佐美這個女人曾經是什麼樣的一個人,我向不少認識亞佐美的人打聽了她的事。”這在資料裡也有記載。“我請他們告訴我亞佐美的事,不管什麼都好。但是,卻沒有一個人對我說了亞佐美的事,所有人都隻會說自己的事,隻會說自己怎麼怎麼了,還反過來問我問題。明明是我在問他們,亞佐美——到底是什麼?”渡來說道。“什麼意思?”“亞佐美不是乖孩子,不是淫婦,不是包袱,不是所有物,不是狗,不是孩子,不是受害人,不是屍體……亞佐美是人啊!因為是人,所以我才是殺人犯吧?如果她是那些不好懂的東西,就算弄壞了殺死了也不會惹人生氣吧?但是,誰也不和我說啊,不管是上司還是朋友還是戀人還是父母還是警察,沒有一個人說亞佐美是個人,還問我問題。五條先生也在問我,不是嗎?”“是——的。”我之前想要問什麼來著?是嗎?我提問的方式不對。“我不問你的事——可以問問亞佐美的事嗎?不,告訴我你所知道的亞佐美就好。”“我所知道的——亞佐美?”“對。”渡來健也與鹿島亞佐美——是加害人與受害人的關係。“我想先問問這個。”我說,“你在車站前幫助了被倉田崇糾纏的受害人——亞佐美,對吧?”“算幫助嗎?”“這個不重要。不管你怎麼想,亞佐美感覺自己得到了幫助,然後,你們去喝茶了吧?”“喝茶嘛……喝的是甜瓜汽水。”“這種事……”不,有所謂。“亞佐美點的是?”“好像是熱飲。”渡來答道。對,就按現在這個節奏。“然後你們就熟悉起來了?”“熟悉起來嘛……那時我其實什麼也沒說。因為是初次見麵,沒什麼話好聊的,再說我手又疼。我不是什麼厲害的人,想到對方可能會來報複,心裡挺擔心的。糾纏她的男人好像不太正常,讓我覺得有些不妙。所以我心裡七上八下的,基本上都是亞佐美在說。主要說的都是那個糾纏她的男人——是叫倉田吧?講的都是他的事,我還被嚇了一跳。”“為什麼?”“因為她說她被強奸了。第一次見麵的女人和你說這個,不讓人嚇一跳嗎?”“哦。”這個男人還挺正經的,我想。說是正經,不如說是普通更合適,肯定非常普通。被告人與辯護人——或者應該說犯罪者與守法者嗎?反正,這種特殊的關係,將這份普通推翻了。不,在這種環境下普通的人才顯得異常。如果不是像現在這樣隔著拘留所的玻璃會麵的話,也許是個可以很普通地進行交談的男人。為什麼我會有這種感覺呢?不,這樣不對。這個男的依然是個殺人犯,我應該劃清界限,不這樣做是不行的。“怎麼了?”渡來很平常地問道。“沒什麼!於是你就把你的手機號和郵件地址告訴她了?”“是她叫我告訴她的,要是沒告訴她就好了。”“是啊。”是吧。“然後你被她叫出來?用電話嗎?”“用電話。”“她叫你出來時說什麼了?”“啊……”渡來聳聳肩,輕輕地咬著右手大拇指,“說什麼來著?就很平常啊。之前我還接到過她四五次電話,不過,隻出去了一兩次,那時候我剛定下了打工的事。”“她是怎麼稱呼你的?”隻能從這裡著手一步步來了。檢察院會以什麼為根據,會要求什麼樣的刑罰,完全看不出來,所以才必須先要了解一切,否則就無法回擊。事件的核心在哪裡,光憑資料完全摸不到邊,隨機性殘殺路人那種犯罪倒是更容易讓人理解得多了。“健也君。”渡來回答道。“這個——這樣聽起來這種叫法挺自然的,不過還是有點親密的感覺,你們隻見過一次不是?”“是嗎?”渡來說著,稍微向後靠去,“沒有,一開始我們進店的時候,她是叫我渡來先生的,是我叫她彆這麼叫,我不習慣。渡來先生什麼的,聽著彆扭,好像很了不起似的,不適合我。我說叫我健也就行了,她就叫我健也君了。”原來如此。“為什麼問這個?”渡來問道。“因為……”當然是為了理清關係。渡來說和受害人認識。一直重複不是朋友,隻是認識。那到底認識到什麼程度,是什麼樣的認識法?渡來說和受害人見過四次。對這一點,他從頭到尾都這麼說的。另外他還供述說他們不是所謂的戀愛關係,也沒有任何肉體關係。受害人既然已經死亡,就沒辦法確認了。就算完全信任渡來的自供——就算他們是沒有肉體關係,也不能說完全沒有戀愛的感情成分。縱使渡來心裡一點兒也沒有這種感情,也不能推測受害人是怎麼想的。光從資料上看,鹿島亞佐美的人生並不美好。不,應該說很明顯是非常不幸的。比起不幸,更應該說是不講理的。鹿島亞佐美的一生,是一直被無法抵抗的外在壓力所折磨,隻能不受自己意誌左右走向黑暗的——不講理的人生。自稱是她戀人的佐久間淳一是暴力團的準成員,說得通俗點就是遊手好閒的混混。受害人被這個混混包養——不,應該說是受著他的威脅嗎?不可能幸福,不可能過得美好,這樣的女人……就算她被這個路過的年輕人所吸引,也沒有什麼奇怪的。渡來這個男人看上去挺遲鈍的,或許是沒有察覺到她的這種感情。如果是這樣,這裡就產生了感情衝突,動機的萌芽也就由此而生。“我是想問一些細節。”我回答道,“第一次被叫出去時——也去喝茶了,是去你們遇到時去的那家店嗎?”渡來點了點頭。“在那裡你們說了——不,先問一下,點了什麼?”“一樣。我喝的那個好像是甜瓜汽水,亞佐美——好像是紅茶吧,記不太清了。順便說一下,六成都是閒聊,三成講的是亞佐美的經曆,我說的話一成都不到。就算有講幾句,也都是打工被開除之類的事。”“聊了經曆?”這個是關鍵。“她說她被賣了。”“被賣了?”“聽她說的時候我還沒明白什麼意思,以為是什麼比喻,一般是開玩笑的吧。不過好像是真的,亞佐美的母親……”“啊,那個……”無情的女人。鹿島尚子是受害人的親生母親——唯一的親人,但是,雖然她是受害人的親屬,我卻怎麼都沒辦法同情她。說實在的,對她感到的氣憤遠遠大於眼前的這個殺人犯。這個女人不止無情,還讓人厭惡。鹿島尚子不工作,靠炒股、賭博,還有借錢維持生計。好像受害人被當成這位母親借款的抵押。渡來所說的被賣掉,可以說與這個事實是相符的。不過,被當成借款的抵押的說法不準確。據資料說,當時鹿島尚子欠的錢包括利息在內有二十萬日元。二十萬日元的麵值是多是少——在這個情況下,並不是問題。首先“人值多少錢”之類的說法本身就是錯誤的,一百萬日元一億日元什麼的人口買賣本身就沒有討論價值。就算如此——就算以把女兒當成金錢的抵押送人這種陋習為前提來考慮——二十萬實在是太少了,實際上鹿島尚子在那之後還重複進行著以數百萬為單位的借貸。既然是重複,就說明她還得起,根本沒有因為還不起區區二十萬就用女兒來交換的道理。確實有人替她還了二十萬欠款。替她還錢的是地下金融的催債人。也就是說,鹿島尚子並不是還不起那二十萬,而是為了圖以後借錢和還錢的方便,來討好催債人而已,為了討好他人而把自己的女兒給了流氓。如果不這麼想,其中的內情就讓人想不通了。不。說到想不通,最讓人想不通的是受害人表現出的態度。為什麼要對母親言聽計從?為什麼甘心受到那樣屈辱的對待?鹿島亞佐美不是孩子,不可能判斷不出那是多麼不合理、多麼吃虧的事情。這不是說一句“為了母親”就能解釋得通的。如果真的為了母親著想的話,就應該阻止母親這種自甘墮落的生活方式。就算不那麼做,也沒有哪條法律規定父母所說的話就一定要聽。不管是父母還是長輩,做錯了事就是錯了,不行的事就是不行。這應該是可以商量或者逃避的。更何況,就那區區二十萬日元,鹿島亞佐美應該具有很輕鬆就能付得起的經濟能力。她有存款。死亡時鹿島亞佐美自己名下還有定期存款,金額超過了二百萬。那是解決得了的,但為什麼卻什麼也不去做?隻能認為她們母女關係異常。“事情我大致了解。”我說。啊,也是。“嗯。這麼說——從一開始聊的內容就挺嚴肅的啊。”“嚴肅?”“不,你不是……”“我們聊的東西一點兒也不沉重哦。”渡來說道。“不沉重?那是她在逞強,故意表現得很樂觀吧?”“故意的嗎?”渡來把兩手交叉起來,“故意——的嗎?我是沒感覺到。”“想想你們聊的內容,說的可是被母親賣掉的事啊,而且還是賣給黑社會。這種不符合這個時代的事情簡直太稀奇了,而且對女性來說這還是很屈辱的經曆,我想這可不是能平靜地聊的事情。”“故意的嗎?”渡來露出無法接受的神色。“說這種事需要故意表現出很樂觀的樣子嗎?”“什麼?”“那時候我們是第二次見麵,也許再也不會見麵了——和我這種一看就知道既不成熟穩重也不聰明的男人,她乾嗎要對這樣的我裝作很樂觀的樣子說這些事情啊?”原來是這麼回事。問題在於——為什麼是這個男人。“你覺得為什麼?”“沒為什麼吧。”“一定有原因的,因為事實上她確實向你說了這麼重要的事情,本來這種事怎麼著也是會藏著不讓人知道的吧?”一般都會隱瞞的。就算暴露了也會想辦法蒙混過去。對於這種經曆來說是這樣。“會藏著嗎?也是,我也覺得這不是那種可以大說特說的事情,在單位也不能說出去。不過,在單位裡彆的東西也不好聊吧,那種在公司這樣的地方大講彆人八卦的人煩死人了。亞佐美不像個說話不會看場合的人,所以,反倒是因為亞佐美想說吧?”“不懂你的‘反倒’是什麼意思。”“我是說,她是想說卻沒有能說的地方。”“想說?”無法理解。“不是想隱瞞嗎……”“如果想隱瞞就不會自己說出來了啊,我可半個字都沒問過她,再說我對這種不太熟悉的女人的經曆什麼的也沒興趣。說實在的她說給我聽,我也沒回應。她說什麼都無所謂,說什麼我都是‘是嗎,這樣啊’地回應她。”這個男人——他什麼想法也沒有嗎?“聽到那麼悲慘的事情,你就沒有什麼想法嗎?”“想法?發生這種事,我又不能怎麼樣。不過,五條先生……”渡來突然將後傾的身子向前俯來,“我是想,正是因為我是這副樣子,所以亞佐美才想說的吧。”“這副樣子是什麼樣子?”“就是說,我這個人不管聽到了什麼也都是這副樣子。怎麼說呢,就是心裡沒啥想法吧……我這個人,對什麼事都覺得隨便咋樣都無所謂,因為我笨嘛。而亞佐美她呢,她也不想勉強彆人聽她講那些遭遇,聽她倒苦水,就算是想說卻不能和任何人說。而對像我這樣笨的人,不是正好能說嗎?”“等等,你說的是有道理,但是,說到底……”為什麼想說?“這個就好像是——炫耀自己的不幸嗎?”“沒有炫耀哦。話說這也沒什麼好炫耀的。更何況,亞佐美並不算不幸。”渡來說道。“不算不幸?你在說什麼啊?你是怎麼理解的才得出她不算不幸的結論來的?你要知道,鹿島亞佐美小姐的母親為了貪圖方便借錢還錢,可是逼她做了暴力團的準成員的女人啊,而且還被人又轉給了手下。你知道嗎?她被當成了東西送來送去,她自己並沒有欠債,也不是連帶擔保人。鹿島亞佐美根本就沒有理由要遭到這樣的對待,但事情卻怎麼樣?被那些反社會的人玩弄,送來送去,你還說這不算不幸嗎?”“乾嗎?乾嗎這麼激動?”渡來說道,“我知道五條先生很了不起,您是律師,您聰明,很多事情您是對的……但是,亞佐美自己沒有說過自己是不幸的,也看不出在勉強自己,我不覺得她是故意表現得很樂觀開朗。當然,我這個人不會看人,平時和彆人說話也瞧不出對方的心思,所以也沒法判斷是不是真的。不過,因為亞佐美沒說過那樣的話,而我也沒那麼覺得,所以我就直說了。”“也許你說得沒錯,但是……”“我沒有說謊。我人笨,還不懂怎麼說謊。”“不,我沒說你說謊,隻是……”“如果我說‘五條先生說得沒錯’,那是不是這就變成真相了?”“變成真相?渡來先生,你可要搞清楚,真相並不是可以‘變成’的東西,真相本來就是真相。隻有很難發現的真相,這是必須要去挖掘出來的。也許隻是你沒有發現而已,不是嗎?你所看到的,聽到的,感覺到的,也許對你來說就是真相,但對彆人來說也許並非如此。雖然你的主觀想法應該得到尊重,但是其他人也有主觀想法。去聽多個人說的話,綜合多個人的主觀想法,仔細斟酌,然後才找出客觀的事實,這才是真相。”然後,走到這一步後,真相才終於成了擺到了案板之上,供人討論,可以進入如何解釋這一真相的階段,因此……不。也許從這種意義上說——真相是創造出來的東西。擺在案板上的是鯉魚,還是鯛魚?根據不同的種類,處理的方法有所不同。這條魚是鯉魚還是鯛魚並不是事先就已經定了的,而是需要去確定的。所以,即使檢察官說那是條鯛魚,也是可以把它弄成鯉魚的。隻要出示是鯉魚的證據,隻要說得通,那魚就會成為鯉魚。這就是真相。“嗯……就會變成真相的。”我改口道。“是嗎?那我還是隻能說‘不對’了。”“你是說,鹿島亞佐美不算不幸?”“我是這麼覺得啦。應該說,很普通,”渡來說道,“比較積極樂觀,也很愛笑。就像是‘我其實被我媽給賣給彆人了哦’這種感覺……所以我也沒問什麼‘你怎麼樣’之類的,就感覺沒有啥需要哭哭啼啼的。”這樣啊。難道不是隻是因為沒有察覺到嗎?“一開始就隻是這樣了,”渡來說道,“然後我們就在店門口分開了,大概兩個小時吧。”“最後你還是不知道她為什麼叫你出來嗎?”“為什麼?不就是比較有空嗎?”“有空?”“亞佐美好像沒什麼朋友,”渡來說道,“所以心中積了不少鬱悶吧。”“所以她是想發發牢騷?不向誰吐吐苦水覺得不舒服?”“不……”渡來皺起眉頭,“不過,五條先生,如果是想發泄心中不爽的話,應該會說些不愉快的事吧?但我們感覺更像是在瞎扯閒聊,有說有笑的,挺輕鬆的啊。”“但內容很沉重啊!”“是沉重還是輕鬆,也是因人而異的吧?就像有的事大男人覺得挺輕鬆愉快的,可老太婆們就不覺得了。內心堅強的人,意外地對什麼都覺得輕鬆,亞佐美就是這樣的人。所以聊到她的其他經曆時也沒什麼太大差彆,就是講講工作的事啦,派遣很辛苦啦什麼的,後來還提到她的鄰居很了不起。”“鄰居是指筱宮?”“佳織小姐。”“筱宮好像非常討厭受害人啊。”“但亞佐美似乎很尊敬她。”“尊敬?但是筱宮佳織不是對受害人做了很多性質相當惡劣的事情騷擾她嗎?”亞佐美很友好,但筱宮佳織卻反而非常恨她,發了一大堆誹謗中傷的郵件給她,不論是性質還是數量上都遠遠超過了騷擾的程度了,如果告她的話怕是會受到處罰的吧。“亞佐美好像並不知道是誰。”“那當然了。要是知道的話,肯定會告她的。”“會告她嗎?”“當然了,她可是把那些亂七八糟的郵件都發到人家單位上去了啊,這是侮辱罪,是損害他人名譽和信用、妨礙業務的行為。想來她並不是不知道,隻是還不能確信吧?”“你是說,她雖然感覺到了,但是由於沒有證據所以才什麼都不說?”“不是嗎?”怎麼可能沒有注意到。筱宮佳織寫的那些郵件內容相當不堪入目。她對鹿島亞佐美恨之入骨,恨到了扭曲的程度。就算表麵上遮掩得再好,這種感情必然還是會顯露出來。如果那麼恨之入骨的話,掩飾都是多餘的了。而且對筱宮來說並沒有任何理由需要那麼拚命地隱藏,就算有,也隻是為了避免鄰裡糾紛罷了。“她應該隱約感覺到了吧。”“沒有吧。”“不,她感覺到了,卻保持沉默罷了。”“亞佐美可沒保持什麼沉默哦。我都沒問她,她自己就誇起彆人來了,說鄰居很厲害,佳織小姐很了不起,還說自己也想成為那樣的人。就是因為這樣,雖然我對她隔壁屋的女人沒興趣,也聽她講了不少。”“不不……”特意講這些給他聽嗎?渡來是個陌生人,如果隻是發發牢騷的話還能理解,但在這個男人麵前讚美誰並沒有任何好處。“她說尊敬彆人,其實是為了掩蓋她那種微妙的心理吧!她一定是一直在忍耐。”“忍耐?我覺得那些都是真心話。”渡來似乎並不同意,“她是真心地在稱讚對方。”“稱讚?對你這樣一個陌生人說這些有什麼用?就算隔壁住著個很了不起的人,很崇拜那個人,這些東西對你說有什麼用?這種事也沒什麼值得自豪的。如果是講自己的話那還好說,但說這些話本身就沒什麼意義吧?”“就是因為沒什麼意義,所以除了我之外沒法對彆人說吧?”“對彆人沒法說的話為什麼要對你說?”“唔,因為我是個完完全全的陌生人,所以對我才能說,不是嗎?說起來,亞佐美沒什麼朋友啊。”“或許是這樣沒錯……”或許並不是這樣。“這些是你的主觀想法吧,你能斷言說就沒有其他可能性嗎?”渡來露出了頭疼的表情。“我想鹿島當時是非常反感的。一般誰不斷受到這種惡意中傷都會受不了的,我想她當時受到的精神打擊是常人難以想象的。那些電子郵件的內容真的是不堪入目,讓人看都看不下去。”“嗯,我看過。”渡來說道,“雖然沒有全部看過,刪除資料的時候看了。沒有特意想去看,但是瞟幾眼那些詞就知道了。要是誰被人當麵說這些估計得揍彆人一頓,不會揍人估計也得哭的,要我真寫不出那些句子。不是,是根本想不出那麼過分的話。”就是這裡。“是啊,我一直想問你這裡是怎麼回事,你——為什麼把受害人的電腦和手機的數據全刪了?”這並不是在消滅證據。他們判斷,一開始就沒有渡來健也的資料。受害人和渡來健也完全沒有郵件往來,叫他出來也都用公司的電話,甚至沒有留下記有渡來電話號碼的紙條,應該因為號碼好記所以背下來了吧。“沒什麼,因為凶手是我……”“是你沒錯,那又如何?”“所以要是不相乾的人被懷疑就不好了。實際上還有跟蹤狂曾經糾纏過她,他男友的背景也不好,單位裡又有色迷迷的老頭,還有什麼惡意郵件之類的……這些我都聽她說過。如果這些記錄留下來了,這些人肯定會被懷疑的吧?果然和我想的一樣,留下了不少日記和郵件呢。”“也就是說——你完全沒有刻意隱瞞自己是凶手,這樣的話——我可以認為,你刪除那些數據,相當於是留下了自己是凶手的信息嗎?”這樣的話。這可以認為是消極的自首——是贖罪意識的表現。“不是你說的什麼信息哦……”“是的吧?”“不是……那個我不懂。”渡來的神情看上去似乎更加困擾了,“我要是有工夫留下那樣的信息,乾嗎不直接自首?乾嗎不去叫警察和救護車?實際上我沒有叫。因為亞佐美死了,是我殺了她……我隻是很慶幸自己沒有被懷疑,所以還像平時一樣,如果被通緝我可能會逃跑的。我是個膽小鬼,無恥的殺人犯。”“但你並沒有試圖隱瞞罪行,也沒有做什麼偽裝工作啊。”“那是因為我笨,不懂得怎麼隱瞞,僅此而已。”不行。這個男人真的是直得過了頭。“那隻是你沒注意到罷了。”我說,“就算你這麼說,但人們一旦殺了人之後,不管怎麼樣也沒辦法做到和平常一樣,人們會逃,會隱瞞,就算沒有做什麼隱瞞工作,但人首先會欺騙自己。”“欺騙自己?”“沒錯!已經沒有辦法再像平常一樣生活了,就算表麵看上去一點兒也不受影響,就算表麵看上去還是與往常一樣地過日子,但這隻是表象。這世上不存在什麼冷酷無比的殺人魔。不,反過來說……”如果說,表現得和平常一樣……表現得和平常一樣本身就是欺瞞。事情不可能對生活和心情不產生任何影響,不論是多小的事情,都必定會帶來某種變化。而殺人,一定不是小事情。至少,一般來說不是小事情。殺人是要被判以重罪的,既然是重罪,就不是平常事了。不會有人主張這些不平常的事情是平常事吧。如果真有,那在身為法治國家的日本,隻能認為這是不平常的主張了,這隻能是反社會的、不道德的、不人道的主張。我認為,如果明明發生了不平常的事,日常生活中卻沒有一點兒變化——這隻能是欺瞞。無論是有意的還是無意的,都隻是“裝作”和平常一樣,沒有任何變化才是不自然的。這隻是不自然地偽裝出的平常,是虛偽的平常。因此……“一定產生了某種負麵影響。你的話——你走訪了好幾個受害人的相關人員吧,簡直就是四處嚷嚷——我就是殺人犯,快來抓我。”“沒……”“沒這回事?”我打斷了渡來的話,“不管你是怎麼想的,都有這回事,這是一種與平常不同的贖罪情感的表現——這是不可否認的。”如果不這麼認為。如果不選擇這條路。那就隻剩下——殺了人卻沒有悔改之意還因為自己的愛好而去接觸受害人親屬,悄悄觀察彆人反應的罪大惡極之人——這一條路了。一樣的行為,一樣的事實,會因為不同的解釋而得出完全相反的結論。“請你這樣認為。”“這樣?是怎樣?”“就是——你意識到自己有罪。”“這是當然了。隻是我害怕被抓,或者是逃避說出口的時機……還有,不知道後麵該怎麼辦,不知道犯了多大的罪……首先想的是這些而已。”“我說了,事情就是這麼回事。”我說道。“是嗎?”渡來似乎並不讚同。“你隻是不了解你自己。”“哦……我是覺得我不了解自己。”“對吧?鹿島不也是一樣的嗎?”“一樣嗎?不過也是,我想每個人其實都不了解自己吧。”“對吧?但是彆忘了,大部分人明明不了解自己,卻不認為自己不了解。她應該一直承受著精神上的痛苦,而且是相當大的痛苦,她——鹿島亞佐美是痛苦的。”一定是這樣。“聽不懂。”渡來說道。“正因為這樣,你被她選為了訴苦的發泄對象,不是嗎?”“我是沒這感覺。”“要不然,我不懂她一次又一次特意叫你出來見麵的意義是什麼,不是找你有事吧?之後也一樣……”“並不是找我有事,因為,我是個派不上什麼用場的廢物,對社會沒有一點兒貢獻,現在已經給社會造成危害了,所以不會有人找我有事的。啊,我好像一次都沒付過錢,全都是亞佐美請客。第二次見麵時我們一起吃飯了,也是她埋的單。”“找你並沒有什麼事,對吧?”“沒什麼事,那時候也沒聊什麼重要的事。後來亞佐美叫我去她家,那時候也沒說什麼特彆的話。”“為什麼叫你去她家?”“因為店沒開門,”渡來答得很快,“是臨時關門。我像個笨蛋一樣在店門口站著,後來亞佐美遲到了,和我說對不起,然後就說到她那裡吧。”“她引誘你了?”“引誘?沒那麼奇怪哦。我都說了多少次了,我可不喜歡沾染這種色情的東西。”“就算你沒那想法,但對方怎麼樣呢?”“不是那樣的。亞佐美好像對比她小的男人不感興趣,而且亞佐美從來都沒有說過自己痛苦可憐什麼的,真的隻是隨便閒聊。”“隻是為了閒聊,就一次又一次地叫你出來,請你吃飯,甚至邀請你去她家?如果是喜歡你——啊,不好意思,如果她對你懷著特彆的感情,那就另當彆論了。”“真是,都說這是絕對不可能的。”“你話說得很絕對啊。”“因為那位佐久間先生——雖然她沒提名字,但她對她的男友感到相當自豪,說他什麼都給她買,說雖然因為他的工作原因不能對他撒嬌任性,他對她也不溫柔體貼,但就是這樣更好,適合她。現在想起來是因為他是黑社會的人,不過那個時候我不知道,聽得挺起勁的。”“但那是黑社會哦。”垃圾。“你一直說自己是垃圾是沒用的人——沒錯,你確實是犯了罪,但在此之前你隻是善良的普通民眾。從社會性質說,他們那些人才更是……”不能說垃圾嗎?“更差勁。本來佐久間不就是因為他的頭兒把她給了自己才得到她的嗎?還說花了十萬日元,是買下來的哦,把人當東西對待,他是把人當東西對待的那種人。”那種人才是垃圾。“當這種男人的情人,怎麼可能會幸福。”如果沒有想到的話,這就是問題了。“她是用錢買來的,現在又不是未開化的奴隸製國家,當遭到這樣的對待時,她的人權就遭到了踐踏。不對——要這麼說的話,她的母親也一樣,我說得沒錯吧?”“或許是沒錯吧。”“如果你是垃圾的話,她的母親——也是垃圾。”我說道。“五條先生也會用這種詞語啊。”“什麼詞語?”“就是垃圾什麼的……不過,亞佐美沒有說過那個人的壞話哦。她說謝謝她母親靠一個女人的力量辛苦把她拉扯大,因為自己的緣故害得母親受了不少苦。那時也沒說是因為離婚了還是父親走了,不過我一直自顧自地認為是離婚了。我爸媽也離婚了,是我初中時的事,我爸家暴很嚴重,不過一開始的原因好像是因為我媽搞外遇,反正兩個人都半斤八兩。我講了我的事後,亞佐美——哭了。”渡來說道。“哭了?就是證明她當時情緒不穩定了?”“不,她是同情我。我並沒有故意說得多感動多煽情——大概是哪裡正好講到關鍵了吧。”“關鍵?”“是哪裡正好讓她心裡有所感觸吧。我說到我媽被打時,她就顯得非常悲傷,說到我媽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地哭時,亞佐美哭了。和彆人說這些事,對方也隻會露出不耐煩的樣子或者笑笑就過去了,但亞佐美好像很有感觸。”這個是……“因為她也受到暴力對待了吧?被她母親,或者佐久間。”有這個可能。如果是那個當媽的,虐待幼兒也不是不可能,那個男人估計也不是什麼善茬兒。“你想太多了。”渡來馬上否定了,“佐久間先生不管怎麼說還是喜歡亞佐美的,他很珍惜她。雖說他是黑社會的,動手打人的事可能也會有,這也沒什麼奇怪的。而亞佐美的母親,唔,雖然是那個樣子,但也肯定不會動手打孩子的。”隻是暴力行為並不等於虐待。“她應該是不幸的。被那樣的母親撫養長大,還被賣給了彆人,被黑社會的買下來玩弄,被鄰居的前男友強奸,結果還被對方跟蹤糾纏,遭受鄰居種種可怕的惡意中傷,在單位還被性騷擾……”“等一下,五條先生。”渡來打斷了我的話,“從剛剛的話聽過來,似乎五條先生希望亞佐美是不幸的?總覺你得怎麼著都要讓亞佐美顯得不幸一樣。”“你說得沒錯。”現在坦白地回答更好,“她所遭受的不幸已經讓她無法承受了——不對嗎?”沒錯。如果這個都看不出來,這個男人的眼力實在是不怎麼樣。這個名叫渡來健也的男人,隻是太遲鈍了吧?隻是因為太遲鈍了所以要被問罪了。不對嗎?“是你弄錯了吧?她其實是在向你尋求幫助。她對地獄般的人生絕望了,一直在等待著有人能伸出手把她從深淵中拯救出來。然後你出現了,而她選擇了你。這樣想的話事情就說得通了,能說通吧?”我說。“為……什麼?”“你和她第四次見麵時,是直接被她叫到家裡去?”“嗯,沒錯。”“以什麼理由叫你出來的?”“沒有什麼理由,她打電話來了。”“電話裡說什麼了?”“唔……什麼也沒說啊。”渡來說道,“已經是第四次了,也沒有特彆想什麼。最近幾次都那樣,已經挺習慣了吧。我就是覺得比起到店裡,去她家更輕鬆,咖啡又能喝個夠,挺不錯的,非常自然地就一起到她家去了。不過冷靜想想好像是不太好,滿不在乎地就跑到一個有男友的一個人住的女孩家裡是不行的吧。”“也不是不行,隻是輕率了。”沒錯。輕率。“我說,你,渡來先生,你其實是上當了吧?”“啥?”沒錯。就算不是,也隻能朝這個方向走。“不管怎麼想都不自然。”“你是指什麼?”“鹿島亞佐美的態度。就算你是她的恩人,但也不是有天大恩情的救命恩人。如果要答謝的話請你喝一杯也就可以了,如果要日後再感謝,最多是帶上禮物或錢來,問題就在這裡。又沒什麼彆的事,對你一個陌生人一次又一次地邀請,這本身就不自然。見了麵也隻是閒聊,如果她是請你做保鏢,或者為跟蹤案件做證人證明她受害的話,那還能講得通。但是她沒這麼做,她隻是和你閒聊,在有空的時候把自己辛酸的人生、悲傷的過去,毫無保留地向你傾訴,而且還很不自然地裝作很樂觀開朗。儘管這樣,她卻會為了你的經曆而傷心落淚,這隻能認為她情緒上處在不穩定的狀態。而且,喝茶、吃飯、自己家,一步步地更深地邀請(這裡的“邀請”和前文出現的“引誘”在原文中都用的是同一個詞“誘う”,在日語裡有“邀請”的意思,也有“引誘”的意思,之前渡來健也聽到時理解成了“引誘”,現在這裡是雙關語,既表示邀請,也表示引誘。——譯者注)你。”“邀請嗎——也沒錯。”“第四次你去她家時,她的神情如何?”“神情如何?嗯……已經習慣的感覺,就很輕鬆啊,聊天的內容也沒什麼不同。”“不會沒什麼不同的。”“就算你這麼說也……”“因為,你在那時候殺了她。”殺人動機完全無處可尋。不論是警方還是檢察官都沒有找到動機。“你殺了她吧?”“殺了。”“為什麼?”“因為……”“據說她說她想死是嗎?”“她說過。”“一個幸福的人會說自己想死嗎?當然,當工作辛苦或者受到恥辱什麼的時候,人們會說‘真想死啊’,但那都不是認真的。一般說想死,要麼是痛苦的比喻,要麼是玩笑,她也是開玩笑說想死嗎?”“我不覺得是玩笑,”渡來回答,“我覺得她是認真的。”“她為什麼說想死呢?”“這個我不知道,所以我才到處打聽。我不懂,我從小到大從來就沒想過自殺。不過……我人笨,也許是因為這樣所以不會去想那些敏感細膩的東西吧,不過,就算是我,和那些生來有大把錢花的公子哥富二代相比,也碰到不少不爽的事情。但是我也從來沒想過的,從沒想過自殺,所以……”“沒有想過自殺——這是正常的。有尋死的念頭,一個是因為生病,這個必須要治病。另一個——是被逼到了接近生病的境地,精神上的,肉體上的,經濟上的,社會上的……被種種原因逼到了無路可走的地步時,人會想到死,這已經是不正常的情況了。如果還有正常的判斷力,就會明白死亡是絕對無法解決問題的,應該明白的。人也是生物,生物是為了生存而生存的,不能自己去尋死。但是,也有人會變得無法作出這樣的判斷,誤解死亡才是最輕鬆、最快速的解決辦法。”“誤解——嗎?”是誤解。“比如,受到虐待是很痛苦的吧,家庭暴力也是很慘的,照顧病人和老人也很辛苦,欠了債也不好過。疾病、貧困、人際關係……這世上絕望的種類有許多。但是,必定有逃脫的路,並沒有肯定得不到救贖這種事。人們一門心思地認為無路可逃——這就是問題。死了就輕鬆了,死了就解脫了——才怪。死了情況就能好轉?根本不可能。”但是……“有時候人們會有一瞬間想到去死。抑鬱症患者的話,會沒有原因地出現那種想法,就算不是,人類也是脆弱的生物,有時候也會出現那種情況。”“嗯,是吧……”渡來說道。“不過,我們沒辦法認為鹿島小姐患上了抑鬱症。從過去的記錄來看,並沒有找到相關病曆,也沒有常去看病的記錄。從鹿島小姐生前的言行和品行來看,我覺得這種可能性非常低。也就是說,突發地沒有理由地想尋死——這個可能性很低。”因此,正因為如此……“她是被逼得走投無路,被逼得甚至想一死尋求解脫,不是嗎?”除此之外沒有彆的方向可考慮。“雖然你說不是,但她其實是在你麵前掩飾吧?一邊故意告訴你自己有多不幸,一邊又顯露出幸福的模樣,從你的話中我聽出是這樣的。”“不……”原先聲音懶洋洋的渡來提高了音量,“是這樣嗎?是的話——又怎樣?”“她想死,至少她向你透露出想死的念頭。”“是這樣沒錯。”“也就是說,她有自殺意願,而且還是很強烈的自殺意願。從她的成長經曆,還有現在的生活來看,認為她懷抱著這種眼界狹小的自殺意願也沒有什麼奇怪的,但是……”“但是?”“她自己死不了。”“什麼?”“所以她利用了你,不是這樣嗎?”“利用?聽不懂你說什麼。”“渡來先生,你被鹿島亞佐美小姐的言語巧妙地誘導,成了她自殺的凶器的代替品——不是嗎?也就是說,你所犯的罪既不是殺人罪也不是暴行致死,也不是過失致死,而是協助自殺——我說得沒錯吧?”“協——助?”“嗯,你協助她自殺,這個稱為‘自殺乾預’。這種情況下,由於受害人沒有積極委托,不能認為是‘囑托殺人’,同時也不是‘同意殺人’,說到底是‘自殺乾預’,你幫助了鹿島亞佐美自殺,不是嗎?”“幫助?還是聽不懂你說什麼,我就是殺了她啊!”“沒錯,但是你沒有動機。”“沒有——嗎?”“沒有吧!那我換一種容易理解的說法吧。如果被殺的人不是她的話——這時候,懷有殺人念頭的人是鹿島亞佐美,而幫忙的人是你——渡來。雖然執行殺人行為的人是你,但計劃殺人,並讓你這麼做的,是鹿島小姐。也就是說你們倆是共犯關係,主犯是鹿島小姐,從犯是你。”“一點兒也不好理解,這樣又有什麼不同嗎?”“完全不同。”“到底有什麼不同?”“罪的輕重不同。”都說到這份兒上了還不明白嗎?這家夥!“我是說,你的刑罰會變輕。”“我沒拜托你這個啊!”“不管你有沒有拜托,真相就是真相。”“這才不是真相吧。”渡來的語氣粗暴起來。“不,這隻是你不這麼認為而已。”“這也不是你能決定的吧!”“決定的不是我,是法官。我隻是主張這種理解方式是正確的。”“為什麼?”“為什麼?”“我問你,你為什麼做我的律師?我是個殺人犯,我乾了壞事啊,不管從什麼方麵來看這都是改變不了的事實。不管作什麼努力怎麼想辦法都是改變不了的。時間無法倒流,亞佐美也不會複活。要減輕我的罪,到底有什麼意義?”“我……”“我討厭你這種態度!”我提高了聲調,“說什麼罪犯罪犯,沒錯,罪犯是觸犯了法律的人,所以要受到懲罰,這是沒辦法的。雖然沒辦法,但你犯的罪是多大就是多大,犯不著這麼低三下四得過了頭!好好反省、好好贖罪的話,並且不再犯錯誤的話,就堂堂正正地挺起胸膛來。真誠地懺悔自己的罪過,與一味地卑躬屈膝是不同的!”“我可沒有低三下四。”“你怎麼沒有?你啊,再這麼下去,就會被當成一個沒有動機卻殺害了與自己無關的女性的男人啊!那可是精神異常的‘變態殺手’。但是我所見到的你很正常,是個正經人。”“是正常還是異常你從哪裡看出來的?”“你能明白道理,你能理解我說的話,用自己的思想去理解體會,我們的對話能成立。你能很好地進行判斷,可以沒有任何阻礙地過社會生活。雖然你自己總說自己是笨蛋是垃圾廢物,但你是個正經人,渡來先生。這不是知識和教養的問題,你……”“我不是什麼正經人,”渡來說道,“也沒過什麼社會生活,我隻是生活而已。”“你不是能生活嗎?也許你認為自己不適應社會,但社會並沒有排斥你啊。你聽著,渡來先生,你是善良的。我因為工作的原因見過許多人,比你低級得多的人多得是,與學曆、頭銜沒有關係,而是做人的等級。”“然後呢?”“什麼然後?”“我是問你為什麼要替我辯護哦,能賺錢?”“賺錢?我嗎?我是國選律師,是國家為沒有經濟能力請律師或因為某些原因沒法委托律師的被告而指派的律師。”報酬——很低。我做這份工作並不是為了錢。“我原來是涉外律師,專門搞企業法務的。雖然國內案件變多了,現在涉外這種說法也不怎麼常見了,總之我就是主要負責企業的海外案件。現在已經完全沒在做了,現在的收入是當時的百分之一哦,怎麼可能賺錢?”“那為什麼要做這個?”“你知道嗎?不守法是不對的,不管任何人說什麼都是如此。這是法治國家的基本所在。我們不能不遵守法律,絕對不能……雖然不能……”但並不是遵守了法律就行了。絕對不是。“我第一個負責的刑事案件審判,也是殺人事件。不,我認為判斷為業務過失致死是比較合理的,我這樣主張的,到現在我也堅持這樣認為。但是,當時輿論嘩然了。”“輿論嘩然?”“受害人是孩子。三歲和五歲的兄弟倆,而且還是很可愛的孩子。為殺害可愛孩子的大罪人辯護,想要減輕這種惡人的罪行……當時各種指責都往我身上飛來。我可是真的被人用石頭扔過,還有恐嚇電話打到我家來。”——為了錢什麼都肯做嗎?這個壞人!——要幫助壞人嗎?還是個律師?——這樣你和殺人犯不是同罪嗎?——考慮考慮受害人家屬的心情吧!狼心狗肺!“為了錢?大錯特錯!而且,那兩個被殺死去的孩子生前都一直遭受著嚴酷的虐待。越是調查,就越發現,他們是在多麼悲慘殘酷的環境中長大的。父親吃喝嫖賭,母親對孩子不管不顧,在那之前一直沒出什麼事真是讓人覺得不可思議。”即使如此……“這些事情與案件一點兒關係也沒有。受害人是怎樣被養大的,與案件本身沒有關係。孩子們的父母積極地在媒體上露麵,扮演著失去孩子的悲哀夫妻的形象。那其實是在演戲,他們背地裡卻拿著保險賠款,到處玩樂去了。”——受害人家屬就不能去玩嗎?——不能給孩子投人壽保險嗎?——又不是我殺了孩子。——比起這些事情,你不要妨礙我為他們報仇才是實在的。——那個男人會被判死刑吧。“拿了賠款後,那對夫婦立馬分了錢離婚了。礙事的孩子不在了,一身輕鬆啊,可是世人不這麼看。”說什麼一下子失去了兩個寶貝孩子,夫妻的聯係也被切斷了,就一直重複著這樣的戲碼。輿論不管怎樣都會把這兩個人塑造成悲情人物,這樣更容易獲得彆人的理解。而當事人們,也選擇隨著這個勢頭走——這樣對自己有利。那些家夥沉迷在身為受害人家屬的遭遇中。“我幫忙辯護的那個人生活很苦,母親臥床不起,妻子也是體弱多病。他自己也是沒日沒夜地工作,疲勞過度,他的公司也很明顯違反了勞動基準法。”但是……“人們認為這些都不重要。那個人被迫長期連續勞動,已經到達極限了。到達了極限,結束工作後,在回家的途中發生了事故。沒錯,是事故,但是最後卻成了不是事故。”“為什麼會這樣?我不明白,是交通事故嗎?”“對,是交通事故。雖然是回家路上,但也是工作上的過失致死。勞動負荷過大,雇用方也有責任。但是,他正好剛剛辭職了。”“什麼?被辭了?”“不是。”再多乾點兒,提高效率,不滿意的話就走人吧——這些話一直圍繞在他耳邊。似乎他體力上也承受不了了,錯誤也變多了,在單位上受到的指責也越來越多,於是,他最終崩潰了。他自己判斷再繼續工作的話會出危險,在那種狀態下沒辦法再開車了。作為一名駕駛員,這是正確的判斷。但是,公司不讓他停職,不讓他休假,甚至不讓他休息,所以……“那個男人是自己辭職的,就在事故發生的早晨。如果是解雇的話那就是不當解雇,但是他是自己辭職的,公司堅持事故和自己無關。那家運輸公司,隻不過是不想承擔責任而已——如果這說得通的話,事情就會變成——至少不是在工作中發生的事故。”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這種愚蠢的說法根本行不通,但最終卻不認為是事故,也沒有追究雇用方的責任。“影響結果的關鍵是他的證詞。那個男人作證時說,當時人很迷糊,覺得隨便怎麼樣都無所謂了,也無法判斷紅綠燈的顏色,明知道有孩子在還是衝上去軋過去。但是,這不是真的。他是因為自己犯了罪而備受良心折磨,十分痛苦,以至於神智都不清楚了,所以他才說是自己殺死的。”和這家夥一樣。——孩子們不能複生了。——不管怎麼樣都是我殺的。——不管怎麼贖罪我都願意。——請判我死刑吧。“這件事被媒體歪曲報道,被說成是——因為被公司解雇而自暴自棄,於是拿無辜的孩子出氣碾殺了他們。我沒有辦法,隻能主張事故發生當時被告人處於精神錯亂狀態,失去判斷能力,這樣做之後……”人們越發指責我。他們說我居然那樣包庇殺人犯,每天都有喊著我去死要殺了我的恐嚇信發來。而那時,受害人的母親正在享受海外旅行,父親則整天沉迷在賭博中。加害人的妻子自殺了,於是再沒有人能照看臥病在床的老母親。親戚雖然有不少,但人人都覺得做殺人犯的親戚很沒麵子,全都和他們家斷了關係。加害者越來越絕望,說隨便怎麼樣都不管了。他隻會一個勁地說快點判我死刑。判決結果是有罪,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喊著“快點殺了我”的被告,他的發言並沒有被認為是在反省,而是被認為隻不過是一種自暴自棄殺了孩子們,到最後依然自暴自棄的表現罷了。但是這樣真的好嗎?“怎麼可能好。我當時勸他上訴,但他沒聽我的。他服了十年刑,最後死在獄中。臥病不起的老母親也沒有人照顧,就那樣死去了。”在沒有人知道的情況下,無聲無息地……“你怎麼看?沒錯,他是奪走了天真孩子的生命,這是犯罪,是應該贖罪的行為。但是虐待呢?過量勞動呢?這些真的毫無關係嗎?不,不對不對。這個案件是極端例子,就算多不服那個判決,這事是個例外。這種事很少見。但是,就算沒有這種極端例子,在某種意義上把受害人家屬神聖化的社會歪風也很嚴重。以這種歪風為保護傘,披著受害人家屬外皮的怪物們橫行霸道,大搖大擺,我覺得這很不公平。但是,不管是再混賬的人,隻要沒有犯罪,就不能告他。不管那人有多蠢,多卑鄙,隻要是受害人的家屬……”“這不是理所當然的嗎?”“理、理所當然?”“不是就應該是這樣嗎?管他是受害人的家屬還是加害人的家屬,和這些都沒關係。不管是誰,隻要守法就不能處罰。隻要是法律允許的,不是做啥都行嗎?”“沒這回事!你在說什麼啊?”“就是這麼回事。不觸犯法律,不就是遵守法律嗎?如果懷疑這一點那不是天下大亂了?”“不,我不是懷疑法律,法律是要認真遵守,要相信的。我隻是覺得,在法律製定的標準中,被欺負的人……”“你說啥呀?”渡來瞪著我,“誰被欺負了?罪犯就是罪犯,除此之外什麼也不是,不是罪犯的人就不是罪犯。不,比這個還要簡單。批評糾正那些法律無法製裁的人不是你的工作,當然,那種人橫行霸道是很讓人生氣,但就算這樣難道就能減輕罪犯的罪嗎?這種情況下沒辦法,必須保持平衡啊。”“平衡?”“平衡。你的那個案件,沒錯,那個犯人是挺可憐的。而且受害人的父母,那個犯人的公司、親戚,都不怎麼樣,應該說都很過分。但是最最可憐的,並不是殺了人的人,而是死去的孩子們吧?”他們死去了。“這麼說也沒錯,但是……”“沒什麼好但是的。那個犯人雖然挺可憐的,但仍然應該接受法律製裁吧?不管是五年、十年還是終身監禁,都是沒有辦法的事,都是一樣的。決定判幾年的不是本人,像你們這些了不起的人才是審判官。而父母、公司、親戚之類的,對他們發表意見不是你的工作吧?”“但是,人們……”“管他什麼人們,你們不能審判那些沒犯法的人吧?那麼就不要這個那個唧唧歪歪的,把這一點好好地讓人們知道才是你們的工作吧?如果你有認真打官司的話這個應該懂的吧?”“我——我是很認真的。”“是吧,不能什麼事都隻憑自己想法去決定。因為犯人以外的人在胡搞亂來,就要減輕犯人的罪,這也太不正常了吧?”“我沒這麼說,隻是要公正,儘量公正地……”“你這個‘公正地’,其實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偷偷地替換成了其他東西了吧?你其實隻是不甘心打輸了官司而已吧?法官也不是那種好忽悠的人,不會被媒體和那對惡心夫婦的演技什麼的影響吧?判決也不會因為那些不了解情況的人們的行為隨便更改的吧?難道審判我們的人都是這種不靠譜的嗎?”“這……不是的,沒有的事。”“既然這樣,那打輸了官司,要麼是因為你的主張錯誤,要麼就是因為你的辯護有問題不是嗎?法官是很厲害,但也不是完美無缺的,也可能做錯事,如果你是正確的話——那說明你打官司的水平不怎麼樣吧,你是因為這個才覺得火大的吧?”渡來健也說道,“把那些東西強加在人身上,真讓人頭疼啊。我說,雖然你說彆人是垃圾,但是亞佐美的母親沒有討厭亞佐美也沒有虐待折磨她,她隻是不懂疼愛她的方式。佐久間先生雖然隻是黑社會的最底層成員,但他非常喜歡亞佐美,非常珍惜她。就算是那些和亞佐美上床的老男人,雖然好色又猥瑣,也有很多不如意的事,他們也沒有討厭過亞佐美。佳織小姐雖然做了那種事,但也有很多自己的不容易和不順心。每個人都不容易,人們很傻,所以會犯錯,會跌倒,會墮落,有時候沒用得連自己都會討厭自己。我呢,因為想知道亞佐美的事,所以到處打聽,但每個人都是一個勁地光說自己的事,所以我很明白的——大家其實沒什麼不同。”“沒什麼不同……嗎?”“沒什麼不同,你也一樣。調查我的警察、檢察官,大家都沒什麼不同。你和五條先生是站在正義一方的吧?你們的心中有正義,這個我很明白。但是,我還是覺得你隻是因為不甘心,因為對那場打輸的官司不甘心,而被蒙蔽了雙眼。”“是嗎?”“你這樣把相關人員都說成壞人,非說亞佐美是不幸的,到底有什麼意義?亞佐美並沒有不幸——直到我殺死她為止。”“但是為什麼她說想死?這說不通啊!為什麼你要殺了她,太奇怪了吧?”“為什麼亞佐美說想死嗎?”“沒有遇到不幸的人會說這種話嗎?”“這很簡單啊。”渡來健也微微一笑,“亞佐美說過,就算她的人生這麼曲折,但她還是幸福的。雖然男朋友有那麼點兒靠不住,父母也有問題,工作和收入也不穩定,但她也沒有覺得不幸。於是她問我,‘我希望以後也一直這麼幸福,該怎麼做才好呢?’我說,‘既然這麼幸福,那就不如趁現在還幸福——去死就好了’。”——不如去死吧。“你說什麼?”“我說,在不幸到來之前,不如去死吧。我這麼說之後,亞佐美回答說——‘是啊,我想死呢’。那一瞬間,我不明白了。她的回答不應該是‘我不想死’嗎?而且幸福的話更應該是這個回答啊,但是亞佐美,用非常認真的表情說……”——是啊,我想死。“她這樣說的,所以,於是……”這說明是真的很幸福吧?已經什麼都不需要了。就這樣已經心滿意足了。“所、所以你就殺了她?怎麼會有這、這麼……”“就是有這種荒唐事。不,我一點兒也沒想過就那樣殺了她。我隻是說了句‘那我就殺了你哦’,把手放在她脖子上,她沉默著閉上了眼,然後,那張臉……”夠了。夠了。“你、你……”“我這樣也算是正經人?你說我是正經人,就是這樣的嗎?不對吧?我對每一個去打聽的人都說過‘不如去死吧’,每個人都說‘不要’,這才是正常的。因為大家肯定都想活著啊,還有留戀啊,還有很多舍不得啊,大家都不滿足。他們不是都擺出這樣那樣的理由,一直說自己有多不幸嗎?那是很正常的啊,人類都是垃圾、廢物,但就算這樣也仍然活著。就像你說的那樣,人們為了生存而生存,所以他們不會想去尋死。但是,亞佐美不一樣啊,怎麼會這樣呢?我——開始害怕了。”“你——害怕了嗎?”“她真的不討厭死亡,這,簡直已經不是人了。所以,我掐著她脖子,越來越害怕,非常非常害怕,感覺自己手裡掐著的並不是人,而是什麼更厲害的東西,然後……就算這樣……”亞佐美,是笑著的。“怎麼會有這種事?亞佐美到底是什麼人?因為,再這麼下去她真的就要死了。不,不是死了,而是我會殺了她。我很清醒地,想著殺了她,然後殺了她啊。所以不是什麼精神失常或者協助自殺,就是殺人啊,所以希望你們判我殺人罪。不如去死的人,不應該是我嗎?”“不……”不是這樣的。不是這樣的,但……渡來健也盯著我……我隻是臉朝下,我什麼也,一點兒也,不明白啊。“你是個殺人犯。”我說。然後,渡來健也終於放心了似的閉上了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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