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坐在飯桌旁。我沏了茶,這是我從星巴克買的中國綠茶。據說可以使人平心靜氣。我給黛娜遞過去一杯。“謝謝你,馬克。”我點點頭,坐在她的對麵。我從小到大都很了解黛娜。這是隻有小孩子之間才能互相了解的方式,這是隻有小學同班同學之間才能彼此了解的方式。即使我不認為我們曾經真正地向對方開口說過話。我們都知道以前的那個黛娜·列文斯基。那個女孩是班裡的受害者,是班裡的棄兒,經常遭人取笑,受人欺淩。讓人懷疑她怎麼能保持精神正常。雖然我從來沒找過她的茬,但很多時候我都是袖手旁觀。即使我沒有住在她度過童年時代的房子裡,黛娜·列文斯基仍將銘記在我心中,她也會銘記在你們心中。要害問題是:誰是你們小學裡最受欺負的孩子?沒問題,你記得很準。你想起了他們的姓名和模樣。你想起了看著他們一個人走回家,或者默默無語地坐在自助食堂裡。你會記得黛娜·列文斯基的一切都和你如影相隨。“聽說你現在是個醫生,”黛娜對我說。“是的,你呢?”“一個繪圖員和藝術家。下個月我在威裡奇辦一次展覽。”“油畫嗎?”她猶豫了一下。“是的。”“你以前就是個不錯的藝術家,”我說。她揚起頭,非常吃驚。“你注意到了?”沉默了一會兒,我發現自己在說,“我本應做點什麼。”黛娜笑了。“不,應做的是我。”她看起來不錯。不過,她並沒有像電影裡的醜小鴨那樣脫胎換骨變成個大美人。首先,黛娜長得從來就不難看。她以前容貌平平,也許現在還是。她的五官還是很窄,但現在放在一張成人臉上,效果好多了。她以前頭發總是濕漉漉的,現在顯得很濃密。“你還記得辛迪·麥克戈文嗎?”她問我。“肯定記得。”“她比誰都能折磨我。”“我記得。”“唉,真是可笑。幾年前我在市中心的一家畫廊舉辦了一次展覽——辛迪出現在那裡。她向我走過來,緊緊地擁抱著吻了我。她想敘敘舊。說說像‘記得劉易斯先生是多麼笨?’之類的話。她一直笑容滿麵,馬克,她不記得自己以前的那個樣子了。她不是在裝蒜。她竟然對以前如何對待我一點印象都沒有。這一點我有時能發現。”“發現什麼?”黛娜雙手舉起杯子。“沒人記得自己曾欺負過彆人。”她身子前傾,眼睛掃了一遍房間。我對自己的記憶力有些懷疑。當時我難道隻是袖手旁觀——或者那是不是也算某種曆史修正主義者?“這裡亂糟糟的,”黛娜說。“你是說回到這棟房子裡的感覺?”“是的。”她放下杯子。“我猜你想聽我解釋。”我等著。她的眼睛又掃視起來。“你想聽一些離奇古怪的事?”“當然。”“這是我以前常坐的地方。我的意思是小時候。我們還有個長方形的桌子。我總是坐在同一個地方。現在我來到這裡,我不知道,我隻是自然而然地很靠近這把椅子。我想——我想這就是今晚我來這裡的原因之一。”“我不大明白。”“這棟房子,”她說。“對我還是有影響,一座監獄。”她朝前靠了靠,眼睛第一次與我對視。“你曾聽到過那些傳言,是吧?關於我父親和這裡發生的事。”“是的。”“那都是真事,”她說。我強迫自己不要退縮。我不知道該說點什麼。我想起了那所可惡的學校,又試圖與這棟可惡的房子聯係在一起。簡直令人莫名其妙。“他現在死了。我的意思是我父親。他六年前就死了。”我眨眨眼,目光轉向彆處。“我很好,馬克,真的。我過去接受精神病治療——嗯,我的意思是現在也是。你認識拉迪奧醫生嗎?”“不認識。”“那就是他的真實姓名,斯坦利·拉迪奧。他搞無線電技術非常有名。我和他待了這麼多年,現在好多了。不再想自殺了,不再覺得自己一無是處。儘管這很可笑,可是我戰勝自我了。不,我的意思是,多數遭到淩辱的人都會有犯罪和性問題。我從來沒有,我能過夫妻生活,一點問題都沒有。我現在結婚了,丈夫是個了不起的家夥。雖然不是銷魂蕩魄,但也棒極了。”“我很高興,”我說,因為我不知道還有什麼話可說。她又笑了。“你迷信嗎,馬克?”“不迷信。”“我也不迷信。不過,知道你妻子和女兒出事後,我懷疑起來了。關於這棟房子,罪惡和其他所有的事。你妻子是那麼可愛。”“你認識莫妮卡?”“我們見過麵。”“什麼時候?”黛娜沒有馬上回答。“你聽說過‘觸發’這個術語嗎?”我想起在醫學院輪流實習時聽說過。“你的意思是精神病醫學術語?”“是的,你看,當我從報上得知這裡出事時,就是一種觸發。就像一個酒鬼或者厭食症患者一樣,永遠都不會完全痊愈。出了什麼事——一種觸發——人們就會又變成老樣子。我就咬起自己的指甲,摧殘起自己的身體。這就像——就像我不得不麵對這棟房子,我不得不直麵過去,為了打敗它。”“那就是你今天晚上做的事?”“是的。”“18個月前我發現你那次呢?”“都一樣。”我落了座。“你多長時間經過一次?”“我想是幾個月一次吧。我把車停在學校停車場,穿過朱克小路。但此外還有一層意思。”“另外什麼意思?”“我的探訪。看,這棟房子還藏著我的秘密,不騙你。”“我小明白。”“我一直想鼓起勇氣再來敲這扇門,但是我不能這麼做。現在我在屋裡了,在這個廚房裡,我很好。”她使勁笑著,好像要證明這一點。“但是我還是不知道我能不能做。”“做什麼?”我問。“我要透露個秘密,”黛娜開始搔她的手背,搔得又狠又快,指甲陷了進去,幾乎要把皮膚搔裂。我想向她伸出一隻手,但覺得這樣太不自然。“我把一切都寫在了一本日記上。以前發生在我身上的事還在這裡。”“在這棟房子裡?”她點點頭。“我把它藏起來了。”“謀殺案發生後,警察在這裡搜了一遍,他們搜得非常仔細。”“他們發現不了,”她說。“我敢保證。而且即使他們發現了,那也不過是本舊日記。他們沒有任何理由去打擾它。一方麵我希望它原封不動,事情已經過去,都了了事了。你知道我的意思嗎?彆自找麻煩了。但另一方麵,我想讓它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就像讓陽光殺死吸血鬼一樣。”“在哪裡?”我問。“在地下室。你得站在乾衣機上才能夠得著它。它就藏在天花板上爬行空隙裡的一捆帆布後麵。”她瞅了一眼時鐘。看著我,抱著自己的雙肩。“時候不早了。”“你還好嗎?”她又四下掃視了一遍,呼吸突然變得不均勻了。“我不知道還能在這兒待多久?”“你想去找你的日記嗎?”“不知道。”“你想讓我給你拿來嗎?”她使勁地搖著頭。“不。”她站起來,大口大口地吸著氣。“現在我得走了。”“你什麼時候都可以回來,黛娜,任何時間都可以。”但是她沒有聽我的話。露出一副驚惶失措的樣子,急匆匆地朝門口走去。“黛娜?”她突然轉身麵對著我。“你愛她嗎?”“你說誰?”“莫妮卡。你愛她嗎?或者說還有其他人嗎?”“你在說什麼呀?”她麵無血色。目不轉睛地看著我,向後退去,呆若木雞。“你知道誰向你開的槍,是吧,馬克?”我張開嘴,但什麼也沒說出來。等我發出聲來,黛娜已經轉過身了。“對不起,我得走了。”“等等。”她撞開門,衝了出去。我站在窗邊。看著她三步並作兩步地向菲利浦公路趕去。這次我沒有選擇追趕。我轉過身,耳邊依然回響著她的話——“你知道誰向你開的槍,是吧,馬克?”我急忙跑向地下室內門口。好吧,有些事我在這兒解釋一下。我並不想下到肮臟昏暗、尚未完工的地下室去窺探黛娜的隱私。我並不想假裝知道怎樣做對她才是最好的,什麼東西可以緩解她駭人的痛苦。我的許多精神病醫學同事與我意見相左,但有時我懷疑忘掉過去是不是更好一些。當然我也沒有答案。正如我的精神病醫學同事提醒我的,我並不要求他們以最佳方式處理齶裂。所以最終我有把握的就是黛娜的事不應由我來作決定。而且,我來地下室也不是出於了解她的過去的好奇心理。我對了解黛娜遭到淩辱的細節不感興趣。事實上,我根本就不想知道。自私一點講,一想到這個我稱為家的地方發生了那麼多恐怖的事就令我起雞皮疙瘩。我麵臨的麻煩已經夠多的了,謝天謝地。我什麼也不想再聽到,什麼也不想再看到。那我究竟是想乾什麼?我按下電燈開關。一個白熾燈亮了。向下走時,我還在浮想連翩。黛娜提及幾件令人好奇的事。暫時拋開那些最富戲劇性的不論,我回想起那些更微妙的事。對我來說,這是晚上一種無意識的行動。我決定對這種意識聽之任之。我首先想起來的是,黛娜還是個神秘女人時向門口邁出的一步。正如我現在知道的,黛娜自己也告訴我了:她曾經“想鼓起勇氣再次敲這扇門”。再次。再次敲這扇門。這裡的暗示非常明顯,在另外至少一個場合,黛娜想鼓起勇氣敲我的門。其次,黛娜告訴我說她曾經“遇到過”莫妮卡。我想像不出她們怎麼會碰麵。沒錯,莫妮卡也在這座小鎮上長大。但就我對她的了解而言,她在一個與眾不同的、更富有的家族裡長大。波特曼家的房子位於我們這個雜亂無章的郊區的對麵。莫妮卡小時候起就寄宿在學校裡。小鎮上沒人認識她。我記得僅有一年夏天在科羅尼電影院見過她一次,那時我上高二。我出神地盯著她。她卻故意對我視而不見。那時莫妮卡有一種絕世冷豔的美。幾年後我遇到她時——其實是她朝我走過來——她搞得我神魂顛倒。莫妮卡對人似乎是敬而遠之。因此我現在懷疑,我那富有、孤傲、美麗的妻子怎麼會與貧窮而灰頭十臉的黛娜·列文斯基見過麵?當你思考“再次”這個詞時,最有可能的答案是黛娜曾經敲過門,是莫妮卡應的門。她們是那時見的麵。她們可能交談過。黛娜可能告訴過莫妮卡那本藏起來的日記。“你知道誰向你開的槍,是吧,馬克?”不知道,黛娜。但是我要查清楚。我已下到了水泥地板上,到處堆放著那些我永遠不會扔掉、也不會打開的盒子。我注意到,也許是第一次注意到地板上有潑濺出的染料,各種顏色應有儘有。也許從黛娜那時起它們就在這裡了,這對她那孤獨的逃避是一種明證。洗衣機和乾衣機在左麵的牆角處。在昏暗的燈光下,我慢慢向它們挪過去。事實上我是躡手躡腳的,好像害怕驚醒黛娜的睡狗一樣。其實愚蠢得很,正如我前麵說過的,我並不迷信,即使我在這裡,即使我相信邪惡的魔鬼之類的東西,也沒有理由害怕觸怒他們。我的妻子死了,女兒失蹤了——他們還能把我怎麼樣?事實上,我應該騷擾他們才對,讓他們行動起來。我希望他們能讓我知道我的家人、塔拉到底發生了什麼事。話題又扯到了塔拉身上。任何事情繞來繞去最終都要回到她身上。我不知道她怎麼會牽涉進所備這一切,我不知道她被綁架怎麼會與黛娜·列文斯基搭上邊。也許本來沒什麼關係,但我的思緒就是拉不回來。明擺著,莫妮卡從來沒提起碰見黛娜·列文斯基這件事。我發現這很蹊蹺。沒錯,我這個可笑的推測完全無據可循,,但如果黛娜確實敲過門,如果莫妮卡確實開過門,按常理我妻子會向我提起此事。她知道黛娜·列文斯基是我的老同學。為什麼要把她的造訪一事——或者她們碰麵這一事實——秘而不宣呢?我跳上乾衣機。我不得不蹲著,向上看去。灰塵斑斑,到處都是蜘蛛網。我看到了帆布,手向上夠去。我四處摸索著,非常困難,因為有好多管子交織在一起。我的胳膊很難嵌進管子間的空隙裡。要是換個細瘦胳膊的年輕姑娘來做就容易多了。我的手終於穿過管網,指尖滑到右側,向上一推,一絲不動。我的手又向裡伸進了幾英寸,又推了推。一個空隙露了出來。我卷起袖子,扭動著胳膊前探了一兩英寸。兩根管子壓在我的皮膚上,但是它們騰出了充足的空間。我夠得著天花板上的爬行空隙,我四處摸索,找到了什麼東西,拿下來一看。那本日記。這是一本典型的學生筆記本,封麵是熟悉的黑色大理石花紋。我打開它,一頁一頁地翻著。它是用小寫字母書寫的,這使我想起了那個99lib?在購物中心的一堆大米上寫下姓名的家夥。毫無疑問,是黛娜的完美筆跡。內容——從紙頁的最頂端一直延伸到最底端。左右都沒有留下一點空白。黛娜把每張紙的反正兩麵都利用起來了。我沒有讀,這又不是我下米要找的東西。我又爬回乾衣機,把日記本放回原處。我不知道這樣做讓我如何麵對上帝——如果僅僅碰一下就放出咒語的話——但我對此並不是很在乎。我又四處摸索著。我知道,不知道是怎麼摸的,但我就是知道。最後我的手觸到另外的什麼東西。我的心怦怦地跳著,手感光溜溜地。是皮革。我拿下來看一看。帶出了一些灰塵,我眨眨眼,把這些灰塵擠出眼睛。是莫妮卡的日記。我記得她是在紐約的一家時尚用品商店買的。她告訴我說要用它來安排她的生活。包括通常的日曆和備忘錄。我們是什麼時間買的呢?我也不清楚。也許是她死前八九個月吧。我絞儘腦汁想回憶起我最後一次看到它的時間,但什麼也想不起來。我把這本日記夾在兩膝之間,把天花板上的嵌板放回原處。我抓住記事本,從乾衣機上爬下來。我本打算等到上樓到光線明亮的地方再看,但是,嘿,不可能。日記本有一個拉鏈。儘管有些灰塵,但是很順利地就拉開了。一張CD盤掉下來,落到地板上。在昏暗的燈光下,它像一顆珠寶一樣閃閃發光。我捏著邊緣撿起來。沒有商標,商家在上麵寫著“CD-R,80分鐘。”這究竟是什麼東西?有一個辦法能查明,我趕緊跑上樓,打開我的電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