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喝酒了。我的酒量不大——年輕時酒壺一度是我的萬應靈藥——但我在洗滌槽上方的壁櫥裡找到了一瓶老杜鬆子酒。冰箱裡有些滋補品,冷櫃裡我還有台自動製冰機。你合計一下就明白了。我依然住在列文斯基的那棟老房子裡。對我來說它太大了,但是我無意就此放棄。現在,我感覺對我女兒來說,它就像一個入口,一條生命線(儘管很脆弱)。是的,我知道言外之意是什麼。但是現在賣掉它就好比把她這扇門關上了。我不能那樣做。雖然齊亞想跟我住到一塊兒,但被我婉言謝絕。她沒有繼續勉強我。我想到了多愁善感的丹·福格爾伯格(不是叫丹的那個什麼人)的歌曲,昔日的情侶們說話一直說到口乾舌燥。我想到了博吉質問上帝,誰將允許英格麗·褒曼進入他的杜鬆子酒吧而不是隨便哪一個。博吉在她離開後喝酒了。這樣似乎對他很有幫助,也許對我也會有所幫助。雷切爾依然對我影響巨大,這一事實令我苦惱得要命。真的有些愚蠢幼稚。雷切爾和我初次邂逅在我大學一二年級之間的那個暑假裡。她來自佛蒙特州的米德爾伯裡,可能是謝裡爾的一個遠房表妹,雖然沒人能說清她們的確切關係。那個夏天——所有夏天中的那個夏天一一雷切爾和謝裡爾一家住在一起,因為雷切爾的父母正在鬨離婚。我們被互相介紹給對方,正如前麵說過的,過了一段時問公共汽車才撞到我身上。也許這使得它撞上我時影響更為劇烈。我們開始約會了,我們常常和倫尼、謝裡爾兩人在一起。我們四人每個周末都是在新澤西海邊倫尼的彆墅度過的。那真是一個令人開心的夏天,每個人的一生中都應至少經曆那樣一個複天。如果這是一部電影的話,我們就要配上蒙太奇式的音樂。我去了塔夫特大學,而雷切爾剛上波士頓學院。蒙太奇的第一個鏡頭,他們也許會讓我們在查爾斯泛舟,我劃著槳,雷切爾打著一把遮陽傘,她先是怯生生地微微一笑,之後便嬉笑連連。她向我潑水,我便向她潑水,小船左搖右晃。當然它從來沒有發生過,不過你知道就這個意思。下一個鏡頭可能就是校園野餐的場景。一段我們在圖書館學習的連續鏡頭,我們的身體靠在一個長椅上,正在看書的雷切爾抬起頭,她戴著眼鏡,不經意地把一綹頭發攏到耳後,我則癡呆呆地看著她。蒙太奇的結尾可能是兩具肉體在一張白緞被單下扭動著,即使沒有哪個大學生使用鍛子被單。我在這兒想的還是電影藝術。我陷人了愛河。一次聖誕節期間,我探望了雷切爾的祖母,她住在養老院裡,是個典型的來自舊式學校的長舌婦。老太太攥著我倆的手,宣布我們是“天造的一對”,這是個意第緒語單詞,意思是命中注定或天命的意思。然後發生了什麼事呢?我們的分手沒什麼特彆之處。我們都很年輕。在我上大學四年級時,雷切爾決定到佛羅倫薩過一個學期。我當時22歲,對她的離去懊惱不已。我跟另一個女人上床了——跟一個來自巴布森的、相貌平平的女大學生發生了一夜情。這事毫無意義,我知道可能於事無補,但也許應該起點作用。我不知道。不論怎麼說,聚會中的某人把這事兒告訴了另一個人,最後傳到了雷切爾那裡。她從意大利打來電話,與我一兩斷。事情就是這樣,我覺得這是一種過激反應。正如我說過的,我們都還年輕。首先,我太自負(應當說我是太愚蠢),不願低三下四地懇求她原諒。當我開始淹沒在這種痛苦的後果中時,我又是給她打電話,又是寫信,還送了不少鮮花。雷切爾從來沒有回音。覆水難收,我們分道揚鑣了。我站起身,跌跌撞撞地走到書桌邊。我摸出一把用膠布粘在書架上的鑰匙,打開最底端的抽屜。我拿起文件,找到我隱藏在下麵的秘密。不,不是毒品,是過去。雷切爾的東西。我找到那張熟悉的照片,拿到眼前。倫尼和謝裡爾的書房裡仍然放著這張照片,這使莫妮卡怒不可遏,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這張照片是我們四個人——倫尼,謝裡爾,雷切爾和我——在我大學四年級時參加一次正式舞會的合影。雷切爾穿著一件黑色的細背帶禮服。直到現在,我一想起帶子吊在她肩膀上的情景,就會心醉神迷。很久以前的事了。當然,生活還得繼續下去。根據我的計劃,我去醫學院就讀。我一直知道自己想成為一名醫生。我認識的多數醫生都會告訴你相同的想法。長大才決定當醫生的人十分鮮見。另外,我也約會了。我甚至多次發生一夜情(還記得齊亞嗎?),但是——聽上去可能令人有些傷感——甚至多年後,我沒有一天不在思念著雷切爾——至少也是轉瞬即逝的思念,我知道自己把那段浪漫史理想化了,有點失真了。如果我沒有犯下那個愚蠢的錯誤,我也許不會生活在另一個幸福的世界,仍然與我的摯愛在長沙發上纏綿。正如倫尼在開誠布公的一刻指出,如果我和雷切爾的關係有那麼偉大,毫無疑問能夠經受得起這種再平常不過的挫折。難道我是說我從來沒有愛過妻子嗎?不,至少我認為答案是否定的。莫妮卡長得很漂亮——讓人一見鐘情的美,她的容貌會迅速震撼你——熱情奔放,令人驚歎。她還家財萬貫,魅力四射。我儘量不作比較——這是一種恐怖的生活方式——但是在我更加狹隘、陰暗、失去了雷切爾以後的世界裡,我情不自禁地愛上了莫妮卡。如果時間能倒流,如果和雷切爾生活在一起,同樣的一切可能也會發生。但這隻是邏輯推理,但在感情世界裡,邏輯是不起作用的。這些年來,謝裡爾老大不情願地把雷切爾的一些近況告訴我。我聽說雷切爾從事執法工作,成為華盛頓的一名聯邦工作人員。我不能說自己對此萬分驚愕。三年前,謝裡爾告訴我說雷切爾嫁給了一個老家夥,一個資深的聯邦工作人員。即使過了這麼長時間——那時雷切爾和我已分手11年——我還是感到我的內心世界轟然倒塌。隨著沉重的一擊,我意識到自己鑄成了怎樣的大錯。不知怎麼回事,我一直斷定雷切爾和我不過是在拖延時間,生活在某種暫緩的激情中,最終我們將不可避免地恢複理智,破鏡重圓。現在她竟嫁為人婦了。謝裡爾看到我的臉色,後來對雷切爾的事隻字不提。我凝視著照片,聽到熟悉的多功能運動車停下來。沒什麼大驚小怪的,根本不用勞駕我走到門口去。倫尼有一把鑰匙,他從來就不敲門,知道我待在哪裡。我把照片放到一邊,倫尼進屋了,拿著兩個色彩豔麗的特大紙杯。倫尼舉起從7-11便利店買的斯拉比飲料。“草黴還是可樂?”“草黴。”他遞給我,我等著。“齊亞給謝裡爾打過電話,”他說,帶著解釋的口氣。這事我早就料到了。“我不想談這事,”我說。倫尼一屁股坐到長沙發上。“我也不想。”他的手伸進衣袋,掏出厚厚的一遝文件。“遺囑和莫妮卡財產的最終報告,抽空看看。”他撿起遙控器,開始擺弄起來。“你這兒沒什麼色情片嗎?”“沒有,對不起。”倫尼聳了聳肩,開始觀看ESPN在放的一場大學籃球賽上。我們悶著頭看了幾分鐘。我打破了沉默。“雷切爾離婚這事你們怎麼不告訴我一聲?”倫尼的臉痛苦地扭曲著,舉起雙手,好像要攔車一樣。“怎麼啦?”我說。“腦子凍僵了。”倫尼忍住了,“我喝這種東西總是太急。”“你們為什麼不告訴我?”“我想我們就沒打算過談這事。”我看著他,“沒那麼簡單,馬克。”“什麼事不簡單?”“雷切爾經曆過一些坎坷。”“我也經曆過,”我說。倫尼有點過於專注地看著比賽。“她出了什麼事,倫尼?”“我沒這義務,”他搖搖頭。“你們有15年沒見麵了吧?”其實是14年。“差不多吧。”他掃視了一遍房間,目光停留在莫妮卡和塔拉的一張合影上。他又看著彆處,一口喝下飲料。“不要沉湎於過去了,我的朋友。”我們靜下心來,裝模作樣地看起比賽來。他說不要沉湎於過去。我看著塔拉的照片,心裡想,倫尼是不是比雷切爾談得更多。埃德加·波特曼撿起狗皮帶,搖動著皮帶末端發出叮當聲。布魯諾叮叮咣咣地循聲撒著歡兒、狂奔過來。布魯諾是埃德加的一條冠軍大馴犬,六年前在威斯敏斯特狗展會上曾榮獲最佳種犬稱號。許多人認為,他應帶著它繼續參加展覽會贏得最佳稱號,埃德加卻寧願讓布魯諾退休。一條展覽狗是永遠不會在家的,埃德加希望布魯諾陪伴著他。人們會對埃德加感到失望,狗卻永遠不會。布魯諾伸著舌頭,搖著尾巴。埃德加把皮帶扣進狗頸圈裡。他們要外出一個小時。埃德加低頭看著桌子,那地方放著個紙箱郵包,外表亮閃閃的,跟他18個月前收到的那個一模一樣。布魯諾嗚咽著,埃德加懷疑它是因為煩躁而嗚咽呢,還是因為嗅出了主人的恐懼。或者二者兼而有之。不論如何,埃德加需要透透氣。18個月前的那個郵包由法醫全麵檢驗了一遍,警方一無所獲。相對而言,埃德加根據以往的經驗斷定,無能的執法部門這次也不會有什麼發現。18個月前,馬克沒有聽他的話。埃德加希望這樣的錯誤不要重演。他朝門口走去,布魯諾帶路。空氣不錯。他走到屋外,做了個深呼吸。儘管這改變不了他的容貌,但不無益處。埃德加和布魯諾沿著那條熟悉的路線走著,但埃德加鬼使神差般地轉向右麵——家族墓地。他天天都見到它,但經常是熟視無睹。他從來沒有探訪過那些墓碑。但是今天,他突然感到像著了魔一樣。布魯諾對改變路線非常吃驚,不情願地跟在後麵。埃德加邁過那道矮籬笆。他的腿哆嗦著,畢竟年齡不饒人了。走路越來越困難,很多時候他都使用起了拐杖。他買了一根,傳說達希爾·哈梅特在患肺結核期間用的就是這種拐杖。但出於某種原因,埃德加和布魯諾在一起時從不隨身帶著。心裡總是莫名其妙地覺得彆扭。布魯諾猶豫了一下,然後跳過籬笆。他們一起站在兩塊最近豎起的墓碑前。埃德加儘力不去思考生與死的問題,不去考慮財富與幸福的關係問題。這種雞毛蒜皮的事最好留給彆人吧。他意識到自己以前也許不是個好父親。這一點他是從他父親那裡體會到的,而他父親也是從他身上體會到的。最後,也許是他的冷漠使他得以幸存。如果以前他滿懷感情地愛著自己的孩了們,如果以前他與他們生活得水乳交融,他琢磨他能夠使他們得以幸存。狗又開始嗚咽起來。埃德加低頭看著他的夥伴,緊盯著它的眼睛。“該走了,夥計,”他輕柔地說。屋子的前門開了,埃德加轉過身,看到弟弟卡森朝自己衝過來。埃德加看到了弟弟臉上的表情。“天哪,”卡森大聲嚷嚷著。“我猜你看到了那個郵包。”“是的,當然嘍。你給馬克打電話了嗎?”“沒有,”“好,”卡森說。“這是個玩笑,一定是的。”埃德加沒有回答。“你不同意嗎?”卡森問。“不知道。”“她不可能還活著。”埃德加輕輕拽了拽狗皮帶。“最好等著拿到化驗結果,”他說。“那樣我們才會心裡有數。”我喜歡晚上工作,一直如此。我很幸運選擇了這個職業,我熱愛我的工作。它永遠都不會令人討厭,也不會單調乏味,更+是舉手之勞那麼簡單。我一頭紮進工作,就像一個煩惱的運動員一樣,比賽時物我兩忘。我一旦進入工作狀態,就會竭儘全力。然而今天夜裡——看到雷切爾後的第三個夜裡——我卻沒有工作。一個人坐在小巧舒適的書房裡,調換著電視頻道。與大多數男人一樣,我不停地摁著遙控器。我能連看幾個鐘頭電視,卻什麼也沒看進去。去年,倫尼和謝裡爾送了我一台DVD影碟機。我核對了一下上麵的即時時間,9點鐘剛過。我能守著一部DVD片看下去,一直到11點上床睡覺。我剛把租來的DVD碟片從盒子裡拿出來,正準備放進機子裡——人類還沒有發明乾這事的遙控器——這時我聽到一聲狗叫。我站起來。街道下麵新搬來了一戶人家,與我這兒隔著兩棟房子。他們好像有四五個小孩,當一家有那麼多孩子時,你很難說清到底有幾個。他們長得似乎都大差不差。儘管我還沒有登門拜訪過,但是我看到他們的院子裡有一條愛爾蘭獵狼犬,塊頭大概跟一輛福特探索者汽車差不多。我相信這是它的叫聲。我把窗簾推到兩邊。向窗外望去,由於某種原因——一種我說不清道不明的原因——我對眼前的景象沒有感到吃驚。那個女人就站在18個月前我看到過她的同一個地方。長長的外套,長長的頭發,兩手插在衣袋裡——一切還是原樣。我擔心她逃出我的視野,但又不想讓她看到我。我跪在地上,就像一條超級大警犬,悄悄挪到窗戶側麵。後背和臉緊貼著牆,心裡盤算著我的選擇。首先,現在我沒有看她。這意味著她可能離開,而我卻注意不99lib?到。不行。我得冒險看一眼。這是當務之急。我轉過頭,偷偷地瞄了一眼。還在那裡。那個女人還在前門口,但是她已向前挪近了幾步。這意味著什麼呢,我一頭霧水。那現在如何是好?到門口去與她麵對麵?這個主意似乎妙得很。要是她逃跑,嘿,我想我會逮住她的。我冒險又窺探了一眼,腦袋就那麼猛地一轉。就在此時,我意識到那個女人正直勾勾地盯著我這扇窗戶。我向後一倒。該死的,她看到我了。沒有退路了,我的雙手抓住窗戶底部,準備打開它。但是她已經急匆匆地朝街區上麵走了。噢,不,這次可不行。我身上穿的是外科手術服——據我了解,每個醫生都有幾套當做家常便服——而且光著腳。我疾步跑到門口,猛地推開門。那個女人差點就到街區的最上麵了。當看到我出現在門口時,她匆匆的腳步變成了一路狂奔。我赤腳追了上去。一想到這雙腳,我就感到有點可笑。靠兩條腿跑步我不是最快的,可能一條腿我也不是跑得最快的——可我在這兒追趕著一個奇怪的女人,原因是她正站在我的屋前。我不知道自己想從中發現點什麼。那個女人也許是在散步,我把她嚇壞了。她可能會打電話叫警察。我想像得出他們的反應,充其量是我殺了我的家人,並且逍遙法外。現在我正繞著左鄰右舍追逐一個不可思議的女人。我沒有停步。那個女人向右拐到了菲利浦公路上。她領先不少,我甩開胳膊,邁開兩腿,想跟上她的步子。人行道上的鵝卵石硌進我的腳底。我儘量撿有草的地方落腳。現在她逃出了我的視線,我也是狼狽不堪。我可能跑了100碼,我能聽到自己呼哧呼哧的喘氣聲。鼻涕開始流了出來。我到達街道儘頭,轉向右麵。這條公路很長,筆直筆直的,燈光很亮。換句話說,我應該還能看得見她。出於一些說不出的原因,我看了看身後。但女人也不在那邊。我沿著她經過的路線跑下去。我向下瞧了瞧莫寧賽德家的車道,沒有她的蹤跡。那個女人消失了。但如何消失的?她不可能跑得那麼快。卡爾·劉易斯也跑不了那麼快。我停下來,兩手放在雙膝上,吸進一些必需的氧氣。想一想看。噢,她會住在這些房子的某一棟裡嗎?有可能。如果確實如此,那說明什麼呢?那就意味著她正在鄰居家門口散步。她看到一些自己感到好奇的事。她就駐足看看。就像她18個月前那樣嗎?首先,我們不知道是不是同一個女人。難道會有兩個女人駐足在你的屋前,在相同的位置像雕像一樣矗立著嗎?有可能。或者可能是同一個女人。可能她就是喜歡看房子,可能她在研究著房子結構之類的東西。噢,是的。朝思暮想中的70年代風格的錯層式鄉村建築。不過如果她單純是在參觀,那為什麼要逃之夭夭呢?我不知道,馬克,但也許——這隻是黑暗中的一種突然而強烈的感覺——也許是因為某個瘋子在追她?我沒有繼續想下去,又跑起來,尋找著自己也不知道是什麼的東西。但是當我經過朱克家的房子時,我停了下來。可能嗎?那個女人消失得蹤影皆無。我已檢查過公路的兩端,兩邊都找不著她。那就意味著,A:她住在其中一棟房子裡,B:她藏在某個地方。或者C:她跑上了朱克家那條樹林裡的小路。小時候,我們有時會穿過朱克家的後院。那裡有一條小路通向中學的球場。這條路不太好辨認,而且朱克老太太實在不喜歡我們穿過她的草坪。雖然她從來不說半個不字,但她會站在窗邊,蜂窩般的頭發亮光光的,目光炯炯地俯視著我們。過了一陣兒,我們不再走那條小路,而是繞道走遠路。我左瞅右看,沒有她的蹤跡。難道那女人可能知道這條小路?我一頭紮進朱克家後院的黑暗中。我有點希望朱克老太太就在她那扇廚房的窗前、目光炯炯地盯著我,但幾年前她就搬到斯科特達勒去了。以後誰住在這裡我就不知道了。我甚至不知道那條小路是否還在。院子裡黑得伸手不見五指。房子裡沒有亮燈,我絞儘腦汁地回憶著小路的確切位置。事實上,馬上就想起來了。人們回憶起什麼東西時就是這樣,自動就回想起來了。我朝它跑過去,有個東西重重地撞在我腦袋上,我感到砰的一聲,摔了個仰麵朝天。我的頭暈乎乎的。我向上看去。在微弱的月光下,我看到一副秋千架,就是眼下流行的木頭做的那種。我童年時這裡沒有這個東西,況且黑暗中我沒看見它。我感到頭暈目眩,但是現在關鍵是時間。我虛張聲勢地跳起來,趔趄著返回去。小路還在那兒。我以最快的速度沿著它前進。樹枝抽打著我的臉龐。我並不在乎。被一個樹根絆倒了,我毫不介意。朱克小路並不長,大概四五十英尺的樣子。它通向一塊很大的開闊地,地裡是橄欖球場和棒球場。我仍在快速前進。如果她走的是這條路,我就會在那個大娛樂場裡發現她。我能夠看到球場邊停車場裡的朦朦朧朧的熒光。我闖進那片開闊地,迅速掃視著四周。我看到幾根橄欖球柱和一個球網。但沒有任何女人。見鬼了。我被她甩掉了。我的心沉了下去。莫名其妙,我的意思是當你琢磨這事時,這到底是怎麼回事?這事從前到後真是氣人。我低頭看看我的腳,它們傷痕累累。我感到右腳板有一股細流,可能是血。我覺得像個白癡,一個吃了敗仗的白癡。想到這裡,我轉了身……彆急。遠處停車場的燈光下,有一輛汽車。僅此一輛,孤零零地停在那兒。我暗暗點頭,並順著思路想下去。假設那輛車是那個女人的。為什麼不是?如果不是,那既無所失,也無所獲。但如果是的話,如果是她把車停在那裡,這才合情合理。她停下車,穿過樹林,站在我的屋前。她為什麼要這麼做,我決心探個究竟。好的,如果是這樣的話——如果那是她的車——那我就能斷定她尚未離開。我不明白的是這裡發生過什麼事?她發現了我,她逃跑,她沿著這條小路前進…………她意識到我可能跟在她後麵。我差點打了個響指。那個神秘的女人知道我在這附近長大,因此可能記得這條小路。如果我這麼做的話,如果我莫名其妙地斷定(正如我已經這麼做了)她會利用這條小路,之後我就會在這片開闊地發現她。那麼她會怎麼做?我想到這裡,答案呼之即出。她會藏在小路邊的樹叢中。那個神秘的女人此時也許正在看著我呢。是的,我知道這種看法隻能算是一種沒有根據的推測。但是我覺得正確,非常正確。那下一步做什麼?我長長地舒了口氣,大聲說了句:“見鬼了。”我彎著腰,就像泄了氣的皮球一樣,儘量不使自己暴露,躡手躡腳地穿越通往朱克家的小路。我低著頭,兩隻眼睛左顧右盼。腳步輕輕的,耳朵豎著,努力想聽到一點點風吹草動的聲音。夜晚仍是靜寂無聲。我到達小路的儘頭,腳步一直不停,裝出一副正準備回家的樣子。當隱身於黑暗中時,我趴到地上。像突擊隊員那樣爬回到秋千架下,朝小路儘頭摸過去。我停下來等著。我不知道在那裡待了多久。也許不過兩三分鐘。我正準備放棄時,聽到了聲響。我仍然趴在地上,抬著頭。有個黑影站起來,開始朝小路這邊走過來。我趕緊站起身,儘量保持安靜,但這是不太可能的。那個女人朝響聲轉過身,發現了我。“等等,”我大喊。“我隻想和你談談。”但她已經像箭一樣地衝回了樹林。小路兩邊,樹林非常茂密,而且漆黑一片=我很容易被她甩掉。我不準備再這樣冒險。也許我看不到她,但是我仍然聽得到她。我跳進了樹叢中,差點撞到一棵樹上。我眼冒金星。天哪,剛才是肓目亂動。我停下來聽著。靜悄悄的。她停下了。她又藏起來了。現在怎麼辦?她肯定就在附近。經過一番考慮後我認為,絕對沒錯。想起了我最後聽到聲響的地方,我一下子跳了過去,張開四肢,手腳拚命地四散伸開,這樣我就能接觸到最多的空間。我的腳碰到了一叢灌木。但是我的左手接觸到了另外的什麼東西。她試圖爬著溜走,但我的手指緊緊地攥住她的一隻腳踝。她用另一條行動自由的腿踢我。我抓住她,就像一條狗用牙齒緊緊咬住一樣。“放開我!”她大喊。我沒有聽出這個聲音。我沒有放開她的腳踝。“乾什麼——放開我!”不。我使了把勁,把她拖了過來。雖然夜色很暗,但我的眼睛已經在適應。我又拖了一下,她一骨碌爬起來。我們現在離得很近了。我終於看清了她的臉。過了一會兒才想起她來。記憶中的那張臉已經變了,她看上去不一樣了。幫助我認出她的是她的發型——我們爭論時她的頭發垂落在臉前。這幾乎比她的五官更令人熟悉——敏感的姿態,甚至連現在還避免目光接觸的方式。當然,住在那樣的一棟房子——一棟我一直與她有千絲萬縷聯係的房子裡,使她的形象浮現在我的腦海裡。這個女人把頭發攏到一邊,抬頭看著我。我一下子回到了學生時代,那棟紅磚建築離我們現在躺的地方不足200碼。現在也許這樣才合乎情理。這個神秘的女人一直站在她的舊居前。這個神秘的女人是黛娜·列文斯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