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反派(151)
知鄭州的曾公亮覺得,這是天底下最荒誕的事了。
先是毫無征兆的,城裡除了公文,什麼也送不出去了。公文半路攔截之後,人被打發了,人家有專門的人呈送公文。
得來的信兒說是雍郡的人馬!原因是朝廷與大遼勾結的證據被大遼擴散到了雍郡,雍郡上下沸騰,軍中對朝廷有了抵抗情緒。然後雍王妃便帶著三百人進京,說是請罪,但都知道,這是去要說法的。
可誰知道說法沒要到,被人攔在城門外,不叫帶侍衛進城。
而後更是被張貴妃要求下馬,卸下兵刃。
聽到這個的時候曾公亮都覺得以這位郡主的脾氣,不一巴掌扇到張貴妃臉上,那都不是她的脾氣。畢竟,自古以來,這武官下馬,文官下轎,這都是有規矩的。
凡是需要下馬下轎之處,那都是有石碑或是人守著,給予提示的。到了這個地方,不下馬,不下轎,那是枉顧律法,那是桀驁不馴。
朝廷若是給予恩旨,允許誰可以不下馬,可以不下轎,這就是皇家給予的恩典,是榮耀。
可要是不該下馬的地方叫人非要下馬,那是羞辱。
這就已經很過分了,更何況,你叫人卸下兵刃。
戰將於君前不卸刃,這表達的是君王對將帥的信任。要知道,甲胄在身,君前尚且不需全禮。你一個後宮貴妃,叫人家在城門口卸下兵刃?
難怪就連稟報之人如今隻是把聽來的事重複給自己聽,語氣也多有氣憤。
畢竟,這位郡主不能等同於其他的戰將,她的功勳你就是再瞧不上武將,你也不敢說她無有功勞呀。
更荒誕的是,朝廷將孤身一人,不騎馬不佩武器的人羈押了。
然後雍王世子年少氣盛,救母心切,直接率兵南下了。
不過他們沒殺人,就是阻斷了道路,控製了關隘。一不擾民,二不擾官。
反正你們要稟報什麼都行,折子給你們送呢。該乾什麼你們乾什麼!
商人肯定不方便,物資不流通了,比如說城裡的糧食不多了,食鹽不多了,物價會漲的。
曾公亮也是這麼想的,他甚至出城跟人家交涉了,意思是老這麼卡著也不是事啊。對方態度也可好了,說了:“咱沒想怎麼樣,隻要把王妃救回來,我們就走了。沒多少日子。”
那行吧!沒多少日子咱就等等。
可等來的是百姓叛亂了,雍郡的兵沒來攻打城池,可城外的百姓衝著城門來了。城裡是有兵,但這才多少呢?而且,各城的兵也不是都在軍營的,他們也是需要的時候才征調回營的。
現在,他們招募不回來了。這個說歪了腳了,那個說風寒了起不了身。還有的乾脆就躲起來了,幾次上門不見人。畢竟,大家沒多少俸祿,他們還得養家。自己做營生的也有很多,人家的家人說出城去了,可結果路封了,現在還不定在哪裡呢。
這樣的你還沒法治罪,為何呢?因為害怕城內的也反了。
好容易兩千人的駐兵征招回來一千,可城外的百姓何止一千?
怎麼辦?
隻能喊話這些人:你們說你們是雍郡的人,那就雍郡的將軍來說話。
人家也來了,隔著城牆跟他喊:“您放心,我們不傷人,也不攻城。”
可不傷人,不攻城的結果就是他們在城外把田地按照雍郡的田畝製度給分了!他們每家每戶都拿著蓋著雍郡戶政司大印的地契。
然後城外聚攏的‘叛軍’一日便散了。誰來守城呀?那些守城衛本就活的艱難,他們也想要田地,也想要分點什麼。
曾公亮找去了:“你們怎麼能這樣呢?這叫侵吞他人私產。”
結果人家耍賴了,“我們是權宜之計!要麼,你再給要回去?”
這怎麼要呀?想要回來:第一,你得能惹的起那些護地如護命一般的百姓;第二,你可以用銀錢,哪怕是低廉的銀錢再從那些人手裡把地買回去。
第一點顯然做不到,第二點得散財。有些人家急需用錢,可能會賣給你。雍郡不阻攔這個,賣了之後,急需用錢的那家許是去開荒了也不一定。但這個錢你得自願往出拿。
要知道,像是鄭州這樣的大城附近,可沒有小地主。那田畝的主人哪個不是在朝為官的。
曾公亮就覺得,真就是這麼沒動刀兵的,直接收繳了他的權利。
百姓認了雍郡的大印,認了雍郡的地契,你拿著官印又能如何呢?
他算是個明白人,當即掛起了官印:這個官,我不當了。
果然,他不當了,人家雍郡直接進了幾十個人到府衙,庫房、各種賬目,封條一貼,全麵接手了。
接手之後,開倉放糧,按照戶籍登記,按照人口多寡,成人多少,孩子多少,那標準細致的,一看就知道人家早就完善過的。
而且,設立了伸冤鼓——有冤申冤,官員到任之後,即可審理。
結果當天,就有一戶人家,說是他家閨女被一官員家的管家給搶去了,可當天晚上,這戶人家就著了火。
城中治安人家維持的很好,又抽調百姓巡邏,每天能多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