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風華(60)
諡號這個東西,後世的人是壓根無法理解這個東西有什麼好爭執的。可其實,這玩意在任何一個朝代,都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
林雨桐腦子裡轉圈圈,想著這個事該怎麼辦。這真不是一個信口開河,嘴炮一開就能隨便去懟的事!
因為每個朝代在律法上對此都是有規定的,它也有完整的規章製度。周禮這個東西,一直延續,錯了禮,便是違了綱紀。像是後世說的《諡法》,它的全稱是《逸周書·諡法解》。曆朝曆代,你製定諡號,不能違背了這個呀!人家就規定了,說是勤學好問,博聞多見,諡號可曰文;而博聞多能,聰明睿智可曰獻。
就是如此給你規定的。
《禮記正義》中又有話說,說是:諡者,列平生德行,而為作美號。
放在唐朝,自有唐以來,便在《唐六典》中也有規定,說是凡是王公以上擬諡,皆跡其功德而為之褒貶。
一般官員,三品以上,人死後規定裡是得給個諡號的。
這也是法度!
在而今坐的姿勢不對都會被說無禮的朝代,那你說諡號這個重要不重要?!
其實不止唐和唐朝以前如此,之後的朝代幾乎都一樣。像是宋仁宗,想給他的老師上一個好一點的諡號,禮官不同意。說他的老師是個小人,官家想給好的諡號,這就是天子私恩,敗壞的是朝廷的法度。而且人家說了,諡者,有司之事!啥意思呢?就是擬定諡號,有相關的人擬定,皇上隻有最終選擇權,沒有擬定之權。
也就是說,諡號得大家公評這個人的是非功過,而不是皇上一言能定的!
實在沒法子了,宋仁宗想拖下去,結果朝堂上下無一人答應。司馬光連著上折子,一次比一次激烈,都是抨擊宋仁宗在這事上的所作所為。最後宋仁宗想用‘文正’沒用成,選了一個‘文莊’這種無褒貶在內的平諡,大臣還隻說:姑且如此吧!
皇帝退了一步,換來的隻是大臣勉強接受。平息了一場朝堂間的諡號之爭。
彆說宋仁宗這個明君在的朝代,就像是宋徽宗,他也不敢在這個事上亂來。像是李清照那個做宰相的公公去世,宋徽宗親自去祭奠去了。李清照的婆婆就上前,說是有三個事有所求。開口求的第一件事就是:希望給逝者的諡號裡帶個‘正’字。
士大夫諡號裡帶‘文’很常見,可趙家開口就要個‘正’字,加起來豈不是文正?
宋徽宗不敢答應,隻推脫說:待理會。
這事不敢專斷,隨後商量商量再說。其實還是婉拒了!
哪怕是到了清朝,諡號都是很嚴肅的事情。像是大清入關對崇禎皇帝的諡號,那時候李自成是真不懂這個,就沒給崇禎諡號。到了多爾袞呢?他給了一個‘懷宗’,叫好好重新安葬,還做戲的哭了三天,才完成了這一場政治秀。後來進關時間長了,順治帝讀漢人的書讀明白了,覺得多爾袞做的不對,又特意為這個下旨,取消了之前這個號。
林雨桐腦子裡過的飛快,就是說從這個層麵考慮,你不能說禮部不對!
況且,這隻是禮部的事嗎?諡號這個事,得太常寺說。人家說給個‘繆’,結合許敬宗此人一生的所作所為,給錯了嗎?
如果把心放公正,不一味的站在武後的立場上去想這個問題的話,人家用‘繆’評價許敬宗的一生,並沒有錯。他違背律法知法犯法,以原配之婢女為繼室。不好好教養原配之子,兒子與繼室私通,流放了親兒子致使其死亡。收了南地外族人的大筆的錢財,將女兒嫁給了對方,跟賣女並無不同。做臣子呢,不是沒才華,而是品行不行。投靠武後,製造冤案,篡改史書,哪一條他是對的?在晚年,府裡養著數百的妓子,修建亭台樓閣,專供妓子們居住玩樂,驕奢淫逸,占了一個全。
所以,給一個‘繆’,給錯了嗎?
而且,這個字,不是一個人能定的。這是需要朝中五品以上的官員公議的!
這說明什麼?說明對此人不滿的官員很多很多。這也說明,朝中五品以上的官員八|九成都是不支持武後的。
這不是義氣之事,這裡麵折射出來的東西,太危險了。
林雨桐現在考慮的是,真想穩住,就得把心態擺正。不能隻看著朝臣這裡不好,那裡不好。其實換個角度,朝廷裡這麼多的五品官員,就都是沒事找事的?
不是!李世民在位期間,朝堂上有兩個原則:第一,官風清正;第一,言路廣開。
官風清正,就是對某些人某些行為,零容忍。因此,許敬宗在李世民一朝,哪怕是十八學士之一,也始終沒被提拔起來,得到重用。
言路廣開,那就是在朝堂上有什麼就說什麼,想什麼就說什麼。容你說話,準你說話,有理你就說。
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