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第六十九章(1 / 1)

秘密 若花辭樹 1663 字 13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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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日記本。

從青澀稚氣的十五歲到初初長成,在實驗室裡獨當一麵的二十二歲,七年時光,兩千多個日夜,每一天的日記裡都會出現沈眷兩個字。

“等我長大,一定要娶她”這是十五歲的顧樹歌,字跡張牙舞爪。

沈眷看得不由自主地笑,字裡行間都是瑣瑣碎碎的校園生活,時不時就會加一句姐姐喜歡,姐姐不喜歡,姐姐知道了會怎麼樣之類的話語。

“姐姐在書房忙到好晚,她趴在辦公桌上睡著了。她在燈下真好看,我差點偷親了她。我想擁有她。”這是十六歲的顧樹歌。

怎麼小歌那時候這麼霸道。沈眷笑意越來越深,像是返回到了那一年,那一年風很輕,夜很美,少年的小歌朝氣蓬勃,她的目光始終清澈而專注。

沈眷笑著,眼淚卻落得更加厲害。

天黑了,她抱著日記,回到了公寓,她坐在書桌後,開著台燈,一個字一個字地往下讀。

日記一本比一本厚,長大一些的小歌,話語也多了,有時顯得還有些囉嗦,卻囉嗦得很可愛,她試圖描繪她看到的雲,試圖形容春天校園裡泥土摻雜著樹葉的香味,試圖把她對她的感覺比喻成春天的雨,夏天的風,秋天的晚霞和冬天的陽光下,放在窗台上的一杯熱牛奶。

青春期孩子的浪漫在她身上表現得淋漓儘致。

“我才十七歲,可是每次看到沈眷,聽到她的聲音,感受到她的溫暖,我都擔心餘生太短,不夠我好好愛她。我要抓緊時間了,在沈眷的名字前麵加上,我的”

沈眷仿佛能看到顧樹歌在寫這句話時,小憂鬱後的振奮地揮舞著小拳頭。

“我的沈眷。”她不由自主地念了一遍,這四個字如果是從小歌口中說出,一定很讓人沉淪吧。

這樣開心而充滿希望的日子一直到了十八歲的秋天,一行行的句子觸目驚心。

“我打算明天和沈眷告白,她一定會很驚喜。”

“我偷聽到了哥哥向沈眷求婚。她不是我的了。”

“我隻能離開,我沒有彆的選擇。可是沈眷會傷心的吧,她對我這麼好,我對她產生了非分之想,到頭來還要用她的好來傷害她。我真討厭我自己。”

日記上有淚痕,字跡洇開又乾了,幾個字化成了一團,辨不出來,隻能從上下文推測是什麼字。

沈眷想不到竟然是這樣,她把那段日子的日記又看了一遍,把日期一一對起來。那段時間,顧樹歌驟然的冷漠疏遠外清晰起來。

沈眷自虐一般地反複回憶,顧樹歌的容顏在她記憶中活了過來。

她坐在她對麵,眼睛不看她,隻是渾身都像外疏離。那時她以為是她偷吻被小歌發現了,她不能接受,所以遠離。現在想起,小歌極少幾次與她目光觸上的時候,她眼睛裡的情緒分明是滿滿的委屈。

可是她卻沒有發現。

遲到的發現,帶來的僅有悔恨,她什麼都彌補不了。沈眷肝腸寸斷。

這天晚上,她在夢見顧樹歌,就不是她年少時的樣子了。

她變成了車禍後的模樣,臉都撞爛了,血肉模糊的看不清容貌,可她的眼睛還是那麼清澈,她含著眼淚,委屈地說“現在你知道了吧,我一直都喜歡你。我們錯過了四年。”

她變成麵目全非的樣子,卻還是乖得讓人心疼,委屈都不敢大聲。

沈眷驚醒過來,心痛成了深入骨髓的懊悔。

懊悔是世界上最無奈最無解的事,它讓人痛徹心扉,卻無能為力,像藤蔓越纏越緊,像是烈火把她餘生所有的快樂都燒成了漫天的灰燼。

如果沒有這四年錯過,她們現在會是什麼樣沈眷忍不住去想,越想千瘡百孔的心就越是痛到麻木。

她就這麼坐了一夜,她的目光落在剩下的日記上,她想,等事情全部結束後再看吧,那時候,她就沒有牽掛了,就可以慢慢地了解小歌這四年是怎麼過的。

到天明,她的眼睛裡全是紅色的血絲,可是沈眷竟然還是感覺不到累,感覺不到困,身體像是被屏蔽了所有的感覺,變成了一具無知無痛的軀殼。

沈眷收拾起顧樹歌的東西。

這些東西現在有了一個新的統稱,叫做遺物。

沈眷把顧樹歌的遺物分類,一件一件地安置到箱子裡。她收拾得很仔細,一雙襪子,一個杯子,一塊毛巾,一支鋼筆都沒有遺漏,全部歸置地整整齊齊。

雖然顧樹歌喜歡簡單,在添置家具和一些生活用品上很漫不經心,但四年的生活下來,公寓裡依然積攢了不少物品。

直到將近中午,沈眷也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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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拾了一半。

季管家和她一起來的,看著時間,給她送了午餐。

西式的餐點看上去很有飽腹感,沈眷咽了幾口,還是反胃,她在心裡默默地祈禱“小歌,很快就會結束了,不管你在哪裡,你都要等我。”

她默念著,硬是撐了過去,讓胃裡填了些東西。季管家見了,隻當她是振作起來了,大是欣慰,忙道“還是我們中式的食物吃起來適應,晚餐我來做。”

沈眷點了下頭。

季管家就走了,他和同行的辦案人員都住在不遠處的一間酒店裡。

沈眷坐了一會兒,準備繼續收拾的時候,手機響了,是林默打來的。

這個時間國內還是淩晨,快天亮的時候,林默在這時候打過來,肯定是有要緊事。而沈眷叮囑過,第一時間聯係她的事情,隻有徑雲大師的蹤跡這一件。

沈眷接起來,那端的男聲很清醒,不帶一絲睡意“董事長,尋找徑雲大師的幾個團隊都有了線索。他在小梅莊出現後,向西邊去,由於取道山林,失去了蹤跡。他們問了幾個見過大師的當地人,說是大師提起過,他打算去霧山參禪。”

“霧山是哪裡”沈眷問。

林默回答“還沒查到,當地人都表示沒聽過這個地方,他們去向一些大寺裡的和尚打聽,看是不是什麼佛門聖地,但也沒有結果,寺廟裡的和尚也不知道。他的那位師弟還在您家中,我想向他請教。”

這是林默這通電話的目的,廣平寺的主持和尚還在顧宅,由兩個保鏢看著。

這老和尚十分識趣,從未掙紮吵鬨,以至於前段時間,駐紮在顧宅保護的武警都以為他是自願留下做客的。

沈眷道“你去。”

林默得到了允許,就要結束了對話,掛斷前,他斟酌著道“董事長,人死不能複生,生者總還是要往前看。”他跟在沈眷身邊,知道她許多事情,也知道她至今不能釋懷顧樹歌亡故的事。

於是他猜測董事長費了這麼大的功夫找這和尚,多半是和尚會一些超度之類的本事。是為了請他做一場法事,讓顧小姐的亡靈安息,投個好胎。

“嗯。”沈眷簡短地回答,掛斷了電話。

她到現在還是沒有放棄尋找徑雲,因為她想知道小歌去了哪裡,魂飛魄散也好,投胎轉世也罷,總歸有個去處。她要知道小歌哪裡去了,這樣,她才能去找她。

沈眷放下手機,繼續整理起顧樹歌的遺物,一件一件的物品,在她手中十分小心地拿起,而後放進箱子裡。

她整理完了客廳,轉去了廚房。顧樹歌的廚房很乾淨,大概隻有燒水或是做幾次沙拉的作用了。

小歌不會做飯。沈眷看著乾淨得找不出一絲油煙的廚房,眼中浮現少許笑意,就像是遇到了什麼十分可愛的事情一般。

她先把餐具和道具放進一個收納盒裡。拿水果刀的時候,她不小心碰到了刀刃,手指割破了。口子不大,沈眷身體的知覺遲鈍,沒有發現,直到她下意識地伸手到口袋裡撫摸符袋的時候,才發覺指尖是濕的。

她把手拿出來,看到指尖上的口子,鮮血已經被擦到符袋上了。

沈眷忙把符袋取出,明黃色的布料上殷紅的血跡外明顯。

沈眷心一緊,慌亂驟然間襲上心頭,符袋臟了。她緊張地想,該怎麼把它弄乾淨。

緊接著,她就看到符袋上的鮮血一點一點,以肉眼可見的緩慢速度消失,瞧上去,就如血液被符袋吸收了一般。沈眷驀地屏住呼吸。她看著血液全部消失,打開符袋,拿出裡麵的養魂佛。

養魂佛黑色的玉質隱隱地泛著紅光,在手心逐漸發燙。

沈眷的手在顫,她想到了一個可能,養魂佛是養魂用的,如果它所養亡魂的魂體遭受重創,虛弱不能成形,它會怎麼做

沾在符袋上的血液消失了,她的血有安養魂體的效果,那麼究竟是符袋吸收的,還是符袋裡的這塊養魂佛吸收的

沈眷深吸了口氣,沉寂的眼睛裡,漸漸地有了光芒。

她擠了擠傷口,傷口不大,擠不出血來了,沈眷慌亂不已,心跳得極快,雙耳仿佛聽不到任何聲音,可不知為什麼,思路卻極為清晰。

水果刀。她想。

她轉身找到收進收納盒裡的刀,拿出來,將刀刃對著手指,劃了一刀。

沒控製好力道,傷口有些深了,血湧了出來,沈眷抿緊了唇,她心雖慌,可行動卻前所未有地沉穩和鎮定。她手指穩穩地放到了養魂佛上,血流了出來,淌在玉上。

幾乎是碰到玉的一瞬間,血液就滲入玉佛,消失不見,與此同時,佛身灼熱滾燙,泛起紅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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