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秀成看得入神,直到元瀅瀅開口告訴他已經擦乾淨了,他才匆匆回神。
趁著元瀅瀅去洗手絹的功夫,程秀成到隔壁搬來一張桌子,把兩張桌子麵對麵抵在一起。看著空落落的桌麵,程秀成的眉峰皺的發緊,他跑到花園,在從未打理過的盆栽中間選了一盆生長得正茂盛的萬年青。
萬年青被放在兩張桌子中間,有了綠意點綴,這間書房就不像剛才一般乏味了。程秀成擺好筆記本、鋼筆和墨水,才恍惚想起,他找來元瀅瀅,並不是真心實意想找助理,而是想要元瀅瀅知難而退,不再見儘秋。
程秀成看著煥然一新的桌麵,神情僵硬,他猶豫著伸出手,想把自己布置的東西全部收回。隻有讓元瀅瀅感受到他的冷漠,元瀅瀅才會無法忍耐,選擇儘快離開。
“程先生,我們要開始了嗎。”
程秀成還沒來得及收拾,元瀅瀅已經走到他的身後。她睜大眼睛,指著包了軟皮的椅子問道:“這是我的座位嗎?”
程秀成僵硬地說著“是”。
元瀅瀅就順勢坐下,她像極了乖巧的學生,雙手放在桌麵,仰頭看著程秀成。但程秀成心中清楚,元瀅瀅根本不是什麼聽話的學生,即使自己教導過她無數遍做文章的技巧,但元瀅瀅仍舊隻憑借心意,隨心所欲地寫文章。
程秀成交代著助理的工作,他近期要在報紙上刊登係列文章,主題是教導人如何鑒賞詩歌,程秀成已經快要寫完,這一係列的文章已經到了尾聲。而元瀅瀅所要做的工作,就是幫他校對錯字,及時糾正。這並不是一件有趣的工作,甚至可以稱得上乏味至極。程秀成預料著,元瀅瀅最多撐不過三天,就會提出離開。
台燈散發出暖橘色的光芒,灑在糯米色的紙張上。程秀成握著鋼筆,在藍色墨水瓶中輕蘸,提筆沙沙地寫著。書房裡很安靜,安靜地讓程秀成感到詫異。程秀成若是沉浸在一件事情中,即使發生了地震,他也絕不會分神。但程秀成卻鬼使神差地抬起頭,往元瀅瀅所在的方向看去。
元瀅瀅正端坐著,兩條麻花辮編的整齊,柔順地垂落在她的胸前。她漆黑的眼睛盯著一遝紙,那是程秀成交給她的手稿。元瀅瀅的手中同樣握著一隻鋼筆,隻是和程秀成不同,她那隻鋼筆顏色是豔麗的紅色。
程秀成看著元瀅瀅擰著眉,她轉動鋼筆,在紙上畫了一個圓潤的圈。她在圓圈旁邊寫了一行小字,字體雖算不得名家風範,但很是娟秀。程秀成生出了好奇,隻因為過去校對這件事,一直是程秀成親力親為的。他發現了錯字,便勾選出來,在旁邊寫上正確的字,從沒有像元瀅瀅這般,洋洋灑灑地寫上許多。
程秀成好奇極了,他想要看看元瀅瀅究竟在圓圈旁邊寫了什麼。他心中明白,既然是給自己的手稿校對,那他遲早要看到元瀅瀅的批注,不必急於這一時。但程秀成明白這些道理,心中卻像貓兒的爪子撓著,催促著他站起身,探出腦袋,看紙上寫的內容。
元瀅瀅卻在此時翻了頁,她看著投映在紙
上的黑影,突然抬起頭,麵帶疑惑:“程先生,你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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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瀅瀅鼓氣臉頰,因為程秀成的不信任眉心蹙的緊緊的:“當然有。”
程秀成點頭,隻能坐回了原位。
直到時鐘走到九點,元瀅瀅才起身離開。程秀成本想要送她,卻被元瀅瀅軟聲拒絕。她說話向來不留情麵,直言程先生既沒有汽車,自行車騎得又不穩重,與其她和程先生慢慢地走回去,倒不如她自己一個人坐黃包車回家。程秀成被她說得啞口無言,隻得叫了黃包車,又多加了錢,要車夫拉得慢點穩點,不要顛到了元瀅瀅。
看著元瀅瀅離開,程秀成轉身回到公寓,雪白的手絹正掛在他的陽台,隨風飄揚。程秀成連忙追出門去,但元瀅瀅早已經離開,不見她的半點身影。
程秀成走到陽台,伸手取下那抹雪白。
手絹已經晾乾了,握在掌心軟綿綿的,讓程秀成想起它觸碰到肌膚時的柔軟。程秀成在手絹上聞到了清香,他不知道這是元瀅瀅身上帶的,還是肥皂的香氣。
但程秀成覺得,應該是前者。因為他常用香皂洗衣服,身上卻從來沒有這樣的香氣。
回到書房,程秀成終於沉下心,把剩下的半篇文章寫完。他關上台燈,屋子裡隻剩下頭頂的吊燈發出的白光。元瀅瀅校對過的手稿,就放在程秀成的對麵,他伸出手拿了過來,又重新打開台燈。
像程秀成這樣能當教書先生的人,記性都不會差。他翻到元瀅瀅勾圓圈的那頁,仔細讀著,隻見手稿上麵原本寫著“古今詩作,皆是為表達人的喜怒哀樂,無一例外”,而程秀成應當是寫的急切,將“無一”寫成了“無意”,元瀅瀅將錯字勾勒出來,還不忘記肆意嘲笑一番自己的先生。
她寫道:“這個一字,連剛啟蒙的五歲孩童都會寫,程先生卻能寫錯。豈不是說,程先生不如五歲孩子呢?”
程秀成唇角揚起,他能夠想象到元瀅瀅在寫這句話時,臉上的得意,定然像一隻高傲的天鵝,微微揚起脖頸,對程秀成的錯字表示蔑視。
程秀成拿起鋼筆,在元瀅瀅的批注下落了一行小字。
翌日,元瀅瀅將手稿校對完畢,要重新核對一遍時,便發現了程秀成的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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