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安祿山與楊釗不死不休
「長安比肩接踵,揮汗如雨,金銀珠寶那麽容易撿來嗎?」
聽到楊釗的彙報後,李隆基怒形於色。
他被邏輯帶偏,自然而然認為從安祿山親衛搜到金銀珠寶,就一定是他們所為。
至於口口聲聲所說撿來金銀珠寶,一定是狡辯,想減輕責罰。
在大唐,搶劫數十金這麽貴重,必然是死罪。
《捕亡令》規定闌遺物必須交還原主,拾得人負有送官義務,而無獲得其一部分為己有的權利。
修改以後的《唐律疏議·雜律》規定:「諸得闌遺物,滿五日不送官者各以亡失罪論;贓重者,坐贓論。私物,坐贓論減二等。」
意思是,凡拾得遺失的官物和其他財物的,滿五天不送官府的,如果是官物的,各自以犯遺失官物罪論處;計贓論罪重於遺失官物罪的,以坐贓罪論處。如果是私人財產的,依坐贓罪減二等論處。
對於河中的漂流物,朝廷考慮到拾得人到河裡打撈具有風險,因此,根據困難程度給予五分之二或五分之一的賞賜,若無人認領,則全部歸拾得人所有。
所以,明顯能感覺到兩罪的區彆甚大。
李隆基本能的認為,安祿山親衛是一種想要免死的辯解。
「回聖人。安將軍本就是不通教化的胡人,出行卻是粗鄙的胡人跟隨,他應該帶著漢人護衛,規範自己的禮儀。而不是帶著亡命之徒招搖過市。」
「長安的太陽熠熠,長安的明月皎皎,聖人在大內,使德風純樸,萬邦守規。安將軍親衛仗著他們侍奉安將軍,為所欲為。臣緝拿的時候,他們在天子走過的街道上拔刀,安祿山隻是邊帥,他權勢來自於聖人,真的很大嗎?」
「李相公也有親衛拱衛安危,然行走大街上,親衛從不敢讓馬奔跑,不敢讓刀劍出鋒芒,百姓無不稱道。」
「這是鮮明的對比啊!前秦時,鄧羌麾下部將徐成違反軍令,王猛想要按照律法殺死徐成,然鄧羌卻因此擊鼓圍攻自己的上司王猛,使王猛被迫赦免徐成。臣一直認為這不是將領該做的事情。」
「安將軍明知道手下容易犯錯,卻還是想要包庇求情,而安將軍親衛所犯下的事情,可比徐成大得多……」
楊釗拱手向李隆基娓娓說道,其中不乏殺人誅心的言語,有意無意地引導李隆基對安祿山問罪。
他渲染李隆基的德行,斥安祿山親衛為「亡命之徒」。
李隆基能寵信楊釗,除了楊釗是楊氏族人外,還因為他能說話道,言語中總是一副為李隆基掏心掏肺的模樣。
「將兩名搶劫的親衛斬首於西市,以儆效尤。其他親衛,流放至隴右……」
被楊釗一通「聲情並茂」,李隆基下達詔令,嚴懲安祿山的親衛。
算是給安祿山一個教訓。
但李隆基並沒有處罰嬉皮笑臉,人畜無害的安祿山。
「聖人如此,安將軍會不會心懷怨恨……」
楊釗又試著向李隆基說道,想置安祿山於死地。
發生這樣的事情,本來嫉恨安祿山的楊釗,心知必須讓安祿山死。
否則安祿山今後必然在他身後會捅他一刀。
兩人之間的關係不死不休!
「祿山不是這樣的人,他隻是教導無方,會加以改正的。此事就這樣定了。」
李隆基絕對信任好乾兒安祿山。
不過是兩個親衛而已。
「遵旨……」
楊釗隻是嘴角抽搐一下,精明的他不再拱火,否則過猶不及。
有李瑄為他的後盾,他一定有其他機會整死安祿山。
當天下午,楊釗就將安祿山的兩名親衛押到西市斬首,數其罪行。
被蒙在鼓裡的長安商人丶百姓,拍手叫好。
此暴行,百姓無法容忍。而且還是安祿山的親衛,胡人。
中外商人看重自己的利益,對搶劫金銀珠寶的豪貴痛恨。
在歡和聲中,安祿山親衛人頭落地……
安祿山得知此時後,整個人都呆住了,一股寒意直衝腦門。
滿懷對李瑄和楊釗的痛恨,他將桌椅砸碎,無可奈何。
他立刻前往興慶宮,在李隆基俯首請罪,表示自己管教無方。
跪在南熏殿上,聲淚俱下,無比悲傷,還拍著胸脯,悔恨不已。
事已至此,哪怕知道自己是被冤枉的,也無從辯駁。
他隻能屈辱地承認自己的親衛搶劫,以免再節外生枝。
因為聖人知道,搶劫絕對不是他指使的。
聖人對安祿山的賞賜,僅次於李瑄丶李林甫,看不上那價值數十金的物品。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以後選親衛的時候不單單要驗證武勇,還要測試德行。像李相的親衛一樣,常出名將的風采。」
李隆基見安祿山態度誠懇,便不再追究安祿山的過錯,而是用一種語重心長的語氣說道。
仿佛是一個長輩,在勸說晚輩一樣。
「嗚嗚……臣記住了,以後臣會擦亮眼睛,以身作則,絕不再犯……」
安祿山抹了一把眼淚。
他哭泣地多洶湧,內心的恨意就多澎湃。
他知道有一就有二,隻要李瑄和楊釗找到機會,一定還會再次誣陷他。
李瑄的身份變了,見他被聖人寵信,容不下他啊!
但李瑄就是在他頭頂的大山,難以逾越。
他的乾娘楊玉環,一直告誡他要向李瑄學習,修身修德。
很明顯,不論是李隆基還是楊玉環,更寵信李瑄。
他暫時沒有一絲一毫撼動李瑄的可能性。
在東北,這些可惡的契丹與奚,就像泥鰍一樣,滑不溜秋,難以平定。
如此,同羅丶室韋丶靺鞨這種胡人大部,都態度不明。
後方若不穩定,他隻能忍氣吞聲,慎而又慎。
安祿山以為李瑄的殺人之刀,會再次落下,比這次更凶狠。
同時,他意識到伴君如伴虎,稍有一些不慎,就會性命不保。
「起來吧!李相的法度嚴於李元紘,像南山一樣不可更改。李相準備處死地方犯罪官吏,警示天下,以保新法。以後不要再犯在他手裡了,否則我也不好求情。」
李隆基讓安祿山起身,繼續告誡。
李瑄順李隆基心意不錯,但從來不徇私枉法。
這一點,李隆基是清楚的。
他這是在提示安祿山,哪怕是在河北,也要執行新法,不要出什麽歪點子。
一旦被李瑄找到錯誤,就是讓他這個皇帝為難。
李隆基可不希望他的好乾兒被李瑄處死在範陽。
上次在中書門下堂的時候,李瑄已經向李隆基提議這件事情。
李隆基聽到李瑄的勸說後同意,給予李瑄先斬後奏,處死地方太守丶縣令的權力。
但李隆基把這件事情告訴安祿山,明顯是壞了規矩。
這樣安祿山就會有準備,他治下的豪強丶官吏,不會撞到李瑄的刀刃之上。
「臣是胡兒,隻會為聖人打仗,開疆擴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