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Google搜索

尊貴的沉重的巨大的傳統柴火灶裡,咕嘟咕嘟的煮著一隻羊。

江富鎮同誌生性慷慨,年輕的時候,打到野兔都願意分一半給朋友,而今有了錢,請人吃羊之類自然不在話下。

請的次數多了,江富鎮同誌的煮羊技藝,又是得到了格外的提高,於是又吸引了更多的朋友前來分享,恍惚間,竟是進入了一種近乎完美的正循環狀態,除了花錢和時間,幾乎找不到什麽漏洞。

江遠一進家門,就聞到了羊肉的鮮香味。和外麵追求效率的廚師不一樣,宅在家裡的江父總是有超多的時間來做各種前序工作,例如打血沫,許多人總是等著浮沫積攢起來了,再幾勺子打掉,然後任由少量的浮沫與羊肉載沉載浮。

江父並不是這麽做的,他總是守在鍋前,從一開始就打浮沫,產生多少浮沫就打多少浮沫。有時候,這個過程會持續半個小時之久。

如此操作,不僅會讓羊肉的膻味減少,還能控製熟嫩的程度,畢竟,煮一隻羊雖然比烤一隻羊簡單點,可也是需要相當的技巧的。

一羊大一鵝寬的大鍋裡,白裡帶紅,紅裡帶白的羊肉,輕輕的晃動著,漂浮著……隻看這裡,根本讓人意識不到,這是正兒八經的居民家庭廚房。

「遠子回來了。」過來蹭羊的親戚朋友隨口打著招呼,有兩位自帶了碗筷調料,剩下幾位都是不那麽講究的。

「給你家裡弄亂了啊。」也有人客氣一兩句的。

江遠很自然的擺擺手:「家裡就倆男人,弄不了更亂。」

以前在村裡的時候,他也是常吃百家飯的,那時候各家不止是來吃兔子的時候帶東西,沒事都送東西過來,往往幾家人送的東西,就湊成一頓飯了。

江富鎮也從廚房裡出來看了眼,道:「回來正好,差不多能吃了,你今天剖人了沒?」

「今天沒屍體。」江遠道。

「沒屍體就可以用手抓著吃,剖過人就彆動大盆的羊肉啊。剖沒剖人,都記得洗手。」江富鎮給江遠畫了條線,再過一會,就端了一大盆的羊肉出來。

江遠混坐在人群裡,一樣拿著筷子,躍躍欲試。

「可以先吃肋排。」江富鎮樂嗬嗬的,道:「咱們今天是32斤的羯羊,我估摸著,這邊小排得好吃點。」

江富鎮的手在空中虛劃了兩下,等胳膊肘收回來的時候,小排就全到個人的碗碟裡了。

江遠拿的就是碟子,一邊撒上鹽和胡椒,星星點點的白中混黑的鹽粒名為椒鹽,撒到羊肉上,鮮味仿佛都提升了起來。

羊肉嫩而不軟,有嚼勁而無韌性,第一口吃下去,鮮味直衝鼻腔而去,脂肪的滿足感直衝腦門。

「還是江叔的羊肉好,一點都不膻。又香。」有禮貌的百忙之中,抽空評價了一句。

剩下人的都是埋頭哼哧哼哧的先吃著。

江富鎮也隻在廚房裡笑,順便折騰一下剩下的羊肉。

他年紀大了,吃肉吃不了兩塊就停了,尤其是羊肉,偏肥偏膩,連吃兩天的話,腸胃都-->>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