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無冤無仇(1 / 1)

舊金山往事 陶良辰 1411 字 28天前

對方突如其來地出手,幾乎沒留下反應時間。

倘若是以往那個生長在溫室下的普通人,陳林芝很可能當場就嚇傻了。

然而今時不同往日。

在舊金山縣監獄期間看見過許多次紛爭,有人甚至喪命,許多人一輩子看不見出來的希望,本就如同豺狼虎豹,更加破罐子破摔。

因為被王老頭護著,陳林芝才安安穩穩度過幾個月,好歹算長了點見識,三觀上也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知道了原來生活不隻是平淡祥和。

他在看見斧子揮下的那一秒,條件反射般猛地縮手!

這一斧頭狠狠砍在木桌上,震得碗碟碰撞發出刺耳聲響,好好一碗平菇肉片湯,汁水晃動,溢出碗口。

周圍食客們見此,紛紛發出驚叫聲,吸引更多人看了過來。

好心人過來幫忙?不存在的。

有人瞬間起身避開,生怕一不小心被波及。

但也僅僅隻是小跑出飯館而已,在這片街區長大的華裔,誰不是聽著大佬傳聞、見證一次次打打殺殺長大,幾乎所有人身邊,都有在社團裡謀生活的熟人,對此早已見怪不怪。

陳林芝的老友殷蟄,經過刹那間的驚愕之後,立馬起身拎起白酒酒瓶子,想都不想就朝著這人頭上砸去!

“砰!”

對方抬起胳膊,酒瓶沒砸到要害,太冷天的衣服都厚,僅僅隻是劃破外套布料而已。

陳林芝手邊沒東西,果斷抬腿,使儘渾身力氣,一腳踹過去!

高大的陌生男人像是早有預料般,用小臂擋住。

胳膊和腿接觸,反而是陳林芝吃虧,仿佛踢到鐵板一般,瞬間火辣辣地疼痛起來,嘴角都輕微扯動著。

餐館老板個頭不高,穿著白色圍裙,上麵寫有“八八坑道”,是個在本地挺有名的白酒品牌。

彆看年紀已經五十多歲,餐館老板的脾氣還是挺暴,遇事半點都不怵,手裡提著一柄大勺,走出來嚷嚷道:

“打架出去打!也不看看是誰的地盤,那麼多保護費白交的!?朱大爺的人一來,你們全都完蛋!”

各地有各地的規矩。

就比如在這舊金山唐人街做生意,定期交錢早已成為明麵上的規則,有誰不給生意就做不下去。

當然了,錢交給了旁人,他們拿到好處的同時也有一定義務,都體現在“保護”這兩個字上了,確實可以花錢消災。

現在災禍上門,也難怪餐廳老板僅是氣急敗壞,卻沒有擔心害怕,嗓門比誰都大。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片華裔聚集的街區存在百多年,早已自成一套規矩,說是法外之地也不為過,真正的管理者們,都是各個堂口們的話事人。

至少在這唐人街,報他們的名號,往往比說要報警更管用,畢竟警方有規章製度,那些人可沒有。

以前,陳林芝不算好人,要不然哪會把自己折騰進去關了幾個月,他這兩個朋友們,同樣不怕事。

酒瓶一碎,殷蟄用儘力氣,直接握住瓶口就紮,阿梁則捧起那碗湯,潑向手拿斧頭的陌生人。

對方丟了斧頭用胳膊遮住眼睛,急忙後退幾步。

陳林芝趁機拿起木頭做成的板凳,但卻沒追上去痛打。

這裡可是美國,不禁槍,隻要還有回旋的餘地,最好彆把人往絕路上逼,天知道腦袋一熱能乾出什麼事。

緊盯著那人一舉一動,做好隨時將板凳砸過去的準備。

陳林芝滿臉戒備,嘴裡說著:“你認錯人了吧,無冤無仇,砍我乾嘛?”

那人站穩後,並沒有其他舉動。

隻是擦擦臉上酒水和湯汁,淡定說句:“有人托我給你帶句話,不該管的彆管,小心引火燒身。彆緊張,給你個教訓而已,要不然你哪能站著跟我說話。”

話音剛落,居然毫不猶豫地走了。

就這麼大搖大擺往外走,期間還沒忘記從其他食客的桌上,抓住一隻熱騰騰的叫花雞。

陳林芝隻覺得荒唐。

畢竟即使要給教訓,也犯不著這麼狠吧,倘若不是把胳縮回去,從那力度來看,自己左手很可能就真沒了。

對方來得快,走得也快。

無論是行事風格還是說話語氣,都那麼漫不經心,瞧著就不像是好惹的那類人。

相信殷蟄和阿梁也察覺到了,見陳林芝沒挪步,他們也沒追出去。

早先雖說都想混出名堂,可畢竟不是真正心狠手辣、腦袋一根筋的那類人,情急之下能救陳林芝,敢幫忙出頭已經非常不錯。

過了會兒,直到那人消失在門口。

心臟撲通撲通跳動著,陳林芝彎腰拎起地上斧頭,依稀能聞見油漆塗料味,應該是剛從商店裡買來不久。

剛剛那人帶著手套,既然蒙了麵卻丟下凶器,估計是沒留下指紋,不怕被查到自己頭上。

酒意醒了大半。

殷蟄看向陳林芝,認真問道:“怎麼,你在牢裡惹到誰了?看他身板應該挺能打,我一酒瓶下去,跟砸到石頭一樣。”

“......我身上沒錢,買單出去說,好好一桌子菜,浪費了。”

陳林芝開口期間,心裡一直在琢磨,猜不到究竟是誰盯上自己。

潛在目標倒是有幾個,比如幾個月前衝動出手後,讓他進去蹲了幾個月的那位苦主。

曾經算混過,哪能不結下點仇怨。

讓他無奈的地方在於,無論是蹲大牢還是尋仇,都被相當無辜的自己攤上了。

小說裡的旁人重活一世,不是繼承大筆家產,悠哉悠哉享受生活,就是擁有逆天能力,一路橫推,誰擋滅誰。

輪到自己。

這處境怎麼想都讓他憋屈且鬱悶。

兜裡比臉乾淨不說,還麻煩不斷,小命堪憂。

......

見他們提出願意賠償。

餐廳老板想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雖說不爽,可依然就這麼算了。

加上飯菜酒水錢,總共討要一百美刀,將趁機溜走的食客,以及被阿梁潑湯灑到的三桌飯菜價錢,也包含在內了。

飯桌被砍一斧頭,留下個凹痕。

便宜的老木桌而已。

老板沒提賠償的事,隻是讓他們彆繼續吃,趕緊走人,免得再惹風波。

陳林芝沒錢,總不能留下刷盤子抵債,任由殷蟄以及阿梁兩人,湊足一百美刀碎鈔賠償給老板。

比起口頭上說還錢,他覺得還是等有錢了,多請這兩位陌生的老友們吃喝比較好。

三人賠完錢往外走,嘴邊集體叼起根煙。

出門時候,無論服務員還是其他客人,都會有意無意避開他們,宛如在看什麼禍害。

唐人街的生活氛圍總體來看比較平靜,見這三位年輕人,居然會被人公然尋仇,落到其他人眼裡,擺明了不是什麼善茬。

出門走了一段路。

阿梁心有餘悸的同時,還有閒心思笑著說:

“以前一直沒機會混出名堂,今天這一鬨,往後跟人吃飯就有談資了。我那一碗湯,潑得是真準,可惜放在桌上快涼了,熱湯更厲害。”

殷蟄跟著也自吹自擂:“算他識相,要不是後退躲開,估計就得躺著被拖走。”

說完看了看陳林芝,總覺得他今天跟以往不太一樣,以為真的惹到什麼事。

猶豫片刻,殷蟄終究沒忍住,繼續問道:“難道就這麼當沒事發生,要不要去警局報案?剛才那家夥,比我們平時接觸的小混混狠得多,下次說不定還會再來。”

陳林芝搖著頭。

他並不覺得報案就能抓到那人。

何況聽意思,應該隻是負責傳話,背後多半還有其他人,惹急了反而不妙。

思來想去,沒什麼頭緒,陳林芝試探著詢問說:

“我進去前揍的那家夥,究竟什麼來路?

該不會是看我出來了,報複我吧,要不然剛剛那人,怎麼知道我今天剛出來?”

殷蟄立馬搖頭:“應該不會,地盤都丟了,據說人也回了亞洲的港城,報複誰不好,盯著你這小打手做什麼。不過倒不是絕對沒可能,買點吃的回我那繼續喝點,最近幾天都小心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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