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換個活法(1 / 1)

舊金山往事 陶良辰 1655 字 28天前

稀裡糊塗在牢房裡待了這麼久,陳林芝要多憋屈就有多憋屈。

聖誕節的第二天,刑滿釋放的日子。收拾好東西登記時候,心情才豁然開朗。

牢房裡沒鏡子,就連洗浴間都沒有,主要是怕一幫窮凶極惡的匪徒們,借助玻璃傷人。

這會兒脫掉囚服,換好尋常衣物,他盯著鏡子觀望許久。

即使一眨眼已經來到這個年代三個月了,陳林芝仍沒有適應這幅麵孔,帶有些絡腮胡渣,腦門上有道小傷疤,眼眶較深,鼻梁蠻高。

看見自己總覺得像是在看陌生人一般,偏偏腦袋裡總有聲音告訴他,這就是自己本人的模樣。

糾結感隨之而來。

幸好樣貌夠帥氣,身材強壯且年輕,各方麵都挑不出差錯,所以儘管仍沒能適應,卻也覺得挺好,跟之前的“自己”相比,大概是賺到了。

有個詞語叫做鳩占鵲巢,眼下的處境大抵就是如此,隻不過是以三十多年後的靈魂,占據了這具新身體。

留著兩撇小胡子的黑人獄警,此刻將一個小袋子擺在桌上,告訴說:“你的東西都在這,趕緊拿著走吧,看你記錄是第一次進來,下一次再犯事,法官可就不會輕判了。”

被黑人獄警盯著。

陳林芝從袋子裡拿出一塊歐米茄手表,劃痕累累,歲月感十足,直接戴在手腕上。除此之外還有煙、火機,以及鑰匙錢包。

打開錢包往裡麵看,空空如也。

記憶裡,這裡麵應該還有點錢才對,陳林芝看向黑人獄警,對方好像明白他在想什麼,表情挺凶,不耐煩揮手道:“趕緊走!難道想再回去?”

原先就窮,現在錢包裡意外空了,讓本就艱難的經濟狀況,更加雪上加霜。

想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關這麼久隻想早點離開,陳林芝很識趣地沒多說什麼,邊歎氣邊將東西裝進口袋,叼著根煙縮脖子往外走。

進來時候是夏天,以至於現在他穿的舊衣服太過於單薄。

牛仔褲外加黑色短袖,推門出去時候渾身一激靈,頗有些轉身回去的念頭。

不過想歸想,真讓陳林芝再進去,打死他都不樂意。

一直走到大鐵門門口,獄警開門時候陳林芝回頭看去,嘴邊叼著煙,喃喃自語:“真他娘的倒黴,不是人該待的地方......”

背陰處的積雪還沒全部化掉,圍欄裡不少曾經的獄友們正放風,王老頭估計也在其中。

陳林芝沒看見那老頭。

今早離開前,他答應了幫對方一個忙,很簡單,找個人而已。

前腳剛出來,鐵門緊緊關起,發出哢嚓聲。

潮濕的冷風呼呼吹著,太陽光照在身上,幾乎感覺不到暖意。

隨手扔掉煙頭,他在等人。

等以前這個自己的老朋友們,過來接自己回去,前幾天已經通過電話,說的就是今天。

抬起胳膊,手表指針一動不動,幾個月過去早停了。

陳林芝沒想好往後應該怎麼生活,也不確定以前的友情,是不是牢靠到能讓人大老遠趕來接自己,找個避風處站了會兒。

側頭時候,發現有位姑娘,正往這邊小跑著。

很快停在他麵前,氣喘籲籲笑著說:“下錯站了,一趟車要等半個小時,你......”

“挺好。”

陳林芝記得她。

在孤兒院一起生活過兩個月,後來她被一個挺不錯的家庭領養,隔著好幾年,又意外遇見,挺乖巧的姑娘,才十七歲。

以前叫另一個名字,被收養後有個新名字,改成了趙白露,幼年時候隻記得愛哭,時至今日長成了小美人胚子,看著就像認真學習、家庭美滿的那類人,事實也確實如此,被收養後過得不錯。

陳林芝不同,當初年紀不小,再加上叛逆,幾乎沒人願意收留他。

連看自己都覺得生疏,如今看向這個背著書包的少女,更加宛如陌生人,甚至不知道她怎麼會趕過來接自己出獄。

說完挺好。

本想客氣點,打招呼之類,思來想去也沒想到說什麼,一時半會兒還難以適應現狀,索性就這麼站著。

滿腦子搜刮跟身邊少女有關的記憶,以為“自己”牲口過,可事實卻是並沒有,能回憶起的片段就那麼些,無非有點好感而已,畢竟認識得早。

趙白露繼續開口,說話時候嘴邊冒有白色霧氣,她打量完略顯窘迫的陳林芝,猶豫道:“我們去巴士站台吧,陪你去買件厚衣服?”

“朋友說來接我,再等幾分鐘,錢包被人搜刮乾淨了,渾身上下值錢的好像就這塊表,我住的地方應該有衣服。”

“我有錢,出門時候專門拿了。”趙白露笑得開心。

陳林芝見她這模樣,很懷疑這小妮子是不是傻。

都說男人不壞女人不愛,心想難不成就以前那個一事無成,滿腦子隻想混成大哥的鹹魚,難不成還如此招人喜歡?

天寒地凍。

倘若附近有商店,陳林芝不介意情急之下,憑本事吃頓軟飯,大不了下次還給她。

可周圍沒商販,何況這少女年紀小,索性搖了搖頭:“算了吧,不如直接回家換身衣服......如果房東已經把我東西丟了,那就再說。”

趙白露正要張嘴,不遠處傳來聲響。

一輛老舊不堪的出租車,緩緩停在他們身旁,副駕駛座位上,有位膚色略黑,隔著毛衣都能看見壯碩肌肉的年輕華裔,招招手說道:

“喲,去夏威夷度假剛回來?穿得很涼快嘛!

快上車,來不及多說了,阿粱好不容易才把他爹的車開出來,趕著回去交班呢!”

正說話的這位名叫殷蟄,記憶中的死黨之一,陳林芝身上的紋身,就是被他攛掇忽悠著一起去紋的。

開車的阿梁,全名叫做高文梁,父母都開出租車,上學時候就認識,玩了好幾年。

本來不認識,可一見麵,陳林芝就會他們有種莫名的親近感,像是條件反射,湧現出許多記憶。

都二十出頭的人了,誰都沒有屬於自己的車,哪怕是破二手車,家庭條件全都一般,隻有阿梁家裡稍微好點,長輩們能夠幫襯著。

陳林芝無依無靠,至於三大五粗、輸在個頭不高的殷蟄,他父母早年離婚,靠老媽在飯店打工拉扯長大。

開了車門。

陳林芝示意,讓大老遠趕過來的趙白露先上車。

開車的死黨阿梁,忙著趕回家的同時還不忘調侃幾句,好奇問道:“從哪拐來的小美女,長得真白,女朋友?成年了沒?”

“是啊,瞧著跟高中生差不多,我勸你還是悠著點比較好,彆前腳剛出來,後腳又進去了。”

殷蟄說道。

趙白露的耳朵瞬間開始變紅。

陳林芝表情無奈,坦然回答說:“小時候認識的朋友,壓根不是你們想的那樣。”

說實話,他此刻比較頭疼。

畢竟這幫人在他眼裡,都處於既熟悉卻又很陌生的狀態,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麼相處,所以也談不上熟絡。

路上聊著天。

話題無非是牢裡怎麼樣、有沒有被欺負,亦或是阿梁和殷蟄介紹最近情況,例如誰誰誰跟誰誰誰結下梁子了,又或是誰誰誰闖出名堂了之類。

更多時間裡,陳林芝都在忙著往車窗外觀望,到達舊金山唐人街所在的街區,入眼如同老港片,街邊都是商鋪和招牌,街道狹窄,人流眾多,汽車喇叭聲,商販吆喝聲,不絕於耳。

可以說是熱鬨,也可以說是亂糟糟。

身在1984年的舊金山街頭,有了個全新的美籍華裔身份,陳林芝隻是苦惱與心煩,直到現在也沒想通,這怪事怎麼會落到了自己頭上,偏偏還沒法找人傾訴。

望著車窗外發呆,眼神略帶茫然。

殷蟄轉身剛巧看見,樂道:

“怎麼覺得你怪怪的,幾個月關傻了?上個月我去你那拿東西,發現房東幫你打包好,丟在了走廊上,我找車搬到我家去了。

我媽最近跟朋友,一起去太平洋高地區的有錢人家裡當保姆,工資比以前翻了一倍,而且還包吃包住挺輕鬆,你可以先在我家住一段時間。”

阿梁也高興,接連按喇叭,嘴裡說著:“待會兒直接下館子,喝點酒慶祝慶祝,估計沒其他人了,你這一進去,好不容易積攢些家底,全都扔了回去。不過沒關係,你的名氣已經闖出去,三哥說了,隻要你要,就在賭場重新幫你安排個活。”

所謂“家底”,無非是指手下小弟。

其實也就是幾個熟人,能帶出去撐場子、充門麵而已,壓根沒混出什麼名堂,更沒那舍得一身剮、遊走在刀尖上的膽子。

說到底還是生活所迫,又不希望安穩本分地找份工作,學門手藝替彆人打工,於是才眼紅於大哥們吃香喝辣,跟著準備走捷徑,自己闖蕩。

不得不說,在這1984年,差彆不僅僅局限於生活方式、科技水平等,人們的想法和二十一世紀相比,同樣存在較大差彆。

例如在這唐人街,洪門、青幫等等都浮於明麵上,不一定就隻是打打殺殺,很多時候更像公司,涵蓋眾多業務,養活了一大幫人,許多像陳林芝這樣的年輕人,腦袋一熱就想加入進去。

以前的陳林芝挺傻,也衝動,一門心思要當大佬。

現在的他可沒想過,要再把腦袋彆在褲腰帶上,為了討口飯吃就去替誰賣命。

打算換個活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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