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姐喊我送她們去坐車,因為不是很遠,我穿著個拖鞋就出去了。
就那種,廣東人富豪穿的拖鞋一樣一樣的,唯一不同的地方是我沒有他們的幾十棟出租房。
我一手抱著一個小蘿莉就出門了,這兩個每天打擾我碼字的小蘿莉,今天終於要走了,這是一個值得高興的事情。
出門的時候,32攝氏度,陽光正好,差點沒把我拖鞋給曬融了。
畢竟不遠,所以我是步行出門的。
車來得有點晚,
把母女三人送上車,我正準備邁著愉快的步伐回來給你們碼字。
結果前一刻還是烈日當空,下一秒就傾盆大雨。
我著急忙慌地跑到了一個公交站下麵躲雨。
雨很大,不一會兒就浸透了整座城市。
我很急,我想回家碼字,看著雨勢沒有減弱的意思。
我很彷徨,我內心開始用我的讀者為我祈禱,祈禱雨早點停下。
還彆說,我的讀者真給力,我剛祈禱完,睜開眼睛,天空就閃過一條萬米長的閃電,而後是一聲驚天巨雷。
之後雨開始越下越大,很快雨水就漫上了公交站台,我撩起了褲腿,防止雨水打濕我優秀的腿毛。
隻是我的讀者能力並沒有我想象的那麼弱,現場開始刮起了大風。
很大很大的風,把雨水刮進了公交站,雨水把我打濕了不少,我連忙躲到了一個柱子後麵,剛躲進那根隻能容納我一人的柱子,我還暗自慶幸自己夠機智。
隻是這個時候風開始轉向了,從背麵吹過來,我身上的衣服又被打濕了不少。
我連忙又從柱子後麵跑出來,站到柱子前麵。
這個時候,風又開始轉向了……
我又躲到柱子後麵……
最後,我放棄了,因為那風是螺旋的,它會追蹤。
我從口袋裡拿出手機,一款千元級彆的大米手機,出門前喂了不少大米,所以它此刻的電量還很充足。
我想打個電話,讓人來接我。
我翻開了通訊錄……
我才發覺我不知道該聯係誰,很悲哀。
雨還在下,風還在刮,我覺得我需要社交,特彆是18歲以上,喬碧羅以下的小姐姐!
我在公交車站足足站了一個小時,我覺得我不能這麼下去了,我想回家,我想給我的讀者碼字。
當我這個念頭一產生,風變小了,也不螺旋了,我覺得這是個機會,雖然雨還在下,但是沒了風的助威,它們也沒起初那般囂張了。
我拿出手機的耳機,插上耳機,戴上,播了一首最近在好聲音聽到的,崔佳瑩唱的《我敢》!
我又把那部不能用來打電話的手機放進了褲兜,向雨中奔去。
雨水已經沒過了我的腳踝,但是我不怕,因為我穿的是廣東富豪的拖鞋,隻是雨水沾濕我帥氣的腿毛令我有點不開心。
我的目的地是距離車站一百米遠的那個地下通道,我的思路很清晰,那就是通過這個地下通道過馬路,過了馬路,商鋪林立,我就能依靠商鋪的屋簷,順著走回家去給讀者們碼字。
雨並沒有因為我的奔跑而變小,我跑著跑著,突然聽到有人喊我的名字。
我循聲望去,很失望,並不是小姐姐,而是一個胖子,胖子我認識,我的初中同學。
此時的他頭戴餓了嗎小藍盔,身穿雨中戰鬥衣,座下坐騎是個小電驢,並不是小綿羊,這讓我有點失望。
雨很大,我聽不清他在說什麼,隻看到他在對我笑,一邊說一邊笑,然後開著小電驢跑了。
我很羨慕他,能在這麼大的雨還能接單送外賣。
而我,連雨具都沒有,我很失敗!
我在想,寫小說的,為什麼不如送外賣的?
為什麼他有座駕?而我隻有土豪拖鞋?
他走遠了,帶著彆人的大魚大肉走了。
我一點都不羨慕他,因為我從來隻用美團,而他,是送餓了麼的。
我繼續跑,終於到了地下通道,通道很安靜,一個人都沒有,最重要的是沒雨。
在某個瞬間,我覺得地下通道很適合碼字。
在走過通道的時候我想了很多,我在想我的讀者們,他們平常是點餓了麼?還是點美團?抑或是不點外賣,省下一塊錢打賞給撲街作者?
終於,我到了通道的另一端,我很開心,我看到了通道口的光亮。
隻是當我走上地麵的時候,我不開心了,因為我發現雨居然停了。
我覺得我在進入通道前的努力都白費了,我不想碼字了,這一刻,我想餓了麼。
但是耳機裡的音樂還在繼續,歌已經換了,這一次是盧巧音的《風吹不走笑容》。
我笑了,大步地往家走去,我發現我錯了。
雨並沒有停,隻是變小了,小到可以忽略不計那種。
但是路麵上全是雨水,雨水淹沒了我的土豪拖鞋,我隻能涉水前行。
終於,我回到家了,洗完澡換了一身乾淨的衣服。
這時我的肚子傳來一聲“咕咕”的聲音,它在告訴我,它餓了。
我拿出手機,熟練地打開美團APP,下一秒,我把美團關了。
因為我想起了我那個同學,對,就那個穿著雨中戰衣,開著小電驢,雨中對我笑的胖子。
想到這裡,我點開了支付寶,我知道支付寶裡麵有一個餓了麼入口,我想點餓了麼,我想讓胖子給我送一次外賣。
我也想享受一次老同學為我服務的感覺。
我很快就下了單,期待著外賣員來送外賣,二十多分鐘後,門鈴響了,我知道是外賣來了。
門外是胖子?
不,是一個大媽,不過她的確是來送外賣的,我說外麵那麼大的雨,你怎麼還出來送外賣呢?
我給她倒了杯熱水,讓她暖暖身子,她不願意進來,怕濕了我家的地板,就站在門外哆嗦著喝水。
她說,她也有一個像我這麼大的女兒,她叫沈佳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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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刻我想流淚,隻是,這並不是事實。
事實是,我點開餓了麼之後,我又關了,我翻箱倒櫃,找出一個杯麵,這個是真杯麵,杯子大小那種杯麵。
我決定還是吃這個,因為這個不花錢,或者說已經花過錢了。
吃完泡麵,我開始碼字,我筆下的主角很有錢,或者賺錢很容易,我很喜歡他。
我喜歡書裡的每一個角色,雖然他們中有反派,有好人,有路人,但是我就是喜歡他們,因為他們每一個人都是我想出來的。
碼完第一章,檢查完錯彆字,我登錄後台發送,繼續碼第二章。
隻是第二章還沒開始,我突然就不想碼了,我隻想寫一寫和文無關的東西。
然後就有了這麼一篇東西。
哦,這是一個來自現在還沒吃晚飯的撲街作者的胡思亂想。
第二章,晚點吧,或者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