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傳回答:“我之前為了避稅冼過幾次錢,都是六月幫我處理好的。我想冼錢違法,和烈焰財務往來也是違法,六月知道自己做了很多違法的事。應該不會很在意幫我處理烈焰賬戶。她做的事性質都差不多,都是通過國外非法財務渠道走錢。”
九尾敏銳問:“冼錢渠道是你提供的還是她提供的?”
王傳回答:“六月說有個親戚在某國幫人避稅,之前避稅都由六月親戚提供的渠道處理。烈焰這邊是由烈焰提供的渠道。”
九尾:“也就是說,六月讓你信任的原因是因為她之前工作中幫助你冼錢。你認定她不是什麼乖乖女。”
這個問題是曹雲比較頭疼的問題,烈焰早就瞄準了王傳,六月是歸化王傳的人,慢慢把王傳拖下水的人。
“反對。”曹雲道:“這件事我很清楚,六月確實在幫助親戚拉王傳的業務,整件事六月完全是在幫助親戚基礎上,順便解決老板後顧之憂,很正常嘛。這種行為和烈焰行為完全是兩個概念。我們現在討論的是烈焰,而不是冼錢。”
曹雲道:“烈焰雖然之前沒有被認定為犯罪團夥,是因為沒有抓捕到重要成員,缺乏法理上的認定標準。實際上烈焰乾了很多壞事,並且還有視頻為證。法官大人經驗豐富,應該知道讓小偷去偷東西,他沒有心理障礙。但讓小偷去殺人完全不一樣。不能因為小偷有盜竊史,就可以認定他有殺人的膽量。冼錢和烈焰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
九尾虧就虧在她沒有想到六月才是主犯,是她把王傳慢慢拉下水。沒想到這點,就難以反駁曹雲提出了小偷殺人論。事實上也是如曹雲說的一樣,小偷是罪犯,但不代表他殺人沒有心理障礙。完全是兩碼事。
法官對這個問題做出裁決,道:“被告幫助王傳冼錢一事和本案沒有直接關係,建議檢方另案起訴。”
起訴你妹,王傳都汙點了,還怎麼去國外取證?就算最終六月協助冼錢罪成立,也沒多少刑期。另案起訴的意義在哪?如果六月純粹幫親戚,自己沒抽成,罪名有可能不成立。
辯方庭辯第一個目標:庭審中確認六月是被動卷入烈焰財務。
怎麼舉證呢?這裡就需要主觀蓋然性旁證的有力支持。
我沒看見海龜破殼而出,但是剛出生的海龜身邊有破開的蛋殼,那就可以認定海龜是從這個蛋殼出生的。條件:附近沒有其他蛋殼,附近沒有其它小海龜,海龜是剛出生的。證明這三點,旁證就可以轉變為蓋然性證據。
……
和控席進行輕對抗或者不對抗時候,曹雲回到了自己助理的位置上。主律師魏君起立,深吸口氣拿了材料走出辯護席。她記住了材料,但是缺乏信心和安全感,手拿材料能讓她安心一些。
魏君看向證人王傳:“證人,請問六月是什麼時候成為你的私人助理?或者說什麼時候為你工作?”
王傳:“去年七月,我在墨爾本遇見六月。當時她腳部受傷……”
曹雲:“請證人不要浪費大家時間。”不能說細節,否則控方會懷疑六月有意接觸王傳。
遇見六月之後,聽聞六月大學畢業要回東唐找工作,王傳就介紹了自己的公司。一個月後六月前往王氏傳媒集團人事部報道,被安排到了行政助理崗位上。行政助理實質就是打雜的文員。六月兩次偶遇王傳,王傳和六月聊了聊覺得這姑娘不錯,正巧王傳的行政秘書生孩子,王傳對行政部分配來的秘書不滿意,於是就讓六月轉行政秘書。
王傳對六月工作很滿意,行政秘書很快就轉職為私人秘書。私人秘書工作是為王傳個人處理工作上的事,安排行程,接待客戶等。最終在八個月前,六月正式成為王傳私人助理。私人助理不僅要管王傳的公事,還要管王傳的私事。看似變來變去就那麼幾個詞,實際上每個職業崗位工作內容天差地彆。
魏君的節奏明顯比較慢,問:“也就是說六月進入貴公司一年半時間,從行政助理到行政秘書,然後又升職為私人秘書,最後是私人助理。”
王傳點頭:“對。”
魏君問:“請問她的薪水是多少?”
王傳一愣:“這我不是非常清楚。”
魏君道:“我這邊有一份貴公司工資表,你看對不對。行政助理期間六月的薪水是七千元,轉為行政秘書後薪水是兩萬三千元,這個工資給的是比較高的,我想也是人事部考慮到六月是為證人你做專職秘書的原因。六月成為私人秘書後,薪水提升到了四萬八千元,享受三倍基礎獎金待遇,算下來平均一個月大概是七萬左右。這薪水似乎太高了?貴公司分部門主管和經理月薪也才七萬,而且隻有2.5倍獎金。隻有部門主管和經理,副總裁才享受三倍獎金。”
王傳看六月一眼道:“她很能乾的。”
魏君:“這個薪水和冼錢無關?”
王傳回答:“無關。”
魏君點頭:“最後是私人助理,私人助理取消獎金,薪水沒有變化,一個月七萬。但是享受證人你私人補貼,這邊沒有記錄,按照稅務機構的記錄,六月成為私人助理後,每月的收入大概為二十萬。”
王傳點頭:“我和人事部說明過,按照二十萬發,不足部分記我的賬。”
工資不是老板想給高就可以給高,老板必須考慮到其他人有意見,還有公司的財務製度。六月的七萬月薪已經非常高了,在公司有很多不好的議論。但是王傳認為六月的工作做的很好,不僅處理好自己的公事,而且還幫忙照顧好自己的家庭,於是就自己墊錢給六月發薪水。
魏君問:“給20萬月薪的時候和冼錢有關嗎?”
王傳回答:“沒有,我這人對錢看的很輕。六月是我身邊的人,幫了我很多,我不能虧欠她。至於冼錢是另外一回事。”
魏君:“我能不能這麼理解,六月幫助你冼錢並沒有給他加薪水。”
王傳點頭:“可以這麼說。”
魏君:“六月幫助你處理烈焰財務,有沒有因此加薪水?”
王傳搖頭:“沒有,不過……”
魏君:“謝謝”
“反對,不過什麼請證人說明。”九尾反對。
“反對成立,證人繼續說。”法官這次直接九尾。
王傳道:“因為冼錢和烈焰的事讓我們關係更進一步。出國我也會給她帶一些禮物,除此之外,就沒有其他的。”
魏君:“情感上更進一步,和工作沒有直接關係對嗎?”
王傳點頭:“可以這麼說。我老婆不是什麼賢妻良母,在六月幫助下,家庭才開始有條有理。我老婆和孩子都喜歡六月姐姐。”
魏君問:“你和六月是不是有超過工作的關係?”
王傳立刻否認:“怎麼可能?我和你說,但凡事業有成的男人,都分得清楚公私。我絕對不會對自己最得力的私人助理下手。即使我想找女人,我也不會找王氏傳媒公司的任何員工。我也許不是好人,但我不是孫地,請不要侮辱我。”
魏君:“對不起。大家剛才聽見證人所說,證人對被告有非男女之情的信任和感情。但是我們也發現,被告沒有從幫助冼錢,處理烈焰賬戶上獲得實際的經濟利益。證人信任被告,也不因為冼錢和烈焰,而是因為被告是一位非常優秀的私人助理。”
魏君道:“現在情況很明顯,被告隻是作為一位儘職的私人助理幫助證人,履行自己私人助理的職責。主觀上根本不存在協助烈焰的任何想法,同時被告並不知道證人在烈焰中的地位。被告從來沒有主動的幫助烈焰做任何事。被告隻是在幫助她的老板做事。試問,一位老板請私人助理送‘杜平’,不知情的私人助理被捕後,他有罪嗎?”
“反對,被告是知道王傳和烈焰有聯係,隻是不清楚王傳在烈焰中的地位。和送杜平沒有任何關係。”
曹雲惋惜,魏君節奏太慢了一點。魏君是邊思考邊說,聽的人自然也能邊聽邊思考。這種糊稀泥、替換概念在關鍵時刻就需要連珠炮,先來一個大鵝蛋明修棧道,然後偷換概念暗渡陳倉。
被九尾抓到小尾巴,魏君很慌。
曹雲站起來道:“控方要注意一個重點,例子中的私人助理知道杜平的危害,現實的六月也就是被告,她並不清楚烈焰的危害。被告的性質和海豹號,海獅號郵輪上麵的工作人員差不多。這些人能猜到或者聽說包船和烈焰有關,但是他們不問,也不討論。”
九尾不同意:“郵輪上的工作人員他們拿的是郵輪的薪水,郵輪公司在烈焰某某公司合法的情況,租借出郵輪。注意,烈焰某某公司合法,但是烈焰法庭涉嫌多起惡性犯罪是警方入檔確定了性質的。如今我們認定了烈焰團夥,也等同認定了烈焰某某公司為烈焰團夥。請不要偷換兩者的概念。再者,被告負責處理的烈焰財務對烈焰團夥的運作有著重要的關係。”
這女人還會帶節奏。曹雲道:“請控方不要跑題,我們現在庭辯的問題在於:被告是否主動參與到烈焰犯罪中去。開庭前控方九尾檢察官也說了,她舍不得離開名唐,但是因為有調令,所以她來了。這是違反自己意誌,對上司命令服從的一的表現。我方堅持認定被告六月隻有主觀幫助證人王傳的想法和舉動,沒有主觀幫助烈焰運作的想法和舉動。”
魏君已經回到辯護席,庭審對抗她還是比較薄弱的。
九尾沒有馬上回答曹雲的話,她很清楚曹雲的用意。隻要自己不同意曹雲所說,曹雲就會繼續就這個問題進行剖析,在最終法官做出認定之前,曹雲是不會離開這個話題。所以九尾剛才帶了節奏,要將六月是否主觀幫助烈焰,轉到六月行為對烈焰的幫助。曹雲不是省油的燈,立刻扭回來。他不和九尾討論六月是否對烈焰的運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能放過這問題嗎?承認六月主觀沒有幫助烈焰的想法……絕對不可能,一旦庭審中被確定了這點,曹雲這邊的勝率就達到六成。
通常主觀想法是沒有直接證據,除非有口供。比如某深夜,一名男子跟隨一名女子,女子找機會向巡邏警察求助,男子被抓。這時候男子在行為上是無罪的,他可以解釋自己散步、自己心情不好散心、自己路過等。他跟隨女子的動機是他的主觀想法。當然普通人一般扛不過警方的審問,也沒經曆過審訊的氣氛,男子一旦承認自己找機會搶劫,那麼就是搶劫未遂了。
有人說,我就是想想怎麼就未遂了呢?因為男子跟隨女子的行為就已經不是想想,而是搶劫實質步驟之一。男子有可能說,想搶又不太敢搶,很猶豫。仍舊是搶劫未遂。
六月口供中沒有她主動幫助烈焰的想法,這是辯方的大優勢。這個問題還需要控辯雙方提供旁證來闡述自己的觀點。控方虧在大意上,沒想到是曹雲主打官司,控方反駁六月主觀的旁證準備的非常不充分,幾乎可以說沒有。九尾隻能在辯方提供的旁證中去尋找破綻。
最重要證人就是王傳,王傳已經表露出自己感情和傾向,他也收到了來自辯護席的暗示。主觀這東西是否撒謊無法判斷,再加上王傳也有心幫六月,所以第一階段的庭審對控方越來越不利。
在九尾詢問下,王傳否認六月曾經主動和自己談論烈焰賬戶的事。每當說到烈焰賬戶的事,六月以‘那邊’代替。比如:那邊的錢已經到位。六月從來沒問過錢的用途。兩人非必要,也從來不討論相關的事。王傳順便表揚了六月,稱六月口風很緊。
麵對不利局麵,九尾有些難以招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