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三十二章 怪案(1 / 1)

覆手 蝦寫 2204 字 25天前

寒子問:“以你的經驗看?”

小郭沒回答,嗯了許久後:“沒有證據的事我不能說。”這就等同說,他認為範十一涉案。

曹雲想了一會:“老板,再來十串烤羊肉,打包。”

小郭:“這麼快?”

曹雲:“你打包帶走。”

逐客令下的如此委婉,讓自己反應不過來,小郭湊近:“我剛複職,左右沒事。雖然你律師有調查權,但是如果有個警察幫你打下手,我覺得肯定會事半功倍。”

曹雲正色道:“我這次是站立在司法這一邊,對吧?我會合法合規的收集證據。小郭你但凡有點正義感,有點做警察的良知,一定會把最新進展告訴我,對吧?”

小郭:“當然。”

曹雲:“所以,你不太可能因為我讓你滾,你就心懷怨恨,故意隱瞞案情,對吧?”

小郭看了曹雲三秒,站起來:“胖死你。”走人。

曹雲笑笑,問:“寒子,有什麼看法?”

寒子道:“以我從偵探角度來看,範十一有幾個行為不好解釋。他是下午三點殺人,到了晚上十一點才拋棄槍支。從凶案過程可以看出,這是一次謀殺,範十一不太可能沒想過處理凶器的辦法。三點到十一點,有整整八個小時的時間,他怎麼有把握警察在這個時間內不會找上門呢?”

曹雲慢慢點頭:“你意思是八個小時出了狀況。”

“沒錯。還有這把槍似乎也有問題,在泰國處有犯罪記錄,又海運走私到東唐。從範十一收到報酬來看,幕後主謀不會是窮人,這點我不好理解。”寒子道:“比對範十一和死者謝羽的身體情況,範十一沒有必要使用槍械。反過來說,使用槍械會讓警察的重視度達到最高。凶器不好攜帶,難以處理。為什麼要大費周折的冒險從泰國運輸到東唐呢?”

曹雲道:“你認為主謀是誰?”

寒子道:“第一個嫌疑對象,謝羽的小媽曉月,曉月有一對兒女。謝陸對謝羽的母親有虧欠,謝羽本人揮金如土。曉月除掉謝羽,可以理解。第二個嫌疑對象,謝陸,謝陸和先妻的關係不是他說的那樣……”

曹雲道:“不太可能是謝陸,假設謝陸是罪犯,他完全可以隻向警方施壓,沒有必要多此一舉的請東唐優秀的私家偵探和律師吃飯。而且謝陸不是隻請我們,還通過我們把信息散布出去,對範十一和主謀進行懸賞。相比之下,謝陸比東方高明多了,東方是普通委托請律師團,謝陸是風險委托請律師團。”

寒子點下頭,繼續道:“第三位是網絡仇人,謝羽作為網紅,他攻擊的人很多。比如有東唐第一女明星白茹,他說,白茹依靠的不是演技和外貌,依靠的是東方的實力,假設沒有東方,白茹最多是一名二線明星。他還攻擊白素,說白素自以為是佘老太君,其實就是一名還處在更年期的老太婆。我隨便看了上半年謝羽的一些文章,得罪過的,能出六百萬的人,最少有二十人。”

“第四個區域是同階層同齡人,謝羽不僅很有錢,而且很有名氣,雖然脾氣壞了點,但是經常被邀請參加一些派對。在三年前出現了一個派對活動,請謝羽表演脫口秀。謝羽在派對中對一些參加派對的富二代進行點評。好壞參半,比如對星雲集團的富二代看法很高。也點評一些著名的富二代,比如孫雪衣,他認為孫雪衣是一位非常強勢和有能力的人,同時也是一位很可憐的人。”寒子道:“參加派對的富二代,挺希望謝羽說他們好話,感覺非常有麵子。也不乏謝羽說了壞話,對方翻臉的情況發生。”

寒子:“第五個區域,是黑色區域,謝羽對烈焰法庭,鬣狗這些時事新聞的點評都很尖銳。順便說一句,謝羽還提到了你,說你是一位很有才華和能力,削尖了腦袋想進入上流社會的律師。”

曹雲:“我應該高興嗎?”

“看你理解了。”寒子道:“謝羽的仇家我不知道有多少,但是討厭謝羽的人最少三位數。謝羽從來不會去談論中低階層的人和新聞,他得罪的人全是隨便可以拿六百萬出來的人。”

“還有嗎?”

寒子想了一會:“我在參加晚宴前,查到了一條消息,還沒有驗證。謝陸曾經在泰國興建工廠,經營了好多年,賺了不少。謝陸不知道哪聽說的消息,將自己工廠賣給了一名泰國人。在工廠賣出之後,泰國發布了更嚴格的環境保護法,工廠的生產成本上升70%,導致了工廠倒閉關門。我還沒有詳細查詢這信息,不清楚工廠賣了多少錢,但是以謝陸的身家,交易額肯定是以億為單位的。”

曹雲道:“如果是這樣,似乎就對上泰國線。”

寒子點頭,提醒:“你在幫我找主謀,你就不討論下怎麼定範十一的罪?”

曹雲道:“我還沒有全麵接觸案子,暫時沒有任何想法。”

……

第二天晚上,律師所開會。

曹雲道:“寒子昨天提到的,範十一三點作案,十一點拋棄凶器,有八個小時的時間。猜測是出了一些狀況,出了什麼狀況呢?這就是律師要查的。一航,狼狗案有什麼進展?”

陸一航無精打采:“我說動了年輕人,但是他聽說我要寫字樓的20%產權,沒有任何考慮的拒絕了我。他說,他對付女人有一套,寫字樓遲早是他的。”

“你沒有說明錢太太非常精明?”

陸一航道:“沒有證據證明錢太太事先知道法律上的漏洞,所以……”

“那算了,既然他有自信,我們希望他能活出人樣。言歸正傳。”曹雲敲電腦,電視屏幕出現一張圖:“這是範十一的人際關係圈。他的妻子可以說很偉大,對他不離不棄。兩人是高中的同學,並且都是初戀。分開大約五年後再重逢,又重新在一起,並且結婚。其次是範十一的姐姐,普通文員,姐夫是公司的小主管,收入不錯,但是房貸讓他們成為實質的窮人。範十一最常聯係的三位戰友,其中這位戰友是範十一的隊長,範十一之前遇見了很多事,都由他幫忙處理。現在問大家一個問題,範十一還了六百萬欠款,誰會想知道範十一的秘密?同時誰又是範十一最信任的人?誰能逼範十一說出秘密?”

曹雲:“血親姐姐,同甘共苦的妻子,一個戰壕的生死戰友。”

雲隱、高山杏、陸一航,還有一起留下來開會的魏君異口同聲道:“妻子。”

曹雲:“第二個問題,我猜測範十一在八個小時時間,出現了一些狀況,請問是哪種狀況?”

雲隱:“你直接說會死啊?”

曹雲:“你可以回家了,反正謝羽和你不對付。”

雲隱道:“不,換了彆人我就回家了,謝羽不太一樣。這家夥雖然很拽,很衝,但客觀來說對人對事的評價比較中肯。我雖然很不爽他,不過我一直關注他的非死不可。其他人看他的非死不可文章,看熱鬨的心態。我看他的文章是看他對人的點評。”

曹雲:“那你回答我,八小時什麼情況?”

雲隱思考許久,道:“主謀、妻子、道德觀……範十一是小人,會不會知道一些主謀的信息,以凶器反要挾主謀?”

“這個看法我很欣賞。”曹雲讚道伸大拇指。

雲隱伸中指,老子需要你欣賞嗎?雲隱繼續道:“人已經殺了,預謀殺人,快準穩。範十一的處境並不好,丈夫鋌而走險,我認為他的妻子就算抓狂,也會想著幫範十一擦屁股,而不是阻止範十一銷毀凶器。所以隻能是和主謀有關。”

曹雲點點頭:“現在是第三個問題,為什麼用槍?這邊有數據,範十一身高一米八二,體重九十二公斤,非常強壯,其擅長格鬥,冷兵器和射擊。射擊點距離死者十三米。第一個疑問,為什麼不用刀?第二個疑問,為什麼是長槍,而不是手槍?”

曹雲道:“假設是刀或者手槍,殺害謝羽之後,他出現在監控中,警察排查到他身上時候,可能已經過去很多天了。另外,公園的人不算多,但也不少,如果是手槍,藏匿在身上,警察甚至有可能不會懷疑他,因為他和謝羽沒有直接關係。事實上,他卻背了一個長條背包,非常顯眼。”

大家思考著。

曹雲播放視頻,道:“這是寒子弄到的,範妻做筆錄的視頻。”

因為案件重大,所有的訊問和筆錄都做了視頻證據。李墨親自上場做筆錄,詢問的問題有很多坑,但是範妻都一一化解。

你借給朋友一萬塊,沒有借條,事後要債時應該采取何種方式呢?

曹雲答案:邀約第三人上門拜訪,找機會直接問:XXX,你借的兩萬塊什麼時候還我。XXX會下意識的反駁回答:不是一萬嗎?OK,假設將來需要上庭,證據就有了。

李墨用了很多專業的手法,甚至有誘供的嫌疑。比如看準時機問:看見槍你不害怕嗎?範妻一愣,反問:什麼槍?範妻如果很警惕快速回答,那顯然有假。範妻的反應符合非知情者的反應。

陸一航道:“暫停……範妻表現的很到位。我相信她沒見過槍。但是提到槍之後,範妻沒有擔憂,擔心,緊張的表情,反而是有種恍然明白的表情。可能她知道範十一要做什麼事,隻不過沒有想到會用到槍。”

曹雲並沒回答,繼續放視頻,視頻結束後,曹雲道:“這把槍來源泰黑,通過非法渠道進入東唐,並且是一把彈道被泰國警方注冊在案的槍支。另外,謝陸在泰國有個生意上的仇人,和泰黑有不清不楚的關係。”

雲隱道:“基本框架結構有了,仇家收買範十一,運輸槍到東唐,範十一動手。哦西馬可。”

陸一航皺眉:“這案子有些奇怪,看起來是很粗淺的作案,範十一作案前後本應該對自己進行一定的偽裝,但卻沒有。又存在很複雜的武器運輸,從泰國運輸一支長槍到東唐。在假十人營發出警報後,警方對謝羽采取了48小時的保護。保護時間結束後,謝羽去公園,而後遇害,距離解除保護不過兩個小時。從這點看,這個案子謀劃性又非常強。這不是前後矛盾嗎?”

大家沉默中,魏君輕聲道:“範十一沒殺人,他是專門去背鍋的。”

曹雲:“繼續。”

雲隱問:“為什麼背鍋?”

魏君:“我不知道,我覺得太明顯了。假設作案當天他戴口罩,拋棄凶器再做另外一套偽裝,我認為警察要調查的難度會提高很多。不太可能打撈到凶器。”

雲隱一拍掌:“我知道了,烈焰法庭。範十一存疑,未被定罪,他被釋放後,最惱火是誰?謝陸啊!謝陸用一億現金擺現,說明他最少準備了十億複仇基金。十億要範十一一條命,很難嗎?一旦範十一遇害,這案子必然會再次引發社會關注。烈焰法庭銷聲匿跡這麼久,也應該重現江湖了,於是強勢介入,證明範十一不是殺害謝羽的凶手,轉而對謝陸進行審判……這邊應該要有掌聲。”

沒有掌聲!曹雲問:“主謀是烈焰法庭?”

雲隱回答:“就是他們,謝陸很可能在私家偵探調查後,對主謀嫌疑最大的泰國的仇人下手。衍生出很多法律問題,私家偵探要不要為自己的錯誤報告買單?謝陸被報告誤導,其為結果負全責嗎?就這兩個問題,就足夠一群律師辯論兩天了。”

“烈焰法庭嗎?”曹雲看屏幕自言自語反問一句。他和魏君觀點一致,範十一很可能不是真凶。範十一攜帶長條背包,不掩飾自己麵貌,是為了讓自己有嫌疑,原因是什麼呢?

雲隱的回答可以解釋曹雲關於動機的疑問,但曹雲並不滿意。3號法官和曹雲說過,烈焰法庭不會製造案件,而且烈焰法庭有大聯盟的監管,有一定自己的遊戲規則。特意製造冤假案的可能不大。

曹雲思考良久:“你們認為呢?”曹雲開這個會,並不是有了看法後,想在大家麵前炫耀自己的能力。而是陷入了死胡同後,希望能集思廣益。曹雲有看法,看法隻限於範十一很可能不是真凶這個基礎。

大家思考良久後都搖頭,現在雲隱的答案最靠譜。

曹雲等待數分鐘,見無人發言,道:“雲隱,明天開你最鳥的車,我們去拜訪下範妻。”

雲隱:“神經病,人家直接把你趕出來。”

曹雲:“所以讓你開豪車,最少要超過六百萬的豪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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