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片極大的平原,放眼望去,原本半人多高的雜草和灌木已基本被除去,露出了黑色沃土的地麵。再遠處,是一條不寬的河流,彎彎曲曲地淌過這片平原,同時在幾個低處形成分支,在另一處又彙聚起來。
而在其他地方,有著幾片森林,但已是較遠的位置了。此外,還有幾處殘破的低矮建築群,這些建築群已被破壞,但從它們的殘骸來看原先應該是房屋。
這裡原本是新明移民的安置點,就在不久前已被印地安人完全破壞,除了被殺害的移民外,其餘人已全部逃回平夷城。而土地上原來還有幾片莊稼地,可現在已同四周沒什麼兩樣了,還未收獲的莊稼已被印地安人一把火全燒了,站在平原,空氣中似乎還能嗅到燃燒後淡淡的煙氣。
馬長寶的部隊背靠著平夷城列陣,正麵朝著東方。陣形擺在最前的是步兵,而在陣的兩側是火槍兵,另外還有部分騎兵在步兵後列陣,除此之外還有炮兵和車陣隨時待命。
三千人的大明軍隊鴉雀無聲地站著,嚴格的訓練和素質讓這些明軍沒有絲毫動靜,如果閉上眼,仿佛這一切都不存在一般。耳邊傳來的隻有陣陣風聲,還有隱隱約約的馬蹄聲。
在這種戰場上交戰同其他環境不同,畢竟這裡是平原,能夠藏身的也隻有遠處的森林方向。所以這也是馬長寶如此列陣的主要原因,隻要發現印地安人的跡象,他完全可以有充裕的時間進行調整。
一柱香的時間過去,放出去的斥侯在遠處揮舞著手上的三角旗向本陣方向而來,見到此,馬長寶心頭放鬆了許多,因為這代表著已發現了敵蹤。
看來自己預料的不錯,這些印地安人自以為聰明,把自己藏在森林裡,企圖給自己突然一擊。不過,經驗豐富的馬長寶早就猜到了對方的用意,畢竟這些印地安人不是滿清精銳,頭腦簡單的他們打起仗來僅僅隻會憑著一腔血勇而已。
“傳令!讓軍陣前移一百步!”馬長寶平靜地下達了命令,接到命令後的軍陣從靜止到開始動了起來,整個軍陣如同一台精密的儀器般開始向前移動,當移動一百步後,軍陣一下子就又停了下來,恢複到了剛才的樣子。
“瘋狗,看!他們動了!”森林中,一個臉上塗著鮮豔色彩,戴著插滿羽毛頭飾的印地安男子當見明軍開始向他們所處的位置移動的時候,頓時興奮地對身邊的人說道。
印地安人的習慣,臉上畫的色彩越鮮豔,頭飾的羽毛越多越漂亮,就代表著他在部落裡的地位越高。至於那在剛才說話的印地安男子身邊的另一個中年印地安人,他的頭飾的羽毛更多,而且脖子上還掛著代表他勇猛和地位的金銀和骨製掛件。
“不要急!先等等。”瘋狗要比他的夥伴沉著許多,雙目透過森林的間隙死死盯著遠處的明軍。
在他們身後,潛伏著密密麻麻的印地安戰士,這些印地安戰士就是集結起來的印地安部落聯合大軍。
作為指揮這支軍隊的瘋狗,他是聯合部落中最大部落酋長的長子,也是下一任部落當仁不讓的首領,同時也是遠近聞名的印地安勇士。
據說瘋狗在十六歲的時候就獨自殺了一頭成年野牛,這可是了不起的戰績。要知道北美野牛的凶狠程度不亞於其他猛獸,就算部落中最厲害的勇士要想殺掉一頭野牛也得幾個人配合才行,而且還不能保證能夠完全成功。
可是瘋狗偏偏就做到了,至於怎麼做到的說什麼的都有,有人講瘋狗是得到了太陽神的眷戀,也有人說瘋狗是靠著無人能比的力量生生乾掉了野牛,還有其他一些傳得更離譜的說法,但實際瘋狗當時幾乎是九死一生,依靠他強壯而敏銳的身體還有冷靜的頭腦,周旋了足足兩個多小時,在付出差一點兒喪命的代價下這才把那頭發狂的野牛乾掉。
但不管怎麼說,能夠獨立殺死一頭成年野牛,這足以讓瘋狗成為所有印地安人眼中的勇士了。而且,他身上的傷疤和掛在脖子上鑲嵌著野牛牛角打磨的飾品,也代表了他這足以驕傲的戰績。
目光盯著前進的明軍,瘋狗心裡暗暗計算著,隨著明軍向森林的方向越來越近,他臉上就越發興奮。
在他看來,隻要對方抵達離自己一定距離的時候,印地安大軍就可以開始從森林而出向對方展開攻擊了。這些號稱明的異族部落雖然強大,而且還擁有印地安戰士所沒有的武器,但是在他看來,對方並非不是不可戰勝的,何況在他的眼前對方的人數並不多,相比自己一萬多人的大軍,勝利一定會是自己的。
這時候,瘋狗甚至仿佛看見了對方的陣型被自己的騎兵衝破,印地安勇士在對方恐懼的目光中來回縱橫馳騁,勢如破竹。等贏了這場戰爭,瘋狗就能趁勝直接拿下西邊的那座城市,俘虜這些叫明的異族部落的人。
等到那時候,那座城市將是他瘋狗的,而這些人也將是他的奴隸!而且得到了這些,不僅可以擁有那些令所有人心動的戰利品,更重要的是他可以通過這些收獲得到異族部落製造武器的技能。
有了這些,未來對於瘋狗來講將是無比廣闊,一個部落並非是他的終點,或許他可以和傳說中的太陽神一般統一這片土地,從而管理一個前所未有而無比龐大的部落。
可瘋狗沒想到,明軍僅僅隻是向前一百步後就又停下了腳步,繼續保持著之前列陣的姿態。
看到眼前這一幕,有些出乎意料的瘋狗頓時皺起了眉頭,他著實不明白明軍這樣做的用意,可從一個戰士敏銳的天賦而言,瘋狗隱隱約約有些心中不安。
“怎麼不動了?”之前印地安戰士見明軍停了下來,頓時忍不住罵了一句,隨後問瘋狗怎麼辦。
“先等一等。”瘋狗想了想說道,可是他們繼續等了一會兒,明軍依舊還是不動,而且明軍的那些斥侯卻離森林這邊越來越近了,這些穿著盔甲的斥侯分明就已發現了藏在森林裡的印地安部隊,有些人甚至拿出弓箭來一箭沒一箭地朝著森林深處射去,雖說準頭不怎麼樣,再加上茂密樹木的遮擋,這些箭沒給印地安戰士們帶來任何損傷。
看到這一幕,剛才還興奮的瘋狗臉色頓時難看起來,他明白過來自己的行蹤早就被對方知道了,繼續躲著已經沒有任何意義。眼下,除了戰鬥也隻有撤退,但後者根本就不在瘋狗的詞典裡。
“準備出擊!”瘋狗咬咬牙,終於下了出擊的決定,他跳上等候在一旁的戰馬,抽出了一把雪亮的砍刀,這把砍刀是之前同明異族作戰時繳獲的,瘋狗一拿到就愛不釋手,因為這武器遠比之前他使用的石斧好用的多。
“勇士們!明異族就在那邊,印地安的勇士們,為了部落!所有人跟著我,去殺光他們!殺啊!”
“為了部落!殺光異族!殺光他們!”
“嗷嗷……殺啊!”
“嗚裡嗚裡……嗷嗷嗷……。”
一時間,森林裡喊殺聲響成一片,所有印地安戰士跟隨著瘋狗跨上了戰馬,隨後揮舞著手中各式各樣的武器,嘴中嗷嗷亂喊中發出稀奇古怪無法形容的聲音,如同潮水而出,朝著森林外的明軍開始衝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