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九十五章 天才如狗(1 / 1)

無限進化 楚仲 1623 字 28天前

映空潭邊,清泉叮咚,水光豔豔,將那對少男少女襯托的如同神仙中人。

他們本就是神仙中人,起碼,修為到了。

不過,看起來,即便是神仙,也並非沒有苦惱。

少女就很苦惱,很抓狂。

麵對少女抓狂的樣子,少年看起來非但沒有擔憂,反而促狹的笑著。

他知道她在擔心什麼,他知道她想要什麼,她想要的,他能給她,而他,隻想要她!

誰說歡喜之道必須得情而忘情?誰說神仙之路就隻能一人獨行?

悟道?悟什麼道!若悟了個道,卻誤了餘生,那這道,不悟也罷!

管他什麼道,管他走的是什麼道,我昂首挺胸,自行我道。

我道不孤!

都靈想著,身上逐漸洋溢起一股令地仙都心驚膽戰的氣息。本來滿臉惱火,頗有些恨鐵不成鋼的少女,瞬間呆若木雞。

所謂天才,就是這樣。

最擅長的,就是打破一切常規,讓人瞠目結舌,無話可說!

“天才多如狗,仙人滿地走。”

有熊國,一座荒山,破舊道觀之中,一位小小道童走了出來。

他手捧木劍,嘴裡碎碎念著,學著大人的模樣,搖頭歎息,看著真有幾分喜感。

在有熊國,唯有勇士才能得到尊敬,修法之人想要獲得應有的地位,最少也要達到高級修士的程度。

而那等人物,在南洲不算少,但也絕對算不上太多,至少普通人一輩子都是見不到的。

像這樣一個小道士,才是修行世界的常態,看起來最多十幾歲,身上雖然有些靈機,卻並不興盛,可能連道門都沒窺見,勉強算是修行者。

這樣的底層修士,在有熊國,地位比起普通人怕也強不了多少。

如此,他會出現在這荒山破觀,就一點都不奇怪。畢竟做為修行者,隻要完成百日築基,就算還沒有多少偉力,本身的生存能力,也會被提高到一種十分恐怖的程度,很適合深山隱居。

隻要不遇上妖怪,就算豺狼虎豹,也不過一張符紙就能解決。若非那等名山勝地,又怎麼會滿世界都是妖怪呢?

於其受壓迫,明明走上超凡之路,卻被當成俗人對待,還不如自立門戶。

山中孤獨是孤獨,寂寞也寂寞,但若連這點都受不得,還修什麼法,悟什麼道!

這小道士,身上並無太多出奇之處,就是一個標準的心向道途的清修士。

隻是他方才那一番話,聽著十分不簡單,甚是狂放。

“哼,區區凡人,豈敢妄議吾輩真仙!”

天空中,一道聲音落下,宛若驚雷。

“算了,師兄,那隻是一個孩子,你我還有要事,不要耽誤了時辰。”

另一聲好聽的女聲傳來,就像鶯啼鵑鳴,珠落玉盤,彷如仙樂。

而後,先前那股恐怖的氣息瞬間消失了,仿佛上天不再為那番狂言而震怒。

又或許這一切,並未真實存在過,隻是一種幻覺。

小道士像是嚇傻了,呆立原地不動。

良久之後,他才轉回了觀中。

“可怕,真是可怕。”

“兩個小家夥,怎麼會招惹上那麼恐怖的東西。”

“算了,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左右,不過又是一對亡命鴛鴦。”

“末劫將至,這南洲先亂。”

“唉~避不開,真的避不開...”

道觀中的聲音傳出,時而年輕稚嫩,時而帶著滄桑。

每多亂世,天才必多如走狗。

末劫之時,普通天才更比螻蟻都不如,他們是天道意誌最後的掙紮,是整個世界的力量催生出的璀璨寶石。

天道意誌不惜一切去投資,為的就是從其中挑選出最閃亮的那一顆或幾顆明星,好借著人力逆轉天命。

曾經讓人顫栗的強者,屆時也必然一個個湧現,競相爭奪那一線天機,這就是人劫。

此時天機,已非為天道意誌所掌控!

末劫即浩劫,連天意都躲不過去,何況是人。

而第一劫,往往就是人劫,由人而始,因人而動,隻因為人的主觀能動性最強,所以也最樂意占據先手,與天地人鬥。!

直到真正的末劫、天傾之禍到來,人劫才會消散。

屆時,必然隻有經過人劫洗禮的希望之子,才能逆轉天命...

假如,這隻是一方世界的命運...

眾神殿,角落中的混沌王座上,一名青年的身影緩緩浮現。

可以看到,他並非端坐著,像是扛著個沙包一樣,正扛著一個頗為粗壯的男人,如同綁匪。

周圍神靈很快投去了好奇的目光,片刻後,又將視線挪了開去。

那不是一個能夠輕易去忖度的對象。

“你回來了?”

淩歧的聲音在淩虛心底響起。

“不錯,順道也把你所說的‘機緣’帶回來了。”

淩虛滿不在乎的說著,將已經改名奎木狼的男人隨意丟到地上,好像自己丟掉的不是一場大機緣,而是一堆垃圾。

淩歧有些無語,這可不是他讓淩虛去天羅世界的目的。

隻是,事已至此,對淩虛,他也實在沒什麼可說。

淩歧的目光越過淩虛,注視著混沌王座。

他的視線仿佛有某種穿透力,能透過混沌王座,看到藏在它背後的另一個世界。

這種情況,並不正常,因為淩歧原本是看不透混沌王座的,哪怕他已經是普通聖人的巔峰。

可現在,他卻又能輕易看破籠罩在它身上的那層迷霧。仿佛隨著淩虛的行為,它變成了一個通道,溝通著天羅和原初兩個世界的通道。

就在此時,通道的另一頭,另一道疑惑的目光,同樣在注視著它。

在另一麵,它並非一張椅子,而是一個位於九天之上的黑洞!

目光的主人,是一具盤坐在殘破諸天之內的金色骷髏,即使已經死去,它仍然給人雄武和昂藏之感,而它的身邊,此時正豎著一柄比骷髏還要高的狼頭戰刀。

“他本是你的機緣,你又何必先壞了他的機緣。”

“算了,如此,卻也罷了。”

淩歧漠然傳念,知道這不隻是淩虛的問題。

他終究沒能看穿未來,因為他仍舊立足現在。

所以哪怕他看到的,其實比淩虛更多,也依舊不夠,因為那畢竟是模糊的,很不直觀。

他其實並不具備淩虛那種天賦,但他的實力更強,奇遇更多,更關鍵的是,他似乎有著某種隱藏的潛質,讓他具備了這等異力!

那種潛質,一直被埋葬在某個光環的下麵。直到此時,它才一點點流露出來,逐漸變成了一種可怕的本能。

淩虛聽到腦海中淩歧的話,淡淡的仰望王座,隻把手朝著椅背一插,儘數沒入其中。

等到他收回手時,手上已經提了一具被捏斷脖子的骷髏,骷髏還握著一柄巨大的狼頭戰刀,像是要反抗,此時看著卻是那般可憐。

周圍發生了一些小小的騷動,金色的骷髏靈性已失,殘留著屬於亞聖級強者的氣息,卻足夠讓眾神殿中九成以上的神靈退避三舍。

並非眾神殿內的神靈太弱,而是亞聖已經接近通常意義上的進化巔峰——聖人,他們太強大了!

加上這些神靈還太年輕,自然不能和那種已經站在食物鏈頂端的存在抗衡。

當然,這些年輕的神靈當中,有一大部分,即使再過十萬年,實力也不會有質變的提升!

每個世界能容納的強者數量,都有極限。而人的潛力,也有著極致。

不可能說,讓一百個人永生不滅,真到了世界儘頭,就個個都成了聖人。時間能改變一切,但不能憑空創造一個注定不可能發生的結果。

“它,其實不容易...”

末劫之下,每個能感覺到它的存在,都不容易,特彆是那些,在力量上連一點優勢都不具備的,曾經的強者們。

淩歧的聲音平淡,沒有感情,沒有歎息,仿佛隻是在陳述一個事實。

淩虛聽了,卻是點了點頭,好像還真的認可了,自己剛剛隨手捏死了一個本就已經足夠可憐的家夥。

他這樣的表現,落在眾神殿中其他神靈眼中,卻也坐實了此人和至高聖人的關係。起碼讓人知道,他現在是在和至高聖人單獨對話。

淩虛與眾不同,是因為淩歧而誕生的,這不是秘密。

他和某個好奇心過於旺盛,有時又會神經質的自言自語的屌絲天才神靈,地位完全不同。

“我知道,但我不喜歡他。”

淩虛笑了笑,舉起右手對著骸骨輕輕一握,這具金色的甚至可以用來煉製神兵寶器的骸骨,直接灰飛煙滅!

這還不止,做完這些,他竟然將落在一旁的狼頭戰刀提起,掂量了一下,就對著奎木狼斬下!

淩歧沒有阻止,他明白,淩虛所謂的不喜歡,不僅僅是指奎木狼君。

有的時候,有些事情,真的不用計較太多。結果永遠比過程更重要,因為它能賦予過程*真正的意義。沒有意義的過程,再是精彩又有何用?

淩虛現在要做的,是一種發泄,更是一種嘗試。

而淩歧要做的,就是等他完成這個嘗試。

結果,對淩虛本身或許並不重要,可對淩歧,卻還有點參考價值的,哪怕這是淩虛任性妄為的舉動!

有時候,事情就是那麼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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