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為永世之定法(1 / 1)

寒門貴子 地黃丸 1830 字 28天前

仔細聽顧允說了案情,徐佑這才恍然。原來錢塘縣有一人叫仇羊皮,因家貧,母親死後無力安葬,所以將自己的親生女兒賣給了同縣的李冬。其女仇三隻有七歲,出落的眉目清秀,十足的美人胚子,被李冬以十倍高價又賣給了句章縣的梁青,但沒有說明仇三的來曆。

後來因鄰人告發,仇羊皮和李冬被抓歸案。按照楚國盜律:“賣子孫者刑一歲……掠人、掠賣人、和賣人為奴婢者,處死!”,所以此案乍看並沒有什麼特彆之處。

顧允道:“……杜縣尉的意思是,按律處仇羊皮一年刑期,處李冬絞刑。而李縣丞卻不同意……”

“按律自當如此!”鮑熙問道:“李縣丞為何不同意?”

“說來話長!”

顧允轉頭高聲道:“來人!”

立刻從屏風後轉出一個黑衣男子,身形瘦長,神氣內斂,低首垂眉間卻自有一派灑然風度。

“去大堂請李縣丞、杜縣尉來此敘話!”

“諾!”

黑衣男子躬身退下,徐佑觀他步伐穩健,落地生根,應該不是縣衙裡的衙卒。不過想想顧允的出身,有幾個高手護衛也在情理之中。

過了片刻,進來兩個人,一個麵容瘦臒,如枯葉將死,走起路來搖搖欲墜,正是錢塘縣丞李定之。另一個高大粗壯,肌膚黝黑,顧盼間意氣飛揚,卻是縣尉杜三省。

一縣之內,以縣令為長,縣丞次之,也就是第二把手,縣尉再次之,不過縣尉主管刑獄盜捕,權力很大,有時候甚至不把縣丞放在眼裡。

“見,見過明府!”李定之說話時急喘籲籲,仿佛下一刻就會接不上氣息似的,讓人聽來十分的難受。

“明府,還是我說的,李冬其罪當死,不管什麼理由,都不能為他開脫!”杜三省的嗓門跟他的身子一樣粗大,就像千金巨錘敲到了一枚破鼓上,悶聲悶氣,比李定之更讓人受不了。

徐佑安坐一旁,突然有點可憐顧允,天天跟這樣兩個人共事,先不說性格為人如何,單單說起話來,就很是夠嗆!

“杜縣尉,你先不要急!”鮑熙笑道:“讓我們先聽聽李縣丞的理由,要是在理,大家還可以商議,要是不在理,到時候明府自有決斷。”

杜三省哼了一聲,道:“鮑主簿,你是明白人,莫非還不清楚縣丞打的什麼主意?這個李冬,可是他的同宗侄兒!”

顧允一愣,奇道:“剛才在大堂,你怎麼沒說?”

杜三省眉角一挑,道:“明府,我雖然是粗人,但也知道家醜不可外揚。堂前那麼多人在,說出去難免會讓人覺得咱們錢塘縣護短徇私……”

“杜三省,你少……少血口……噴,噴人!”李定之額頭青筋暴起,指著杜三省怒道:“李冬是我侄兒不假,可早年兩家交惡,已斷了往來,街坊四鄰誰人不知?我……我按律辦差,儘忠於上,就算不是李冬,換,換了彆人,同樣要……”

“要怎樣?要包庇袒護?”杜三省猛的跨前一步,李定之在他身邊就如同三歲小兒,道:“李定之,彆以為你的勾當我不清楚,真兜出來,第一個倒黴的是你!”

徐佑冷眼旁觀,這兩人的矛盾不是一天兩天,應該在顧允來錢塘之前就已經水火不容了,隻是在上司麵前如此沒大沒小,公然撕逼,恐怕背後另有隱情。

“夠了!”

顧允皺起了眉,無奈容顏太秀,連蹙眉也像極了女子,但這一聲“夠了”,聽在李定之和杜三省耳邊,卻同時一震,乖乖的束手而立,不敢再說一字。

“李縣丞,你說,為什麼不該處死李冬?”

李定之清了清嗓子,平複下心氣,道:“盜律有規定,賣子孫隻有一年刑期,賣五服內親屬,是尊長者才處死刑,期親及妾與子婦的均為流放,而買者卻罔加死刑,雖然情由不同,但罪罰區彆過大,不能使人信服!”

杜三省立刻辯駁道:“仇羊皮賣女之時,已經言明仇三是親女,既不是奴,也不是婢,而是地地道道的良人。李冬知良而公買,誠然於律法無犯,但轉手又高價賣給梁青,卻犯了和掠與賣人之罪,兩罪共罰,處死乃公允之極!”

李定之這會也不喘了,語速極快,道:“律法有彆條規定‘知人掠盜之物,而故意買者,以隨從論’,李冬買了仇三頂多以隨從論處……且仇羊皮賣女之時,已經言明不再贖回,仇三已成李冬的奴婢,屬於家財,將家財轉賣他人,有哪條律法規定不許的?所以屬下以為,隨從之罪,不得超過仇羊皮,處李冬以流刑已經足以懲戒。”

顧允點頭道:“縣丞此言,確也在理!杜縣尉,你還有何話說?”

杜三省口才不及李定之,此時有些急了,道:“仇三雖被仇羊皮賣給李冬,但其本質依然是良人,知良而買,然後又隱瞞良人的身份,轉賣梁青。這等行跡,買之於女父,隨即賣之於他人,就是鬨到金陵去,也是死罪無疑。明府,你初蒞錢塘,不懂刑名之事,且莫被小人欺瞞,遺禍己身。”

“放肆!”

顧允冷冷道:“杜縣尉,朝廷定二堂議事,本就是廣開言路,集思廣益之舉,我允爾等互辯,有理說理,無理就不要糾纏!你退下吧!”

杜三省一臉憤懣,顯然很不服氣,大咧咧的一拱手,然後掉頭離去。

李定之眼中露出得意之色,道:“明府洞光燭照,實為錢塘百姓之福!”

“你也退下!仇羊皮和李冬暫且收押,梁青無罪開釋,讓他回家去吧!”

“諾!”李定之心知顧允還要跟鮑熙商議,但此事幾乎板上釘釘,不會再翻出什麼幺蛾子了,心滿意足的離開。

“先生,你怎麼看?”

鮑熙笑道:“杜縣尉所言其實也有道理,盜律明文規定,若是不按律法裁決,真鬨開去,對明府的前程有礙!”

顧允搖頭道:“人命之事,豈能等閒視之?盲從律法而忽視實情,才是真正的阻礙了日後的前程。”

鮑熙手撫長須,道:“賣子孫者一歲刑,而賣良則是死罪,明府有沒有想過,為何朝廷會製定這般的律法?”

“這個……”顧允誠懇的道:“我確實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請先生指點。”

鮑熙正要說話,卻見徐佑在旁若有所思,起了考校他的心,故意問道:“徐郎君,你覺得呢?”

徐佑微微一笑,道:“佑粗鄙武夫,哪裡懂的這些,主簿莫要為難在下了。”

他越是如此,鮑熙越是感覺他深不可測,更要探究個明白,執意再三的相請,連顧允也湊熱鬨道:“微之不要謙虛,此案關係人命,若有所思,還望直言相告。”

徐佑猶豫了下,道:“那恕在下獻醜了!飛卿的謹慎是對的,獄事莫重於大辟,人頭不是韭菜,割了還能再長出來,所以必須慎之又慎。”

“哈,微之此論妙不可言!”顧允鼓掌大笑,繼而慨然道:“不過,日後恐無法再食韭菁了。”

韭菁就是韭菜花,漢朝崔寔《四民月令》裡有“七月藏韭菁”的句子,魏晉時為家常佐菜,深受大眾喜愛。徐佑又道:“朝廷定律法,所慮實多,有時從寬,有時從嚴。譬如盜律,賣子女者僅一歲刑,這是因為非到了生死難處,沒有父母會將子女做貨物賣出,有時候賣了子女,父母得錢財以養老續命,子女也得以他處而安身,此事雖慘,但兩害相權取其輕,故而從寬。至於掠人賣良者定成死罪,卻是為了警飭世人,不得因錢財之利,而至良家骨肉分離,此等人滅絕人心,百死莫贖,故而律法從嚴,大快人心。”

顧允聽到一半,已經收斂了笑容,正襟危坐,目視徐佑,款款深情處,幾乎讓人以為在窺視情郎。等他說完,立刻讚道:“微之真是良師益友,所見所知,我望塵莫及。前些時日,聽你遷想妙得之論,還以為微之是出塵之逸士。今日聽了從寬從嚴之說,才知微之也是入世之賢者。”

徐佑急苦笑道:“胡言亂語罷了,飛卿折煞我了!”

兩人在這邊卿卿我我,鮑熙的眸子裡卻掠過一道難以遏製的驚訝。要知道這個時代連主掌刑名的官吏也未必精通律法,更彆說像徐佑這種出身於門閥世族的貴人們。他見識如此廣泛,實在跟那個傳聞中任性妄為的紈絝子弟大大的不同。

義興徐氏,百年豪族,果然厲害之極!

鮑熙突然問道:“徐郎君,若依你之見,此案該當如何處置?”

既然開了頭,徐佑也就不再藏拙,冷然道:“仇羊皮賣女葬母,處一歲刑,頗為妥當。至於李冬,他轉賣給梁青時,沒有告知仇三的真實情況,若是梁青以為仇三是真奴婢,更或轉賣,因此流漂,罔知所在,家人追贖,求訪無處,永沉賤隸,無複良期。按其罪狀,與掠無異。且法嚴而奸易息,政寬而民多犯,水火之喻,先典明文。李冬,處死可也!”

無論前世今生,徐佑最恨人販,他出身貧賤,孤苦無依,幼年時在孤兒院的玩伴,多有人被轉賣而不知所蹤,可當時法律對人販處置過輕,難以形成震懾力,所以針對楚國的死刑,如何能不支持?

鮑熙凝視徐佑良久,轉頭望向顧允,道:“徐郎君所言,正是我的意見。今謂買人親屬而複決賣,不告前人良狀由緒,處同掠罪。李冬,判絞刑!”

顧允沉思了片刻,定下了決心,道:“依兩位之言,明日升堂,裁定此案!”

徐佑突然起身,對著顧允一揖,道:“佑尚有一事,請飛卿上書朝廷,以為永世之定法!”

顧允見徐佑說的鄭重,臉色一正,道:“微之請說!”

“據李縣丞所言,五服相賣,皆有明條,買者之罪,卻律所不載。我以為治本之法,不在流,不在歲刑,更不在絞死,而在讓掠人良者,無處可賣,無人敢買,此消彼長,自然掠人者日少!今買者如李冬,若是不轉賣他人,又隱瞞情狀,按律隻能無罪釋放,如此刑罰,不動皮毛,不傷筋骨,如何禁的住人性之惡?所以請飛卿上書,今後不僅賣者重罪,買良者亦是同犯,且不以隨從論!”

顧允走到徐佑身前,一揖到地,允諾道:“傾我舉族之力,必令朝廷通過此議!微之良善之心,足為萬世表率,允為那些流漂異處的可憐人,謝過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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