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禮中,司寇掌司法,其下有士師掌刑獄,而負責審理案件的法官,則稱之為“理官”。
趙氏最大的法官,也就是“大理”鄧析年近五旬,他鬢角已經發白,三捋一絲不苟的胡須粘在下巴上,讓他的瘦臉顯得越發古板。
這位理官的人生經曆非同一般,他在不滿子產之法,便欲改鄭國所鑄舊法,不受君命,而私造刑法,書之於竹簡,被稱之為《竹刑》。他還向鄭國國人、商賈們傳授法律知識,公開承攬訴訟,為人打官司,他在審案的棘下操兩可之說,設無窮之詞,以非為是,以是為非,多次翻轉了案情。這讓鄭國司寇、士師十分被動,隻要鄧析到場,便再無人敢主持訟獄。
此事最終驚動了鄭國執政駟歂,他與鄧析在鄉校辯論,卻被駁得一敗塗地,惱羞成怒之下關了鄉校,還對鄧析下了禁錮令,打算執鄧析而戮之!
趙無恤在鄧氏族人的請求下聯合鄭國的一些商賈大夫解救了鄧析,將他送到趙氏。鄧析入趙後沒有呆在下宮錦衣玉食,而是開始在長子、晉陽、溫縣等地跋涉,深入民間了解疾苦,最終在趙宣子之法的基礎上,製定了一套新的律法,稱之為《趙律》。並在趙鞅的支持下開設官辦學校,廣收門徒,傳授律法、訴訟知識,名法之學在趙氏父子的鼓勵下,儼然在冀州之地流行起來。
晉國內戰打亂了這種節奏,但也給了鄧析一些新嘗試的機會,比如說難得一見的公審一國公子……
“我審理過庶民作奸犯科的盜竊案,審理過軍中臨陣脫逃丟失兵器,審理過邯鄲氏謀逆大案,但惟獨沒有接手過對外國公子的訟獄……”
鄧析翻著厚厚的卷宗,抬眼皺眉看向趙無恤,將他不遠百裡從朝歌喚來,就是為了此事,但他卻感覺有些棘手。處理起民事、宗族、軍事案件來鄧析得心應手,可對一個外國公子的宣判,卻聞所未聞,見所未見。
若非要和現世的慣例掛鉤,便是軍事司法和跨國司法了。
正所謂“不死伍乘,軍之大刑也”,戰爭需要有嚴格的軍事紀律,古代在戰前有《誓》,晉國和趙氏更有嚴格的成文軍規,軍中的司馬、士師要對違反軍法者處以嚴刑,對己方民眾燒殺搶掠者也是大罪,自然要明正刑典。
可公子陽生犯下的事雖是在戰爭中,但他卻不是趙氏將帥,趙氏的軍法無法推廣到他頭上。
既然陽生是外國人,那也可以套入跨國司法裡。一般而言,跨國案件的主持者是至高無上的周天子,後來天子失權,就成了霸主代勞,諸侯自有一套“國際法”,專門處理兩國卿大夫之間的糾紛、戰爭、訴訟。
可如今天下無霸,趙無恤更不是晉國的上卿,對敵國公子,拘押亦可,甚至殺掉也無可厚非,可由他派理官來仲裁公子陽生的罪行,就有些不倫不類了。
所以鄧析有一點犯難,“將軍,此事無舊例可循,你打算讓我如何審理?”
趙無恤剛趕到鄆城,沒歇一口氣便要開始張羅此事,他笑道:“先生不是修了《趙律》,並推而廣之撰寫了《魯律》麼,按照此律執行即可。”
鄧析抿著嘴:“可陽生是齊國公子。”
“外國人在趙氏領地和魯國疆域裡犯了罪要如何處置,不也寫在條例裡麼?”
“但那是針對輕俠、遊士和商賈庶民的。”
趙無恤沉思片刻道:“這的確是我的疏漏,應該將範圍擴大,無所不包才行,以後趙氏和魯國的律法便要實行這樣的原則,公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
“公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反複咀嚼著這句話,鄧析莫名感到了一絲激動。
一直以來,“刑不上大夫”這句話一直是肉食者逃避律法製裁,作奸犯科的依憑,鄧析在鄭國就是不滿這種現狀,才私自修了《竹刑》,可就算是他,也不敢將步子邁得這麼大。
不過他也注意到了,趙無恤說的是同罪,不是同罰。從第一位首創刑獄的皋陶起,罪與罰,從來就不是統一的。同樣是殺人罪,庶民可能會被處死,卿大夫卻隻會被罰糧罰錢,這也是時代的無奈,趙無恤還是為特權階級留了一線。
可從免罪到定罪,已經是難能可貴的進步了!
但鄧析還是拿不準,趙無恤的意思,是要定陽生大罪,可罰呢?他在訟獄時的判決,可是包括處罰方案的,這其中輕重,鄧析有點拿捏不準,對方畢竟是一國公子。
“先生何時變得這樣局促?”趙無恤卻搖了搖頭,似是有些失望。
“理,治玉也,萬物之脈理唯獨以玉最密,皋陶氏之所以將掌管司法者命名為理官,就是希望能理能將複雜的不法之舉通過嚴密規則進行裁決,明斷是非,以維持人間秩序,先生按照自己修訂的律法審理即可,何必問我的意思?”
鄧析沉默了,不錯,在鄭國得罪權貴的教訓是他人生的轉折點,經曆一次差點死掉的囚禁後,他再接觸刑律和判決時的確有些畏首畏尾。
因為他不相信,這世上竟還有不想淩駕於刑律之上,利用權勢曲解律令,以達到自己目的的主君!
可趙無恤卻讓他驚訝了,這位小將軍,對待如同初生嬰兒的刑名律法,卻有彆國諸侯世卿所沒有的寬容和理解。
他認真地問道:“將軍當真肯放手讓我獨立仲裁?”
趙無恤應諾:“此時如此,以後也會如此,不到事非得已的時候,我絕不會乾涉先生的司法!”
鄧析突然笑了:“我猜想將軍肯定對公子陽生恨之入骨,必殺之而後快,如今卻將裁決他的繩索交到了我手中,若我給陽生定的罪罰不是將軍所期望的呢?”
“即便如此,我也會坦然接受。”趙無恤笑了笑,讓鄧析一時失神。
他背著手,看向鄆城幕府府邸窗外的景象,被齊人圍攻數月後,這裡一片凋敝,曾經的輝煌不見,恢複到戰前的狀態可能要三五年時間才行。
“我聽說,上古之時的審判屬於神判,由族中的巫祝用石製的獬豸獸輕觸犯人,以確定是否有罪,稱為觸審。然而這種觸審名義上是鬼神意誌,實則是非全由巫祝掌握,以至於冤、假、錯案橫行,罪及無辜者甚多,所以皋陶斷然廢除了這一製度,使審判由神斷變為人斷……”
鄧析點了點頭:“的確如此。”
無恤繼續說道:“人們常說蒼天有眼,有罪必遭天譴,可我卻不相信什麼天譴,隻相信人罰。陽生在西魯犯下的罪行,鄆城百姓有目共睹,證據遍地都是,根本不用細細收集,便有無數訴訟者來控訴血淚。”
他轉過身,嚴肅地說道:“我也相信先生是公正的,作為皋陶的後裔,我一直希望能重現那時候的執法公正嚴明,讓國中再無冤屈,讓百姓各得其實,讓惡人不敢作奸犯科,這才是律法規範天下的盛世。我一向認為法是百世之基,肇基便從這場鄆城審判開始,我在此為民請命,明日的審理,就拜托大理了!”
趙無恤對著他一拜,鄧析連忙還禮,心中肅然起敬。也許是同為嬴姓的緣故,他覺得趙無恤和皋陶一樣,對法有難得的正視和尊重,趙氏看上去的確很像“依法治國”的樣子。
他鄭重承諾道:“惟明克允,施象惟明,鄧析一定恪守皋陶的這兩點,按罪治刑!還西魯民眾一個公道!”
……
“中國古代的司法,沒有設立專門的偵查機關(明代的錦衣衛、東西廠為特例),辦理刑事案件,在審判之前,沒有專門的偵查程序,基本上是偵審不分。同時,古代也沒有設立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這是後人對中國古代司法的詬病,可曆史已經在法的萌芽期便悄然發生改變,鄆城審判雖然是一場勝利者對失敗者的判決,卻開創了許多先河……
首先,由鄆、汶上等數縣士師代表官方,聯合發起對齊軍的公訴。鄧析則嚴格按照既定的偵查程序,派出他“大理”下屬的一批詳斷吏明察暗訪,收集了遭受齊軍禍害的民眾千餘人提交的證據證詞,並記錄在案。
接下來,便是將在鄆城坐獄的公子陽生等戰犯提出來,由鄧析和他的學生們進行審理。
春秋之際的法庭被稱之為“棘下”,鄆城的棘下並不如後世法院雄偉高大,僅能容納數十人,能進來旁觀審理的隻有少量證人和趙無恤派來的監督者,他自己甚至沒有到場,這是放手讓鄧析裁斷。
一道鐘聲,大理官鄧析戴著高高的獬豸冠步入庭中,一身黑衣顯得肅穆無比,讓小聲說話的眾人下意識噤聲。
鄧析坐在案後,同樣一身黑衣的學生們跑前跑後,遞交上他已經過目數遍的卷宗供詞,同時不斷傳喚重要證人發問,每一句都很有耐心,每個字都有筆吏如實記錄。
就這樣,數個時辰過去了,期間戴著鐐銬被押上來的公子陽生甚至有自辯的機會,然而庭內證據如山,屋外輿情激憤,他的自辯根本無從談起,隻能不斷強調自己的公子身份,要求得到趙氏寬容。
其實,讓犯人自辯,這隻是顯示“司法公正”的一個過場而已,他的罪,鄧析心中早已有數。
最後,在短暫的休庭後,以《魯律》為綱,綜合情理、先例,鄧析宣布了判決。
在鄧析那不帶絲毫情感的判決書中,入寇罪,殺人罪,外加壞田、屠戮、強暴,甚至還有一條趙無恤加上的”反人倫罪“,一道又一道罪責像從天而降的大山般,砸到公子陽生和其他齊人將士的身上,壓得他們喘不過氣來。
罪如此之重,罰呢?
“趙將軍何在?我是齊國公子,豈能受此屈辱?”曆史未來的齊悼公,現在卻隻是一直驚懼不安的小麻雀,眼睜睜看著籠子罩到頭頂。
直到現在,公子陽生依然不相信自己會遭到重罰,戰爭來來去去,類似他的所作所為,諸侯間誰沒做過?最後即便被俘虜,也會從寬以待,這是這時代公子王孫,世卿大夫們的特權,律法?在他們看來就是一個無用的鐵鼎,一張可以輕易折斷踩在腳下的簡牘!
可惜,這是在趙氏,在魯國,不是齊國……
鄧析起身,他側麵的全場理官亦然,旁聽全場的趙軍軍吏、幕僚也下意識站了起來,這架勢,讓他們感到了某種“神聖”。
壓著心裡的激動,鄧析宣布了來自他,來自律法,也來自西魯千餘冤魂,來自上萬民眾的仲裁!
“公子陽生為首惡,罪不容赦,遊街示眾後,腰斬於市!”
ps:作為法盲一枚,查了一晚上資料,隻能寫成這樣了,學法律的讀者輕噴,第二章在晚飯後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