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三十三章 合理(1 / 1)

交鋒 可大可小 1576 字 28天前

孫明華對劉上書的表現卻很滿意,劉上書出手果斷、乾脆,毫不拖泥帶水。這三槍,也說明了劉上書與軍統決裂的決心。

“明哥,孔祥宇還是讓他死得太便宜了。”朱慕雲與孫明華到了碼頭後,突然歎息著說。

孫明華突然決定要槍斃孔祥宇,對此,朱慕雲並沒有驚訝。唯一遺憾的是,沒能把孔祥宇積蓄的財產拿過來。孔祥宇決定要回重慶,想必所有的家產都已經準備好了。如果能讓孔祥宇出錢贖人,想必他會心甘情願的。

“怎麼啦?”孫明華問,雖然槍斃確實是便宜了孔祥宇,但對方也沒有隱瞞什麼了。所有知道的事情,全部招了出來。從孔祥宇加入軍統開始,一直到如何叛變黨國,再到叛變政保局,全部交待得清清楚楚。

如果再對孔祥宇用刑的話,孫明華都找不到理由了。雖然他是為日本人效力,但還沒有喪心病狂到這個程度。

“如果讓孔祥宇把錢全部交出來贖命,想必他會同意的。”朱慕雲緩緩的說,現在,這筆錢怕是要便宜鄧湘濤了。

“不能什麼事都把經濟利益放在首位。”孫明華說,這種事他連想都沒想過,對他而言,隻要能撬開孔祥宇的嘴就足夠了。

“能賺點外快,何樂而不為呢。孔祥宇有沒有說他住在哪裡?”朱慕雲問。

“你覺得,現在再去,是不是有些晚了?”孫明華似笑非笑的說,作為軍統古星區機要室主任,失蹤了這麼長時間,如果軍統還不知道的話,那古星區早就應該湮滅了。

“可惜,太可惜了。”朱慕雲搖了搖頭。

“做人不能太貪心,孔祥宇已經人儘其用了。”孫明華笑著說,人心不足蛇吞象,便宜不可占儘,也不可能讓你一個人占儘。

“他的錢,我們不要,隻會便宜軍統那幫人。”朱慕雲說,自己把錢搞過來,分一點給鄧湘濤,他會很高興。

“誰讓你這麼晚才想到呢。走吧,我們任務是破案,不把軍統的特彆行動隊抓住,這個案子就不算真正破了。”孫明華說。

既然知道真正動手的是沈雲浩的鐵道破壞隊,他當然不能把孔祥宇當成真正的凶手。就算到時候必須向日本人彙報,但他心裡,依然會留下遺憾。

“行,行,破案的事我幫不上忙,我負責分錢,行了吧?”朱慕雲走進辦公室,拿出四根金條遞給了孫明華。

“這又是什麼錢?”孫明華把錢接過,隨口問。

朱慕雲還真是財神爺,不但給的錢多,而且每個月都有。隻要是發財的事,總喜歡拉著所有人一起。所以,隻要是朱慕雲的事,哪怕對他再不感冒,至少不會為難他。

“易尚海部的那批槍。”朱慕雲笑了笑,說。

“什麼?!”孫明華的金條原本已經裝進口袋了,但他又拿了出來。倒賣軍用物資,這是要殺頭的啊。他雖然沒經手,可隻要拿了這四根金條,就成了朱慕雲的合夥人。

“明哥,我辦事你放心,這錢不燙手。易尚海的案子,你再拖兩天,剩下的事情就圓滿了。”朱慕雲微笑著說,現在,隻剩下新四軍的那批槍還沒有拿走了。

這四根金條,是現在幾十條槍換回的利潤。易尚海教導連的槍,已經處理了一半。剩下的幾十條步槍,以及機槍和投擲筒,是朱慕雲給新四軍準備的。

新四軍不管是什麼名義來購買,那筆錢都沒有意義,是朱慕雲自己出的錢。原本,孫明華應該能分到八根金條。但朱慕雲總不能虧本吧,自己送給地下黨的四十根金條,必須要收回來。

這四十根金條,是朱慕雲的備用金。從情感上說,朱慕雲願意為黨隨時貢獻一切。但從實際出發,他身為政保局的官員,又是經濟處的處長,應該腰纏萬貫才對。如果他把資產全部上繳組織,一旦需要用錢的時候,豈不就會露餡?

“慕雲,你可不要做傻事,有些錢可以賺,有些錢絕對不能賺。倒賣槍支,一旦被發現,隻有死路一條。”孫明華提醒著說。

“我軍的槍支管理混亂得很,我查過,根本沒按槍號進行管理。所以,我這可不是賣槍,最多也就是換槍。隨時去查,槍支的數量、種類都對得上。唯一不同的是,新舊程度不一樣罷了。”朱慕雲說。

自衛軍的很多槍支,來源五花八門。朱慕雲在時棟梁那裡,都沒看到他們的槍號管理,隻登記下麵的部隊領了多少條槍。所以,換槍的辦法是行得通的。

“你就這麼確定,如果他們的槍號登記了呢?”孫明華說,一次小小的失誤,足以斷送朱慕雲的前程。這種風險,還是不冒為好。

“就算登記了,也會變成沒有登記。”朱慕雲微笑著說,他與綏靖公署的總務處、經理處,都保持著良好的關係。這件事,綏靖公署也會有人分紅的,要不然,他的膽子會這麼大?

“你有著大好前程,可不能拿這種事當兒戲。”孫明華把金條再次裝進了口袋,朱慕雲做事還是很講究的,他不希望朱慕雲出事。政保局有這樣的一個人,自己無需為金錢和生活操心,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錢要賺,事情也要做,而且不會給任何人帶來麻煩。”朱慕雲笑吟吟的說。

把孫明華送走後,朱慕雲留在在碼頭。槍決孔祥宇,這麼大的事,朱慕雲得向鄧湘濤彙報。第一,孔祥宇執行槍決這麼突然,他要有所解釋。主要原因還是因為孫明華,他被孔祥宇戲耍了好多次,心裡感到特彆恥辱,要報仇雪恨。

其次,也是形勢的需要。機場發生了這麼惡劣的事情,如果不殺個軍統的重要人物,如何向日本人交待?

朱慕雲也將自己的建議寫了進去,為了“配合”政保局,可以將孔祥宇列為機場破壞行動的參與者之一。雖然這會讓孔祥宇分一份功勞,但鄧湘濤對孔祥宇之死,就有了一個交待。

唯一讓朱慕雲感覺有些異常的是劉上書,他執行槍決的時候,連開三槍,槍槍命中孔祥宇的要害。既然槍法如此精準,為何要連開三槍?一般來說,不是開一槍就足夠了麼?是不想孔祥宇太受罪?還是恨不得他快點死?抑或是想在孫明華麵前表現出對日本人的忠誠?

不管是哪一條,朱慕雲都不敢胡亂猜測。他隻是將槍決的過程,詳細的描寫了。當時他沒與劉上書怎麼交流,但對劉上書的神態,記得清清楚楚。

朱慕雲總感覺,劉上書今天的表現,太過冷靜,完全不像一名軍統的臥底,反倒像是一名真正的劊子手。

朱慕雲不知道鄧湘濤與劉上書之間,是否已經達到了某種默契。如果劉上書得到了鄧湘濤的命令,自己的擔心當然就是多餘的。如果劉上書事先沒向鄧湘濤彙報,今天他的表現,就顯得很特彆了。

另外,就是孔祥宇的口供了。朱慕雲幾乎將孔祥宇的口供,一字不差的默寫了一遍。這份口供,有助於鄧湘濤判斷古星區今後的工作安排。

鄧湘濤收到朱慕雲的這份情報後,花了一個多小時才看完。特彆是孔祥宇的口供,他看得特彆仔細。憑著這份口供,鄧湘濤完全可以確定,孔祥宇再次叛變了黨國。然而,他又被政保局槍決,因此,對孔祥宇的定性,就掌握在他手裡了。

沒有這份口供,可以將孔祥宇寫為忠烈。但有了這份口供,孔祥宇就成了叛徒。隻是,這些都不算什麼。讓鄧湘濤疑惑的是,劉上書送來的情報。

劉上書回到政保局後,鄧湘濤決定讓他暫時隱蔽,先在政保局站穩腳跟,這方麵,軍統可以幫助他。甚至,可以給劉上書提供一些情報。

但劉上書卻表現得很積極,幾乎每天都會向井山傳遞一次情報。在槍決孔祥宇之前,劉上書確實請示了。此事鄧湘濤早與井山商議過,從孔祥宇選擇與孫明華接頭的那一刻起,他的命運就決定了。

隻是,劉上書彙報的時候,表現得很猶豫,也很擔憂。畢竟要親手槍斃自己的同誌,他還是很猶豫的。井山安慰他,儘可放手去乾,一切以他的安全為上。

下午,劉上書再次傳回了情報,他再次彙報了槍決孔祥宇的過程,他在情報裡談過,自己很難過,猶豫了很久,也掙紮了好久。差一點,就要放棄開槍。可是,一想到日寇犯我中華,一想到黨國需要他潛伏,他最終下了決心。

朱慕雲在情報裡,可沒說劉上書猶豫不決,自始至終,劉上書的表現,都可以說是“完美”。事後,孫明華對劉上書的表現也很滿意。

鄧湘濤與井山說起了劉上書的情報,他們兩人就這份情報,推斷當時發生的情況。槍決孔祥宇前,孫明華與孔祥宇是有過一番談話的,或許在那個時候,劉上書的內心是掙紮的。

畢竟,內心世界誰也看不到。就此,劉上書與朱慕雲的情報,都能解釋得通了。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