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水小王子的罪名是擅自使用經紀人,擅自簽約英黃經濟公司;過度進行商業活動,商業活動影響了正常訓練,尤其是多出來的那部分沒有經過領導點頭,也沒有上繳協會。
出來這個事情按照陳明亮的意思是迅速做輿論公關,不要讓跳水隊站到輿論的上風,不然你會很被動。
結果小王子不聽,這會反倒是老實了。
他根本沒有對抗組織的魄力,隻能希望通過努力訓練獲取領導的諒解。
這當然是不可能的!
到了全運會就會教你做人了!到那時候就知道什麼叫做一手遮天!
這就是主觀項目的可悲之處,跳水,體操都是有明顯的人為操縱痕跡的項目。
陳明亮的田徑就一點都不怕,跑多少就是多少,你碰我就是你犯規,你瞎判我立刻投訴你。
在奧運冠軍級彆或者說頂尖運動員這一水平線上,擁有自己經濟人團隊的還有陳明亮和大姚。
木秀於林,風必摧之。堆高於岸,流必湍之。
大姚遠在NBA,藍鞋已經放棄控製他了,跟他的分成協議也最開明最少,隻有5%。
因為有了王大治的前車之鑒,藍鞋不希望自己承受更大的輿論壓力了,他們算是第一個比較開明的組織,畢竟大姚的主場在美國,霸占他的商業開發權也說不過去。
泳協就不一樣了,不光是跳水,其他水上項目也是一樣。
遊泳協會一向都是唯我獨尊的,寧可廢了你,也不讓你跳出我的圈子,在運動員的商業代理權這塊那是嚴防死守。
後來有個叫包子的運動員就是生生被泳協廢掉了,但是包子比較聰明,雖然退役了,但是商業價值還在,品牌商還是喜歡他。
其實奧運之後跳水皇後參加的商業活動更多,畢竟男運動員已經有陳明亮和劉飛人在了,跳水小王子也就是撿一點殘羹冷炙。
女運動員裡麵,跳水皇後的代言和活動收入僅僅是比劉飛人少一些,遠遠超過了小王子。
但是她很聰明,及時上交了自己所簽訂的所有商務合同,讓泳協來決定合同去留,算是認錯態度比較好,成功上岸。
可是,小王子就那麼點收入,肯定是不舍得拿出來的。
現在,事情已經發生了,國家隊處罰決定都出了,再拿出來也已經晚了。
陳明亮的情況和小王子有點類似,但也有不同。
小王子是過分參與活動,而陳明亮是不接受代言,尤其是田管中心推薦的代言,這個貨是油鹽不進,一律不接。
槍打出頭鳥,陳明亮的這隻鳥頭伸的比較長,天天活躍在熱點中,田管中心早就想打他了。
陳明亮是給天管中心賺了很多錢,但是這些錢都是國家的,跟領導們個人沒關係,這是比較難受和不能容忍的。
1月26日上午,國家遊泳中心召集一些主要媒體召開了通氣會。
“運動員在不影響訓練比賽的情況下,是可以適當參加社會活動和商業活動的,這也是為了回報社會、增強為國家爭光的意識,對運動員的個人價值也是一種肯定。但前提一定是必須不能影響訓練比賽,要經過中心批準,並且一定要適度。
小王子為跳水事業做出了一些貢獻。但他作為公眾人物,應該對自己要求更嚴,時刻注意自己的形象。小王子嚴重違反了國家體育總局的規定,違反了隊紀隊規,對跳水項目和隊伍的管理造成不良影響,對備戰奧運造成了負麵影響,在社會上也造成了負麵影響。我們覺得小王子不再適合留在國家隊。為了嚴格管理,嚴肅隊紀隊規,我們宣布不再保留跳水小王子國家隊隊員的資格。”
一石激起千層浪!
各個運動員噤若寒蟬。
田協是最大的運動協會,包括男子十項全能運動和女子七項全能運動在內一共有47項運動,家大業大,人多嘴雜。
看到泳協對跳水小王子處罰效果非常好,媒體也在批評小王子,連跳水皇後都及時認錯並改邪歸正,這極大的刺激了田管中心領導們的信心。
尤其是田徑隊還有了另外一名非常聽話的旗幟--110米欄的劉飛人。
是時候給陳明亮一點教訓了。
會議室,會長坐在那裡一言不發,但是很多人群情激昂越說越興奮:“運動員是國家的資產,是國家培養出來的,他們的商業價值使用權應該屬於國家,屬於協會。我們過去讓一些運動員自行開發,滋長了他們的驕悍之氣,後果就是不服從管理,對協會的要求從陰奉陽違到置之不理。這極大的傷害了我們協會的形象,當然,我們也不要像泳協一樣那樣霸道,我建議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宗旨,麵對這樣的有一定成績的運行員,我們要去挽救他,讓他回到正軌上來,接受我們協會的統一管理。”
很明顯,這針對的就是陳明亮。
會長還是不做表態,不說讚成,也不說反對。
他畢竟是外來人員,不是從田協成長起來的乾部,他之前支持讓陳明亮自由發展妨礙了太多人的利益,眾人苦陳明亮久也。
尤其是劉飛人就非常乖,田協說什麼就是什麼,而且田協不也為他拿到上千萬的代言了嘛。
“我不建議收回陳明亮的商業開發權,陳明亮對國家田徑隊是有功的,這樣一位有巨大影響力的運動員,如果他跟國家隊起了爭執,我們並沒有第二個人可以替代,跳水小王子就不一樣,他就是孤家寡人,沒有他,還有胡佳,胡佳獲得了兩枚奧運金牌,小王子隻有一枚,還是團體賽,這才是跳水隊的底氣所在。”
“如果萬一我們跟陳明亮翻臉了,我們還剩下什麼?,110米欄能夠和100米,200米比嗎?”
會長是不同意的。
“會長,我們不能姑息養奸!我們隻是收回商業開發權,我們又不是要開除陳明亮,我們要的是他服從管理,現在陳明亮是尾大不掉了,我們推薦過去的商業代言他是一個也不接。”
“如果陳明亮不同意呢?”
“他會同意的,不然我們對他也進行處罰呀,我們對他進行一段時間的禁賽嘛,聽奈克方麵說,他們喝陳明的協議裡麵有要求的,陳明亮每年必須出席5次比賽活動,不然要賠償違約責任的。我們隻要禁止陳明亮參加比賽,他會屈服的。”
這個會議是閉門會議,陳明亮原來的中長跑教練已經退休了,現在他的團隊又是自己請的外教團隊,讓亨廷頓過來參加國家隊的會議是不可能的,他的老板是陳明亮。
結果正常會議變成了對陳明亮的批鬥會。
除了會長大人,陳明亮在協會內部幾乎舉目無親。
“既然這樣,那投票表決吧,我個人是不同意的,但我尊重你們的意見。”
很快,陳明亮也收到了一封通知:關於《國家田徑隊在役運動員從事廣告經營、社會活動的管理辦法》,其中明確寫了,運動員不得私自簽署中介公司、經紀人公司,不得單方麵與企業簽訂協議,從事商業活動須由中心負責組織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