蹴鞠場中的比賽逐漸趨於激烈, 場上球員的拚搶越來越凶狠,有時動作不是衝著球去,而是衝著人去, 球員受傷倒地的情況時有發生。
但多數球員,即使是受了點輕傷, 也不願下場休息, 隻在場邊動動胳膊, 揉揉腿,稍覺恢複,便重新上場。
場中有一名“裁判”, 見到雙方有“出格”的動作, 便大聲鳴哨示意。到後來, 竟是掏出兩張紅色的小牌牌, 將齊雲社和府學聯隊各罰下一人,場中的隊員動作才稍許收斂一些。
而場邊的觀眾則早已看得如癡如醉, 熱血沸騰。有時竟恨不得自己就是那隻在場中飛來飛去的皮球, 好直接躥進對方的球門裡去。
突然, “砰”的一聲,府學聯隊裡一名隊員踢出一腳精彩的遠射, 將皮球從齊雲社球門前將近三十步的地方踢進了球門裡。
而此刻,另外兩名府學聯隊的隊員站在齊雲社門前,仿佛都在等著接球。齊雲社的守門員被乾擾了注意力,根本沒來得及做出反應。於是皮球應聲入網。
這座瓦子中的半邊場地爆發歡聲雷動。拔得頭籌的府學聯隊隊員頓時抱在一起, 彼此大聲慶祝。其他隊員都伸手摸摸進球隊員頭上戴著的頭巾, 以示慶賀。每個人臉上的表情都是喜不自勝, 仿佛就是他們自己進的球一樣。
而齊雲社的球員同樣聚在一起, 沮喪固然是沮喪的, 但隊長依舊在大聲鼓勵隊友:“這才哪兒跟哪兒,後來居上的比賽你們又不是沒見過……”
司馬光坐在看台上,拈著胡子從旁觀察,越來越覺得這兩隊相互較量的蹴鞠隊員,與上戰場之前參與練兵的年輕小校差不多,而這蹴鞠比賽,講究傳跑配合,又弘揚團結精神,著實暗合練兵之道。
明遠坐在司馬光身邊,緩緩開口,肯定了司馬光的判斷。
“司馬十二丈,畢竟這蹴鞠本就是應當具有競技性的運動,在誕生之初,就是為了訓練戰士所用。”
“漢代劉向曾記載‘蹋鞠,兵勢也,所以練武士,知有材也,皆因嬉戲而講練之。”
那時“蹴鞠”還被稱作“蹋鞠”。
“當年投筆從戎的班超更是將《蹴鞠二十五講》列為兵書,以此為兵士講解謀略。”
也就是說,漢代已經在用“蹋鞠”之術訓練兵士,要求他們通過這種“嬉戲之術”而鍛煉團隊作戰的技巧。
當然,漢代的蹋鞠之術在規則方麵限製較小,不僅可以用腳,也可以用手。在場上抱摔對方球員也是規則允許的範圍之內。因此比賽比較暴力,觀賞性比較差。
到了唐時,蹴鞠的表演性質有所提升,規則也改為將球踢進距離地麵半丈高的“風流眼”中。據說那“風流眼”的直徑隻有一尺,在明遠的想象中,那簡直是和魁地奇的球門差不多的存在了。
因此唐時的蹴鞠,技巧性遠遠高於對抗性,比賽好“看”是好看了,但是激烈程度較漢代下降了一個等級。
而如今到了北宋,這蹴鞠已經完全成了民間遊藝活動——從皇宮內院到平民家庭,大家閒時都可以玩一玩;同時也成了“雜手藝”的藝人們展示絕技的一種手段。有多人參與的蹴鞠,變得一團和氣,高手的絕技固然令人驚歎,但幾乎完全失去了對抗性。
這種情況在明遠建議的新規則下得到了根本性的扭轉。
新的蹴鞠規則完全激發了蹴鞠隊員的勝負心,快節奏、緊張而激烈的比賽則迅速吸引了杭州百姓的注意力,並且馬上取代了瓦子中的多項傳統節目,成為最受矚目的娛樂活動。
也就是因為杭州府平日裡嚴禁“關撲”,所以沒有人敢拿蹴鞠比賽的結果賭錢。但在元日和上元節,杭州府開放關撲的時候,杭州百姓為了蹴鞠而進行的“關撲”,總錢數可以用上萬貫來衡量。
司馬光聽明遠的言下之意,將“蹴鞠”恢複成為接近漢時的強對抗運動項目,竟然確實有“練兵”之意。他雙眉一軒,立刻就要出言指摘,誰知心念剛一動,立即又想起明遠說過的那句話:“必要的戰爭就是正義的戰爭。”
如果真有一天抵禦外侮成了“必要”,那麼現在用這種方式訓練普通人的體力、腳力和協作能力……未必是一件壞事。
明遠看見司馬光臉上表情變化,知道這位已經漸漸想明白了幾分,當即微笑著補充:“在我看來,府學的學子們,在迷上蹴鞠之後,身子骨都要比以前壯實。”
司馬光對此無法否認:杭州府學裡走出來的這些學生,看起來確實要比他以前在國子監見過的那些,臉色蒼白又病懨懨,終日抱著書本的學生們要好上太多了。
說話間,一場比賽終於結束。雖然後來雙方都再無建樹,但是彼此都貢獻了異常精彩的射門,和守門員超水平發揮的撲救。
這一場齊雲社雖然輸給了府學聯隊,但這又不是一場定勝負的終局。
“你們踢得不錯!”
齊雲社的隊長與府學聯隊隊長握手的時候笑著說:“但是下一次在我們的場子裡比賽,就未必有今天這樣幸運了。”
“現在說大話還嫌過早!”
府學聯隊的隊長也笑著回複:“說實話,我們也迫不及待,想要到你們的場子裡去贏你們一場。”
坐在看台上的蘇軾剛剛心滿意足地飲完了手裡的飲子,突然被府學的學子們請下了看台,由他給獲勝者頒獎。
“竟然還有獎金?”
司馬光望著蘇軾手中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