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可是最近傳言厲害的禁佛道之事?”羅成笑笑,“有心之人故意散播謠言,朕從沒有說過要禁佛道,也沒有這麼想過,更沒這樣的打算。不過你在寺廟中長大,但也應當聽說過佛道中也有害群之馬,如佛教裡的彌勒教,便數次做亂,而道教裡也有如孫恩世奉五鬥米,在東晉借教起兵叛亂之事,這些人依托佛道,居心不良,利用信眾做亂,不得不防。”許和尚聽了,心裡鬆口氣,雖說還俗了,但對於佛教,在他心裡的地位依然極重,那是難以割舍的,如血脈盤相連。“隋楊時過度崇佛,也確實導致了佛教的混亂無序,大量私建寺廟,許多罪犯無賴冒充僧呂,行不法之事,敗壞佛家風氣,造成很不好的影響。因此朝廷呢,要推出律令法規加以管理,而不是傳言的禁止。”朝廷、道、郡、縣四級,都將設立專門的僧道管理機構,負責管理天下的寺觀以及僧道,因此天下所有的寺觀都要登記在冊,所有的僧道也要登記並發給譜牒。“二十人以下的寺觀,將合並居住,二十人以上的寺觀保留,但一百人以上的寺觀,將折分。對於合並後的空寺觀,將折毀。”“所有的現有寺觀要登記,現有的僧道也要登記,並經過專門的佛道考試,考試合格者,發給度牒,而對佛道經義都不通解者自然不合格,將強令還俗。”此外,朝廷還出律法,規定對於占用良田、占用民地的違規寺觀予以拆除,同時,還對寺觀的裝飾、用具,以及規模規格等,都做出了具體標準,違觀者將予以拆除、取締等。具體到規定了寺觀不得起鬥拱,不得彩畫梁棟,除原有以外,不得再鑄銅像、貼金、彩繪等。京城設有僧錄司和道錄司,派出官員掌管天下僧道事務。道一級則設僧錄局和道錄局,郡一級設僧錄處和道錄處,縣一級,也設立僧錄房和道錄房。各級僧道管理衙門,主官都為朝廷命官,而副官中會選任一位有名望的僧道。這些僧道官員,無俸有祿,且有專門的官袍和印信,其品階為視品。各級的僧道衙門,專則管理佛道事務,如寺廟的登記管理,如僧道的綱紀管理,剃度考試等等,僧道違法亂紀者,也交由他們專門處理。此外,還有一個特彆規定,那就是禁止婦女到寺觀中燒香拜佛,婦人隻許到尼姑庵、女道觀中去,違者燒香婦人和寺觀都要受罰,這一條的加入,是有官員表示為純淨風氣。寺觀的規模還分為大寺觀、中寺觀、小寺觀三類,大寺觀為五十到一百人,中寺觀為三十到五十人,小寺觀為二十到三十人。每個寺觀都要嚴格按照自己的等級擁有僧道,不得超額,隻有當有缺額時,才可再剃度,還得經過朝廷僧道衙門的考核準許方可。同時,朝廷還規定,各郡的寺觀,還采取十家互保的方式,即十座相同規模的寺院連結互保,相互監督,防止有私自剃度僧道,私自容留犯人,私自放貸占田等非法之事發生。一家違法,其它家必須揭發,若一家發現,則其它九家沒有檢舉者也都要受罰。而各寺中,也一樣是連坐法,十人一連,互相監督,不許勾結婦女,不許許安歇奸細,不許收容賊匪罪犯,不許擺葷設宴,不許賭博,不許占佃公產、不許四處遊走········每個僧道都頒授油牌,上麵寫有僧道年齡、外貌、籍貫等,由官員不定期檢查。對於違法僧人的處置,有徒刑勞改,有剝奪譜牒,有充軍流邊等等。“大秦沒有法外之地,沒有治外之民,佛道寺觀也不能例外。”這一道道律令法規,都隻有一個目的,管理,管理的最終目的則是讓佛道回歸本源,你崇佛信道可以,隻要勸人向善不宣揚罪惡便行,至於其它的,你們就不要摻與了。“每僧道田額十畝,不足者不增,超者過收回。若是寺觀產佃給百姓租種者,田地直接收回授給百姓。”這一條是最狠的,允許寺觀的僧道們擁有田地,但最多隻能一人十畝上限,且不許佃出收租,隻能自種,自己不種就要收回。按這樣的新法規,少林寺擁有好幾百僧人,而且他們還有大量的奴隸,也被稱為淨人,少林的淨人上千,都是寺中的奴仆,做些耕種灑掃等事務。他們的田地三萬多畝,還有大量的寺產用以放貸,有專門收取抵押放貸的質庫。“因為少林有功,因此朕打算嵩山少林保留一百僧人,其餘的僧人,則是讓他們到邊地建立新的寺廟,勸善宣仁。”嵩山的少林寺給他們留一百個和尚,這是大寺的最高僧人上限,超出的那幾百人,把他們安排到朝鮮、塞外、雲南、青海等地去建個新寺,畢竟這些邊塞之地,新移民們也一樣會有信仰需求,寺觀有時也能給予這些移民們心裡慰藉,還是有不少作用的。當然,少林寺這幾百號僧人,也要考核的。有一些一點佛教經義都不通的,這種要勸其還俗,而他們寺中的淨人,也就是寺裡所有的寺奴,則要放免還良。寺裡的那幾萬畝地,留一千畝給寺裡,其餘的收回朝廷。當然,朝廷公開的說法是給他們在邊地置換,用以建立分寺,置辦新的寺田。當然,就算隻留一千畝地,也一樣是要交納兩稅的,一樣是按畝收租,租率一樣,並且寺裡也要按寺中規模財產,征收戶稅。許和尚怔怔出神。這一條條律法新規,簡直是太嚴苛了。雖然不是如王世充一樣的明搶,但卻給他們上了一道又一道的咒。“佛寺道觀,當回歸本源,僧道們也應當重歸信仰,世俗的事情,還是交由朝廷吧!”羅成一句話,讓許和尚不知道該如何辯解。“許和尚,你如今是朝廷官員,但你也是少林出身,所以這次朝廷讓你帶宣旨官回少林,幫助宣讀新規,向寺裡的方丈長老們解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