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狂歌指著前方一道門戶說道:“到了,就是這裡,咱洛陽城最大的一家寵物鋪子,就是這李俊家的了。”楊帆聽了忙把車子喚住,對楚狂歌道:“楚兄,叫你的兄弟們候在外麵吧,咱們倆陪小姐到寵物鋪子裡去瞧瞧。”楚狂歌答應一聲,吩咐幾個兄弟守著輕車候在巷口樹下,天愛奴戴了雕胡帽,款款地下了車,後邊隨著一個青衣小婢,楊帆和楚狂歌一左一右頭前帶路,引著她步入那家寵物店去了。這裡是通業坊,在洛城東北角兒,因為在洛河以北,臨近皇城,屬於達官貴人們喜歡居住的地方,因此通業坊雖在城邊兒上,地皮卻比洛河以南大部分的坊都要貴些,儘管如此,這李俊的鋪子占地之廣,居然比起許多官員們的府邸還要大些。隻不過權貴勳戚的府邸遠遠一望,便是鬥簷飛角,步入其中,更是亭閣處處,李俊的這家寵物鋪子占地雖大,宅院裡卻是空空蕩蕩,房屋稀疏,因為這裡建的最多的,是各色寵物的獸舍。李俊家的大門洞開著,沒有家人看守,任憑客人進出。三人進去時隻見進進出出,不止有許多商賈行色的人,還有許多錦衣華服的男女貴人,在男仆女婢的侍候下或進或出,真是熱鬨非凡。李俊家裡隻賣一種東西:動物。用現代的話來說,他開的就是寵物商店。這座“寵物商店”裡,到處建了獸舍禽室,大者如宮殿,小者卻隻需巴掌大小,一陣風來,眾多飛禽走獸的氣味混合在一起,著實不太好味,天愛奴和她身後的那個小丫環不禁掩住了鼻子。“小娘子是頭一回來吧?”一個挽著袖子的布衣老者快步迎了上來,笑容滿麵地向天愛奴拱揖為禮,這人看起來五旬上下,花白頭發,身材削瘦,眉頭眼角儘是淺細的皺紋,精神倒是極瞿爍。楚狂歌站在一旁介紹道:“主人,這人就是此間店鋪的掌櫃,李俊。”天愛奴聽了輕輕頷首,帷帽輕轉,看向楊帆,示意叫他說話。楊帆上前一步,對李俊道:“我家姑娘想買一個稱心的寵物,煩請老丈介紹一二。”生意上門,李俊笑容滿麵,連聲道:“自然,自然,小娘子是頭一回來,某為小娘子引路。”李俊引著天愛奴一路走下去,隻見天上飛的、地上走的、水裡遊的,有毒的、沒毒的,無所不有。蟋蟀蜘蛛、鸚鵡鷹鷂、各色金魚、耍猴鬥雞,凶猛的藏獒、乖巧的拂林犬、波斯的貓兒,還有鶴、鹿、龜,甚至驢和羊都有被當成寵物養的。“小娘子請看,這隻猩猩奴如何?”“這猩猩好醜!”“嗬嗬,那小娘子請看這邊,這隻長耳公如何?它的毛發像一匹烏黑的緞子,油亮油亮的。”“驢的叫聲好難聽啊!”“哈哈,那麼這隻雪衣娘乖巧伶俐,小娘子一定是喜歡的了。”“不好,我喜歡縱騎射獵,郊野散心,這鸚鵡可不合適。”天愛奴一路走去,隻是搖頭,李俊臉上有些掛不住了,忍不住問道:“不知小娘子喜歡些什麼樣的寵物?”天愛奴側了頭想想,答道:“它要能平素時候陪在身邊消愁解悶兒,出城遊獵時又能陪伴捕獵,以供驅策的才好。”李俊舒了口氣道:“這卻容易,小娘子請跟某來”。…,李俊領著他們快步來到一處狗舍房,介紹道:“小娘子選一隻獵犬如何?此間獵犬,皆是東西各國的名貴犬種,俱都精心調教過的,通人性、識人語,打獵遊玩,最是良伴……”天愛奴淡淡地道:“我不喜歡狗,從來都不喜歡。”楊帆想起她那晚對自己說過的往事,家犬都變成了野犬,與狼一起遊弋於村舍,以人為食……,不禁深深地望了她一眼。李俊聲音一窒,心道:“這位客人倒是個不好應付的,隻是既進了我家的門,若不叫她滿意而歸,豈不砸了我李某人的招牌。”李俊想了想,道:“既如此,請小娘子隨某到後進院舍裡去,那裡的寵物,價錢可要更高一檔了。”楊帆道:“老丈隻管選隻我家姑娘中意的寵物來,價錢麼,不是問題。”李俊引著他們進了後院,走到一處牢籠前,向內指道:“小娘子請看,這些猞猁如何?這猞猁尖牙利爪,最能捕獵,不但通人性,賣相也好,是京中貴人們極喜歡的寵物。隻是……這猞猁隻吃肉,不吃素,平素的花銷……未免大了些。”天愛奴輕輕搖頭,雖然臉上垂著淡淡的紗帷,可是誰都看得出,她瞧都沒瞧那籠中的猞猁,自打一進後院,她的目光就一直盯著院舍儘頭那幾座最結實的鐵籠。李俊見她盯著院舍儘頭看,便咳嗽一聲道:“那邊籠中關了兩隻獵豹。這豹子生性凶猛,若是已經成年,便難以去其獸性、調教使用了,所以某這兒的獵豹,全都是從小就捕了送來,進行訓養調教的,故此,輕易也賣不出去。娘子請想,這麼多年喂養,搭上的人工不算,調教師傅的工錢不算,光是它每天要吃十幾斤肉……”天愛奴擺了擺手,沒有聽他囉嗦,她徑直走過去,目光隻輕輕一掃,便相中了那頭漂亮的母豹。李俊道:“小娘子,這隻豹子,價值……”天愛奴豎起一支纖纖玉指,製止了李俊說話,然後緩緩前指,點向那頭體形修長、花紋妖麗的母豹,說道:“就是它了!”母豹就像聽懂了她的話似的,恰在此時仰起頭,張開血盆大口,露出一口雪白鋒利的牙齒,發出一聲令整座牢籠震撼的咆哮,然後伸出細長血紅的舌頭,優雅地舔了舔自己的鼻尖……※※※※※※※※※※※※※※※※※※※※※※※※※在唐代,胡人在大唐經商開店,開的最多的就是珠寶店和酒店。珠寶自不待言,西域珠寶無論是造型款式,還是珠寶成色,都較大唐本地的珠寶出色,而胡人酒家眾多,卻是因為胡人酒家有胡姬。男人是酒店最大的消費群體,年輕貌美的胡姬侍酒,自然會引得酒客們趨之若鶩。“摘蓮拋水上,郎意在浮花”,醇酒美人,相得益彰。漢家女子拋頭露麵做酒店侍應的太少,沒有競爭力。因之,胡人酒店越開越大,檔次越來越高,成為達官貴人、巨商豪賈們最喜歡逗留的所在。故而長安、洛陽一帶的大酒樓,一般都是胡人開的。敦厚坊毗鄰北市,是洛陽極熱鬨的一處所在。敦厚坊內的“金釵醉”,就是洛陽城裡數一數二的胡人酒家。天愛奴帶著楊帆和青衣小婢走進去的時候,台上正有幾個胡姬在跳舞。酒店極大,卻隻有一層,中間是一個圓形的兩尺高的表演舞台,舞台直徑數丈,四麵八方的酒座都以這舞台為中心相向而置.…,如果有些酒客不想與其他人看見,夥計就會搬來座屏在他們的酒席外圍上三麵。麵朝舞台的正麵會另置一副折屏,如果客人不喜歡看舞台上的表演,想要更加私密一些的環境,那麼就可以用折屏把正麵也擋起來,這就成了一個四麵不見人影的雅間了。但是到這裡來喝酒的人,很少有把四麵全擋起來的,他們到這裡來飲酒,本就是為了醇酒美人,哪會把美人隔在席外呢,他們喝得高興了,還會跳上台去,與胡姬一同歌舞一番,甚或把胡姬趕走,來段獨舞呢。能出現在這兒的酒客,非富即貴,這等有身份的人如此行徑,放在其它朝代,必定難以想像。你能想像一位富甲天下的七旬老翁,亦或一位年近六旬、學究天下的士林領袖,又或者是一位年過半百、牧守一方的使君大人,在朋友、隨從、下屬,乃至完全不相識的人麵前,醉態可掬地揮手踏足,歌舞自娛麼?可是在這個時代,很正常。不但對那些地位尊崇、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們來說很正常,就是對那些已經嫁人生子的婦人或者還養在深閨的姑娘們來說,也很正常,這無關於身份和地位,而是一種習俗。自魏晉南北朝,乃至隋唐,胡漢融合很密切,數百年下來,胡人的文化、思想、風俗、習慣大量被中原漢文化吸收融納,成為了它的一部分。高官貴族酒興到了,當眾歌舞一番,就成了一種很風雅很有品位的活動。當年李靖滅的消息傳到京裡,大唐天子李世民大喜若狂,就轟開舞姬歌女,自己扭腰擺臀地在大殿上跳了起來,時任太上皇的李淵還搶過歌女手中的琵琶給兒子伴奏。大臣們也跟著起哄,一起離席跑到殿上,載歌載舞。想像一下,一群穿著文武官袍,或絡腮胡子、或白發蒼蒼的大老爺們,在莊嚴肅穆的大殿上張牙舞爪,簡直就是群魔亂舞。十多年後太子李治喜得長子,做為爺爺的李世民又跑到兒子的東宮裡帶頭跳起舞來。皇帝如此、百官如此,在民間,這種現象更是司空見慣。酒店裡,人們都自得其樂著,誰也沒有注意到走進來的這一行三人。p:請投推薦票、三江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