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彩(1 / 1)

“你們的事,我不知道該跟Renee說多少,”Charlie猶豫的說,一隻腳已經踏出門外,他伸了個懶腰,肚子裡發出咕咕的聲音。我點點頭說:“嗯,我也不想嚇到她。何況她還那麼膽小,我們好好保護她就好。”他無比悔恨的癟起嘴說:“如果我知道怎麼做的話,我也會儘全部力量保護你的。但我想你從來就不是一個膽小和孩子,對嗎?”我回笑,從牙縫間吸入一口滾燙的空氣。Charlie茫然的拍著自己的肚子說:“我會好好考慮的。我們還有時間來討論這些,不是嗎?”“當然。”我答應他。今天似乎很漫長,又似乎不是。早就到Charlie的晚飯時間了——Sue Clearwater這幾天在幫他和Billy煮飯。我知道那樣會很尷尬,但至少他能吃上真正的晚餐,看到有人在幫他逃脫因為不會煮飯而餓死的命運,實在是讓我很高興。緊張讓今天的每一分鐘都顯得非常漫長,Charlie繃緊的肩膀一直沒能放鬆下來。但他還是不想離開,已經看了整整兩場比賽了——謝天謝地他沉迷在比賽中,完全忽視了Emmett那越來越諷刺,跟橄欖球越來越不沾邊的玩笑,當然也沒注意到賽後評論和新聞都已經結束了,直到Seth提醒他時間差不多了。“你會讓Billy和我媽擔心的,Charlie?彆這樣,Bel和Nessie明天還會在這裡。我們出去找點吃的,怎麼樣?”Charlie的眼神明擺著在告訴我們他不相信Seth的話,不過還是跟著Seth站起來準備離開。但他停下的腳步讓我們知道懷疑仍然存在。門外,雲已經變淡了,雨也停了,太陽似乎也準備露下臉。“Jake之前說你們本來打算撇下我就這樣離開。”他開始對我抱怨。“如果不是完全沒有辦法,我是絕對不會走這一步的。這也是為什麼我們現在還在這裡。”“他說如果我夠勇敢,嘴巴夠緊,你們就還能再住一段時間。”“是的……但,我不能保證我們永遠都不會離開,爸。情況真的很複雜——”“隻說必須的。”他提醒我。“哦,對。”“但,如果你要走的話,一定要來跟我說一聲。”“我保證,爸。現在你對我們已經有不少了解了,所以我想這是可以的,儘量住在你周圍。”他咬著嘴唇想了一會兒,接著朝我慢慢的伸開雙手。我把Renesmee——開始打盹兒了——移到左手抱著,死死的咬住牙,屏住呼吸,右手輕輕的回抱著他溫暖、柔軟的胸懷。“真的要留在附近,Bells,”他喃喃自語:“在我身邊。”“我愛你,爸。”我輕輕的說。他顫抖了一下,推開我。我放下手臂。“我也愛你,孩子。無論什麼改變了,對我來說你還是原來那個女兒。”他伸出一隻手指碰了碰Renesmee的小臉蛋兒:“她看起來非常像你。”我努力保持著自然的表情,雖然緊張到什麼感覺都沒有:“我倒覺得更像Edward,”猶豫了一下還是加了一句:“但她的那頭卷發跟你一樣。”Charlie剛抬起腳,嗤了嗤鼻說:“哼,那是。哼,外公嘛。”他不可置信的搖搖頭說:“我能抱下她嗎?”我驚訝的眨眨眼,然後冷靜下來,想了一下也看了看Renesmee的樣子——她好像完全睡著了——決定試試自己的運氣到底有多好,既然今天一切都那麼順利——“接著,”我說,把她遞給他。他馬上笨手笨腳的把手臂環成搖籃狀,想讓她睡上去,我把Renesmee塞了進去。雖然他的皮膚沒有她熱,但還是讓我的喉嚨癢起來,本能的感覺到那層薄薄的皮膚下血液的溫度。他被我雪白的皮膚擦到的地方,似乎雞皮疙瘩全起了,我不知道這是對我體溫的一個自然的條件反射呢,還是隻是心理作用。當接到她的時候,Charlie小聲的跟我說:“她很……健壯。”我皺了下眉毛,對我來說她跟羽毛一樣輕,不過可能我對重量已經不太敏感了吧。“健壯很好,”看到我的表情Charlie補了一句,接著自言自語起來:“她得非常勇敢才行,周圍都是些瘋狂的家夥,”他慢慢的晃起手臂,輕輕的搖著:“她是我見過最可愛的寶寶,包括你在內,女兒。很抱歉,但是事實。”“我知道是。”“可愛的寶寶,”他重複了一遍,聲音非常溫柔。在他臉上我能看見——看見那個東西飛快的成長。跟我們所有人一樣,Charlie對她的魔力完全沒有抵抗力。隻抱了她兩秒鐘,他已經是她的“奴隸”了。“我明天也能來嗎?”“當然,老爸。當然,我們等你。”“你最好是,”他嚴厲的說,表情卻十分溫和的看著Renesmee:“明天見咯,Nessie。”“不要連你也!”“哈?”“她叫Renesmee,是Renee和Esme的混合,而不是變種。”我努力平靜下來,不過這次沒有深呼吸:“你想知道她的中間名嗎?”“當然。”“Carlie,有個C在裡麵,是Carlisle和Charlie的混合。”Charlie的眼睛裡散發出一種光彩,照亮了他的臉,也卸下了我的防衛心:“謝謝你,Bel。”“也謝謝你,老爸。變化來得太快了,讓我的腦袋一刻都停不下來。如果沒有你,我都不知道怎樣才能讓自己有一點——一點真實感。”我差點就把自己變成了什麼說出來,那對他來說遠遠超過界限了。Charlie的肚子轟隆隆的響起來。“去吃飯吧,爸。我們會在這兒等你的。”我還記得那是什麼感覺,對這些不可思議的事件的最初感覺——覺得當明天的太陽升起時,這裡的一切都會像泡沫一樣消失無蹤。Charlie點點頭,很不情願的吧Renesmee還給我。他的目光越過我掃了一下房子,對這間高大的明亮的屋子似乎有些驚訝。所有人都還在那裡,除了Jacob在偷襲廚房的冰箱;Alice懶洋洋的躺在樓梯口,Jasper枕著她的膝蓋;Carlisle完全沉迷在自己膝蓋上的那本大書中,Esme自娛自樂的邊哼著歌,邊在素描本上畫著什麼;Rosalie和Emmett在樓梯下計算一個經典的彆墅要花多少錢;Edward早就坐在鋼琴前給自己演奏著。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今天馬上要結束了,應該是時候吃飯或為睡覺做點準備了。空氣裡有些細微的氣氛東西改變了,Cullen家的人不再繼續賣力扮演他們的角色——人類的看手勢猜謎語遊戲悄無聲息的退場。這些足夠讓Charlie也察覺到不對勁。他打了個抖,搖搖頭,歎了口氣說:“明天見了,Bel,”接著皺了下眉頭加了句:“我不是說,你看上去不好……我想我會習慣的。”“謝謝你,爸爸。”Charlie點了下頭,沉思著走向他的巡邏車。我一直望著他的車,直到他到了高速公路上才終於意識到我真的做到了。我真的一整天都沒有傷害Charlie。全部都是我自己一個人做到的,我真的有超能力!這個事實看上去太美好了,我真的能一邊適應新的家人,另一邊也不放棄原來的嗎?接著我又想起來,昨天好像也非常完美啊。“喔歐,”我低呼了一聲眨了好幾下眼睛,發現自己戴的第三幅隱形眼鏡也開始溶解了。鋼琴聲突然中斷,下一秒Edward就出現在我身後環抱著我,下巴擱在我肩膀上,好像也鬆了口氣。“你剛搶了我的台詞。”“Edward,我做到了!”“是的,你真是太不可思議了。當我們所有人為你這個新生兒擔心的時候,你又一次這樣輕輕鬆鬆的邁過去了。”他低頭無聲的笑著。“我都懷疑她是不是真的是個吸血鬼了,更彆說還是吸血鬼裡的新生兒。”Emmett的聲音從樓梯那邊傳過來:“她怎麼這麼乖。”剛才他對老爸說的那些尷尬的諷刺,又在我耳邊回響起來,他應該慶幸我現在抱著Renesmee,不方便行動,不然——我低吼咆哮起來。“呀呀呀,嚇死我了。”Emmett嘲笑著。我不屑的噓了一聲,感覺到Renesmee不安的蠕動著。她半睜開眼眨了好幾下,迷糊的掃了下周圍的情況,最後不解的望著我,吸了吸氣把小手放在我臉上。“Charlie明天還會來的。”我哄著她。“太棒了。”Emmett說,這次Rosalie也笑起來了。“這不是聰明人的做法,Emmett。”Edward高傲的丟了句,說著要從我手上接過Renesmee。我猶豫了一下,但看到他衝我擠了擠眼睛,雖然有點疑惑還是把她遞過去。“什麼意思啊你?”Emmett反問。“很蠢,不是嗎?跟這裡最強的吸血鬼作對。”Emmett誇張的仰頭長歎:“彆這樣!”“Bel,”看見Emmett豎起耳朵偷聽的樣子,Edward悄悄的說:“你還記得幾個月前,我問你的,關於成為不朽的一員後幫我做的那件事嗎?”像是敲響了年代久遠的生鏽大鐘,我在腦海裡篩選著模糊的人類對話。過了一會兒,想起來了伴隨著一聲驚呼:“啊!”Alice唱詩般笑起來,Jacob在角落伸直了脖子,嘴巴裡塞滿了食物。“到底是什麼?”Emmett不耐煩的吼著。“真的要這樣嗎?”我猶疑的問Edward。“相信我。”他保證道。我深吸一口氣說:“Emmett,你覺得跟我打個小賭怎麼樣?”他馬上站起來說:“真棒,來吧。”我咬著嘴巴猶豫著,他看起來可真夠壯的。“除非你怕了……?”我挺直肩膀說:“你,和我。掰手腕。餐桌上,現在。”笑容在他臉上綻放。“呃,Bel,”Alice迅速說:“我記得Esme特彆喜歡那餐桌,那是個古董來的。”“謝了。”Esme對她做了個嘴型。“沒問題,”Emmett歪嘴一樂:“跟我來,Bel。”我跟著他走出後花園,向著車庫那邊走去;聽見其他人都跟在我們後麵。河邊碎石灘上睡著一塊巨大的花崗岩石台,很明顯那就是目的地。雖然巨石表麵有點彎曲不太平坦,但絕對足夠勝任這次工作了。Emmett把手肘在石台上放好,另一隻手朝我使勁揮舞著。看到他手臂上那結實的肌肉我有點緊張,但麵上還是不露分毫。Edward向我保證過這段時間沒人能比我更強壯,他看上去對此非常確定,讓我也不由得自信起來。但自己有那麼強壯嗎?我嘀咕著,瞟了一眼Emmett的二頭肌。我轉變完成還沒有兩天啊,雖然這應該是好事。除非我跟一般的吸血鬼完全不一樣,可能我不像一般的新生兒那麼強壯,可能這才是我之所以自控力那麼好的原因。我努力讓自己看上去滿不在乎的把手肘擺好。“這樣吧,Emmett。如果我贏了,你就再也不能對我的性生活發表一個字的意見,即使私下跟Rose說也不行。不能有任何暗示,諷刺,什麼都不準說了。”他瞳孔一縮:“成交。但如果我贏了,我可是會變本加厲的哦。”聽見我屏住呼吸,他邪惡的咧嘴笑起來,眼神裡沒有任何虛張聲勢的影子。“你會輸的非常快的,小妹妹?”Emmett奚落著:“你沒有太多獸性,不是嗎?我敢打賭你們房間甚至連個抓痕都不會有,”他繼續嘲笑道:“Edward告訴過你我和Rose砸了多少間房子嗎?”我咬緊牙,抓住他的大手掌:“一,二——”“三。”他喝了一聲,猛然用力。什麼事都沒發生。噢,我能感覺到他在用力,但無論從哪方麵看我還是感覺良好,因為我知道如果他不是遇到了抵抗的話,他早就一下子把我的手狠狠的撞向石台了。壓力在增大,但我的腦子卻在胡思亂想著,可能一輛水泥攪拌卡車以40公裡的速度衝下陡坡才可能產生同樣的衝擊力。50公裡?60?可能更高也說不定。但還是不足以推動我。他用壓倒般的力量推著我的手,卻好像不是太糟糕。從某種詭異的角度說感覺還蠻好的。自從這次我清醒以來,我一直都是那麼的小心翼翼,不去破壞任何東西。但當我真正使用著自己的力量時,我才發現自己居然放鬆下來——把剩餘的力量排走,而不是死命的壓抑它。Emmett開始低吼,力量越來越大,他的身體因為我絲毫不動的手的抵抗而整個僵硬起來。我覺得他都開始流汗了——隻是打個比方——而我隻是在享受著毫無顧忌的用力的爽快。可過了一會兒,我覺得有點厭倦了。於是開始發力,Emmett一寸一寸的潰敗著。我笑起來,Emmett從齒縫間發出打雷般的吼聲。“閉嘴,等下可彆出聲,”我提醒他,接著一下子把他的手按倒在石台上。一陣巨大的撞擊聲在林間回旋,石台開始搖擺,接著一個角——大約是它的八分之一大小——出現一條肉眼幾乎看不見的裂縫,轟的一聲掉在地上。確切的說,是掉在Emmett的腳上,我暗自偷笑,那邊也隱約傳來Jacob和Edward的笑聲。Emmett使勁向河那邊踢了一腳,石塊在撞斷一顆年輕的楓樹後,嵌進一顆巨大的杉樹的樹乾裡。“明天,再比一次。”“我的力量不會那麼快消退的,”我提醒他:“或許你應該一個月後再試試。”Emmett不耐煩的嘶吼,露出牙齒:“明天。”“嘿,隨你喜歡,‘大哥哥’。”當他一路大步離開的時候,他狠狠的錘了那花崗岩一拳頭,掉下一地的碎片和粉末。如果他還是個10歲的小孩,這種行為倒還蠻可愛的。比我認識的最強壯的吸血鬼還要強壯,這個無法否認的事實讓人著迷,我張大雙手,伸直手指立在石頭上,慢慢的用力把手指鑽進去,說實話用壓碎這個詞更確切。這時的觸感讓我覺得手下不是石頭而是一塊硬芝士,搞得我最後滿手沙礫。“太帥了。”我對自己說。臉上無法抑製的露出燦爛的笑容,我突然扭過腰,一隻手高高舉起做了個空手道的掌劈,石頭發出尖銳的裂聲然後——揚起滿場灰塵——裂開兩半。我樂了,咯咯的傻笑起來。顧不上身後的哄笑聲,我一個人對著剩下的石塊又吹又踢玩得不亦樂乎,直到找不到一塊比較完整的碎片。太開心了,我一直停不住的竊笑著,直到聽見一串新的清脆高揚鈴鐺般的笑聲,才停下自己的無聊遊戲。“剛才是她在笑嗎?”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望著Renesmee,相信我也一樣。“是的。”Edward肯定道。“剛才誰沒在笑?”Jake嘀咕了一句,翻了個白眼。“告訴我當你第一次跑步的時候,你沒有一點問題,狗狗。”Edward揶揄道,聲音裡沒有了原來的那種敵意。“那不一樣。”Jacob一邊說,一邊讓我驚訝萬分的錘了Edward的肩膀一下。“Bel已經是成年人了,還同時扮演著妻子和母親,甚至更多角色,難道她就不應該得到更多的尊重嗎?”Renesmee蹙著小眉毛,摸著Edward的臉頰。“她想要什麼?”我問。“少一點的尊嚴。”Edward笑著說:“她跟我一樣,喜歡看著你在那兒自娛自樂。”“我很搞笑嗎?”我問Renesmee,一下子從河邊來到她身邊,正好接著她伸出的手。我從Edward懷裡抱過她,給了她一塊小石頭:“你想試試嗎?”她用她獨有的燦爛笑容笑著,兩手抓著石頭,用力握緊,當她全神貫注的時候兩條眉毛微微向中間皺了點兒。手指間發出細微的研磨聲,掉下一些灰塵。她皺起眉毛,癟嘴把石塊遞給我。“我來試試。”說著,把石頭捏成了細沙粒。她拍著小手笑起來,好聽的聲音讓我們所有人都樂了。在那一瞬間,太陽的光芒穿透了厚厚的雲層,在我們10個人身邊灑下紅寶石般的金色光輝。刹那間,我被日落的光輝裡自己那閃閃發光的皮膚的美麗所迷醉,所沉醉。Renesmee輕輕的撫摸著那光滑的鑽石般閃耀的地方,然後把自己的手擺在我的旁邊。她的皮膚散發出模糊的微光,隱約而神秘。但並不會讓她和我們一樣,不得不在陽光明媚的日子躲藏起來。她摸摸我,想著我們之間的不同,好像有點失落。“你才是最可愛的。”我安哄著她說。“我不確定是不是能同意這句話。”Edward說,當我正準備反駁的時候,他泛著七彩光華的臉讓我瞬間迷醉而沉默。Jacob捂著臉,假裝為我們的凝視而臉紅:“古怪的Bel。”他總結道。“她是多麼神奇的人兒啊!”Edward低聲感歎,把Jacob的話當作某種讚揚,同意的說。這個人啊,一邊為人迷醉,一邊又使人迷醉。有種很奇怪的感覺——但並不能讓我驚訝,我想,反正現在什麼東西都不正常——有個天生擅長的領域。作為人類的時候,我從來沒有擅長什麼事。跟Renee相處還不錯,但可能很多人能做的更好;Phil就是個例子。我也是個好學生,但從來就不是最好的那個。很明顯,什麼體育項目連想都不用想了。沒有藝術天分,沒有音樂細胞,沒有任何值得稱道的才能。再說,也沒有人會因為看書而頒個獎杯給我。過了18年平凡無奇的生活,我對淹沒在人群中已經很習慣了。我甚至發現自己對能在什麼領域閃光已經沒有任何渴望了。隻是做著自己一直在做的事,從不曾真正融入周圍的環境。所以這次真的很不一樣。現在我簡直是令人驚歎——無論是對他們來說,還是對我自己。就像我天生應該做一個吸血鬼一樣。這個念頭讓我禁不住的想笑,但同時也讓我想放聲歌唱。在這個世界上,我終於找到一個屬於自己的位置了,一個適合我的,一個能讓我閃光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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