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他劃走視頻,沒當回事。
回籠覺睡到下午一點,唐蘊才慢慢悠悠從床上爬起來,為自己弄了份三明治當午餐。
剛開吃,李曼珍女士,也就是他媽打電話過來問他要不要回家一趟,說是有位親戚的女兒找到對象了,晚上在酒店辦訂婚宴。
唐蘊的老家在另外一座三線小城,距離他現在租住的地方九十多公裡,在夜晚交通順暢的情況下,也得開兩小時車才到家。
老媽口中那位親戚唐蘊一點兒印象也沒有,所以不是很想去。
李曼珍道:“那你就當回來吃頓飯,你小姨還說要給你介紹對象,我看過照片了,挺水靈一個小姑娘,比你小三歲,在外國語中學當語文老師,有編製的那種,一會兒我讓她把照片發給你看。”
唐蘊忙拒絕:“哎喲可彆了,您的品味我肯定不喜歡。”
“還沒看呢你就知道不喜歡?”李曼珍問道,“你是不是已經有鐘意的人了啊?”
“我最鐘意我自己,我和我自己過行嗎?”
“神經病。”
雖然是罵人的話,但唐蘊還是聽見老媽很輕地笑了一聲。
唐蘊舔了舔嘴唇上的酸奶,說:“我現在的小日子過得挺滋潤的,乾嗎非得找個人來束縛我?”
李曼珍有些接不上來,憋了半天才反問了一句:“結婚怎麼叫束縛呢?兩個人在一起不是更開心嗎?”
“那您和我爸的婚姻算幸福嗎?這麼多年了,您有因為他的什麼舉動而感到高興過嗎?”
電話那端又是一陣沉默。
答案肯定是沒有,唐蘊心裡很清楚。
他爸是典型的窩囊廢,好吃懶做,沒有文化,還是極端的大男子主義,認為使喚女性是天經地義的,老媽若是不聽話,他就不停地嘮叨。
唐蘊逐漸成長後開始心疼老媽,學會了煮飯拖地這種比較簡單的家務,有一回唐海早回家,看到唐蘊蹲在廚房擇菜,笑他沒有出息,問他將來是不是想做廚子。
如果隻是這樣,唐蘊倒也不至於怨恨唐海。
關鍵是有一年唐海喝多了開車回家,撞死了一個三十多歲的男人,唐海害怕擔責任,駕車逃逸。
被警方抓到後,唐海被判了七年有期徒刑,家裡的新房子賣了,存款也賠光了,還在讀高三的唐蘊不得不出去打工掙錢,幫老媽分擔債務。
最慘的是,唐蘊的法官夢就此破碎了。
因為法律有規定,當事人的直係親屬有刑事犯罪記錄的,是無法通過政審的。
也就是說,他進不了公檢法係統。
當時的唐蘊還沒有現在這麼理性,感覺自己受到了天大的委屈,一度陷入消極狀態,乾脆填了個和夢想沒有半毛錢關係的專業,當作從來沒有期待過。
他以為自己可以慢慢愛上彆的專業,就像感情裡的日久生情,但是事實證明,並不是這樣的,不喜歡就是不喜歡,法學是他心目中的白月光,沒有專業可以替代。
後來梁頌的投資出現了一點問題,對方不按合同辦事,唐蘊連夜查起資料,僅用一點《合同法》的皮毛幫他把好幾萬的債務索要回來。
梁頌對他感激不儘,問他為什麼不去當律師幫助更多的當事人。
這才有了如今的唐蘊。
“媽,我不認為隨隨便便找一個結婚生子就是圓滿,按照自己喜歡的方式去度過人生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