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1 / 1)

彆無選擇 哈蘭·科本 3498 字 15天前

一聲響動使我止住了腳步。我向右轉過去。我想大概是聽到上麵有什麼動靜,就是在接近街道的高度上。我努力想看清,但是眼睛仍在飽受手電光束襲擊的痛苦。樹叢也擋住了我的視線。我等著,想看看後麵還有什麼響動。現在聲音沒了,但這無足輕重。塔拉應該在這條小路的儘頭等我。我一門心思想著這事,其他的都顧不得了。全神貫注,我又想。塔拉,小路的儘頭。其他一切都無關緊要。我又起步了,甚至沒有向後看一眼那個塞滿200萬美元的行李袋的命運。它也跟其他一切東西一樣,與我毫不相乾。當然塔拉在外。我又對那個手電筒光造成的模糊形象浮想連翩。我跌跌撞撞地行走著,我的女兒可能就在這裡,與我相距咫尺之遙。我又有一次拯救她的機會。要全神貫注,認真思考,什麼也擋不住我。我沿著小路下去。在聯邦調查局供職時,雷切爾就接受過嚴格的武器和徒手格鬥訓練。在匡迪科為期四個月的訓練使她受益匪淺。她知道實戰格鬥跟人們在電視上看到的完全是兩碼事。比如說,格鬥時沒有人會高高地抬腿踢向對手的臉,沒有人會把後背麵向對手,沒有人會上躥下跳,左旋右轉。沒有人會這麼做的。成功的徒手格鬥就是乾淨利落地擊倒對方。要瞄準身體易受攻擊的部位。鼻子就是個好目標——往往導致對手淚水盈眶。當然眼睛就更不用說了。咽喉也是好目標——任何被擊中這個部位的人都懂得戰鬥意誌將會受到怎樣的摧殘。至於腹股溝,噢,顯而易見的事嘛,人們經常聽說過。不過腹股溝是個難以擊中的目標,可能是因為男人往往有意識地保護它。一般情況下最好是擺個假動作,假裝打向那裡,實際則打向另一個更加暴露的容易擊中的目標。另外還有一些地方——太陽穴、腳背和膝蓋。不過所有這些林林總總的技巧都有一個共同的問題。在電影裡,小塊頭可以打敗大塊頭。實戰中呢,也是可能發生的。不過像雷切爾這麼嬌小的體形對付眼前這麼個大塊頭的襲擊者,她的勝算機率是非常小的。如果這個襲擊者知道他在做什麼的話,那勝算的機率簡直就更是微乎其微。對女人而言的另一個問題是,格鬥永遠不會像電影描繪的那樣。想想你在酒吧、某個運動項目,甚至操場上發生的任何一場身體對抗吧,格鬥幾乎總是以雙方倒在地板上扭打而告終。當然,在電視或拳擊場上,人們站立著,你一拳我一腳地互相擊打。在現實生活中,一方或另一方總是猛地一彎腰,一把抓住對方,然後雙方倒在地上,開始扭打起來。這跟人們受過多少訓練無關。如果格鬥到了那個程度,雷切爾永遠也不會擊敗這個大塊頭的對手。最後一點,儘管雷切爾曾經接受過在各種模擬危險情況下的訓練——為了實現這些目標,匡迪科甚至有一座“模擬城”——但是她以前從來沒有參與過身體對抗的實戰。她對恐慌、疼痛和腿上難受的麻木也全然沒有準備,這種刺激方式與恐懼混雜在一起,消耗著她的體力。雷切爾不能呼吸。她覺得捂住嘴巴的那隻手放得很不是地方。他沒有立刻從她身後踹她一腳——踢開她的膝蓋或者踏在她腳背上——雷切爾本能地用雙手去掰他的手,試圖露出嘴巴,但毫無效果。不出幾秒鐘,這個男人把另一隻手放在她的頭頂,像把老虎鉗一樣地抓住她的顱骨。她感覺到對方的手指摳進了她的牙床,向裡頂擠著牙齒。他的兩隻手似乎力大無窮,雷切爾可以肯定,他可以像捏碎一個蛋殼一樣把她的顱骨捏得粉碎。他沒有這樣做。相反,他猛地向上一擰。她的脖子承受著撞擊,感覺就像腦袋被擰掉了一樣:他一隻手把她的嘴巴和鼻孔捂得嚴嚴實實的,切斷了她的空氣供應:他又向上用了把勁,她的兩腳完全離開了地麵。她抓住他的手腕,拚命地掙紮著,拚命想使脖子鬆開一點點。但她還是不能呼吸。她的耳朵嗡嗡直叫,肺部像著了火,兩腳向外踢去。腳倒是落在了他身上,不過這樣的打擊實在是微不足道,不值一提,他甚至懶得去管它們;現在他們的臉挨近了,她能感覺到他的喘息。她的夜視鏡被打得歪到了一邊,但沒有掉下來。它們擋住了她的視線。雷切爾頭上受到的壓力開始膨脹。她想起了以前受過的訓練,就用指甲去摳他拇指下的穴位。一點不起作用。她踢得更用力了,不過還是白搭。她需要喘口氣。她覺得自己就像一條被釣上來的魚,胡亂擺動著。恐懼感攫住了她的心。她的槍。她能夠得著它。隻要她有足夠的時間控製住自己的身體,隻要她有勇氣鬆開手,就能把手伸到衣袋裡,掏出武器開火。這是她惟一的機會。她的大腦變得暈暈乎乎的,意識逐漸模糊。雷切爾不顧再過幾秒鐘就要爆炸的頭顱,鬆開了左手。她的脖子被拉得緊緊的,她敢肯定它簡直就像一根扯緊的橡皮筋。她的手找到了槍套,手指摸到了槍。但是這個男人看到了她的所作所為。就在雷切爾像個布娃娃一樣蕩在空中時,他用膝蓋朝她的腎猛地撞去。隨著一口鮮血噴出,雷切爾感到鑽心的疼痛:她的眼前一黑,但並沒有屈服。她繼續去拿槍。這個男人彆無選擇,隻好把她放了下來。空氣。她的呼吸道終於打開了。但她沒來得及深呼吸一口,心裡就冒出一個主意:她得趁熱打鐵。然而,她的解脫隻是霎時間的事。這個男人用一隻手攔著她掏槍,另一隻手閃電般地砸向她的喉嚨。雷切爾一陣惡心,栽倒在地。這個男人抓起她的武器,扔到了一邊。他狠狠地砸著她的腦袋,她剛才好不容易吸人的一點空氣頓時成了泡影。他跨坐到她的胸膛上,兩手朝她的喉嚨卡過去。就在此時,一輛警車飛馳而過。這個男人突然坐了起來她試圖抓住這個機會,不過他實在是太壯了。他一把從衣袋裡掏出一個手機,放到嘴邊,嗓音低沉而尖利,“放棄!警察!”雷切爾試圖動一下,試圖乾點事,但已沒有機會了。就在她抬頭的瞬間,她看到這個男人攥起拳頭朝她砸了過來。她拚命想躲開,但已無處可躲。這一拳砸得她的腦袋向後一仰,撞在鵝卵石上。她眼前一黑,昏了過去。當馬克經過她身邊時,莉迪亞走出他身後的灌木叢,舉起了手槍。她的手指搭住扳機,瞄準了他的後腦勺。這時耳機裡“放棄!警察!”的呼叫驚得她險些扣動扳機。但她的腦瓜轉得很快。塞德曼還在沿著小路向前走。莉迪亞什麼都看見了,而且看得清清楚楚。她猛地扔掉手槍。她身上沒有槍,沒有任何乾壞事的證據。隻要她沒有這枝槍,這件武器永遠也不會跟她有關。與大多數武器一樣,查不出它是誰的。當然,她戴著手套,這樣就不會留下任何指紋。不過——她的思維還在飛速運轉著——那地方有沒有什麼東西妨礙她拿走這筆錢呢?她不過是個穿過公園散步的普普通通的女公民而已。她可能發現這個行李袋,對吧?如果她拿著袋子被抓住了,好哇,她就是個拾金不昧的好人。有機會的話,她早就把袋子交給替察了。沒有什麼犯罪活動,沒有什麼風險可言。她還知道裡麵有200萬美元。她迅速地權衡著利弊。這事想想倒也容易,把錢帶走就是了。如果他們抓住了她,那該怎麼辦?絕對沒有任何證據會把她跟這起犯罪掛上鉤。她已經扔掉了槍,扔掉了手機。當然,有人可能會發現它,但不會順藤摸瓜找到她和赫什頭上來。她聽到一聲響動。馬克·塞德曼就在她前麵15英尺處,猛地撒腿狂奔起來。棒極了,沒有任何問題。莉迪亞朝那堆錢走過去。赫什出現在角落裡。莉迪亞繼續朝他走去,毫不猶豫地迅速撿起袋子。緊接著,莉迪亞和赫什沿著小路跑下去,消失在夜色裡。我深一腳淺一腳地向前跑著。儘管眼睛開始適應了,但如果要特彆管用的話,還得過兒分鐘才行。這條小路一直向下延伸,路上有小鵝卵石,我儘量避免踩上它們。路變得越來越陡了,我借助於下衝的勢頭前進,這樣既能加快速度,又不至於看上去像在逃跑。我看到了右側的陡峭山坡,那地方俯視著布朗克斯。山下路燈的光芒一閃一閃的。我聽到一聲孩子的尖叫。我停了下來。聲音並不大,但確確實實是個小孩子的聲音。我聽到了颯颯聲,那個孩子又尖叫了一聲。這次離我遠了,颯颯聲也聽不見了我聽到了腳步踏在路上的啪噠啪噠聲。有人在逃跑,帶著一個孩子逃跑。離我越來越遠。不。我狂奔起來。遠處的燈光提供了充足的照明,所以我可以一直沿著小路前進。就在正前方,我看到了鐵絲網格柵欄。它一直是封閉著的。當我趕到柵欄跟前時,我看到有人用鉗子把它剪開了。我擠了過去,重新回到小路上。我看了看左麵,這地方向上一直通向公園。一個人影也沒有。見鬼了。到底是出了什麼差錯?我試圖理性地思考一下。要全神貫注。好吧,如果我是逃跑者,會選擇哪條路呢?很簡單,我會轉向右麵。因為那邊的路錯綜複雜,黑漆漆的,風聲陣陣。可以輕而易舉地躲迸灌木叢。不論誰是綁匪,都會選擇走這條路。我停步不過是瞬間的事,企圖聽到孩子的動靜。雖然我沒有聽到,但我聽到有人在說:“嘿!”聲音似乎驚愕萬分。我側著頭,聲音的確來自右麵。好得很,我又狂奔起來,尋找著法蘭絨襯衫的影子。什麼也沒有。我繼續朝山下跑去。我一個馬失前蹄,險些骨碌骨碌地滾下山去。我知道一些無家可歸者把遠離小路的斜坡當成他們的避難所,這些地方太過於陡峭,漫不經心的行路人一般是不肯光顧的。他們棲身於樹枝或洞穴裡。時不時地人們會聽到沙沙的響聲,鬆鼠是不會發出這麼大聲響的。有時不知從什麼地方會冒出一個無家可歸者——長長的頭發,亂蓬蓬的胡須,身上散發出陣陣臭氣。離這兒不遠有個地方,一些男妓在那兒從A線地鐵下車的生意人中拉客。我以前常常在一天中安靜的時刻跑步經過那地方。地上隨處可見避孕套的外包裝。我繼續跑著,努力瞪大眼睛。我又碰到一個岔路口,該死的,我再次問自己,他們可能走哪條路?不知道。我正準備還是向右拐,這時我聽到一聲響動。灌木叢中傳來沙沙聲。我沒有多想就闖了進去。裡麵有兩個男人,一個穿著家常便服,另一個正坐在他腿上,穿著牛仔褲,比他年輕得多。穿便服的家夥嘴裡淫蕩地尖叫一聲。我沒有退出去,因為我前麵聽見過這個男人的聲音,就在幾秒鐘前。他就是那個叫著“嘿!”的人。“你們見過一個男的帶著一個小女孩經過這裡嗎?”“你他媽的給我滾出去——”我上去對著他臉就是一記耳光。“見過他們沒有?”他流露出的震驚使受到的傷害顯得微不足道。他指著左麵。“他們朝那條路上去了,男的帶著個小孩。”我連蹦帶跳地返回原路:好哩,這就對了。他們正朝上麵那片草坪竄回去,如果他們走的是那條路線的話,就會在離我停車不遠的地方出現。我又甩開胳膊跑了起來。途中碰到幾個坐在牆頭上的男妓,其中有一個引起我的注意——他的頭上紮著一塊藍手帕——朝我點點頭,示意我繼續順著這條路追趕。我點點頭,示意謝謝他。我繼續跑著,能夠看到公園的燈光了。就在那裡,在郵筒的前麵,我看到那個穿法蘭絨的男人帶著塔拉一閃而過。“站住!”我大喊著。“來人哪,快截住他!”但是他們不見了。我呼哧呼哧地一邊沿小路而上,一邊大喊著救命。沒人作出反應,也沒人應聲。當我到達戀人們經常在此飽覽東岸景色的瞭望台時,我又看到了法蘭絨襯衫。他翻過牆,鑽進了樹林中。我一路跟蹤。但轉過牆角時,我聽到有人高喊:“不許動!”我轉頭一看,原來是個警察。他拔出了手槍。“不許動!”“我的孩子在他手裡!這邊!”“是塞德曼醫生嗎?”這個熟悉的聲音來自右側,原來是裡甘。什麼事……?“哎,跟著我就是了。”“錢呢,塞德曼醫生?”“你不懂,”我說:“他們剛剛翻過那堵牆。”“誰?”我明白是怎麼回事了。兩個警察正拿槍瞄著我,裡甘兩臂交叉著,目不轉睛地看著我。蒂克納在他身後出現了。“我們來談談這事,可以嗎?”不可以。他們是不會開槍的。或者即使開的話,我也不是很在乎。所以我又跑了起來。他們隨後追上來。兩個警察是年輕人,體力自然很好。不過我心裡如油煎火燒一般,簡直要瘋了。我跳過那道柵欄,栽倒在斜坡上。警察跟在我屁股後麵,不過他們跑起來自然就小心多了。“不許動!”他又喊了一聲。我喘得上氣不接下氣,哪有工夫張嘴對他們進一步解釋。我希望他們與我待在一起——不想讓他們追上我。我蜷曲著身體,向山坡下滾去。身上和頭發到處都沾滿了十草。塵土四散飛揚,嗆得我連連咳嗽。就在我加快速度的當口,我的肋骨撞到一棵樹乾上。我聽見嘭的一聲悶響。我大口大口地喘著氣,山風吹來,我險些失去知覺,但我咬牙挺住了。我滑到一側,返回小路。警察的手電光束追蹤而至。雖然看得見亮光,但他們落在後麵很遠。好極了。站在小路上,我忽地向右看去,接著向左瞅瞅。沒有法蘭絨或者塔拉的任何蹤跡。我再次盤算著他可能選擇哪條路逃跑。卻一點主意也沒有。我停了下來,警察不斷向我逼近。“不許動!”警察又喊了一聲。機率對半均分。我本想衝向左麵,重新融人黑暗,可是我看到了紮著藍手帕的年輕人,就是先前向我點過頭的那個人。他這次搖搖頭,用手指向我後麵的方向。“謝謝,”我說。他可能說了什麼話作為回報,但我已經上路了。我急忙回頭向上,朝我先前擠過來的那道鐵絲網格柵欄奔過去。我聽到了腳步聲,但是它們離我太遙遠了。我向上望去又看到了法蘭絨襯衫。他正站在地鐵台階的燈光附近,似乎正試圖歇口氣。我跑得更快了。他也是。我們之間大概有50碼的距離。但是他還帶了個孩子。按理說我能追上他。我繼續跑著。這時那個警察又喊了聲“站住!”,我猜不過是換了個說法而已。我是多麼盼望他們不要開槍。“他回到街上了!”我大喊著。“他帶著我女兒。”我不知道他們有沒有聽到我的話。我到達台階處,一步跨三級台階。我又來到了公園外麵,就是瑪格麗特·科賓圓形廣場的福特·華盛頓大道後麵。我朝前麵的操場上望去,沒有人活動。我朝下麵的福特·華盛頓大道掃了一眼,發現有人正在卡布裡尼大媽高中附近跑動,就是學校附屬教堂的附近。腦子裡閃現出一些奇怪的事。卡布裡尼教堂是紐約所有的教堂中最離奇的地方之一。齊亞曾經拉著我去那裡望彌撒,但沒有告訴我為什麼這個教堂會成為旅遊點。我很快就明白它的魅力所在。卡布裡尼大媽死於1901年,她的遺體經防腐處理後保留在一大塊有機玻璃模樣的材料裡。那就是聖壇。牧師們在她的遺體/桌上做彌撒。不,這可不是我虛構的。給卡布裡尼大媽處理遺體的那個家夥還處理過列寧的遺體。這個教堂對公眾是開放的,裡麵甚至還有一個禮品商店。儘管我覺得兩腿沉甸甸的,但我仍繼續前進。再也聽不到警察的聲音了。我迅速朝身後掃了一眼,手電筒的光芒已遙不可及。“在這邊!”我大喊著。“卡布裡尼高中附近!”我又撒腿狂奔起來。我跑到教堂的人口處,門鎖著。法蘭絨襯衫杳無蹤影。我朝四周看了看,眼睛瞪得大大的,心裡七上八下的。我被他們甩掉了,他們不見了。“這邊!”我大喊著,希望警察或雷切爾能聽見我的聲音,當然他們都能聽到就更好了。但是我的心沉了下去,我的機會,我的女兒再次看不見了。我心事重重,就在這時聽到發動汽車的聲音。我的頭猛地轉向右麵。瞅了眼大街,撒腿跑了起來。一輛汽車啟動了,就在我前麵大概10碼遠的地方。是輛本田雅閣。我記下了車牌號碼,即使我知道它可能是個假牌子。司機仍在試圖把車開出停車點。雖然我看不見他是誰,不過我不會浪費掉任何一次機會。這輛雅閣車剛剛繞開前麵那輛車的保險杠,準備啟動,這時我一把抓住駕駛座旁的車門把手。真是萬幸——他沒有鎖上車門。我估計是沒有時間,因為他一直是匆匆忙忙的。就在短暫的瞬間發生了幾件事。當我想把車門拉開時,透過車窗我看到了裡麵的情形。的的確確是那個穿法蘭絨襯衫的男子。他迅速作出反應,一把抓住車門,拚命想把它關上。我更加用力地拉著,門開了一條縫。他踩下了油門。就像人們在電影裡看到的一樣,我試圖與汽車同步。問題是汽車跑得比人快,但我決不罷手。人們經常聽說這樣的故事,說是在某些場合人會爆發出非凡的力量,說是一個普通人為了把愛人從汽車輪下救出來,能把汽車抬離地麵。我對這些故事嗤之以鼻,也許你也是這樣。我並不是要說我抬起了一輛汽車,但我把汽車拽住了。我把手指楔進汽車,纏繞在前後門之間的縫隙裡。我的兩隻手都用上了,決意把手指變成老虎鉗。無論如何,我決不會放棄。如果我拽住,女兒就會活著。如果我鬆開,女兒就會死去。忘記了全神貫注,忘記了仔細思考。這個念頭,這個等式,就跟呼吸一樣簡單。穿法蘭絨襯衫的男子把油門踩到底,汽車開始加速了。我雙腿一蹬離開地麵,但沒有可以落腳之地3它們順著後車門滑下,噔的一聲撞在地上。我感到腳踝處的皮膚被人行道刮破了。我拚命地想重新找個立足點,但找不著。雖然劇痛鑽心,但這微不足道。我死死地拽著:我知道,目前這種狀況對我是不利的。不論我多麼堅韌,不可能堅持更長的時間。我得動一動。我試圖擠進汽車,但我不夠強壯。我懸在半空中,兩臂拉直,再次跳了起來。我現在身體呈水平狀態,與地麵平行。我展開身體,右腿向上夠去,纏住了什麼東西。原來是車頂的天線。那東西能掛住我嗎?我想它不能。我的臉緊貼著後座窗玻璃,看到了車裡的小坐位。裡麵是空的。我再次驚惶失措。我感到兩手在滑落。我們隻開了大約二三十碼的樣子。我的臉貼著玻璃,鼻子磕碰著窗子,身體和臉遭受著撞擊和刮擦。我看了看前座上的孩子,一個令人無法忍受的事實使我的雙手偏離了車窗。思維再次變得不可思議。我最初的想法是個典型醫生的想法:這孩子應坐在後麵。本田雅閣的客座上有個氣囊,12歲以下的孩子禁止坐在前座上。另外,小孩子應坐在合適的車座裡才行。事實上這是慣例。不上坐位,而且在車前頭……那樣很不安全。可笑的想法,或者也許是自然的想法。不論哪一種,那都不是使我喪失鬥誌的原因。穿法蘭絨襯衫的男了把方向盤打到右邊。我聽到車輪嘎嘎的尖叫聲。汽車猛地停下,我的手指脫離了。現在我沒有什麼可以抓住的東西,半懸在空中。身體重重地跌在地上,就像塊石頭一樣在人行道上滑動著。我能聽到身後的警笛聲了。我想那是來追這輛本田雅閣的。不過這倒不算什麼。儘管我隻是瞥了一眼,但對於了解真相來說已經足夠了。車裡的孩子不是我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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