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1 / 1)

“我們還可以有所作為,”雷切爾說。“這玩意兒是最新成果。即使他們對你渾身上下拍打著搜查,也不會發現的。我還有件防彈背心,正中央放了個針孔照相機。”“那你不認為他們搜身時會發現嗎?”“噢,好了,好了。我知道你擔心會被他們發現,不過我們還是得現實點。極有可能這事從前到後是個圈套。不看到塔拉,決不要交錢。不要一個人老是待在某個地方。不要擔心Q型電子自動記錄器,在他們搜查一遝遝的錢之前,我們已經得到塔拉了。我知道這不是個能輕易作出的決定,馬克。”“不,你說得對。我上次就安然無恙。我想我們得冒點風險。不過背心就算了吧。”“好哩,我們就按下麵這麼乾。我準備藏在車後的行李箱裡。他們可能會檢查後座,看看有沒有人躺在裡麵。行李箱會更安全一些。我會把行李箱的線路截斷,這樣打開行李箱時,燈光就不會亮起來。我會千方百計地跟在你後麵,但是我得與你保持一段安全的距離。你不要搞錯。我不是個無所不能的女人,我可能會與你失去聯係。但你要記住:千萬彆找我,即使漫不經心也不行。這些家夥可能非常在行,他們會察覺出來的。”“我明白。”她從頭到腳一身黑衣打扮。我說,“看上去你好像要去格林尼治村參加朗誦會呢!”“噢,閣下,您準備好了嗎?”我們都聽到了汽車的刹車聲。我朝窗外看去,恐慌感驀地在心底升起。“見鬼了,”我說。“怎麼啦?”“是裡甘,負責此案的裡甘。我有一個多月沒見過他了。”我看著她。在一身黑裝的襯托下,她的臉色煞白煞白的。“巧合嗎?”“絕不是巧合,”她說。“他究竟是怎麼知道贖金的事的?”她從窗口撤回來。“恐怕他不是為這事而來的。”“那會是什麼事?”“我估計他們從MVD那裡探聽到我參與此事的風聲了。”我皺了皺眉。“會嗎?”“沒時間解釋了。這樣吧,我到外麵的車庫躲一躲。他會問到我的。跟他說我冋華盛頓了。如果他逼你,告訴他我是你的老朋友。他會盤問你的。”“為什麼?”但是她已經離我而去。“要堅定些,不要讓他到那裡去。我在車裡等你。”雖然我不喜歡這樣,但現在不是時候。“好吧。”雷切爾經過書房的門直奔車庫。我一直等到看不見她。當裡甘的腳步聲從人行道上傳來時,我打開門,試圖半路上攔住他。裡甘微笑著。“盼著我來嗎?”他問。“我聽到了你的汽車聲。”他點點頭,好像我的話需要認真分析一樣。“能占用你一點時間嗎,塞德曼醫生?”“說實話,你來的真不是時候。”“噢。”裡甘依然大步不停。他經過我走進前廳,眼睛四處搜尋著。“要出門,是不是?”“你想乾什麼,偵探?”“有些新情況引起了我們的注意。”我等著他繼續向下說。“不想知道是什麼情況嗎?”“當然想嘍。”裡甘的神色怪怪的,近乎平靜。他仰頭看了看天花板,好像在考慮要塗上什麼染料似的。“你今天去哪兒了?”“請出去。”他的眼睛還在盯著天花板。“你的敵意使我驚訝。”但他看上去並不驚訝。“你說你掌握了一些新情況。有就說,沒有就出去。我沒心情被人問來問去的。”他露出一副息事寧人的神色。“我們聽說你今天去了紐瓦克的一家私人偵探所。”“那又怎麼樣?”“你在那兒乾什麼?”“告訴你有什麼用,偵探。我要請你離開這裡,因為我知道回答你的問題無助於找回我的女兒。”他看著我。“你就那麼肯定?”“我還是請你他媽的滾出我的房子,馬上。”“好自為之吧。”裡甘朝門口走去。走到門口時,他問了句,“雷切爾·米爾斯在哪兒?”“不知道。”“她不在這兒?”“不在。”“一點不知道她可能在哪兒?”“我想她在回華盛頓的路上。”“噢,你倆是怎麼認識的?”“晚安,偵探。”“好的,沒問題。不過最後一個問題。”我屏住氣。“《科倫布》這部電視連續劇你看得太多了,偵探。”“一點不錯。”他笑了笑。“不過我還是要問問。”我張開手,示意他往下說。“你知道她丈夫是怎麼死的叫?”“他是被槍殺的,”我脫口而出,一出口就後悔了。他微微向前靠近我,繼續問我。“那你知道是誰開的槍嗎?”我一動不動地立著。“知道嗎,馬克?”“晚安吧,偵探。”“是她殺死了他,馬克。一顆子彈打進了腦袋,離得很近。”“那麼說,”我說,“是屁話一通。”“是嗎?我的意思是,你有把握嗎?”“如果是她殺了他,那她為什麼不在監獄裡?”“問得好,”裡甘說,沿著人行道回去了。當他走到人行道儘頭時,他又加了一句,“也許你應該去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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