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是一座雄偉宏大的灰色石質建築,坐落在布萊恩特街,位於市場街南麵,離貧民區和田德隆區也不遠。這座建築看起來就是一副高等法院的樣子。你可以把所有的標誌都去掉,然後從艾奧瓦州或新罕布什爾州鄉間隨便找個人過來,問他這是什麼地方,他會在兩秒鐘內給出你正確答案。在陰沉沉的日子裡,這座建築顯得更加莊嚴肅穆,而今天就是這樣一個陰沉沉的日子。晚上霧氣彌漫,刮起了涼風,將之前美麗的夏日氣氛一掃而空。今天是星期天,布萊恩特街上還有空餘車位。我把車停在半個街區之外,沿著馬路走到高等法院,進了門,乘電梯上到頂層拘留室。我填了一張表,一個值班警察拿著表走了,足足過了十分鐘才回來。五分鐘之後,他領著我通過一道金屬檢測器,來到訪客室,坐在一間隔開的小房間內。又過了三分鐘,丹瑟爾被帶了進來。他穿著本市為囚犯提供的那種橙色套頭衫,這件衣服穿在他身上顯得非常不協調。他走路的樣子充滿了痛苦,從他的眼神可以看出他正備受煎熬。他的眼白渾濁,布滿血絲,棕色的瞳仁顯得眼淚汪汪,看起來就像是雞蛋之類的東西壞了,正在慢慢腐爛。坐下時,他哆嗦了一下,手掌用力抵著太陽穴,愁眉不展。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透過鐵絲網,我看著麵前這個驚恐不安的男人,他因為宿醉而顯得行動遲鈍。“謝謝你趕過來。”他說道,聲音嘶啞、脆弱,“我不確定你是不是會來。”“我覺得我欠你許多人情。”“那個煩人的佩奇菲爾德跟你打電話說了什麼?”“沒說什麼。隻說他想讓你認罪,但你不肯。”“他媽的。我沒有殺科洛德尼,為什麼要認罪?‘承認有罪,求得輕判,’他說,‘他們會判你二級謀殺,最多不過在監獄蹲六七年。’上帝啊!”“形勢對你不利。羅斯,你知道。”“我不介意形勢怎樣。我不是殺人犯。”“昨天你醉得厲害……”“我的確喝醉了。我這一輩子喝醉過一千次,但我永遠不會殺人。我為什麼要殺科洛德尼?我沒有任何動機。”“警察肯定認為你有動機。”“當然——那本垃圾《迷霧》。他們說我找了個借口把科洛德尼騙到我的房間,然後開槍殺了他。他們在科洛德尼的房間裡找到了一台打印機,跟他放在我口袋裡那張紙條上的字體相符,所以他們知道他就是敲詐案的幕後主使。有人跟警察說了我倆在酒店酒吧裡的衝突,還說我們從前就有矛盾。這就是警察需要的全部東西。”“在酒吧時你的確打了他。”我說。“是的,沒錯。但跟某人打架和開槍打死他差彆很大。”“那把槍呢?你以前從來沒見過那把槍?”“沒有。警察認為我從西比爾那裡偷了這把槍,可這純屬瘋話。我從不知道她有槍。她為什麼要帶著把槍?”“她說她帶著槍是為了在她的講座上演示用。不過也許會有其他原因。”“什麼原因?”“我覺得你也許能告訴我。”他搖了搖頭。“你周五晚上有沒有跟她聊天?跟她發生爭執?”“沒有。我能跟她發生什麼爭執?”“可能是那種讓你失去理智的爭執,於是你就打了她一巴掌。”“你瘋了嗎?我永遠不會動西比爾一根指頭。”“有人在周五晚上打了她,她臉上的一塊淤青足以證明。”“科洛德尼。”丹瑟爾說。“為什麼是科洛德尼?”“他是那種人,打女人。四幾年的時候他就打過一個跟他上床的言情作家,在一次通俗大會上,當著所有人的麵,就因為她跟彆人說笑。伊萬·韋德為此給了他一拳。伊萬是個渾蛋,但他尊重女性。”“可科洛德尼為什麼打西比爾呢?”“也許西比爾對他說了什麼他不愛聽的話。他也壓榨她的錢,就跟對待我們其他人一樣。”“我知道這些事。但這還不夠,殺他得有更明確的動機。你知不知道西比爾或者彆人有這種動機?”“不知道。”“也許是因為四幾年時候的事情?”“那時也好,現在也罷,我怎麼可能知道科洛德尼和其他人之間發生的事?再說我都三十年沒見過他了,看在老天爺的分上。我也差不多從沒見過其他人。”他提高了嗓門,叫聲刺耳。站在丹瑟爾背後牆邊的警衛衝我們皺起了眉頭。我說:“放鬆點,羅斯。我在聽你說話,我願意假定你是無罪的。我跟你站在一邊。”他舔舔起了泡的嘴唇,內心的恐慌慢慢沉澱下來,但很明顯仍需要拚命控製住自己。宿醉毫無助益。他不停地搓手,正是神經受到嚴重刺激的表現。我說:“槍殺案發時其他人都有不在場證明嗎?”他重重地點了點頭:“警察是這麼說的。”“毫無破綻的不在場證明?”“他們沒跟我說這個。不可能都有吧,不是嗎?”“希望如此。咱們重新回顧一下昨天發生的事情。你今天有沒有記起更多東西?”“想起了一些事,是的。我在腦子裡過了十幾遍了。”“好的。你去喝了杯血腥瑪麗,跟大會某人……”“本尼。他叫本尼什麼什麼。”“本尼,好的。你什麼時候回去的?”“我不確定。大概十一點,我覺得。”“然後呢?”“我們分手之後,我就上樓回了房間。”“一路上你跟什麼人說話了嗎?”“沒有。我記得我敲了敲奧齊·米克的房門,看他會不會請我喝一杯。但他不在屋裡。”“你進屋之後有沒有鎖門?”“我不記得了。”“屋裡有沒有人?”“肯定沒人。為什麼這麼問?你覺得我進去的時候可能有人藏在屋裡?”“有可能。不過就算有人在,或者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你也不會注意到,因為你喝醉了。”“是的。醉得一塌糊塗,什麼也注意不到。”“你進屋之後直接進了臥室嗎?”“我不記得了。”“或者你先坐下喝了一杯?”“呃,沒有。”“為什麼你這麼肯定?”“因為我屋裡一滴酒也沒有。”透過鐵絲網,我衝他皺了皺眉頭:“你沙發上那個酒瓶呢?你記得吧?”“記得。”他說著,也衝我皺了皺眉頭,“一誇脫裸麥威士忌。”“如果那瓶酒不是你的,怎麼會在那裡?”“我不知道。”“你確定不是你帶上去的?”“非常確定。我不喝裸麥威士忌。那是一種東方烈酒。”“通俗幫裡誰喝裸麥威士忌?”他撇了撇嘴:“我知道的唯一一個就是科洛德尼。過去他隻喝這個。”“嗯,那有可能是他帶過去的酒。但為什麼?首先,他為什麼要去你的房間?如果不是你讓他進去的,那他是怎麼進去的?”“不是我讓他進屋的。也許他從彆的地方弄了把鑰匙。”“有可能,但這還是解釋不了為什麼他會在那裡。”丹瑟爾搖了搖頭,一副十足的慘相。“昨天早上你跟本尼喝酒之前見過科洛德尼嗎?”“沒有。”“你回到酒店之後他在附近嗎?”“不在。”“那你最後一次見到他是什麼時候?”“星期五晚上的宴會上。”“你跟他說什麼了嗎?”他把指節壓在鼻梁骨上,想回憶起當時的情景。“我那時喝得醉醺醺的。我的經紀人想談的一筆生意黃了。我還在為科洛德尼偷偷放在我兜裡的那張紙條生氣。我跟他說,讓他當心點,否則我會收拾他……”他猛然頓住,意識到這句話的問題。片刻之後,他說道:“上帝啊。”隨即失態地捂住了嘴。“我想,不少人聽到了這句話?”“不少。博安農、拉姆齊、奧齊·米克都在旁邊。他們中的某個可能跟警察說了這件事,但我不是那個意思。我沒打算威脅他的生命。”我問道:“當時科洛德尼說了什麼?”“他什麼也沒說。他走開了。”“那天晚上你跟他還有什麼接觸嗎?”“沒有。他沒在宴會上待多久。”“咱們回到昨天。你說槍聲把你吵醒了。”“是的。聲音真他媽響。”“當時你知道是怎麼回事嗎?”“不知道。我還醉著。”“但你馬上就起床了。”“過了幾秒鐘。我不太確定。”“你還聽到彆的聲音了嗎?”“有聲音。我覺得。”“在你進客廳之前?”“是的。”“什麼聲音?”“就是普通的聲音。一聲叫喊,或是彆的,然後又響起其他聲音。我腦子很亂,記不太清楚。”“好,幾秒鐘之後你進了客廳。你看到了什麼?”“科洛德尼躺在那裡,死了。”“其他呢?有沒有彆的動靜,不對勁的地方?”“沒有。”“然後你乾了什麼?”“我猜我撿起了那把槍。真他媽蠢極了,可我就是這麼乾的。然後你就開始砸門,跑了進來。就這些。”“我希望是這樣的,羅斯。”我說,“我希望你把事情都告訴我了,每一句都是真話。如果我發現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我就不乾了。”他精神微微一振:“你會幫我?你會弄明白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我會儘我所能,隻要警察不反九九藏書對。但彆期待什麼奇跡,我沒那麼厲害。”“你當然有那麼厲害。我見過你在柏樹灣是怎麼乾的,我看過報紙上登的你辦的其他案子。如果有人能救我出去,那個人就是你。”“我會儘我所能,”我重複了一遍,“但我不能給你什麼承諾。”“我一分錢也沒有。”他說,“你知道的。但如果你把我救出去,我一定會想辦法付你錢。我是認真的。我會的。”“這件事我們以後再說。”我站起身,“我會告訴佩奇菲爾德我要幫你,這樣他就不會一直逼著你認罪了。”我起身離開,把這個乞求幫助的人留在了鐵絲網後麵,乘電梯下到辦公區。值班的重案組警官中有一人正是克萊恩。我問他埃伯哈特今天來了沒有,他跟我說來了,就在辦公室。“不過他情緒很差,”克萊恩說,“如果你去找他的話,他很可能會找你的麻煩。”“我去碰碰運氣。不過,他究竟是吃錯什麼藥了?”“我不知道。這一星期以來他都是這個樣子。”克萊恩幫我打了個電話。隔著辦公桌,我都能聽到電話那頭的咆哮。克萊恩告訴我得等一會兒。我等了二十分鐘,辦公室裡基本沒什麼事。後來,埃伯哈特打來電話,讓我進去。他的辦公室裡彌漫著藍色的煙霧,熱得可以種溫室作物。辦公桌旁的便攜式加熱器開著,而大樓裡的供暖係統也在運行。埃伯哈特卷著袖子,埋頭於一堆亂七八糟的紙張中,嘴裡叼著一隻疤痕累累的蘋果形石楠木煙鬥,正在吞雲吐霧。他麵頰上滿是灰色胡楂,襯衫皺巴巴的,胸前沾著汙漬,領帶歪歪扭扭。他的臉依然如我昨天看到那樣疲倦鬆弛,眼袋更加明顯,仿佛昨天晚上睡得太少,或是通宵未眠。我一關上門,他就開口道:“給你十分鐘,不能再長。我今天的案頭工作真他媽的多。”“當然。你乾嗎把這裡弄得這麼熱?”“這裡不熱。”“屋裡肯定有八十華氏度,埃伯,還開著個加熱器。”“這是我的辦公室,我樂意把這裡弄多熱就弄多熱。”“你還好嗎?”他從嘴裡拿出煙鬥,用煙鬥柄指著我,怒目以對:“你來這裡是有原因的吧?如果你隻想問這些蠢問題,就他媽的出去。”他讓我感到有些不安。但如果逼問隻會讓他把嘴合得更嚴。埃伯哈特不是那種會被人逼問出答案的家夥。我走了過去,在他桌子前麵的椅子上坐下:“我來這裡是為了羅斯·丹瑟爾。”“克萊恩拿著你的證詞,你在上麵簽個字。”“我簽過字了。我指的不是那個。”“那是什麼?”“我剛才去樓上跟丹瑟爾談了一下。”我說,“他發誓說不是他殺的弗蘭克·科洛德尼。”“那麼?”“我相信他,埃伯。”“我就知道會是這樣。”他把煙鬥重新放進嘴裡,一邊咂著煙嘴,一邊發出憤怒的嘟嚷。然後他說道:“我猜你是想獲得許可,自己去調查。”“我就是這麼想的。”“有時候你真的很煩人,知道嗎?”他以前跟我說過這種話,說過很多次,但是這一次,話語裡流露出的是真真切切的憎惡。“總是跟謀殺案摻和在一起,總是扮演勝利者的角色,就跟你那些惡心的雜誌裡麵的私家偵探一樣。每次你在周圍轉來轉去找人幫忙的時候我就得衝上去。你以為我喜歡這樣嗎?我乾這份工作已經夠頭疼的了,更彆提每次還被你絆得東倒西歪。”我什麼也沒說,隻是坐在那裡,看著他。“噢,真該死。跟你說又有什麼用?你根本就不聽。”“我現在在聽。”我說。“當然了。好吧,聽我說,丹瑟爾是有罪的,鐵證如山。並且,正是你的證詞得出了這個結論。”“那是間密室。”我說。“對,那是間密室。首先,丹瑟爾的房間在六樓。窗戶都從裡麵鎖上了,外麵什麼都沒有,就是一麵牆,還有空氣。門外是一道小走廊,你進屋的時候門是鎖著的。跟奧斯瓦爾德(即前文提到的奧齊。奧齊為奧斯瓦爾德的昵稱。)·米克的房間相連的那道門兩邊都鎖著。你跟那個女傭站在外麵的走廊上,兩邊都看得一清二楚,而且你們兩個都發誓說那聲槍響是從丹瑟爾的房間傳出來的。不到一分鐘之後,你衝了進去,看到丹瑟爾手裡拿著槍,旁邊的地板上躺著一具屍體。好吧,聰明的小子,來告訴我他怎麼可能是無辜的,怎麼可能是彆人宰了科洛德尼。”“我沒法告訴你是怎麼回事。除非其中一扇門藏著某種機關……”“好,你可以這麼想。不過實驗室的小夥子檢查過了,兩扇門都關得很嚴,門鎖很結實,沒有損壞的痕跡。他們都願意打包票,就算有時間,也沒人能完成裡那種新奇的把戲,比如說在插銷上綁根繩子之類的,更何況根本沒有時間。你覺得這是一起非同尋常的謀殺?見鬼吧。這就是一起衝動殺人案,跟百分之九十的命案一樣。可能有預謀,這將由法院判定,但你彆他媽的想弄出一起不可能的犯罪事件出來。”“我不想這樣,”我說,“我隻是想指出幾種角度。假設凶手——為了討論方便,假設不是丹瑟爾,而是其他人——從丹瑟爾屋裡出來,溜進了對麵的六一九室。時間足夠,從我聽到槍聲到我跑到走廊拐彎處至少有十秒鐘。”“噢,當然了,對。丹瑟爾在屋裡跟他揮手告彆,等他走了之後再把門鎖上?”“如果那個凶手有鑰匙呢?用鑰匙的話,可以從外麵把房門鎖上。”“是啊。十秒鐘之內,他走出房間,鎖上門,然後消失不見。他去哪裡了,聰明人?六一九房間沒人,也沒有丟過鑰匙,房門也沒被損壞。外麵走廊裡站著那個女傭,還有一堆人,所以他不可能從他們身邊經過。你覺得他有可能在那個儲物間裡藏兩個小時,等到沒人看著的時候再溜走嗎?”我舉起雙手,掌心對著他:“好,我被說服了。但是,丹瑟爾的房間是不是有一把備用鑰匙呢?也許就在科洛德尼的身上?”“沒有。他身上唯一的一把鑰匙是他自己房間的鑰匙。他在丹瑟爾的房間裡是因為丹瑟爾讓他進去的。”“嗯,未必。也許他收買了什麼人,讓他用萬能鑰匙把自己放進去。比如說,那個女傭。”“瞎扯。我們查過這個女傭,她在這家酒店已經乾了二十五年。在歐陸酒店這樣的豪華酒店,一個人如果不誠實的話,根本待不了這麼長時間。”“那就是彆的什麼人。問題是,丹瑟爾出現的時候,科洛德尼很有可能已經在屋裡了。”“要是這樣就見鬼了。”“為什麼不能?埃伯……”“有兩個原因。”他用煙鬥柄指了指我,“首先,槍響十五分鐘前,那個女傭敲過丹瑟爾的門,因為到她進屋打掃衛生的時間了。沒人回應,她以為屋裡沒人,就用萬能鑰匙開門進去了。但她發現丹瑟爾醉倒在臥室裡,於是又出來了。她在屋裡的時間足以讓她看清客廳沒有人,衛生間的門開著,裡麵也沒有人。如果你說可能有人藏在床底下,那我真得笑死。”“她有可能說謊。”我堅持說。“她為什麼要說謊?”“隻是一個想法。我過去之前她在走廊裡待了多久了?”“大概半分鐘。她剛從走廊拐角旁邊那個房間出來,六二一房間。”“她看見什麼沒有,或是聽見什麼?”“沒有,然後你來了,槍響了。聽著,彆他媽的管這個女傭。她說的話非常可靠,這事跟她無關。”他又猛戳了一下煙鬥,“沒人藏在丹瑟爾的房間裡的第二個原因是:科洛德尼死了以後他怎麼出來呢?你覺得這個虛構的凶手會怎麼乾呢——揮一下魔法棒,消失於無形?”屋子裡的煙味讓我的肺難受起來,我覺得胸口發緊。我已經兩年沒抽過煙了,不能再忍受煙草的味道。我想站起來,打開窗,放進來一些外麵的空氣。但如果這麼做的話,恐怕隻會讓埃伯哈特的敵對情緒更加嚴重。我說道:“丹瑟爾跟我說,科洛德尼死的時候其他通俗幫的人都有不在場證明?”“對。”他答道,臉色很難看,“通俗幫。一群祖父級的人物,起這麼個傻得要死的名字。這裡麵哪有一點莊重肅穆。”“他們想出這個名字時還很年輕。”“通俗作家,”他說,“私家偵探。呸。”“埃伯,你能告訴我不在場證明的事情嗎?”“不能。聽著,我已經受夠你的問題了。”“如果這些不在場證明不那麼嚴密的話,就意味著有人能在幾分鐘內溜走。也有可能是有人在撒謊,想要保護其他人……”“你沒聽到嗎?”“你看,埃伯,我隻是……”“我說,夠了!”他一下子將煙鬥摔到了桌子上,煙灰和沒燃儘的煙草撒在那一摞文件上麵。“你的時間到了,該死的,出去!彆再來乞求這些免費信息。我受夠了你那張該死的意大利移民麵孔。”除了不在場證明的問題之外,我本來還想了解一下彆的事情:他們在科洛德尼房間裡發現的打印機,以及丹瑟爾房間裡的那瓶裸麥威士忌。但埃伯哈特情緒相當糟糕,血液都衝到了臉上,如果激怒他的話隻會讓我也變得難受。他那些傷人的話語已經觸及了我情緒的底線,特彆是“該死的意大利移民麵孔”那句話。三十年來,我們互相說過很多侮辱對方種族的話語,可這是第一次在話中帶著惡意。“好,”我說,“我這就走。可能過幾天你會恢複人形,然後重新做回朋友。如果是這樣,告訴我。”我起身一把推開椅子,繞過去,走到門口。我的手剛握住門鎖,就聽見他說:“等一等。”這次聲音平靜了許多。我轉過身:“怎麼?”他臉上的怒氣慢慢消散,坐在那裡,耷拉著雙肩。不過一轉眼的工夫,他仿佛一下變老了,疲憊不堪,神情恍惚。他終於放下了防備,我眼前看到的是赤裸裸的痛苦。“黛娜離開我了。”他說。這是一句平鋪直敘的話語,毫無抑揚頓挫,但句子裡的感情如此沉重,我隻覺得脊背一陣發涼:“噢上帝啊,埃伯……”“上周日。一個星期前的今天。我去燭台體育場(燭台體育場位於舊金山東南角,自十九世紀六十年代至二十一世紀初為舊金山巨人棒球隊的主場。)看完巨人隊的比賽,回到家,她所有的行李都打好了包。”“為什麼?”“我們結婚二十八年,並非十全十美,但是大部分日子都很美好。我以為這是一場不錯的婚姻,我覺得自己是一個好丈夫。”他深深吸了口氣,撿起煙鬥,愣愣地看著它,“我想她是有了外遇。”我努力不讓自己畏縮:“她這麼跟你說的?”“沒說這麼多,但有這方麵的跡象。三四個月了,一些小事,一些小的信號。她不告訴我她要去哪裡。她隻是說這段婚姻出了問題,她要訴訟離婚。‘對不起,埃伯。’她說著,走出了門。二十八年,結果就一句‘對不起,埃伯’,就走出了門。”“你……知不知道是誰?”“不。這有什麼關係?我想,好吧,她有了外遇,我不喜歡這樣子,但我能夠接受。我自己也有過一兩次出軌,我從沒跟你說過,但我有過。黛娜也是,有過一次,很久之前。她跟我說了,說了所有的事情,我原諒了她,我自己走上岔路那兩次我也告訴了她。一段美好的婚姻,該死。曾經非常美好啊。”“也許她會改變注意,回來……”“這次不會。她走了。結束了,完了,走了。但我還愛著她,你知道嗎?我還愛著這個婊子。”我什麼也沒說。能說什麼呢?他抬頭看著我——身材魁梧、冷靜堅強的埃伯哈特,如同直布羅陀海岸線上堅實的巨岩。在他的眼中,我看到了無聲的乞求,和不久之前我在丹瑟爾眼中看到的一模一樣。“我該怎麼辦?”他說,“我他媽的究竟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