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1 / 1)

迷霧 比爾·普洛奇尼 2043 字 23天前

我小心翼翼地開口,慢慢說道:“把它放下九九藏書網,羅斯。”“什麼?”“槍。把它放下。”他順著自己的手臂看過去,臉上滿是困惑,仿佛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手裡拿著東西。他打了個嗝,這聲音在一片寂靜中顯得突兀而難堪。他的臉色一變,一下子把手槍扔到了沙發上,就像扔掉一件熱得燙手或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槍砸在一個靠墊上,撲通一聲掉在那個翻倒的威士忌酒瓶旁邊。“這東西在他旁邊,”他說,“我肯定是把它撿起來了。但我沒殺他。”我輕輕走過他身旁,肌肉依然緊張,雙眼注視著他的麵孔,拎著槍管把槍撿了起來。槍管還是熱的。丹瑟爾一動沒動,我後退兩步回到門邊,把手槍放進我的外衣口袋裡,他依然一動沒動。當丹瑟爾開口時,他顯得迷惑不解:“他在這裡乾嗎?”他指的是科洛德尼,“他怎麼會在這裡?”“站在那裡彆動。”我衝他說,“彆動。”我回到走廊。那個女傭還沒走,現在她不再是孤身一人,另外三個我不認識的人和她一起站在走廊儘頭,瞠目結舌。我一邊用眼角餘光看著丹瑟爾,一邊衝那個女傭喊道:“你叫什麼名字,小姐?”“葛蕾塔。”“好,葛蕾塔,下樓告訴經理,六一七房間發生了一起意外,有人被殺。”她的眼睛瞪得更大了。我聽到她倒吸了一口涼氣。“跟他說我會叫警察。”我跟她說了我的名字,“但是彆跟其他任何人說,隻告訴經理。彆離開酒店,警察可能會找你談話。”等她快步離開後,我重新回到屋裡,關上門。門上裝的是鎖閂。不是那種帶彈簧的,出門時在屋裡按下鎖鈕,帶上門就能自動上鎖的那種;這種鎖必須在門外用鑰匙鎖上,或者在屋裡擰上鎖閂。我鎖上門,走近丹瑟爾,不過並未走得太近,因為我不知道他從這種茫然的狀態中恢複之後會有什麼反應。他不再看地上的屍體,眼神轉到沙發上的酒瓶子上。“我得喝一杯,”他說,“上帝啊,我非常需要喝一杯。”“彆再喝了。”我說。“我渾身發抖……”“彆再喝酒。坐到那邊的椅子上。”那張椅子是仿維多利亞風格的。他坐在絨布椅麵的邊緣,雙膝緊繃,胸口起伏,雙唇顫抖,仿佛在努力克製自己不要嘔吐。他身後臥室的房門敞開著。我走了過去,朝裡麵張望。窗簾沒拉,可以看到窗外的電報山和柯伊特塔(柯伊特塔,建於一九三三年,位於電報山頂,塔頂寬闊的視野可以三百六十度俯瞰舊金山市區及海灣的景色,是舊金山著名的地標建築。)。窗戶全都鎖著。床鋪皺皺巴巴,毯子被踢到了床尾一角。沒看見其他什麼東西。臥室裡還有一扇門,那是衛生間,門開著,裡麵大部分空間一覽無餘,什麼也沒有。房間裡共有兩部電話,其中一部放在沙發旁的茶幾上。我往旁邊邁了一步,拿起話筒,撥了“9”,打外線。我看了看手表:十二點三十七分。也就是說槍響時大概是十二點三十分。我撥通了高等法院,讓總台幫我轉凶殺案件偵察組埃伯哈特警官,他是我當警察時最好的朋友,現在依然如此,我們的友誼已經持續了三十多年。這一周以來我都沒跟埃伯(埃伯哈特的昵稱。)聯係過,所以我不知道他這個周末是否值班。如果他值班的話,事情就好辦些了。事情如我所願。三十秒後,埃伯哈特接起了電話。我告訴他我現在在哪裡,並把我所知的全部事情跟他說了個大概。我說完之後,他怒氣衝衝,仿佛被咬了一口:“通俗大會上發生命案!又是你們這些傑出人物中的一員,你他媽的到底怎麼回事?”“這不是我的錯,埃伯。”“我說是你的錯了嗎?十五分鐘後見,也可能得二十分鐘。”我耳邊響起了“嘀嘀”的掛斷音。我放下電話,看著丹瑟爾。他仍然雙手緊握雙膝,身子微微前後搖擺,雙目緊閉,整張臉皺成一團。你幾乎能夠看出他所承受的痛苦,既有精神上的,也有身體上的。科洛德尼的屍體就在旁邊,身下是織著玫瑰圖案的地毯。我走到旁邊,單腿屈膝俯視著屍體,同時努力讓自己保持冷靜。每當碰到由暴力造成的死亡,我都會努力讓自己保持冷酷無情。不用觸碰屍體就能看出,他是近距離胸口中槍。燒焦的火藥與鮮血混在一起,沾滿他白色襯衫的前襟。在他身上我沒看到其他傷痕。我直起身子,在房間裡巡視了一圈。沒有搏鬥的痕跡,沒有什麼東西被弄亂,也沒有什麼東西被弄壞,除了灑在沙發上的那瓶威士忌。正對著大門的牆上還有一扇門,與隔壁房間相連接。奧齊·米克的房間?我走上前去看了看。不用動把手就能看得出,門是鎖著的。我湊到門框與門之間的縫隙上瞄了瞄,從那裡可以看到兩個門閂,一邊一個,都插上了。都是鎖閂的結構,跟大門上的類似。隻不過這扇門不能從隔壁用鑰匙打開。丹瑟爾發出一種低沉、可笑的哭聲。我轉身望去,此刻他身子不再搖晃,而是一動不動地坐著,目光空洞,嘴角淌下一道口涎。他又開始發出那種聲音,持續不停。我終於意識到,那根本不是哭聲,而是那首熟悉的、沒有調子的歌。“我沒有煙”“我一無是處”“我身無分文”“都他媽的去死……”我走到他跟前,拍了拍他的胳膊。歌曲戛然而止,他眼皮翻動,雙眼開始慢慢聚焦,仿佛剛從一段漫長的旅程回來。他的目光落在我的臉上,緊緊盯著我,眼含淚水,充滿痛苦。“跟我說說,羅斯。”我說。“說?”“這裡發生了什麼事?”“我不知道,”他口齒不清,“不知道。”“告訴我你知道的事情。”“沒什麼可說的。我被巨大的聲響吵醒了。然後又響起其他聲音。我來到這間屋子,他就在那裡。躺在地上,旁邊有把槍。一開始我以為自己喝多了,酒精中毒引發了神經錯亂,有東西憑空從牆裡爬出來。上帝啊。”“你是說不是你讓他進來的?”“不,不是我。”“那他怎麼進來的?”“肯定是從什麼地方弄了把鑰匙。”“你什麼時候回來的?”“不記得了。我和本尼從酒吧回來以後我就回屋了。該死的血腥瑪麗(西方一種著名的雞尾酒,因顏色為紅色,仿若鮮血而得名。)讓我醉得很厲害。”“本尼是誰?”“大會上認識的一個家夥。”“你一個人回來的?”“是的,一個人。肯定是睡過去了。”“一直在睡,直到被響聲吵醒?”“是的。”“聽我說,羅斯。”我說道,“我也聽到槍聲了,那時候我正好在外麵的走廊裡。之後沒有人離開這間屋子,我進來的時候,屋裡除了你沒有彆人。大門鎖著,很可能是從裡麵鎖上的。中間這道門也鎖著,兩邊都鎖住了。除非有人能從臥室窗戶爬進爬出——當然這是不可能的,窗戶也上了鎖。你告訴我,怎麼可能是彆人殺了科洛德尼?”“不知道。”他一臉苦相,雙手緊緊抵著太陽穴,“上帝啊,我的頭要炸開了。”“警察也會這樣盤問你的,這隻是一個示範。”“不是我乾的。我得跟你說多少遍?也許是他自己乾的。自殺。”“當然。自殺的人特地死在你的房間裡,九-九-藏-書-網而不是他自己的房間;自殺的人對著自己胸口開槍,而不是像大多數人那樣對著頭,自殺的人特地從西比爾·韋德那裡偷來一把槍,而不是吃一瓶安眠藥或者跳樓,因為這樣更容易是吧?”“西比爾?”丹瑟爾說,“甜妞帶著把槍?”“你不知道這件事,嗯?”他發出一陣憤怒的聲音,一半咳嗽,一半乾嘔:“走開。他媽的走開,行嗎?”有人在砰砰地拚命敲門。時間沒過多久,不應該是埃伯哈特,那就應該是酒店經理。我繞到門口,問他是誰,有人答道:“保安人員。經理跟我在一起。”我打開門讓他們進來。那個保安名叫哈裡斯,看起來就是那種老派酒店保安,好像我非常喜歡的《馬耳他之鷹》裡的鮑嘉(亨弗萊·鮑嘉(Humphrey Bogart,1899-1957),美國著名影星,曾出演《卡薩布蘭卡》、《非洲皇後》等影片,奧斯卡獎得主,在《馬耳他之鷹》中扮演偵探斯佩德。)。他個頭不高,衣著整潔,一頭灰發,優雅的雙手,穿著一件非常昂貴的威爾克斯-巴氏福特專營店(威爾克斯-巴氏福特專營店(Wilkes-Bashford),舊金山聯合廣場商業中心業績最出色的奢侈品專營店之一。)銷售的套裝。酒店經理裡格比先生正像是歐陸酒店這種維多利亞風格的酒店經理:個子很高,嚴肅內斂,但現在一副焦躁恐懼的表情。他巨大的喉結上下顫動,一刻不停,好像繩子上不停抖動的悠悠球。裡格比沒待太長時間。他麵色慘白地看了一眼科洛德尼的屍體,聽丹瑟爾唱了一陣“我沒有”的曲子,對歐陸酒店的聲譽問題發了一番感歎,接著就去處理行政事務了。他走了之後,哈裡斯向我詢問事情的大致情況。我把經過講給他聽,不過省略了許多相關細節,這樣便於他處理。他跟我一樣,知道像我們這種酒店保安、私家偵探之類的人最好不要跟謀殺案牽涉過多。不過他也四處檢查了一下,跟我一樣,看了一下門窗,但沒有碰任何東西。他檢查的時候我就站在牆邊,留意著丹瑟爾的狀況,一邊等,一邊向上帝祈禱我不在這裡該多好。哈裡斯走出臥室,這時門外又響起了砰砰的敲門聲。他打開門我聽到埃伯哈特亮明自己的身份。隨後,他們一群人走了進來,其中一個警察我認識,名叫克萊恩,還有兩個穿便裝的人,帶著實驗工具和照相器材。埃伯哈特看起來非常疲憊。兩隻眼睛下麵都有眼袋,臉上的棱角和線條也不像平常那樣分明,仿佛這些容貌特征都融合在了一起。我不禁懷疑他是不是哪裡出了問題,還是僅僅由於加班過度。他先用幾分鐘檢查了一下屍體。隨後,那兩個實驗室的年輕人開始著手工作,克萊恩剛問了丹瑟爾幾個基本問題。埃伯哈特嘴角叼著一根破舊的煙鬥,怒目瞪著我。“你還好吧,埃伯?”我問他。這句話換來惡狠狠的一眼:“活力四射。怎麼了?”“你看上去很疲憊。”“是的,好吧,彆管我看起來怎麼樣。這是公事。咱們談談細節——所有你在電話裡麵沒說的細節。”“當然。不過有點複雜。”“跟你有關的事情都很複雜。”我把過程全說了一遍,從星期四下午丹瑟爾造訪我的辦公室說起,一直說到我進屋之後的所作所為。埃伯哈特靜靜聽著,沒有打斷,也沒有變換表情。我說完之後他問:“就是這些?”“這是我所知道的全部情況。”“啊哈。好吧,在我看來情節爛俗。你的夥計丹瑟爾,那邊那個,周四晚上闖進了那個叫韋德的女人的房間,偷走了手槍。今天他喝醉了,用這把槍殺了科洛德尼,因為那本叫《迷霧》的垃圾,而且他們以前就不合。”埃伯哈特聳了聳肩膀,“看來這次有所改變,是起簡單的案子。”當然,我心想,一起簡單的案子,情節爛俗。丹瑟爾遇到了麻煩,三天來一直在為自己找更多的麻煩。不可能是彆人殺了科洛德尼。不管怎麼自我辯護,他的確有罪。但還有其他人憎惡科洛德尼,想要讓他死。這種不舒服的感覺是為什麼?丹瑟爾殺了他,就是這樣。一起簡單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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