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到一〇一七房間,房門依然大開,不過兩個茶幾上的台燈都亮了。一開始我沒看見凱莉,我一邊敲門一邊喊她。她匆匆忙忙從臥室跑了出來。“你沒抓到他。”她失望地說。她的眼睛又圓又黑,充滿了憤怒,但她看著我的時候,眼神逐漸變得溫柔。她並不是對我,而是對那個闖入者居然逃跑了感到失望。“沒有。聽著,你不應該開著門。”“門?為什麼?難道你覺得他還會回來?”我彎下腰,仔細研究了一下門閂。閂鼻和鎖眼周圍有幾道新刮痕,是業餘人士開鎖時會留下的那種刮痕。專業人士——例如小偷——知道怎樣使用工具,很少留下這種刮痕。我直起身子,關上門,確定鎖還能用。凱莉問道:“你還沒有回答我的問題。”“我不知道該怎麼想。也許不會。”她走近幾步,用指尖輕觸我的下頜。她的眼神更加溫柔了,燈光下瞳孔的顏色也變了——從深綠色變成了淺翡翠色。“摔倒時碰的嗎?”“怎麼了?青了?”“有一點。你看清他的長相了嗎?”“沒有。你呢?”“沒有。天太黑了,而且事出突然。你覺得是什麼人?小偷?”“我不知道,可能是吧。”我環視四周。咖啡桌被踢到了沙發旁邊,但彆的東西好像都沒被動過。我望向臥室,看起來臥室裡的東西也還是原樣。這套房間的一道牆上有扇門,通向隔壁南麵那套房間。歐陸賓館裡很多大房間都有這樣一扇門——這是一種老式設計,便於為那些富有的客人提供“成套公寓”。但這扇門兩邊都上著鎖,看起來也不像被撬開過。“你看出來有什麼東西丟失了嗎?”凱莉搖了搖頭:“西比爾的箱子開著,但也可能是她自己走的時候打開的。看起來不像被人翻過。”“你最好給M套房打個電話,跟你父母說一下這件事,讓他們趕快回來,看看有沒有丟東西,然後通知酒店管理人員。”“你要去乾什麼?”“我想去核查一件事,很快就回來。”我走到門口,“我走了之後把門鎖上,好嗎?”“好的。”她說,“你這樣子讓我很緊張。你是不是知道什麼我不知道的事情?”“沒有。”我如實答道,“如果我知道的話肯定會告訴你。”我走出門,站定,聽到房門上鎖的聲音之後方才離去。我快步走到電梯旁,乘電梯到了六樓。丹瑟爾跟我說過他住在六一七房間。我找到這個房間,發現這裡是老式酒店的一種常見結構:拐進一道大約十五英尺長的走廊,兩邊各有一扇房門,走廊儘頭還有一扇門,裡麵大概是儲藏室或者服務員放東西的房間。房門下方的百葉擋板沒有映出一絲燈光。我把耳朵湊到門板上,也沒有聽到一點聲響。我敲了敲門,等了十五秒鐘,加重力量又敲了一遍。沒有反應。如果丹瑟爾在屋裡的話,要麼是睡熟了,要麼是不願意開門。沒什麼好辦法,我隻好回到十五層,探頭看了看M套房裡的情形。宴會剛剛結束,大概隻剩下八九個人。丹瑟爾不在。我走進去,問勞埃德·安德伍德和博特·普拉科薩斯剛才半個小時之內有沒有見過丹瑟爾,知不知道他去了哪裡。他們都說不知道。這又怎麼樣呢?我一邊走回電梯,一邊尋思。不在這裡並不能說明他就有罪,他不應該是那個人。該死,任何人都有可能。今天晚上這座城市裡有多少人帶著一身酒氣到處亂竄呢?但我還是很想知道二十分鐘之前丹瑟爾在哪裡。我回到一〇一七房間的時候聽到屋裡有動靜。我敲了敲門,伊萬·韋德打開了門。剛才發生的事情可能讓他感到煩躁焦慮,但從他的外表根本看不出來。他還是之前那副冷漠的表情。他對我說:“進來吧。你的下巴怎麼樣?”“有點酸痛。”“發生這種事可真糟糕。”“是啊。發現丟什麼東西了嗎?”“我沒發現,但我妻子還在檢查。”凱莉站在伊萬身後的沙發旁邊,我進屋之後她問我:“跑了一趟有什麼發現嗎?”“沒有。什麼也沒發現。”韋德說:“我估計是個小偷。”“嗯,有可能。”“為什麼說有可能?否則還能是什麼人?”“可能是那個想敲詐你的人,爸爸。”凱莉說道,“寫信的人,跟《迷霧》有關的人。”韋德眯起了眼睛:“那件事就是個惡作劇。”“是嗎?”“當然是。那個敲詐的人為什麼要闖進我們的房間?”我問道:“你和夫人有沒有從家裡帶過來什麼貴重物品?我的意思不僅是指錢財珠寶,也可能是文學素材——珍貴的通俗、手稿之類的東西。”“沒有,”他說,“沒什麼特彆貴重的東西。”這時,西比爾從臥室走了出來,雙臂環在胸前。她的丈夫對待這件事情相當平靜,而她則不是。從她走路的姿勢和臉上的表情就能看出她很焦慮。她的嘴唇發灰,牙齒緊咬下嘴唇。“東西都在嗎?”韋德問她。“都在。”她說,“不過我肯定,去參加宴會之前我把箱子關上了。現在蓋子被打開了,但是裡麵的東西好像都沒有被動過。我想,不管是誰,可能他還沒時間去翻。”凱莉說:“他想在你箱子裡找什麼東西呢?”“鬼知道。”但她說這句話時略微有些遲疑。“好吧,這麼說沒有造成什麼損失。”韋德說道,“最起碼損失不大。現在最好通知一聲酒店經理,然後把這事忘了。”西比爾狠狠瞪了他一眼:“我們為什麼要通知酒店經理?”“這是程序,韋德夫人。”我對她說。她的牙咬得更緊了,嘴唇愈發慘白。看得出,她心中有事,不隻是這件入室盜竊案。凱莉說過,西比爾是個剛強的女人,跟馬克斯·魯夫一樣強悍。這話我相信。剛強的女人不會為了一件微不足道的盜竊未遂案就心神不寧,除非她認為這件事並非微不足道。“嗯,我覺得沒必要添麻煩。”半晌,她開口道。“不會有什麼麻煩,”韋德說,“咱們讓經理謹慎處理就好。”“難道不能等到明天早上再說嗎?”韋德瞟了我一眼,我聳了聳肩。他扭轉頭對西比爾說:“好,明早再說。已經很晚了,大家都累了。”凱莉覺得這句話意味著我們可以走了。兩分鐘之後,我們跟韋德夫婦道了晚安,來到走廊裡。她說:“我好像沒什麼胃口了。改天再去玫瑰花蕾好嗎?”“沒問題。不過要不要下樓喝杯咖啡?現在還早。”“嗯……好吧,隻喝一杯。”大堂裡的咖啡廳仍在營業,裡麵擺著幾張漂亮的白色鐵桌,周圍放著盆栽,我們挑了一張坐下。這地方名叫“花園餐廳”,口氣不小,其實不過是酒店裡的一間小咖啡館。我叫了服務員來點單,而凱莉一直盯著我看,研究著我。“你有什麼事瞞著我?”她問。“為什麼你覺得我有事瞞著你?”“直覺。你並非喜怒不形於色的人,要知道。”“我一直覺得自己喜怒不形於色。”“不,不是。你那會兒跑出去乾什麼去了?”我猶豫了一下。我可以跟她說實話,但那就意味著得提到她母親皮包裡那把點三八口徑的左輪手槍。如果她之前並不知道這件事——她多半並不知道——那麼這肯定會讓她感到不安。可是,如果西比爾的確遇到了什麼麻煩的話,凱莉有權知道。也許,她還能幫我弄清楚發生的事情。“嗯?”她說。“好吧。我去找羅斯·丹瑟爾了。”“為什麼?難道你懷疑他?”“不確定。那個人身上有一股酒味,可不止喝了一兩杯。所以我想到了丹瑟爾。”“你的意思是,因為他喜歡西比爾?我的天哪,你不是想到強奸之類的事了吧?”“我的確想過這個。”“好吧,你可以放棄這個想法,相信我。丹瑟爾永遠不會傷害西比爾。他崇拜她。”“有時候崇拜會演變成仇恨。”“是的,但丹瑟爾不會。我從他的眼中能看出這一點——看出他對西比爾的感情。”“之前你認識丹瑟爾嗎?”“不認識。但西比爾跟我說過很多關於他的事,所以我很清楚他是什麼樣的人。像羅斯·丹瑟爾這樣的人很容易被看透。”對我來說,他們並不容易被看透。我問道:“西比爾是不是經常懷念過去的日子?”“噢,當然了,至少我以前在家的時候她常常這樣。我覺得她再也沒有像四十年代時那麼開心過。”“為什麼會這樣?”服務員端來了咖啡。凱莉把奶油倒進杯中,攪了攪,說道:“我覺得,她那個時候過得非常開心有好幾個原因。她那時很年輕,剛剛熬過戰爭,不必再和家人分離——我爸爸是部隊裡的聯絡官,戰時經常往返於紐約和華盛頓之間。而且那時她還在寫通俗,做她喜歡做的事情。她還跟伊萬合作過幾篇通俗故事呢,你知道嗎?”“不,我不知道。”“他們用了個筆名。非常毛骨悚然的故事,用斧頭的殺手,把人活埋之類的。我小時候很喜歡看這些故事。”“你小時候他們讓你看恐怖?”“他們不知道。我常常偷看他們的雜誌。”“西比爾樂於成為通俗幫的一員嗎?”“當然了。很顯然,他們是一幫非常瘋狂的人。”“怎麼個瘋狂法?”“四十年代那種瘋狂。”凱莉說,“通宵聚會,瘋狂的惡作劇,有時候還打架。”“打架?你是說他們彼此之間打架?”“西比爾從沒詳細說過。我爸爸也沒說過。”“她從來沒提過是誰在打架?”“她可能說過,但我不記得了。有可能是弗蘭克·科洛德尼。”“為什麼是科洛德尼?”“有些作家指責他付稿酬的時候做手腳。他跟他們承諾一個數,交稿之後給他們的卻是另一個數,說是因為經濟壓力所以縮減稿費。但這些作家懷疑他其實開了全額稿費的收據,然後自己拿走了差額。”我想起丹瑟爾在宴會上也說過同樣的事情。“那為什麼還讓科洛德尼加入通俗幫,”我問道,“既然他們懷疑他做手腳?”“嗯,因為四十年代末他才開始耍花樣。那個時候,受到電視和平裝版的衝擊,行動出版社跟其他通俗出版社一樣開始入不敷出。科洛德尼是公司所有人之一。西比爾還說過,科洛德尼很貪財,他找不到人壓榨,就對自己的朋友下手了。”“真不錯。”“不過他們永遠無法證實這件事。事實上他們接受這一事實就花了不少時間。之後他們一個個都不再給他寫了,最終把他趕出了這個圈子。”“那是什麼時候的事?”“四九年,我記得。一年以後行動出版社就破產了,科洛德尼也消失了。”“消失?”“嗯,前一天他還在紐約,第二天行動出版社的辦公室就關門大吉,他也不見了。沒人知道他去了哪裡。”“有沒有牽涉出什麼問題?”“你是說侵吞公款?沒有,公司沒剩下什麼錢藏書網,沒有公款可供侵吞。他消失了,就這樣。”然後他就出現在了亞利桑那州,我心想,還有充足的錢買下一座城鎮。雖說是座死城,但五十年代死城和那裡的地價也不便宜。如果行動出版社破產了,那他從哪裡來的錢?“你父母對科洛德尼買了座死城這件事怎麼看?”我問她。“他們今天才知道這件事。不過我覺得他們並不吃驚。”“為什麼?這不是一般人的行徑。”“大部分人不會這麼做,但科洛德尼一直都是個怪人。西比爾說,當年在紐約時他最大的夢想就是去西部淘金發大財。不是開玩笑。”“神奇的夢想。”“他一直都特彆喜歡西部,可能就是看了這些才產生了那樣的想法。他來自新墨西哥州的一座小城,從來也沒真正愛上紐約這座城市。他之所以去紐約是因為他叔叔在行動出版社幫他找了份工作。但他一直說將來要回家鄉去。他還患有哮喘病,這也是為什麼他想回西部的原因,那裡空氣比較乾燥。”“那他為什麼在紐約待了那麼久?”“我猜是為了錢。他賺錢的欲望非常強,勝過其他任何事情。”“唔。那他從哪裡弄來那麼多錢,能買下一座死城?”“沒人知道。自從三十年前他消失之後,沒人再見過他,也沒有聽說過他的任何消息。”“你父母得知時隔這麼多年又要跟他在一起待一個周末是什麼反應?”“他們不太開心。不過,三十年畢竟是一段很長的歲月,許多怨恨都淡化了。”“是啊,”我說,“一段很長的歲月。”一陣沉默,凱莉再次帶著探究的神情盯著我仔細打量:“你是不是覺得今晚闖進我父母房間的可能是通俗幫中的某位成員?”“有可能。”“弗蘭克·科洛德尼?”“也有可能。”“為什麼?出於什麼原因?”我搖了搖頭:“也許跟《迷霧》和那些勒索信有關。”“你的意思是通俗幫中有人跟這件事有關?為什麼?”“我猜不出來。”我說,“但情況錯綜複雜,不止是勒索或入室盜竊這麼簡單。他們之間存在著自往昔延續至今的緊張關係。”她皺了皺眉,低頭看著杯子:“我今晚也有同樣的感覺。但我不明白為什麼我父母會被牽涉其中。”我猶豫了一下,然後緩緩說道:“凱莉,你看,有些事情最好讓你知道。今晚的宴會上,丹瑟爾把西比爾的皮包撞到了地上,我看到了裡麵掉出來的東西。其中有一把手槍。”“什麼?”“一把手槍。一把點三八口徑的短管左輪手槍。”她的情緒一下子激動起來,瞳孔顏色仿佛也在變幻,變成了近似於墨綠的深色。從她的眼神可以看出,她內心正因我剛剛說的話而掙紮不已:“一把槍,我的天哪!”“這麼說,這不是西比爾慣常的行為。”“當然。你覺得她會帶著把槍走來走去嗎?”“有些人會這樣。”“她可不是那種瘋子。”“放輕鬆,我沒說她是。你知不知道為什麼她會帶把手槍來參加大會?”“不知道。天哪,我根本不知道她有槍。”凱莉盯著我右肩上方看了大約五六秒,隨後搖了搖頭,雙眼閃亮,“我不喜歡這樣,我他媽的一點也不喜歡這樣。”“我覺得明早你跟她談一談會比較好,”我說,“也許她會告訴你。”“我明早肯定要跟她談一談。要不是現在時間太晚,我立刻就會上樓問她。”我們的聊天基本到此為止。她這會兒滿腦子擔憂和疑問,根本不可能繼續聊天說笑。我付了錢,和她一起穿過大堂,走進灣區溫暖輕柔的夜風中。“你的車在附近嗎?”我問她。“就在街那頭的車庫裡。”“我的車在另一邊。我先送你過去。”“不用了。謝謝你請我喝咖啡。”“沒事。至於那頓推遲的晚餐——如果明晚你沒事的話咱們可以一起去吃飯。”“咱們先看看西比爾是怎麼說的。”她說著,伸手幫我整了整衣領。我穿著私家偵探的標準行頭——一件雙排扣長風衣。衣領沒弄好,窩在衣服裡,正是我一貫的懶散風格。整理衣領時,她離我很近,身上帶著一股淡淡的香氣。“先看看明天什麼樣。”“好。”她衝我笑了笑,拍了拍我的衣領,轉身走向車庫前燈火通明的街道。我望著她的身影,那股香氣依然縈繞在我心間,以及她紅色的秀發和唇角的微笑。過了一會兒,我抬起頭,望著天空中高懸的一輪明月——春天的明月,給萬物披上一層銀輝,激蕩起一腔熱血,引得野狼躁動不安,對月長嘯。此刻,我覺得自己也想仰天長嘯幾聲。我確實很想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