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1 / 1)

人骨拚圖 傑夫裡·迪弗 3901 字 2個月前

“薩克斯,你是怎麼做到的?”薩克斯站在腥臭撲鼻的哈得孫河邊,對著麥克風說:“我記得炮台公園有一隻消防快艇隊,他們在三分鐘內就派了幾個潛水員趕到碼頭。老天,你真應該看看他們的快艇風馳電掣的模樣!哪天有機會,我也想試一下。”萊姆告訴她那個指頭被切掉的出租車司機的事。“混蛋!”她罵道,咂著舌頭發出厭惡的聲音,“那個狡猾的家夥把我們全騙了。”“不是所有人。”萊姆含蓄地提醒她。“這麼說,德爾瑞已經知道是我偷走了證物,現在他在找我嗎?”“他說他要先回聯邦大樓一趟,也許他在考慮應該先逮捕我們中間的哪一個。薩克斯,現場的狀況如何?”“相當糟,”她彙報說,“他把車子停在碎石路上……”“所以沒有腳印了。”“但是糟糕的還不止這些。潮水漲上來,淹沒了大排水管,還有他停車的地方。”“媽的,”萊姆嘟囔著,“沒有胎痕,沒有指紋,什麼都沒有。受害人的情況還好吧?”“也好不到哪裡去。他被綁的時間過長,手指骨折,還有心臟病。他們打算留院觀察他一兩天。”“他能告訴我們一些情況嗎?”薩克斯走向班克斯,他正在給威廉·埃弗瑞特做筆錄。“他塊頭不大,”這名獲救的老人一五一十地說,一邊還仔細檢視著醫護人員綁在他手上的固定夾板,“他也不很壯,不是什麼壯漢。但他比我力氣大。我當時死命地抓住他,他卻很輕易地就把我的手掰開了。”“外貌呢?”班克斯問。埃弗瑞特描述他見到的深色衣服和滑雪頭套,他就記得這麼多。“有件事我想應該告訴你們,”埃弗瑞特舉起綁好繃帶的手指,“他有個行為很古怪。我說過,當時我抓住他,那是驚慌之下的舉動,沒想那麼多,但這卻把他激怒了,所以他才折斷我的手指。”“算是報複,是嗎?”班克斯問。“我想是吧,但古怪的不是這個。”“不是?”“古怪的是,他刻意去聽我骨頭折斷的聲音。”年輕警探停止做筆記,抬頭看看薩克斯。“他把我的手放到他的耳邊,幾乎貼在上麵,然後用力把我的手指折斷,好像想聽到骨頭折斷的聲音,而且以此為樂。”“你聽到了嗎,萊姆?”“聽到了,托馬斯已經把這點加在了一覽表上。不過,我還不明白這代表什麼意義,我們要好好想一想。”“有布置線索的痕跡嗎?”“還沒發現。”“薩克斯,走走格子。對了,我還要受害人的……”“衣服嗎?我已經請他脫下來了。我……萊姆,你還好嗎?”通話突然中斷了。過了一會兒,萊姆才又回到線上。“你在嗎?萊姆,你沒事吧?”“我很好,”他很快說,“繼續,走格子。”她借助特勤小組鹵素探照燈的光亮,勘察現場的情況。情況很讓人泄氣。他確實走過那條碎石路,就在幾英尺外的地方,但是,就算他不小心留下了什麼證物,現在也都已泡在幾英寸深的汙水下麵。她慢慢移動腳步,在現場來來回回走了一遍。“什麼也沒看到,線索大概被水衝掉了。”“不可能。他聰明得很,一定會把潮水上漲計算在內,線索一定留在不會被水浸到的乾燥地方。”“我有個主意,”薩克斯突然說,“你到這裡來。”“什麼?”“到現場來,和我一起工作,萊姆。”一陣沉默。“萊姆,你聽見我說的話嗎?”“你是在對我說話嗎?”他問。“我覺得你很像羅伯特·德尼羅,當然你不可能演得像羅伯特·德尼羅一樣好。你知道我在說什麼嗎?《出租汽車司機》裡的那一幕。”萊姆並不覺得好笑。他說:“那句台詞是‘你在看我嗎’不是‘你在和我說話嗎’。”薩克斯仍然執拗地說:“你到這裡來,和我一起勘察現場。”“我馬上插翅膀飛過去。算了吧,我還是留在這裡比較好。心靈感應,你知道的。”“彆開玩笑了,我是認真的。”“我……”“我們需要你。我找不到他布置的線索。”“可是,線索就在那裡,你隻要再努力一下就行了。”“我已經把整個現場走了兩遍了。”“那就說明你把現場的範圍劃得太小了。你把範圍擴大幾英尺,再走一遍。不明嫌疑犯八二三不會就此罷手,他還有更大的目標。”“你彆轉移話題,到這裡來幫我。”“我怎麼去?”萊姆問,“你想我怎樣才能到你那裡?”“我有個朋友,他也有點行動不便,”她說,“而他……”“你是說他也是個‘殘疾’吧?”萊姆糾正她,口氣雖輕,卻十分生硬。薩克斯繼續說:“每天早上,他的看護都會把他抱到一輛很棒的輪椅上,他能駕著輪椅到任何想去的地方,去看電影,去……”“是啊,輪椅……”萊姆幽幽地說,“但連它對我都沒用。”她不說話了。他接著說下去。“問題出在我受的傷。把我放在輪椅上是危險的,可能會……”他停頓了一下,“……會使事情更糟。”“對不起,這個我不知道。”他過了一會兒才說:“你當然不知道。”不過萊姆並沒有因為她的失言而生氣,他的口氣仍然很平靜,不帶絲毫情緒。“聽好,你要繼續搜索,我們的嫌疑犯這次搞得有點麻煩,但並非不可能做到……我有個想法,他不是很喜歡地下室嗎?對吧?也許這次他把線索埋起來了。”她重新把整個現場審視了一遍。也許在那裡……她看見碎石路旁的長草叢中有堆泥土和樹葉。這堆泥土不像是自然形成的,好像是有人刻意堆放在那裡的。薩克斯蹲到土堆旁,低下頭,用鉛筆小心地把樹葉撥開。她的頭微微一側,赫然發現一具白森森的頭骨……她“啊”的一聲驚叫,向後跳開,屁股重重地跌坐在地上。她急忙拔出手槍。不對……萊姆叫道:“你怎麼了?”薩克斯儘量穩定情緒,用顫抖的手把手槍拿穩,傑裡·班克斯也端著手槍飛奔過來,但一到這邊就停住了。薩克斯從地上爬起來,兩人一起望著他們眼前的東西。“哇!”班克斯低聲說。“是蛇……嗯,是蛇的骨頭。”薩克斯對萊姆說,“是響尾蛇。他媽的。”她收起格洛克手槍,“架在一塊板子上。”“蛇?有意思。”萊姆的語氣充滿好奇。“是啊,真有意思。”薩克斯咕噥道。她戴上乳膠手套,提起這盤成一團的骨架,把它翻過來。“變態。”“什麼?”“板子下麵有標簽,我猜,是銷售這東西的商店地址,百老彙六〇四號。”萊姆說:“我會叫哈迪男孩去查一查。我們找到了什麼?告訴我線索的事。”線索就放在那條蛇骨的下麵,裝在一個袋子裡。她再次蹲下身,把手伸向那個袋子,心臟怦怦跳個不停。“有一捆火柴。”薩克斯說。“好,也許他想縱火。上麵印有什麼東西嗎?”“沒有,不過染上點東西。很像凡士林,隻是比凡士林臭。”“很好,薩克斯。在無法確定證物是什麼的時候,常常需要聞一下,這樣會比較精確。”她彎腰湊上去。“呸……”“這樣形容太不精確了。”“好像是硫磺。”“也許是硝酸鹽,有爆炸性。它是藍色的嗎?”“不是,是透明的膠狀物質。”“就算這東西會爆炸,我想它也是次等爆炸物,性能穩定的那種。還有彆的嗎?”“又有一張紙片,上麵有東西。”“有什麼,薩克斯?他的名字?地址?還是電子郵件信箱?”“看上去好像是從雜誌上撕下來的,上麵有一張很小的黑白照片,像是建築物的一部分,但看不清是哪一座建築。下麵還有一個日期:一九〇六年五月二十日。”“五二〇〇六,說不定這是密碼,或是誰家的門牌號。我要好好琢磨琢磨。還有彆的嗎?”“沒了。”她能聽到他的歎氣聲。“好吧,那就回來吧,薩克斯。現在幾點了?天啊,快淩晨一點了,這些年來我還沒這麼晚睡過。趕快回來,讓我們看看你的新發現。”在這座城市的發展曆史中,下東區是整個曼哈頓保存舊貌最多的地區。當然,過去的許多東西已經不見了。那綿延起伏的田園,約翰·漢考克(約翰·漢考克(John Hancock,1737-1793),美國政治家,獨立戰爭領袖,他曾於1775-1777年任大陸會議主席,是《獨立宣言》的第一個簽署人,後來任馬薩諸塞州第九任州長。)和其他早期政府名人堅固的住宅,遼闊的淡水湖“德柯萊特”——這個德文名字後來被錯誤地轉譯為“聚集地”,反倒更貼切地符合了這個日後汙染得極其嚴重的池塘,還有那臭名昭著的“五點區”——在十九世紀初,那裡是世界上最危險的地方,單是一座簡易的出租公寓,比如現已破敗的“地獄之門”,一年發生的凶殺案就多達兩三百件。不過,仍然有數以千計的老建築保留至今——十九世紀的出租公寓,殖民時期的木頭房屋,聯邦政府早期興建的磚頭住宅,巴洛克風格的禮拜堂,以及幾座由奢侈腐敗的國會議員費爾南多·伍德下令修建的埃及式公共建築。這些建築物有的已經廢棄,正麵長滿了野草,地板被迸生出的樹苗掙裂,但也有許多仍在使用中:這裡是腐敗的坦慕尼協會的所在地,是推車小販和血汗工廠(指工資低、工作時間長、勞動條件惡劣、殘酷剝削工人的小工廠。)聚集的地方,這裡有“亨利街社會福利之家”,有明斯基的諷刺畫和惡名昭彰的意大利哥摩拉——猶太黑手黨。像這樣一個曾孳生出如此眾多的社會製度的地區,想讓它完全消亡並不是件容易的事。載著那個孤弱的女人和她年幼的女兒,集骨者正開著出租車朝這個地區駛去。在察覺到警察已經識破了他的真麵目後,詹姆斯·施奈德又像蛇一樣浮出地表,在這城市眾多的出租公寓尋覓藏身之地——當然這純屬推斷。他找到適當的住所,並在那裡潛伏了好幾個月。在駕車回家的途中,集骨者看見圍繞在他身邊的不是二十世紀九十年代的曼哈頓,不是韓國料理、霧蒙蒙的麵包鋪、成人錄像出租點和空蕩蕩的時裝店,而是一個如夢似幻的世界:戴著圓筒高帽的男人,穿著沙沙作響的硬毛布襯裙、衣服的縫邊和袖口都沾有街道的垃圾臟汙的女人,畜力拉動的單座四輪馬車和貨車。空氣裡彌漫著甲烷的氣味,時而令人愉悅,時而令人厭惡。但是,他心中揮趕不去的邪念驅使他再度開始犯案。不久,他便從巢穴中出來,尋找下一個無辜的良善市民。這一次,他盯上了一個剛到這個城市讀大學的年輕人。車子穿行在臭名昭著的第十八區,這裡一度有五萬多居民,分彆擠在一千幢老舊的廉價公寓裡。大多數人一想到十九世紀,就會聯想到棕褐色——這是因為老照片的緣故。但是,這種聯想是錯誤的。舊日的曼哈頓全是石頭的顏色,在嗆人的工業煙塵、昂貴的油漆塗料和亮度不足的街燈襯托下,整個城市處處顯得灰暗昏黃。施奈德悄悄跟在那個年輕人後麵,就在他準備下手攻擊的時候,命運之神終於良心發現。兩名警察恰好路過,他們一眼就認出施奈德,就地展開了追捕。施奈德向東逃竄,奔上在這一事件前兩年才完工、堪稱工程界一大奇跡的曼哈頓大橋。然而,他跑到大橋中央就停住了,因為從大橋那端的布魯克林區,也有三名警察正迎麵向他跑來。他們是聽見警笛哨音,以及曼哈頓同僚們的鳴槍示警,匆匆趕來支援的。也許是天意,施奈德今天剛好沒帶武器。在警方的包圍下,他爬上大橋的鋼索。他衝著橋上的警察破口大罵,責怪他們毀掉了他的一生。他越罵越凶,當警察逐漸向他逼近時,他縱身一躍,從鋼索上直接跳進哈得孫河中。一星期後,一位領航員在福利島岸邊靠近地獄之門的地方發現了他的屍體。屍體的皮肉已經所剩無幾,螃蟹和烏龜辛苦工作了很久,才把施奈德的屍體淨化成一堆他向來珍愛、迷戀的骨頭。他把出租車轉進那條空曠的鵝卵石鋪就的街道——東範布裡沃特街,停在房子正前麵。他先檢查他離開時綁在門下的兩條臟繩子,以確定沒有人進來過。一陣突如其來的騷動把他嚇了一跳,他又聽到那群野狗從喉嚨裡發出的咆哮,看到它們黃濁的眼睛、茶色的牙齒,以及遍布疤痕和腫瘡的身體。他把手伸向手槍,但它們突然轉身,狺狺狂吠著,追逐著巷內的野貓或老鼠而去。他向熾熱的人行道望了望,沒看到任何人影,這才打開車庫的掛鎖,回到車上,把出租車開進車庫,停在那輛福特轎車旁邊。在惡魔施奈德死後,他的住所也被搜查,警方查扣了他的遺物,進行研究解讀。從他的日記中,警方得知他一共殺害了八個市民。他並非不屑去盜墓,根據他自己的記載——如果他說的是實話,他確實曾褻瀆過城裡幾處神聖的墓地。沒有一名受害者應得如此冒犯,完全沒有,他們全是正直的市民,勤勤懇懇,清白無辜。然而,施奈德卻絲毫沒有罪惡感,事實上,他似乎始終執著於自己那種瘋狂的妄想——他是在幫這些受害者的忙。他停了停,擦掉嘴角的汗水。滑雪頭套弄得他有點刺癢。他把那個女人和小女孩拉出後備箱,推到車庫裡。那女人力氣很大,拚命掙紮,他費了好大工夫才把她們一一銬好。“混蛋!”她大罵,“不要碰我女兒!你敢碰她一下,我就殺了你!”他緊緊抱住她,在她嘴上貼上膠帶。然後把小女孩的嘴也給貼上。“肌肉會萎縮而變得疲軟,”——那惡人用他無情但穩定的手寫道——“骨頭是人體最堅強的部分。我們的肌膚會衰老,但骨頭卻永遠年輕。我的目標是高尚的,我不明白人們為什麼會拒絕接受它。我對他們所有人做的都是善事,他們現在都已不朽。我解放了他們,把他們全變成了骨頭。”他拉她們到地下室,把那個女人重重地推倒在地,又讓她女兒躺到她身邊。他用晾衣繩繞住手銬捆到牆壁上,然後轉身上樓。他從出租車後座取出她的黃色背包,又從後備箱裡取出手提箱,推開一扇鑲有螺釘的木門,進入這幢房子的客廳。他正打算把它們推到角落裡,卻不知什麼原因,忽然對這兩件獵物的來曆產生了好奇。他在一幅壁畫前坐下來——壁畫上有一名屠夫,一手冷靜地提著刀子,另一隻手抓著一塊厚厚的牛肉。他先檢查行李上的姓名牌。卡羅爾·甘茲。卡羅爾,為什麼不叫卡羅,還多了一個“爾”?他想不通。手提箱裡除了衣服以外,沒有其他東西。他又翻檢背包,很快找到了現金,大概有四五千塊。他把錢放回背包帶拉鎖的隔層中。背包裡還有十幾樣兒童玩具:一個洋娃娃、一盒水彩、一包橡皮泥、一個土豆腦袋玩偶。裡麵還有一台價格不菲的CD隨身聽,五六張CD和一台索尼旅行報時收音機。他翻檢出幾張照片,都是卡羅爾和女兒的合影。那個女人在大多數照片中的神情都十分憂傷,隻有少數幾張稍稍開心一點。不過,儘管她戴著結婚戒指,卻沒有見到她和丈夫的合影。有不少照片是這對母女和另一對夫婦合拍的——一個是穿著舊式老奶奶衣服的胖女人,另一個是穿著法蘭絨襯衫、滿臉胡子的禿頭老者。集骨者長時間地凝視著照片上的小女孩。可憐的瑪吉·奧康納的命運最為悲慘。這是個瘦小的女孩,年僅八歲。警方推斷,她是不小心撞見了正在處理屍體的威廉·施奈德,才慘遭不幸。這女孩住在惡名昭彰的地獄廚房,此地是這座城市的貧民區,街上隨處可見動物的死屍。這個女孩大概是想出門拔一些馬毛,這是當地孩子的習慣,他們常把動物的尾毛纏繞成手環或戒指,作為他們裝扮自己的唯一飾物。皮和骨,骨和皮。他把這張照片靠在壁爐的平台上,擺在一小堆屍骨旁。這堆骨頭有些是他那天早上剛打磨出來的,有些是和那具蛇骨一起從商店裡偷來的。據推測,施奈德可能發現小瑪吉就站在他的巢穴附近,觀看他屠殺被害人的恐怖過程。他究竟是立刻將她殺害滅口,還是慢慢折磨致死,我們不得而知,隻是知道她不像其他被害人一樣,最終被發現屍體——瑪吉·奧康納的屍體就這樣憑空消失,始終沒有找到。集骨者走下樓梯。他扯下母親嘴上的膠帶,那女人大口地吸著空氣,用冰冷的目光怒視著他:“你想乾什麼?”她尖聲大叫,“想乾什麼?”她不像埃斯特那麼瘦,不過,感謝上帝,她也沒胖得像漢娜·高德施密特那樣。他可以清楚地看見她身體的精華部分,那窄窄的下頜骨,那鎖骨,還有透過薄薄的藍裙,隱約可見的無名骨——由髂骨、坐骨和恥骨共同構成,這些名稱很像羅馬諸神的名字。小女孩不停地扭動著身體。他走過去,把手放在她的頭上。頭蓋骨並非由一塊骨頭生長而成,而是有八塊骨頭拚合在一起,頂端的骨頭隆起,就像天文觀測館穹頂的三角形厚木板。他碰碰小女孩的枕骨,又摸向頭蓋骨最上麵的顱頂骨。還有兩個他最喜歡的、環繞眼窩的兩塊骨頭——蝶骨和篩骨。“住手!”卡羅爾拚命地搖著頭,瘋狂地大喊,“離她遠點!”“噓……”他把一根戴著手套的手指豎在嘴唇中央,發出警告。他看著小女孩,她正在呼喊著向母親靠攏。“瑪吉·奧康納,”他嘴裡咕噥著,留心觀察小女孩的臉形,“我的小瑪吉。”女人驚異地望著他。“孩子,你在錯誤的時間跑到了錯誤的地點。你看到我做了什麼嗎?”年輕的骨頭。“你在說什麼?”卡羅爾喃喃地說。他把注意力轉向她。集骨者總是對瑪吉·奧康納的母親捉摸不透。“你丈夫呢?”“他死了。”她惡狠狠地說。隨後,她看了一眼小女孩,才把口氣放得柔緩一些。“他兩年前被殺了。聽著,放我女兒走吧,她年紀還小,不會泄露你任何事。你……在聽我說話嗎?你要乾什麼?”他抓住卡羅爾的雙手,舉高。他憐愛地撫摩著她的手掌和腕關節,還有那些指骨——她的手指很細,能捏到骨頭。“住手,彆這樣。我不喜歡這樣,求求你!”她的聲音裡充滿驚慌。他覺得自己已經失去了控製,而他一點兒也不喜歡這種感覺。如果他想繼續按計劃進行,好好處置這兩個人質,就必須壓抑住這股突如其來的欲念——瘋狂正逼使他越來越深地陷入到過去,將現實與過去完全攪亂。過去和未來……要完成他開始時確定的目標,需要施展所有的智慧和狡詐。但是……但是……她的骨架是如此纖細,她的皮膚是如此緊繃。他閉上眼睛,想象用刀子剝開她脛骨的情景,那聲音一定很動聽,就像拉動一把年代悠久的小提琴。他呼吸急促,汗如雨下。終於,他睜開眼睛,發現自己正盯著她腳上的涼鞋。在他擁有的腳骨中,沒有幾具是狀況良好的。在過去數月裡,他抓過幾個無家可歸的遊民,但他們都有軟骨症或骨質疏鬆的毛病,腳趾也都因塞在不合腳的鞋裡而扭曲變形。“我和你做筆交易。”他聽見自己這麼說。她低頭看向女兒。那孩子在地上不停地扭動,拚命想靠近她。“做筆交易。如果你讓我做一件事,我就放你們走。”“什麼事?”卡羅爾小聲說。“讓我把你的皮膚剝掉。”她眨眨眼睛。他低聲說:“可以嗎?求求你。一隻腳,隻要你一隻腳。如果你答應,我就放你們走。”“怎麼……”“深到骨頭。”她驚駭地望著他,咽了口唾沫。有必要這麼麻煩嗎?他心想。無論怎樣,她就在這裡,如此近,如此單薄,如此瘦削。的確,她和其他人有些不同——和他俘獲的其他獵物都不一樣。他把手槍放到一邊,從口袋裡掏出刀子。刀子彈開,發出一聲令人心驚的聲音。她沒有躲避,把目光從小女孩身上收回來,然後又望向他。“你真會讓我們走?”他點點頭。“你們沒看到我的臉,也不知道這是什麼地方。”她四下打量著自己置身其中的地下室,沉默了好一會兒,才輕輕地吐出一個字。是名字吧,他想,隆尼或是羅伯。然後,她用堅定的目光望著他,伸出兩腿,把雙腳湊到他麵前。他動手脫掉她右腳的鞋子。他握住她的腳趾,揉捏著這無根脆弱的嫩枝。她向後仰身,眯著雙眼,頸部肌肉的筋腱漂亮地隆起。他用刀子輕輕刮動她的皮膚。然後,猛然握緊了刀子。她閉上眼睛,深吸一口氣,發出一聲含混的嗚咽。“動手吧!”她低聲說。然後緊緊抱住小女孩,把她的臉扭開。集骨者幻想她身上穿的是維多利亞式的服飾,有硬蓬蓬的裙襯和黑色的蕾絲花邊。他看見他們三個人,一起坐在代爾莫尼克餐廳(Delmonico's,紐約著名餐館,由美國飲食業巨頭代爾莫尼克·洛倫佐創辦,是上流人士飲宴聚會之處。)或走在第五大街上。當他們經過運河大橋時,他看見小瑪吉和他們在一起,衣服上鑲著泡沫般的花邊,正用杆子滾動著一個鐵環。過去和現在……他把汙漬斑斑的刀子架在她右腳腳背上。“媽咪!”小女孩尖叫起來。有什麼東西砰地擊中了他。一時間,他被對自己的所作所為的憎惡所壓倒了。憎惡自己。不!他不能這麼做。不能對她這樣。埃斯特或漢娜,是的,也許是下一個人,但絕不是她。集骨者哀傷地搖搖頭,用手背碰觸一下她的頰骨。他又用膠帶封住卡羅爾的嘴,然後割斷綁住她雙腳的繩子。“來吧……”他喃喃地說。她奮力掙紮,但他緊緊箍住她的頭,掐住她的鼻孔,直到她昏厥過去。他把她扛在肩上,走上樓梯,細心地提起放在一旁的袋子,非常細心,他不想掉下任何東西。到了樓上,他隻停頓了一下,又回頭望了一眼年幼、卷發的瑪吉·奧康納。她正坐在泥土上,仰著頭,絕望地看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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