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大多數人來說,這種聲響隻是金屬發出的哢噠聲,很容易就被大城市辦公樓裡眾多的噪音所淹沒。但對艾米莉亞·薩克斯而言,這很明顯是自動手槍裡靠擊發簧啟動的撞針發出的聲音。撞針擊打在一顆啞彈的底火上,所以子彈沒有射出,就像有人放了一聲空槍。這種特殊的聲音,她已經聽過上百次了——發自於她自己手槍和同事們的手槍。通常,這種哢噠聲發出之後,射手會拉動槍機,拋出那顆啞彈,再將彈夾裡的下一顆子彈頂上膛。多數情況下——就像現在——重新上膛的動作會極度忙亂。射手必須立即清空槍膛,再迅速裝彈。這可是生死攸關的事情。這一切都發生在刹那間。薩克斯放下用於收集痕跡的滾刷。她的右手猛地伸向臀部——她永遠都清楚槍套的準確位置——瞬間,她就轉過身,蹲下,擺出戰鬥射擊姿勢,她握著格洛克手槍,麵朝著聲音傳來的方向。她掃視了一下四周,發現右邊一間辦公室裡的羅恩·普拉斯基。普拉斯基看著她手中的槍,非常慌張,不知道她要乾什麼。二十英尺以外站著的是丹尼斯·貝克爾,他眼睛睜得圓圓的。戴著手套的手中握著一把小手槍——.32口徑——薩克斯覺得他一邊拉動槍機,一邊向她瞄準。這時,她發現那是一把奧陶加MK Ⅱ型手槍。萊姆起初估計鐘表匠可能用的就是這種型號。貝克爾眨了眨眼睛,半天說不出話。“我聽見一些聲音,”他趕緊說。“我想,他可能回來了,就是那個鐘表匠。”“你剛才扣扳機了。”“沒有,我隻是把子彈上膛。”她看了一眼地板,那顆啞彈還在地麵上。唯一的解釋就是,他曾經試圖擊發,然後又拋出了那顆啞彈。貝克爾左手拿著.32口徑的小手槍,垂下右手,放在身側。“我們必須小心點兒,我想,他可能回來了。”薩克斯用槍瞄準貝克爾的胸口。“彆動,丹尼斯,”她低聲說,朝他臀部點了點頭,那是他放置警察佩槍的地方。“我真的會開槍的。我想你一定穿了防彈衣。所以我第一槍會打在你胸口上,但是第二、第三發子彈就會往上打了。那可就糟了。”“我……你不明白,”他睜大眼睛,驚恐萬分,“你要相信我。”按照凱瑟琳·丹斯的標準,這種說法不正是表明他正在說謊的一個關鍵用語嗎?“怎麼了?”普拉斯基問。“站在那兒彆過來,羅恩,”薩克斯命令他,“不要相信他說的任何話。把你的槍拿出來。”“普拉斯基,”貝克爾說,“她瘋了。一定搞錯了。”但是,她從眼角看到,新手拔出了手槍,瞄準了貝克爾。“丹尼斯,把.32手槍放在桌上。然後左手拿出你的佩槍——隻能用拇指和食指捏著,把它也放到桌上,然後往回走五步。趴下。好了,清楚了沒有?”“你真的不明白。”她鎮定地說:“我不需要明白,我要你按我說的去做。”“但是——”“我要你現在就做。”“你瘋了,”貝克爾咕噥著說,“從你發現我調查你和你前男友開始,你就一直討厭我,貶低我的威信……普拉斯基,她想殺了我。她在騙你,不要被她拖下水。”普拉斯基說:“薩克斯警探已經告訴你該怎麼做了。如果必要的話,我會上來解除你的武裝。現在,先生,你想好該怎麼辦了嗎?”過了幾秒鐘,可是感覺好像經過了幾個小時。誰都沒有動。“媽的,”貝克爾把槍放在指定的桌上,然後趴在地板上。“你們兩個都惹了大麻煩了。”“把他銬起來。”薩克斯對普拉斯基說。她壓住貝克爾,讓仍然很困惑的新手把貝克爾的雙手抓在身後,用手銬銬了起來。“搜查他。”薩克斯拿起她的摩托羅拉對講機:“警探5885呼叫豪曼。請回答,完畢。”“請說,完畢。”“我們這兒有新的發現。我抓住一個人,已經銬住了。我需要警察來把他押到樓下。”“出什麼事了?”緊急勤務組組長問,“是罪犯嗎?”“問得好。”她答道。然後她把槍放回槍套。由於案情出現這一新的轉折點,所以中區辦公樓前又出現了一個人的身影。剛才,就在這幢大樓裡,警探丹尼斯·貝克爾企圖謀殺艾米莉亞·薩克斯和羅恩·普拉斯基。林肯·萊姆通過觸摸板控製器操控著紅色的風暴箭頭輪椅,沿著人行道來到這幢大樓的入口。貝克爾坐在附近一輛警車的後座上,戴著手銬。他臉色煞白,直勾勾地看著前方。起先,他聲稱由於他在調查薩克斯前男友尼克·卡雷利的案子,於是薩克斯對他懷恨在心,用槍瞄準他。這時,萊姆決定向警察局的官員求證。他詢問那位據稱曾發送過相關電子郵件的高級警官。結果發現,是貝克爾本人提出薩克斯可能與一名腐敗警察有關這個問題。警方從來沒有發過電子郵件;那是貝克爾自己寫的。他策劃整個事件作為幌子,以免薩克斯發現他在跟蹤或調查她。萊姆通過觸摸板操縱輪椅慢慢靠近大樓,塞利托和豪曼在這兒設立了指揮中心。他停下來,塞利托向他解釋了樓上發生的事情。他又加了一句:“我真不明白。實在是不明白。”這個壯碩的警探搓著沒戴手套的手。他仰頭看著寒風凜冽的晴空,似乎才剛剛意識到,這是有記錄以來最冷的一個冬天。當他專心辦案時,根本感覺不到冷熱。“你找到他身上的證據了嗎?”萊姆問。“隻有一把.32口徑的手槍和乳膠手套,”普拉斯基說。“還有一些個人物品。”過了一會兒,艾米莉亞·薩克斯來了,捧著一隻裝有十幾份證據袋的紙盒。她一直在搜查貝克爾的車子。“每分鐘都有進展,萊姆。看看這個。”她一個接一個地把袋子遞給萊姆和塞利托。裡麵有可卡因、五萬美元現金、一些舊衣服以及曼哈頓俱樂部和酒吧的消費發票,包括聖詹姆斯酒吧。她拿起一個袋子,裡麵似乎什麼都沒有。但仔細察看後,她發現一些細小的纖維。“是地墊上的嗎?”他問。“是的,棕色的。”“我敢肯定,這和探路者車上的纖維是一樣的。”這是證明貝克爾與鐘表匠有聯係的另一項證據。萊姆點點頭,盯著塑料袋。袋子被刺骨的冷風吹得皺了起來。他突然有一種滿足感,仿佛看到一幅拚圖即將完成。他轉向貝克爾坐的警車,問:“你什麼時候分到118分局的?”他轉過頭看著犯罪學家,罵了一句:“操你的。你以為我會跟你們這些渾蛋說什麼嗎?這真是胡扯。有人在栽贓陷害我。”萊姆對塞利托說:“給人事部門打電話。我要知道他以前乾過什麼工作。”塞利托立即打電話,說了一會之後,他抬頭說:“搞清楚了,他在118分局呆了兩年,負責毒品與凶殺科。三年前提拔到總部。”“你怎麼碰到鄧肯的?”貝克爾癱坐在後座上,又開始直勾勾地看著前方。“好吧,我們的兩件案子豈不是在這裡會師了嗎?”萊姆幽默地說。“會什麼?”塞利托大聲問。“會師。就是集中到一起的意思,隆恩。合並了。你從來不玩拚字遊戲嗎?”塞利托咕噥著說:“你說的是哪些案子?”“很明顯,薩克斯所調查的118分局案件和鐘表匠案件,它們並不是完全獨立的。你可以說,它們是同一把刀刃的正反兩麵。”他對自己的比喻很滿意。“他的案子”和“另一起案子”……“你想解釋一下嗎?”他真的需要嗎?至少艾米莉亞·薩克斯已經搞清楚了。“貝克爾是118分局貪汙團夥的成員。他雇用鐘表匠——嗯,就是那個鄧肯——把我引開,因為我很快就要查到他頭上了。”“這完全可以證明,‘丹麥的國事裡,必然有些汙七八糟的東西’(出自莎士比亞的名劇《哈姆雷特》第一幕第四場,暗指丹麥宮廷亂倫篡位,後人將其意引申為“內部腐敗的現象”。)。”現在輪到普拉斯基搞不明白了。“丹麥?你是說歐洲的那個國家?”“羅恩,那是莎士比亞劇中的一句台詞。”犯罪學家不耐煩地說。年輕的警官仍然搖頭表示不解,萊姆也就懶得解釋了。薩克斯接過話茬:“他的意思是,這可以證明118分局有重大貪汙問題。很明顯,他們不隻是掩蓋了巴爾的摩團夥或裡奇灣團夥的罪行。”萊姆抬起頭,茫然地看著辦公樓,點了點頭,忘記了寒冷和大風的存在。當然,有些問題是沒有答案的。例如,萊姆無法確定,文森特·雷諾茲到底是不是真的同夥,或者僅僅是被陷害了。還有,錢到底在哪兒?萊姆問:“在馬裡蘭州的那個人是誰?你和誰一起行動?是有組織犯罪分子,還是其他什麼人?”“你聾了嗎?”貝克爾吼叫起來,“我已經說過了。我他媽的一個字也不會說的。”“把他帶到警局去,”塞利托對站在車旁的巡警說,“暫時指控他故意襲擊的罪名。以後我們會再補充其他罪名。”他們看著巡邏車開走了。塞利托搖了搖頭。“老天啊,”警探低聲說,“算我們運氣好。”“運氣?”萊姆猛地說了一句,想起自己早先也說過類似的話。“是啊,鄧肯沒有再殺死更多的受害者。這次也是——艾米莉亞剛才可真險。如果那發子彈不是啞彈的話……”他的話音漸漸低了下去,沒有說出差點發生的悲劇。林肯·萊姆相信運氣,就像他相信靈魂和飛碟一樣。他想問一下,運氣究竟和其他事情有什麼關係?但是這些話從沒有說出口。運氣……他腦海裡突然出現多種想法——就像蜜蜂從擁擠的蜂箱中颼颼飛出一樣——它們緊緊地籠罩著他。他皺起眉頭:“真奇怪……”他的聲音也漸漸變小了。最後他低聲說,“鄧肯。”“有什麼問題嗎,林肯?你還好吧?”“萊姆?”薩克斯問。“噓。”他用觸摸板控製輪椅慢慢轉了個圈,看了看旁邊的小巷子,又看看薩克斯收集來的那些證據袋和證據盒。他露出一絲不易覺察的微笑。他命令道:“我要看看貝克爾的槍。”“他自己的佩槍嗎?”普拉斯基問。“當然不是。另一把。.32口徑的,它在哪兒?現在就拿來,快點!”普拉斯基在一隻塑料袋裡找到那把槍,拿了過來。“現場拆卸,檢查一下。”“我嗎?”新手問道。“讓她拆。”萊姆朝薩克斯點了一下頭。薩克斯在人行道上鋪開一塊塑料布,取下皮手套,戴上一副乳膠手套。幾秒鐘就把槍拆了開來,將零件鋪在地上。“把零件一個一個舉起來給我看。”薩克斯照他說的去辦。他倆的眼睛對視了一下。她皺起了眉頭。萊姆點點頭。“好了。羅恩?”“什麼事,長官?”“我要跟法醫通話。幫我聯係上他。”“好的,要我給他打電話嗎?”萊姆歎了口氣,同時嘴裡還呼出一陣熱氣。“你可以發電報,也可以去不停地敲他的門。但我想最好的辦法是用……你自己的……電話。一定得找到他。我需要他。”年輕人立即抓起手機,開始猛按號碼。“林肯,”塞利托說,“這是為了什麼——”“我還需要你去做件事情,隆恩。”“好,什麼事?”“街對麵有個人正看著我們。就在巷子口。”塞利托轉身看了一下。“抓住他。”那個男人身材偏瘦,儘管已是黃昏,但他仍戴著墨鏡。他頭上戴著帽子,穿著牛仔褲和皮夾克。“看起來很眼熟。”“把他請過來。我想問他一些問題。”塞利托笑了起來:“凱瑟琳·丹斯確實對你有所影響,林肯。我以為你是不相信目擊者的。”“噢,我想,在這個案子上,最好破例一次。”大塊頭警探聳聳肩,問:“他是誰?”“我可能猜錯了,”萊姆的語氣卻顯得很自信,“但是,我有種直覺,覺得那人就是鐘表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