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晚上 10:10(1 / 1)

冷月 傑夫裡·迪弗 3403 字 2個月前

他們的新車是一輛彆克名使車。“你從哪兒弄來的?”文森特一邊問鄧肯,一邊坐進車裡。車就停在教堂門前的路上。“從下東區搞來的。”鄧肯看了他一眼。“沒人看見你嗎?”“車主人看見了。不過隻是一會兒的工夫。但他什麼也不會說出去的。”他拍拍放槍的口袋。鄧肯朝早先他殺死一個學生的街角處點點頭,“周圍有警察嗎?”“沒有,我是說,我沒看見。”“好的。垃圾車可能已經來收過垃圾了,那人的屍體應該被卸在駁船上,即將被拋進大海裡了。”用刀割他們的眼睛……“停車場裡發生什麼了?”文森特問。鄧肯微微做了個怪相:“我沒法靠近那輛探路者。其實那一層的警察並不多,隻是有個流浪漢在那兒礙事。他弄出很大的聲響,接著我就聽到叫聲,警察開始往那邊跑,所以我不得不離開了。”他把車從路邊開出。文森特不知道他們要往哪裡去。鄧肯十分鐘之前打電話給他,說在樓下見。這輛彆克車很舊,車裡有一股煙味。他不知道該怎麼給它起外號。這輛車是深藍色,但如果稱它為“藍色汽車”,這可真沒勁。他想不到該怎麼稱呼這輛車。“聰明人”文森特此刻一點也不機靈了。沉默了幾分鐘後,他問:“你最喜愛的食物是什麼?”“我的什麼……”“食物。你愛吃什麼?”鄧肯半眯著眼睛。他經常這樣,很認真地對待一切事物,然後複述出他早已準備好的答案。但這個問題讓他有些不知所措。他淡淡一笑:“你知道的,我吃得不多。”“但你一定有愛吃的東西。”“我從來沒想過這個問題,你為什麼這麼問?”“哦,我隻是想,什麼時候可以做頓飯給你嘗嘗。我會燒很多不同的菜。各種麵食——你知道的,意大利麵。你喜歡意式麵條嗎?我用肉圓做配菜。我還會做奶油醬汁。人們管這個叫阿爾弗雷多奶香醬。也可以用西紅柿來做配菜。”那男人說:“哦,我想要西紅柿。我在餐廳點的就是這個。”“那我做給你吃。或許,如果我妹妹來城裡的話,我會開個晚餐聚會。嗯,不是那種很多人參加的晚會,隻是我們三個。”“那……”鄧肯搖搖頭。他似乎被感動了,“一直沒有人給我做過飯,自從……嗯,很久沒人給我做飯了。”“也許是下個月吧。”“下個月可以的。你妹妹長什麼樣?”“她比我小幾歲,在銀行上班。她也很瘦。我可不是說你瘦。隻是,你知道的,你的身材很好。”“她結過婚嗎,有孩子了嗎?”“哦,沒呢。她工作很忙,乾得很出色。”鄧肯點點頭:“下個月。一定可以,我會回城裡來的。我們可以一起吃飯。可我幫不了你,我不會做飯。”“哦,我來燒。我喜歡燒菜。我常看烹飪頻道的節目。”“但我可以帶些甜點來,一些現成的東西。我知道你喜歡吃甜食。”“那太好了,”文森特興奮地說。他環顧四周冰冷陰暗的街道,問:“我們現在去哪兒?”鄧肯沉默了一會兒。車慢慢地在信號燈口停了下來,前輪精確地壓在肮臟的白線上。他說:“我要給你講個故事。”文森特仔細看了一眼他的朋友。“1714年,英國議會懸賞兩萬英鎊,請人發明一種可以在海上精確使用的便攜式時鐘。”“在那個時候,這可是一大筆錢,是不是?”“很大一筆錢。他們需要一種用於航海的鐘,因為每年都有成千上萬名水手死於導航中的誤差。你瞧,要想定出航線,你需要知道經度和緯度。你可以根據天文學來確定緯度,但經度的確認需要準確的時間。一個名叫約翰·哈裡森的英國鐘表匠決定贏取這筆獎金。他於1735年展開研製,最終製成了一款九九藏書網可以用於航海的小型時鐘,在整個橫跨大西洋的航行中,隻有幾秒鐘的誤差。你知道他什麼時候才研製成功?1761年。”“為什麼要這麼長時間?”“他必須對付那些政客、競爭對手、圖謀不軌的生意人和國會議員,當然還有製造時鐘的機械難題——這幾乎使他不可能發明這款鐘。但他從沒有放棄過,前後共花了二十六年。”綠燈亮了,鄧肯慢慢加速。“我現在來回答你的問題:我們要去看看我們名單上的下一個姑娘。我們之前遇到了挫折,但這不會阻止我們的行動。這沒什麼大不了的——”“我們有一個偉大的計劃。”殺手臉上掠過一絲微笑。他衝著朋友點了點頭。“首先,停車場裡有安全監控攝像裝置嗎?”萊姆問。塞利托笑了笑,意思是說“你做夢吧”。塞利托、普拉斯基和貝克爾回到萊姆的公寓裡,仔細檢察新手從停車場裡收集來的證據。剛才襲擊普拉斯基的那個流浪漢被送進貝爾維尤醫院了。他跟此案毫無關係,被診斷患有強迫性精神分裂症,好久沒吃藥了。“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普拉斯基嘀咕道。“這是說你還是他?”萊姆回了一句。他又問:“他偷走運動休閒車的地方有安全監控攝像裝置嗎?”塞利托又笑了一聲。萊姆發出一聲歎息。“看看羅恩都找到了什麼。首先,是子彈。”庫柏把盒子遞給萊姆,又替他打開。一顆.32口徑的ACP子彈,這是很少見的。這種半自動手槍的子彈比口徑更小的.22子彈射程更遠,但後坐力卻不大,不像火力更猛的.38口徑或九毫米口徑子彈。傳統上,.32口徑的武器被稱為女士手槍。市場雖然有限,但數量也不少。如果能在嫌疑犯身邊找到一把符合彈道檢驗結果的.32口徑手槍,那麼這就可以成為間接證據,證明他就是鐘表匠。但庫柏不可能給當地所有的槍支商店打電話,無法縮小最近購買這種子彈的顧客名單。因為盒子裡少了七發子彈,而奧陶加MK Ⅱ型手槍的彈夾裡最多可裝七發,萊姆認為罪犯使用這種手槍的可能性最大,但伯萊塔雄貓手槍、北美捍衛者手槍以及LWS32型手槍也用這種子彈。殺手可能攜帶其中任何一種武器。(這些推斷的前提是他的確有武器。萊姆指出,子彈隻能間接說明,而不能肯定說明嫌疑犯攜帶或擁有槍支。)萊姆注意到,這些子彈頭有71格令(一種重量單位。)重,如果近距離發射的話,足以造成嚴重的創傷。“寫到證據板上,新手。”萊姆命令道。普拉斯基照做了。探路者車裡發現的那本書名為《終極審訊技巧》,是猶他州一家小公司出版的。紙張、印刷效果和字體——更彆提寫作風格了——都是三流的。本書的匿名作者自稱曾當過特種部隊的士兵。他在書中描寫了最終能導致被審訊者死亡的嚴刑拷問技巧,如果他們不坦白,那就是死路一條——淹死、勒死、悶死、在冰冷的水中凍死等等。有一種方法是在被審訊者咽喉部懸掛重物;另一種則是割斷被審訊者手腕,任其流血,直到他招供。“天啊,”貝克爾戰戰兢兢地說,“這就是他的藍圖……他要用這樣的方法殺死十個受害人嗎?真變態。”“發現什麼痕跡了嗎?”萊姆問,相對於購書者的心理特征,他更關心這本書可以提供的刑偵線索。庫柏把書放到一大張乾淨的新聞紙上,打開每一頁進行清理,以便找出痕跡。可是什麼都沒發現。當然也沒有指紋。書中提到的各種技巧都無需借助特殊設備;如果有設備的話,萊姆或許可以追蹤到其供應商。根據書上的這些技巧,一些家庭用品,如小工具、繩子和廚房用刀都可以輕易殺死十來個人。庫柏通過查找發現,這本書不是通過主要的網絡平台或零售連鎖書店來銷售的——因為他們拒絕出售這樣的書。但通過網上拍賣公司和許多右翼、準軍事組織可以便捷地買到此書;隻要你需要,這些家夥什麼都賣,聲稱是為了保護你免受少數族裔、外族人和美國政府的殘害。近幾年來,萊姆多次為反恐調查提供谘詢;其中很多都與基地組織有關,但同樣還有很多是美國國內的恐怖主義——他覺得政府基本上忽視了這部分恐怖分子的威脅。庫柏打電話詢問出版公司,但對方不予合作。萊姆對此並不覺得驚訝。他得知該公司並不直接向讀者銷售此書,如果萊姆想查出哪些零售書店批量購進此書的話,那必須得到法院傳票。這要等上幾周時間才能辦到。“你明白嗎,”丹尼斯·貝克爾對著話筒怒斥道,“有人在學這本書的內容來折磨人、殺人。”“嗯,這不就是寫這本書的目的嗎?你知道的。”出版公司的經理說完便掛上了電話。“該死。”他們繼續查找證據,發現普拉斯基通過網格搜索而得到的沙礫、樹葉和灰燼,以及從現場的車輪印和汽車倒車鏡都沒有任何特殊的價值。運動休閒車後座上發現的沙子與撒在雪鬆街旁的小巷裡的沙子是吻合的,這些沙子曾被用來遮蓋犯罪痕跡。車裡的食物碎屑有玉米片、薯片、脆餅和巧克力餅乾,還有一些花生醬餅乾粉末,以及蘇打水漬——含糖飲料,不是那種減肥型的。當然,所有這些證物都無法讓他們找到嫌疑犯,但這就像一塊塊磚頭,積累多了,就能沿著探路者順藤摸瓜,找到罪犯。正如普拉斯基所猜測的那樣,那些棉質短纖維是肉色的,類似普通的工作手套質地。上千家藥店、園藝店和雜貨店都有售這種手套。很顯然,他們在偷了探路者之後,對車進行了仔細的清理,而且他們每次用車都會戴上手套。這種罪犯還是第一次遇到。鐘表匠的手段是多麼的高超。車座頭靠上的毛發長九英寸,黑色夾雜著灰色。毛發是很好的證據,因為它總會脫落,要不就是在打鬥中被扯落。不過,毛發通常隻能提供類型特征,即,根據現場發現的毛發顏色、質地、長度、染色情況或其他化學成分,可以推斷出與嫌犯有關的外圍情況。但是,毛發通常並不具備唯一性:即,除非毛發根部連結有毛囊,可以進行DNA檢測,否則它無法絕對地指向某個嫌疑犯。而普拉斯基找到的那根頭發是沒有毛囊的。萊姆知道,這根毛發太長了,不像是鐘表匠的頭發——根據鐘表商霍勒斯坦的描述,計算機圖形合成係統創建了一張鐘表匠的照片,認為他的頭發應該是中等長度。喬安妮·哈珀看見過鐘表匠的幫凶,可他的頭發被帽子遮住了,所以這根頭發有可能是他幫凶的。也可能是假發——鐘表匠可能有偽裝——但庫柏在發根沒有發現戴假發用的黏合劑。萊姆斷定,可能是在這輛運動休閒車被偷之前,原來的車主留下了這根毛發。當然,一根九英寸長的頭發可能是男人的,也可能是女人的。灰色說明此人已到中年,而這個年紀的男人很少留九英寸的長發——齊肩的長度或更短些才比較合適。“鐘表匠或他的幫凶可能有女朋友,或者還有另外一名同夥,但這也不太可能……嗯,不管怎麼樣,先寫在證據圖表上吧,”萊姆命令道。“因為,”普拉斯基說,好像是在背誦他聽到彆人說過的話,“你不知道什麼時候就能用得著,是嗎?”萊姆抬起一邊的眉毛,點了點頭,然後問:“鞋子呢?”普拉斯基找到的唯一鞋印是一雙十三號的軟底鞋留下的。嫌疑犯當時剛剛踩到了一攤水,腳印就在水邊上;他在往出口逃跑的路上留下了六七個腳印,之後的痕跡就不清楚了。普拉斯基可以確定,鞋印是鐘表匠或其幫凶留下的,因為這是從探路者到最近出口之間最合理的一條路線。他同時也注意到,鞋印之間相隔一定距離,其中隻有幾個鞋印顯示出後跟的印記。“這說明他在跑,”普拉斯基說,“你的教科書上沒提這一點,但我說的也是有道理的。”想要不喜歡這孩子可真難,萊姆想。但鞋印所能起到的作用很有限。無法看出該鞋的品牌,因為皮質鞋底沒有留下明顯的痕跡,也沒有任何不同尋常的穿著特點——否則可以看出一些足病或矯形特征。“至少我們知道,他有雙大腳。”普拉斯基說。萊姆低聲說:“我忘記有哪條法令曾規定過,八號尺寸的腳禁止穿十三號的鞋。”新手點點頭:“我明白。”萊姆心想,人就應該活到老,學到老。他又仔細地看了一遍證據,問:“就這些了嗎?”普拉斯基點點頭:“我已經儘力了。”萊姆咕噥了一聲:“隻能說你做得還不錯。”這樣說可能不夠熱情,但他並不在意。他想,如果讓薩克斯來進行網格搜索,結果可能就會不一樣了。他覺得薩克斯肯定能發現更多的線索。犯罪學家轉向塞利托問:“呂龐特的文件找得怎麼樣了?”“還沒什麼進展。如果你知道更多的情況,可能更容易找些。”“如果我知道更多的情況,我自己就可以找了。”新手普拉斯基盯著證據圖表說:“所有這些……看來,我們對他幾乎還是一無所知。”不完全這樣,萊姆心想。至少我們知道他是一個絕頂聰明的罪犯。鐘表匠犯罪現場一地點:·第二十二大街,哈得孫河的拖輪維修碼頭。受害者:·身份不詳。·男性。·可能是中年人,或年齡更大些,可能患有高血壓或冠心病(血液中含有抗凝血劑)。·血液中無其他藥物成分、炎症或疾病症狀。·海岸警衛隊和緊急勤務組的潛水員在紐約港搜尋屍體和證據。·查找失蹤人口報告。罪犯:·見下文。作案手法:·罪犯強迫受害人抓住碼頭平台,懸掛在水麵上方,割斷其手指或手腕,直至他跌入水中。·作案時間:周一晚六點至周二早晨六點之間。證據:·血液,AB型。·破裂的指甲,未經修飾,較寬。·一段被切割過的鐵鏈防護網,切割工具為普通鐵絲切割鉗,無法追蹤來源。·時鐘。見下文。·詩歌留言。見下文。·碼頭平台上的指甲印。·沒有明顯的痕跡、指紋、腳印或車胎痕。犯罪現場二地點:·雪鬆街旁的小巷子,靠近百老彙大街,在三幢商業大樓(後門於晚間八點半至十點之間關閉)和一幢政府辦公大樓(後門於晚間六點關閉)的後麵。·這條小巷是死胡同。十五英尺寬,一百零四英尺長,路麵為鵝卵石鋪設,屍體距離雪鬆街口十五英尺遠。受害者:·西奧多·亞當斯。·住在炮台公園附近。·自由職業人。·無明顯的仇家。·無州或聯邦執法機關的調查案底。·搜查小巷周圍相關大樓,未發現任何線索。罪犯:·鐘表匠。·男性。·數據庫裡沒有關於鐘表匠的記載。·手上有帶有魚類蛋白的泥土。作案手法:·將受害者從車上拖到小巷裡,上方懸掛金屬杠。最後喉嚨被砸碎。·等待法醫檢查報告來確認死因。·無性行為痕跡。·死亡時間:大約周一晚十點十五分至十一點之間,等待法醫檢查確認。證據:時鐘。·不含炸藥、化學品或生物製劑。·與碼頭上發現的鐘相同。·無指紋,有微量痕跡。·阿諾德產品公司出品,產地為馬薩諸塞州的弗雷明漢。·購於曼哈頓的霍勒斯坦鐘表店。罪犯在兩個現場都留下了一首詩。·電腦打印,普通紙張,惠普激光打印機墨粉。·詩歌內容:蒼穹一輪冷月,照耀大地寒屍,預示死亡的來臨,終結那始於生之初的旅程。——鐘表匠·沒有發現這首詩的資料;可能是凶手自己所寫。·冷月指的是太陰月——死亡之月。·口袋裡有六十美元,無錢幣序列號線索;無指紋。·發現細沙粒,用來遮蓋犯罪痕跡;普通的沙子,新買的。因為他打算重返犯罪現場嗎?·金屬杠,重八十一磅,有針眼狀穿孔。並非小巷附近建築工地所用。沒有找到其他來源。·膠帶,普通類型,但切割痕跡異常整齊。各段長度都幾乎相等。·細沙粒中發現硫酸鉈(用作鼠藥)。·含有魚類蛋白的土壤——來自罪犯身上,而非受害者。·幾乎沒有其他的痕跡。·棕色纖維,可能來自汽車上的地墊。其他:汽車。·福特探路者,車齡三年左右。棕色地墊。棕黃色車身。·檢查該地區星期一夜間所有停泊車輛的車牌,沒有可疑記錄。·查詢打擊賣淫部門的娼妓記錄,回複:可能有目擊者。·沒有線索。與霍勒斯坦的詢問記錄罪犯:·電子麵部識彆技術係統合成的鐘表匠照片——四十七八歲至五十剛出頭的年紀,圓臉,雙下巴,大鼻子,非常淡的藍色眼睛。身高六英尺多,體型偏瘦,黑發,頭發中等長度,未佩戴珠寶,黑色衣服。無名。·精通鐘表,知曉最近拍賣會上售出的鐘表情況,參觀過本市正在舉行的鐘表展覽會。·曾威脅鐘表商保持沉默。·買過十隻時鐘。是否意味著有十名受害者?·以現金方式購買。·需要鐘麵上有月亮臉和很響的嘀嗒聲。證據:·這些時鐘購於霍勒斯坦鐘表店,位於紐約的熨鬥區。·付給店主的現金上無指紋,錢幣序列號無任何犯罪特征。錢上沒有痕跡。·在投幣電話上打過電話。犯罪現場三地點:·斯普林大街481號。受害者:·喬安妮·哈珀。·無明顯犯罪動機。·不認識第二受害者亞當斯。罪犯:·鐘表匠。·有幫凶。·或許是受害者早些時候在其花店裡看到的男人。·白人,體格高大,戴墨鏡,乳白色大衣,戴帽子。駕駛運動休閒車。作案手法:·撬鎖進入。·預謀的襲擊方式不詳。可能計劃使用花店的線繩作為凶器。證據:·魚類蛋白源自喬安妮的花房(用作蘭花的肥料)。·硫酸鉈來自附近區域。·花店的線繩,切割成完全均等的長度。(是否將用作殺人凶器?)·時鐘。·和其他的鐘一樣。無硝酸炸藥成分。·無痕跡。·沒有留下字條或詩歌。·現場沒有腳印、指紋、武器或其他東西。·黑色碎片——翻修屋頂用的柏油。·查詢紐約地區的ASTER熱感影像,希望可以找到線索。其他:·罪犯在襲擊受害人之前曾打探過受害人。有目的地尋找受害人。出於什麼目的?·有警用對講機。後改換頻率。·棕黃色運動休閒車。·無車牌號。·發出緊急車輛追蹤請求。·該地區有四百二十三人擁有棕黃色探路者運動休閒車。參照刑事搜捕令進行比對。找到兩名嫌疑人。其中一位車主年齡太大;另一人因被控販賣毒品而正在服刑。鐘表匠的探路者地點:·在哈得孫河與休斯敦街交會處的停車場被發現。證據:·探路者的車主就是那個服刑的犯人。該車曾被沒收,正在等候警方拍賣,但被人從停車場竊走。·奇怪現象:贓車沒有遮擋,也不靠近停車場出口。·車內有玉米片、薯片、脆餅和巧克力餅乾碎屑。花生醬餅乾粉末。蘇打水漬,屬於普通的含糖型飲料。·一盒雷明頓.32口徑自動手槍子彈,少了七顆。手槍可能是奧陶加MK Ⅱ型。·一本書——《終極審訊技巧》。這是他殺人手法的藍本嗎?出版商沒有提供任何有用信息。·一根灰白色和黑色相間的頭發,可能是女人的。·整個車上都不留指紋。·肉色棉質纖維來自手套。·沙粒與小巷裡發現的沙子相吻合。·十三號軟底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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