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3章(1 / 1)

凡人仙葫 佚名 1044 字 1個月前

三陽郡北邊的陰山郡,如今荒蕪一片,田地裡長滿了雜草,幾十裡也看不到一個人煙。

唯獨群山之中一條羊腸小道上,卻是人來人往,絡繹不絕。

這些來來往往的人,大都是些小商小販,販運一些物品送到三陽郡售賣。

或者購買三陽郡的特產,運到其他地方,再高價賣出。

姬鬆穿一件普通的粗布衣服,走在這一群商隊小販之中,跟同路的一名小販隨意閒聊。

“你挑這一擔鹽走二十幾天山路,販運到三陽郡,大概能賺多少錢?”

姬鬆看這名挑鹽的漢子,這一路上風餐露宿,草鞋都磨破了好幾雙,有點好奇地問道。

“嘿嘿,我也不怕告訴你,隻要有門路能買到鹽,運到三陽郡,價格至少翻一兩倍。”

“把鹽賣掉之後,再從三陽郡買幾口鐵鍋販運回去,還能再賺一筆。”

漢子說話的時候,扁擔一閃一閃的,步伐穩健,絲毫沒有停頓。

“鹽賣這麼貴,能賣出去嗎?”

對於普通百姓而言,鹽本來就是很貴的物資,價格再翻一兩倍,恐怕不好賣了。

“當然能賣出去,你可彆小看了,三陽郡人人都是富豪,人人都跟地主老財一樣吃香喝辣,人人都吃得起鹽。”

挑鹽的漢子說到這裡,也是一臉的自豪。

“這麼誇張,三陽郡就沒有佃戶嗎?”

姬鬆雖然一直聽說三陽郡很富裕,但他感覺這種說法也太誇張了。

富裕的地方他又不是沒見過,頂多是官府和地主富裕。

佃戶是不可能富裕的,能混飽肚子,有一件不露腚的褲子穿,就是天大的福分了。

一般來說,某一個地方富裕,就是集中了大量的達官顯貴,不可能人人富裕的。

要是真的人人都富裕了,誰來當佃戶?誰來當奴仆?

姬鬆常年跟在隆興聖皇帝的身邊,也算是有些見識的人了。

他很明白,沒有從天上憑空掉下來的財富,富人的財富,都是靠奴役其他人勞動成果得到的。

“哈哈哈……當然有佃戶,整個三陽郡,除了張青天,所有人都是他的佃戶。”

挑鹽的漢子哈哈一笑,看向姬鬆的眼神,就像城裡人審視沒見識的鄉巴佬一樣。

“這……全都是佃戶?這怎麼可能?”

姬鬆還是無法想象,三陽郡究竟是什麼樣子的。

張二苟把200多萬百姓,全都變成他的佃戶,想想就很瘋狂,換在其他地方,絕對是巨貪。

姬鬆懷著好奇的心理,沿著這條人工踩出來的小道,終於進入三陽郡地界。

他一進入三陽郡地界,就發現了不同之處。

第一感覺就是人很多,到處都是人來人往。

這些人全都紅光滿麵,一看就是沒餓過肚子的。

來往行人身上,衣服雖然樸素,還打著補丁,但至少衣能蔽體,連小孩都有褲子穿。

看這種精神狀態與穿著,至少也跟擁有百餘畝土地的小地主,差不多了。

沿途看到的那些村莊,都修建了磚瓦房,茅草棚極少看到。

好不容易看到幾間很大的茅草房,走湊到近前去看一下,原來是養豬的豬圈,裡麵養了十幾頭豬哼哼唧唧,正在吃豬食。

姬鬆這一條寬廣的人官道直行,終於看到三陽郡城。

他才剛走到城門口,就看到前方聚集了一大群人,圍著一塊空地議論紛紛。

喜歡圍觀看熱鬨是人的天性,姬鬆自然也好奇地圍了上去。

隻見人群中央,是幾名凶神惡煞一樣的衙役,押著一名女子。

這名女子擁有練氣後期修為,此刻被五花大綁,披頭散發跪在地上,身上還隱隱滲出血跡。

這名女子皮膚白嫩,大概也就四十來歲的樣子,正是果實成熟最誘人的年齡。

姬鬆擠在人群中,見此一幕,心中不忍,頓時升起一股想要行俠仗義,英雄救美的想法。

看來這三陽郡被人吹到天上去,也不過如此,這些衙役也一樣會欺辱良家婦女。

不過他這次是來秘密查訪的,暫時還是忍住了出手救人的衝動。

“哈哈哈……”

“活該……”

在姬鬆身旁,其他圍觀的人群卻流露出幸災樂禍的神態,在他們身上看不到任何同情。

唉,這些小民就是這樣,災難沒落到自己頭上,就喜歡看彆人的熱鬨,幸災樂禍。

“啪!”

空地中央,一名衙役,一鞭子抽在女子身上,抽出一道血痕。

“胡阿花!你可知罪!”

“我錯了!我不應該貪汙地租,不應該私自向佃戶加租的……”

“我本是一名普通農家小媳婦,那一年大旱,家裡吃不上飯,就用一鬥米的價格,把我賣給了東家……”

隨著這名女子的自述,姬鬆終於了解個大概。

原來此人也是窮苦人家出身,被張二苟以一鬥米買下來,之後跟著郡守一路飛黃騰達,過上了好日子。

隻是人心永遠難以滿足,這名胡阿花負責一個縣的收租,她悄悄地把地租改成了四成。

多出來的兩成地租,都進了她的小倉庫,再把糧食煉製成行軍丸,倒賣到青州,賺取巨額利潤。

衙役在宣布完胡阿花的罪名之後,一刀就斬下了那顆看起來還很有姿色的頭顱。

然後將頭顱懸掛在城門口。

見此一幕,姬鬆歎了一口氣,難怪人人都說張二苟此人牧民有術。

隻是方法就擺在這裡,誰又能學得會。

這個胡阿花,一看就是張二苟培養出來的心腹之人。

能把一名普通的農婦培養到練氣後期,這中間花費了大量的資源。

現在卻因為其貪汙了區區兩成的地租,就給斬首示眾了。

放在其他地方官員身上,是萬萬不可能因為一些刁民,而斬殺自己心腹的。

頂多是罰酒三杯,下不為例。

刁民與心腹手下之間,孰輕孰重,一想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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