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4章 年代裡軟飯硬吃的入贅男16(1 / 1)

想吃肉真的,想讓老丈人活得久一些也是真的,老丈人要是不好好的活著,家裡的孩子誰帶?

勸服林家旺後,林明月心情愉悅的回到廚房。

隻看她的表情,不用問安景之都知道這事成了。

老丈人從來都拒絕不了閨女。

以後孩子就可以丟給老丈人了,天天放在彆人家也不是個事。

夜間,

勤學苦讀的人從林明月變成了林家旺。

林家旺沒怎麼讀過書,但大部分的字他還是認識的,否則他怎麼學那些草藥,都是為了養閨女使勁硬背學會的。

聽著老丈人在院子裡巴拉巴拉的聲音,安景之睡了一個舒舒服服的覺。

兩人不愧是父女,讓他們讀書就像讓他們吃藥一樣,滿臉痛苦。

安景之不得不時不時的鞭策一下林家旺,給對方增添一些讀書的信心。

“爹,都看了三頁了?前麵的都會了?”他問了問林家旺的學習進度,故作驚訝的問。

“你以為呢?你爹我認真起來,誰比得過?”

安景之嘖嘖道,“爹,不愧是你!這衛生所的職位非你莫屬!”進度太慢,得再鞭策一下。

“咱們大隊就隻有您一個人懂草藥,到時候肯定是推薦您去公社學習。”

“您在這裡學的越多,到時候學起來就更容易能學到更多的東西,回頭肯定是拔尖的那一個,不選你當衛生所的醫生選誰?”

“到時候您肯定也跟明月一樣,震他們一個底朝天,讓大家夥看看林家父女的威風。”

安景之一邊講一邊給林家旺描述到時會有多麼風光。

十天的疲憊,一掃而空,林家旺感覺自己又行了。

“爹,乾嘛去?”

安景之詫異地望著老丈人背著手往屋子裡走的身影,這都飯點了乾嘛呢?

“看書,待會兒把飯給我送到屋子裡,彆影響我看書。”

等林明月把菜端上桌的時候,隻看到安景之一人。

“爹呢?”

安景之深藏功與名,嘴巴朝著林家旺的房間努了努,“房間看書呢,爹說把飯端到他房間裡就好了,彆打擾他。”

林家旺白天乾活的時候都背著書,一邊乾活一邊看書,乾活時嘴裡還碎碎念。

旁人打聽才知道他在背草藥名,背藥方。

心裡頓時對他升起了無限的敬佩,同時也默默的離他遠了些,不敢打擾他。

主要還是怕對方背書時,一個不注意,鋤頭直接鋤到他們腳上!

就像安景之想的那樣,前世林家旺也被大隊長找來,要讓他去參加公社的培訓,但林家旺當時拒絕了。

他原本就不喜歡醫術。

這一輩子有安景之的影響,林家旺又提前為之準備了一個多月,大隊長一提,他當即就同意了。

“縣裡那垃圾回收站的人消息可真靈通,今天大隊長找我說公社培訓的事兒了,明天就出發。”

回到家裡,林家旺說起這事。

林明月驚訝道,“這麼快就要走嗎?走幾天?”

林家旺咋吧咋吧嘴說道,“半個月左右。”

“那吃飯的問題怎麼解決?”

“到時候直接上公社醫院吃食堂就行。”

林明月當即回到自己房間找出錢和票,數出足夠的錢票一把推到林家旺的手裡。

“爹,這些你都拿著,出門在外,吃好一點,要是不夠了,您找人回來給個信。”

半個月十塊錢還有糧票,一個人吃怎麼著也夠了。

“夠了夠了。”林家旺笑道。

“爹,這送給你,好記性不如爛筆頭,到時候您聽到啥就記下來,回頭也有地方查找。”

安景之也回到自己房間,找出原主的筆記本和鋼筆。

反正這些東西他用不到。

林家旺是真有些驚訝了。

原主有多寶貴鋼筆,他可知道的一清二楚。

本子是他閨女買的,鋼筆是對方自己帶來的。

都窮成那樣了,也沒把鋼筆賣掉。

現在居然舍得送給他。

實際上那是原主在地上撿的。

“真送給我?”

安景之無所謂的說,“都拿出來了,我還能騙爹你不成?”

“反正我在家也用不到,您正好需要,就拿去用。”

林家旺試探了一下對方的誠心後回絕道,“算了,我用鉛筆吧,寫錯了也能擦掉,這鋼筆還要抽墨水,麻煩。”

“本子倒是不錯,本子留下,鋼筆你拿回去。”

……

“早飯我已經做好了,你記得吃。”早上林明月要開拖拉機送大隊長和林家旺去公社醫院,臨走前囑咐安景之。

吃完早飯在家裡閒來無事安景之都會去隊裡逛一逛,用糖和瓜子跟那些隊裡的孩子換一些果子吃。

沒走幾步,就聽到前麵傳來嘈雜的聲音。

安景之趕了上去,正好就聽到秋嬸在罵人。

“滾吧,你這樣的上門女婿,我們家可要不起。”

“讓你乾活你裝暈,好不容易老實幾天,居然敢私下欺負我閨女,滾!你吃進去的那些糧食我也懶得跟你算了,就當喂狗了,哪裡來滾哪去!”

“三奶,咋回事?咋又吵起來了?”擠進人群後安景之問道。

三奶說道,“這李明發這幾天看著老老實實的,沒想到居然敢私下動手打妮兒,還警告妮兒不準告訴她娘,要不然就鬨得她家不安寧。”

“妮兒膽子又小,就這麼吃了一個多月的虧,今天要不是她娘恰恰碰上這王八蛋動手,恐怕還被埋在鼓裡呢。”三奶一邊說一邊搖頭感慨。

難怪,安景之就說怎麼李明發臉上都是一道道的血痕,頭發也亂七八糟,鼻青臉腫,鼻血都流出來了,看著狼狽至極。

原來是被提前打了一頓,看了看秋嬸手旁邊的那個扁擔,想來應該是用扁擔打的。

“欺軟怕硬。”他搖頭說道。

三奶道,“咋不是?妮兒也是傻,這是咱們大隊,他李明發能乾什麼?活活給他欺負了一個多月。”

眾人還在議論,秋嬸放下手裡的扁擔,直接回到屋子裡,沒一會兒就跑出來,手裡拿著幾件衣服,直接丟到李明發的身邊。

“滾吧,當初你來我家就帶了幾身衣服。”

“以後彆再讓我看見你!見一次老娘我打一次!真是喂不熟的狗崽子!”

“我跟妮兒是結過婚的。”李明發還想再掙紮。

“現在離婚了!”

“離婚要雙方同意,我不同意!”

“老娘管你同不同意!”說著又一棍子打了上去。

“他們扯結婚證了嗎?”安景之好奇的問道。

“啥結婚證?”三奶問道。

明白了,鄉下人大多都不知道結婚證的事,而且,按照秋嬸的摳門,結婚證應該是沒領的,畢竟領結婚證還要拍照,那都是錢。

“你再打我,就算把我打死我也不會跟女兒離婚!你閨女離了我哪裡還有人要嗎?!”李明發道。

秋嬸動手更用力了,打的李明發嗷嗷叫,死活不鬆口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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