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婚姻無止境(1 / 1)

婚不由己 旖旎萌妃 1996 字 4天前

第一章題記:有時候,我覺得我已經走到了世界儘頭——幾米《地下鐵》沈蔓坐在自己的格子間裡,看著電腦屏幕。電腦停留在郵箱上,她咬了咬牙,眼神中還是有猶疑,似乎用儘了所有力氣,她閉上眼睛,按下了發送鍵。小小的一間辦公室,三四個員工,她坐在裡麵,牌子上寫著,副總經理沈蔓,每次看到,那樣子讓她都汗顏,若不是師兄一定要給她做,她定不會要這個牌子,她副總經理唯一的權利,就是可以選擇一下辦公地點,她選了靠窗的位置,剛剛成立的公司,租下的是居民樓,外麵是安靜的小區,窗台上放了一株石蒜,養起來很難,不知是哪位紅顏知己送給了顧泯傑,他懶得養,所以她在征求了他的意見後,搬到了辦公室來養,顧泯傑討厭所有的有根植物,所以,家裡並沒有綠色,她隻能帶到辦公室來養,好在,在這裡,她是副總經理,還有這個權利。沈蔓看著那石蒜發呆,曼珠沙華是石蒜的一種,曼珠沙華又被叫做是彼岸花,傳說,黃泉兩邊,種植的就是滿滿的曼珠沙華,它們葉子衰落,花方開放,葉子與花,此生都不能見麵,花開時,那顏色看起來好像鮮血欲滴,她看著看著,突然覺得莫名的傷感,她在想,今天顧泯傑看到這封郵件後,會是什麼表情。她發給他的,是離婚協議書。她想離婚很久了,雖然,他們結婚剛剛滿三年,但是幾乎是從剛剛結婚開始,她已經在後悔自己的婚姻。她的丈夫顧泯傑是一個怎樣的男人呢?他有好的家世,好的學曆,好的相貌,好的事業,哪個女人見到他,都會為他神魂顛倒,失魂落魄,迅速為他那優雅的氣質,柔和的聲音所迷惑,他走到哪裡,人氣甚至可以堪比他當紅的藝人弟弟顧泯宇,他就是那個追光燈一直追趕著的明星,光彩奪目。上一次八卦雜誌統計,本市有多少女人想要嫁給顧泯傑,數據竟然有百分之七十之多。沈笑計算了一下,本市超過四百萬人,其中兩百萬人是女性,也就是說,她打敗了本市的一百四十萬女性,在一片哭天喊地聲中,嫁給了顧泯傑,這麼來算,她應該覺得驕傲才對。然而她從沒有那種想法,她隻是覺得,他們不應該結婚,從一開始就不應該。因為她跟他的差距太大,他是如此的光芒奪目,她卻是如此的默默無聞。她向來是個高傲的女孩子,從上學時就是這樣,雖然她承認,自己其實平凡的很,她一直覺得自己沒什麼過人之處,相貌平平,身材SOSO,上學時談過幾次不太成功的戀愛,工作後有一個還算穩定的工作職位,但是從她內心裡就是高傲的。她從來沒想過顧泯宇竟然有一天會向她求婚。其實顧泯宇從小就是認得她的,兩個人生活在一個大院裡,隻不過,他是首長家的兒子,她是司機家的孩子,她父親,給他爺爺開了半輩子的車,直到他爺爺退休,又給他爸爸開車,所以沈蔓也就有了那個榮幸,可以住在軍區大院,可以偶爾去顧泯傑家那個龐大的二層小洋樓裡玩耍。但是她仍舊隻是個司機家的孩子,在那些所謂上流社會,比如顧泯傑的媽媽眼裡,她是絲毫配不上他們家這個傑出的大兒子的。沈笑還記得,顧泯傑向自己求婚的那一天,正是盛夏時節,天氣趨於炎熱,她剛剛走出大學校園,還是個青澀的小丫頭,穿著不太耐看的運動服,梳著個簡單的馬尾辮,對比起來,顧泯傑簡直就是從天而降的王子,他一身米黃色的休閒西裝,裡麵淡紫色的襯衫,領子開著,露出精致的鎖骨,他有點近視眼,所以看人的時候,總是愛眯著點眼睛,卻更給人一種深邃的錯覺,他帶來了象征著天長地久的九十九朵玫瑰,就那麼將他昂貴的保時捷停到了學校門口,在這個充斥著畢業時的離彆的校園中,這一幕羨煞了太多人。灰姑娘與王子的童話,從此又在校園盛行起來。然而隻有她知道,那看似令人羨慕的婚姻背後,早已千瘡百孔。*下班時間到了,沈笑從緊張的工作中回過神來,才想起來,她的電話一天都沒有響起。她拿著手機,坐在那裡,看著屏幕,心裡猜測著,他難道沒看到郵件嗎?不然,按照一般常理,他不是應該馬上打來電話,問她是怎麼回事。她已經想好,他如果打來電話,她將要怎麼說,公司有派海外的學習,她想去,一去,就是三年,她想對他說,顧泯傑,你正是大好年華,三年時間,你可以有很多女人,那麼,我們就這麼算了吧。當然,這都是她的借口,她幾乎是想了三年,才想到這麼一個絕佳的理由。可是他竟然沒打來電話?她心裡邊納悶著,邊整理好桌子,向外走去。*她每天要按時下班回家,這是她可以出來工作時向他們保證過的。往家裡去的路去的人並不多,因為那邊自然不是普通人可以隨意就進去的,那裡門口有崗哨,站在那裡的警衛手裡拿著真槍實彈,那裡宅院深深,一片靜謐,一點也不像是住人的地方,似乎毫無一點生機,隻能看見那些小樓房一排一排的,見不到一點人氣,所以沈蔓每當走進去,都會有一種壓抑感,這在她小時候,還不覺得,因為那時,她還不知道這裡跟外麵的區彆。後來上開始上學,接觸外麵的世界,她才漸漸知道,大院裡的孩子,跟外麵是絕對不一樣的,也是從那時起,她漸漸的討厭這裡,她想,上大學她一定要去彆的城市,離這裡遠遠的,最好從此再也不要回來。但是她還是回來了,嫁給顧泯傑,就意味著,她從此不能離開這裡。進了門時,家裡人已經在吃飯,家裡好像軍事化管理一般,六點準時吃飯,晚一分鐘都不等,她走進飯廳,向大家低頭,姑姑顧青樺不意外的嘮叨起來,“早說了在家裡待著就好,非要去工作,那麼好強乾什麼,誰也沒怨你白吃白喝。”“行了,吃飯的時候彆說話。”公公顧修捷沉著臉說。她嫁給顧泯傑的第二年婆婆意外去世,從此姑姑成了家裡的女主人。姑姑比婆婆更加刻薄,但是她已經對姑姑尖酸的話習以為常,隻是進去洗手,然後坐下來吃飯。吃飯時,她總是低著頭,因為這樣,她被姑姑說了好幾次,說她乾嘛這麼個卑微樣子,但是她說是說,她還是希望沈蔓卑微一點,她常說,“蔓蔓,不要嫌我嘮叨,但是你能嫁進我們家,真是上輩子休來的福分,你要是不對我們家裡孝順,可真的會糟天譴的,你就應該懷著感恩,你要知道自己的身份。”是啊,她是什麼身份?她是司機家的女兒,是不配走進這個門的。但是當初要娶她的,也是顧泯傑。那時,她能嫁給他,還要賴與顧泯傑曾經那場驚天動地的愛情。他愛上的人很不平凡,他將人帶回家來,震驚了整個大院,他家裡鬨翻了天,一家人都在勸他,讓他趕緊分手,可是他固執己見,帶著人出雙入對,所有人都知道了顧泯傑是個叛逆的孩子。因為他愛上的,是天上人間的公關小姐,那裡的公關,到底是做什麼的,每個人心裡都有數。這樣的女孩子,普通人家都不會同意,何況是顧泯傑那樣的家庭?最終他的那段戀情無疾而終,就是那時,他向沈蔓求婚,然後帶她回家去,顧泯傑的母親本來是不同意的,但是所有反對的聲音最後還是被顧泯傑的爺爺打壓了下去,爺爺說,“總比那個狐狸精樣子的好,好不容易找個正常點的了,就這樣吧,沈先令給我開了一輩子車,我知道那個人,勤勞肯乾,又忠厚老實,他家的閨女,沒問題。”顧泯傑的母親想想,也對,終於勉強同意了他們的婚事。當沈蔓聽說時,隻是苦澀的一笑,原來,她跟那個坐台小姐比起來,她是不錯的,所以她才得以嫁進那個高貴的家庭。自從她走進這個家,她就覺得那壓抑的感覺,將永無止境。她不可以晚歸,跟朋友見麵要彙報,雖然顧家兄弟總是不在家,而顧泯傑,不知從什麼時候起也開始晚歸,甚至夜不歸宿,她想,或許是因為跟長輩們住在一起,所以他才會回來,否則,他樂得永遠住在外麵,再也不要見她。晚上,她還在為她的離婚協議書奇怪,他為什麼沒打來電話?石沉大海一般,一點動靜也沒有。懷著無限的懷疑,她慢慢深水,雙人床,單人的被,他已經一個星期沒回來,沒人過問,也沒人提起。半夜,她已經熟睡,下麵卻吵鬨了起來,她微微側了側身,卻聽見門被打開,他走進來,帶著一身的酒味。她趕緊站起來,沒有開燈,他模糊的站在她麵前,看著她,要說話,她的心怦怦的跳起來,以為他會質問她。然而,他隻是說了一句,“艾琳,給我水。”她舒了口氣,走到他麵前,咬了咬唇,說,“我是沈蔓。”但是她還是給他倒了水,轉過身,他卻已經倒在床上。她站在床邊,打開燈,他的襯衫開著扣子,外套早已不知所蹤,有些紛亂的發,落在她的枕頭上,穿著鞋,就上了床。她歎了口氣,將水放下,給他拖鞋。自從他回來,她便陷入了失眠,坐在大床的一角,看著黑暗,房間很大,堪比外麵那些公寓的大小,是為了他們結婚,特意將原本幾個散碎的房間改造成了一個大套間,如果放假,她便會縮在這裡一整天,除了吃飯時間,一步也不會踏出去。他有時心情好,會在家裡住上十天半個月,說話的聲音都是溫柔的,對人都是笑臉,他笑起來很好看,一邊的臉上,會有一個明顯的酒窩,但是,她總覺得她在惹怒他,有時不知道說錯了什麼,做錯了什麼,他會馬上翻臉,他不會跟她吵架,隻是離開,離開,最多的時候,她一個月沒見到他,為此,姑姑把她訓了一頓,讓她打電話給顧泯傑,求他回來。從此以後她對他說話都是小心翼翼的,但是,他卻更愛生氣。她奇怪,他對彆人都是笑臉相迎,外麵甚至傳他簡直是個笑麵虎,但是為何對她,總是會黑臉。她覺得她認識的他,跟外麵的人認識的顧泯傑,簡直就是兩個人。她就那麼縮在那裡,不知道什麼時候醒來,他已經不見,那一點凹陷,證明他曾經的存在,隻是,上麵涼薄的一片,已經沒有絲毫溫度。該是吃早飯的時間,她下樓去,看見顧泯傑正笑著跟爸爸說話。他麵對彆人時,總是帶著笑容,好像永遠也不會生氣一樣,但是人人都知道,他做起工作來,比哪個人都拚命,他剛開始創業時,曾經連著在房間裡三天三夜愣是沒出來,出來時,一個偉大的燕歌程序發明,讓國產遊戲係統更加穩定,從此他的大名寫進了曆史,他成了一個輝煌的傳奇,沈蔓是少數見過他工作的樣子的幸運兒,他工作的時候,會戴上眼鏡,麵無表情,一絲不苟的看著電腦屏幕,眼鏡都不眨一下,那樣子竟然有一點可怕。沈笑從那以後一直覺得,他其實是很不一樣的,他內心裡絕對沒有表麵這麼溫柔,這些溫柔,都是他的戲劇,他就好像一個導演,看著眾人皆醉他獨醒,在一邊沾沾自喜,看戲一樣看著所有人對他的崇拜,仰慕,和欣賞,其實,他內心裡黑暗的很。從此沈蔓似乎更怕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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