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子言掛掉了電話,煩躁的拉起曳地長裙,細跟的高跟鞋走起路來很麻煩,她咬著牙向前跑著,趕上了紅綠燈,便停下來等著,樣子狼狽不堪。正在心裡咒罵林安森,卻突然看見,一輛摩托車駛過,速度快的驚人,她隻來得及看到一個背影,但隻是那一眼,已經讓她愣在了那裡。那個瘦弱的背影,那麼熟悉,熟悉到,仿佛是血液裡的印記一般……那一瞬間,紅燈停,綠燈行,人行道迅速熱鬨了起來,她拉起了她的大裙子,不顧一切的向前跑去,追著那個背影,理智,修養,全部放到了一邊,不不,對他,她不需要這些,對他,她所有都可以拋卻,對他,她從不顧什麼。大街上的人紛紛看著這個奇怪的女人,沿著街道,跑的那麼瘋狂,花了四個小時才弄好的妝容那一刻淩亂不堪,她卻全然不顧。記得他很愛穿格子的襯衫,那一年,她十六,他十八,她抬起頭來,才能看到他的下巴,他很高,但是卻瘦,經常看到的是,他站在路燈下,點上一支煙,吐著雲霧,眼中是迷茫,又是哀傷,仿佛秋日裡即將凋零的落葉,看起來那麼蕭瑟,那時的路燈不是現在這麼明亮,那時的夜晚不是這時的霓虹閃耀,昏黃的路燈下,他靜靜的靠在欄杆上,看著遠方……她那時的瘋狂是後來無法想象的,每每想到都覺得不可思議,但是仔細想又覺得很正常,誰沒幾個躁動的青春呢?隻不過她的躁動比較強烈而已。那時的她,是人群中最亮眼的一個,她穿最時髦的衣服,發型一天變個樣,耳朵上一排的耳洞,經常搶過彆人手中的半支煙,自己深吸上一口,然後在嬉笑怒罵中,與人打做一團。那時的天空很清澈,她的心也無比明亮,即便後來覺得那簡直是一段黑暗的青春,但是她當時的心裡,比現在還要堅定,她所做一切所有的目的,都是為了那個男人,那個名字叫俊,長的也那麼俊的男人。俊是他們的領頭羊,他雖然那麼瘦弱,打起架來卻毫不柔弱,她那時覺得他打架的樣子帥極了,不管是麵對誰,他都毫不懼怕,即使赤手空拳,最後倒地的也是對方。但是即便如此,打架哪有,經常看到的他臉上有青腫,或是貼著創可貼,包著紗布,但是仍舊滿臉不屑的叼著煙,拎著外套,帥氣的甩到了肩上,他走過哪裡,都能引起女生的尖叫,在她們的心目中,他是王。那時的女孩子,喜歡的都是這樣的痞子,那麼單純的喜歡,不管家世,貧富,甚至人品,講究的也沒那麼多,不起來,現在的婚姻多麼的現實啊……他從不愛笑,他將人打倒在地,狠命的捶到人求饒,他不屑的朝人吐了口水,然後帥氣的站起來,眾人都在歡呼,他臉上卻是落寞的神情。最後他留給她的也隻是那個格子襯衫的背影,淚水模糊了眼睛,他的身影,也越來越模糊……她看著人潮洶湧的馬路,四處張望著,他的身影已然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