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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圖拉丁和奧斯卡竟然“入獄改造”以後,我差點沒樂歪了嘴,本來隻是想讓這兩個臉皮厚到不知邊的家夥吃點苦頭,沒想到效果顯著,收獲豐沃呀。
暗爽了一陣,我便將注意力重新放回到這兩天自己所關心的問題上。
攻擊力的問題,說白了就是武器。
自己手頭上的這把金色水晶劍,對於群魔堡壘級的冒險者來說,也是把非常不錯的武器,不過不是咱暴發戶心態強,非要去攀比這個,而是這把水晶劍對我來說的確已經不適用了。
想想,像我這種套上了主角悲劇光環的人,就算上個茅廁,說不定也能碰到高上自己幾十級的強大怪物來偷襲。
麵對這種彆的冒險者一輩子也遇不上一次,對我來說卻如同女人的大姨媽一樣,平均每個月都要拜訪一次的突發事件,我要是還滿足於普通冒險者水平的裝備,不居安思危,恐怕哪天就被怪物踹入茅坑裡去了。
想到金色水晶劍砍在月之王那堅硬的盔甲上,所摩擦出的火星和留下來的淺痕,我對更高級的武器的渴望越發強烈。
到不是說手頭上沒有其他金色武器,像金色鐮刀,金色鉤鐮槍,金色連枷,金色雙刃斧,甚至等級達到的話,還有柄頂級的綠色裝備,野蠻人不朽之王套裝裡的食人魔之錘,這些都是極品貨色,隨便哪一樣也要比水晶劍好,但是,它們並不是自己所稱手的裝備。
也有人會說,管它稱不稱手,變身以後,武器融入身體裡麵,不都一個樣嗎?話說的是這個理,但一旦融入身體,很多裝備獨有的特性就發揮不出來了。
比如說那麵金色的聖騎士巨盾,一旦融入身體,那超高的格擋率就浮雲了,而鐮刀所附帶的,造成傷口持續流血的概率,也會無限趨向於零。
而且,因為沒有稱手的武器,而不得不被迫選擇變身作戰,這聽起來不是有點悲哀嗎?我還想繼續鍛煉自己的劍技呀,看看奧斯卡那氣勢如虹的一劍流,還有莎拉淩厲的劍術和詭異莫測的身法相結合,究竟哪樣更適合自己。
但是自己就算再怎麼暴發戶,也不可能憑空變出一把稱手的極品劍出來呀。
苦惱了足有半個小時,我繼續將腦筋轉到交易市場上,畢竟三個臭皮匠,頂上一個諸葛亮,就算我的爆率再高,也無法和整個群魔堡壘裡的冒險者群體相比呀,說不定他們手頭上正有自己用得著的好東西呢?
於是在當天下午,我牽著琳婭香噴噴的小手,來到了群魔堡壘的冒險者交易市場,交易市場其實就在神殿附近的廣場上,位於傳送廣場的另外一邊。
這裡和庫拉斯特一樣(本章未完,請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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