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 京城 張誌儒是不是瘋了?(1 / 1)

距離沈家的商隊前往京城,隻剩下五天。

淩晨,黎青執停下手上的筆,按了按自己的肩膀。

這些天,等金小葉睡著後,他都會來書房寫書,早上再回去睡覺。

為了避免被人發現,他還特地找了個簾子掛在書房窗前,免得燈光透出去。

輕手輕腳地回到臥室,見金小葉還沒醒……黎青執在金小葉身邊躺下,深睡了一個時辰。

等他醒來的時候,金小葉已經不在了。

他下樓來到廚房,就見金小葉正在煮麵條。

“哪來的麵條?”黎青執好奇地問。

做麵條挺麻煩的,金小葉從沒做過,就算做麵食也是做麵疙瘩,或者攪和成糊狀之後攤麵餅。

金小葉道:“我跟麵館訂的,爹一大早就給我拿過來了。”

縣城那些麵館的麵條都是他們自己做的,有些麵館還會往外賣生麵條。

她昨天才知道這件事,然後就訂了一些——黎青執最近很忙,可以給他吃點好吃的補補。

麵條是黎老根幫她拿回來的,拿完,黎老根就迫不及待,出門喝茶去了。

自從來了縣城,黎老根變了很多。

看到城裡的老頭都穿得乾淨,他也開始注重穿著,一些壞習慣也改了。

至於賭錢……黎青執私底下找過黎老根,說黎老根再去賭錢會影響他考科舉,那他就不要黎老根這個爹了。

黎老根很害怕。要是黎青執換了個爹,那他怎麼辦好?他壓根就不敢再去賭錢!

時間長了,他還覺得賭錢沒意思。

早上去茶館喝茶,跟人吹牛吃麵條多好啊!

錢要是還有多出來的,買幾塊糖給黎大毛黎二毛還有趙小豆吃,個孩子還會親近他!

至於常翠……黎老根是不會給常翠買糖的,這女娃娃跟他又沒關係,他給人家吃糖乾啥?還不如自己吃。

金小葉提前煮了一鍋榨菜肉絲湯,把煮好的麵條撈進去,就是他們的早餐了!

緊跟著,她又將剩下的麵條撈進一個空碗裡,放進去豬油醬油拌了拌,給那些女工端過去。

女工們會把這麵條當菜,用來配粥。

拌麵條在她們看來,還是一道很好的菜。

黎青執吃早飯的時候,常瞻帶著翠翠從屋裡出來了。

自從常瞻回到崇城縣,翠翠就跟著常瞻住了,黎大毛黎二毛則像以前一樣,兩個人一個屋。

他們有兩張床,但從來都隻睡一張,另一張床上放了積木和棋盤。

常瞻和翠翠和他們一起吃麵條,常翠拿個勺子努力扒麵條吃的樣子特彆可愛……

黎青執笑了笑,去跟金小葉聊天。

他對東家長西家短的事情很感興趣。

“屈姑娘和徐啟飛的事情已經定下了,不過他們要等院試之後再成親,接下來幾個月,王姐和徐夫人不打算讓他們見麵,免得影響了徐啟飛……”金小葉念叨著。

黎青執倒是覺得影響不影響關係不大。

徐啟飛年紀太小了,都不到十八歲,再加上他不是出生書香世家的,沒有從小受到最好的教導……他能考過縣試府試,但接下來的院試想通過很難。

除非他撞大運。

朱尋淼的學問,都比徐啟飛要好——李秀才指點朱尋淼的次數,遠超其他人。

不過讓徐啟飛好好讀書,過些日子再成親是對的,他覺得王姐的女兒有點小了。

說完王姐的女兒,金小葉又提到了方家:“錦娘這些天不太高興,她娘正在給繡娘找夫家,還要一百兩銀子的彩禮……”

“怎麼回事?他們家不是靠繡娘做針線活養家的嗎?”黎青執皺眉。

方繡娘的掙錢能力不差,把方繡娘嫁出去,無異於殺雞取卵。

金小葉道:“誰知道呢!他們要那麼多錢,其實也沒人願意娶方繡娘。”

方繡娘長得很漂亮,但方子薦現在名聲很差,富貴人家誰願意娶方繡娘?

至於普通人家……那麼多銀子,也不是哪家都能拿出來的。

即便能拿出來……王姐女兒這樣的姑娘,不比方繡娘好?王姐還不要那麼多彩禮!

王姐都跟徐夫人說了,徐家給的彩禮,她都給女兒當陪嫁。

金葉繡坊充滿了煙火氣兒,黎青執吃過早餐,覺得自己已經滿血複活,就跟著常瞻一起去新碼頭那邊。

兩人到那裡的時候,常端和那些勞工的頭領已經在挑鉛字排版了。

這些勞工的頭領姓馮,大家都喊他馮大,他是臨湖縣一個□□的兒子,不知道爹是誰。

他是在妓院長大的,妓院老鴇很喜歡他,就教他認了字。

他十八歲的時候,婁家一個管事來妓院找樂子把他娘弄得遍體鱗傷,之後,他娘在床上躺了幾天,發燒燒死了。

他肯定是要報仇的,就拿了一把菜刀去找那個管事……可惜他沒能把人殺掉,還被送去了采石場。

他去采石場的時間比黎青執要晚一點,但到現在也已經在采石場待了四年多,而他能成為這些勞工的頭領,是因為他擅長遊泳,能徒手抓魚。

吃生魚不太好,但這些勞工都落到這地步了,自然不會排斥……他抓到魚之後,會自己吃,也會給彆人吃。

不過那些護衛看他們看得緊,他們想在挖石頭的間隙抓魚吃不容易。

馮大無親無故,那個管事也已經被張知府砍了……他就跟著常端來了崇城縣。

看到黎青執和常瞻過來,常端和馮大連忙打招呼,這時,一個身體很瘦弱的勞工從廚房出來,說是能吃早飯了。

“你們快去吃飯吧。”黎青執道,說完就開始寫故事。

他打算寫完今天之後,就不繼續寫了,接下來的幾天,幫著排版印刷。

他一開始想寫二十萬字,後來想想沒必要。

十五萬字已經足夠了!這些故事並不長,十五萬字,已經收錄了整整十五個故事。

個故事一本書,他們可以裝訂出五本書來。

他們這邊有十幾個人,常端是做飯手藝最好的那個,但他從沒做過飯。

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做飯的活兒,他們交給了他們中最瘦弱的人去乾,其他人都忙著印刷書籍。

如此一來,做出來的飯菜的味道自然不怎麼樣,但沒人挑剔,大家都吃得很高興。

跟他們之前吃的東西相比,這已經是絕頂美味了!

他們吃大鍋飯打地鋪,但對未來充滿希望。

常端都跟他們說了,過幾天他去了京城之後,常瞻會留在這裡開鹵味鋪,而他們都可以留下幫著燒鹵味賣鹵味。

到時候,他們的生活就安定下來了。

眾人吃過飯,就繼續忙碌起來,而黎青執在寫了一個時辰之後,也起身幫忙找鉛字排版,順便把用過的鉛字放回放鉛字的格子——這樣方便常端他們找字。

就這麼忙到中午,黎青執留在這邊吃午飯。

這邊的午飯,就跟他穿越過來的時候,金小葉做得差不多。

豇豆、茄子還有大米一起放鍋裡煮,就這麼煮成很乾的菜粥,再加上鹹魚,就算是一頓飯了。

鹹魚還是醃製的小雜魚,用的鹽明顯不太好,帶著一股子苦味。

不過大家並不在意,就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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