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夫背後兩名商賈在討論秦王伐燕之事。
卻聽一個人問道:“大王的伐燕檄文是怎麼說的?”
另一個人回答:“大王稱,‘燕王昏亂,其太子丹乃陰令荊軻為賊,將令兵吏誅之,必滅其國!’現如今,恐怕大軍已到趙地,甚至都過易水了。”
第一個商賈憂慮地說道:“每逢興兵,都會優先征召贅婿、市籍等賤人入伍,那吾等會不會也被征召去運糧啊,我聽聞燕國苦寒,八九月就有雨雪,這大冬天的千裡迢迢北上,怕是要凍死不少人……”
另一人則安慰他說:“我聽江陵城的人說了,南郡太守隻征召各縣乾練老卒,前往秦楚邊境警戒,伐燕之事,應該不會涉及南郡,畢竟離得太遠……”
這大概是為秦國官府跑腿運貨的商人,走南闖北,見多識廣,消息比季嬰這類道聽途說的老百姓靈通多了。
不過再之後他們談論的,大多是各地物價,以及八卦起燕國鄉野民戶,一邊說,還一邊發出低俗的笑聲……聽得一旁的黑夫目瞪口呆,帝都人民也太好客了吧!
不一會,兩名商賈吃完後,便匆匆走了,隻留下黑夫若有所思。
如他所料,作為荊軻刺秦王的後續,報複心理極強的秦王嬴政果然發大兵伐燕了!
同時,黑夫也意識到自己算錯了一件事情:既然秦國是以十月為歲首,今天就是大年初一,那豈不是意味著,現在已經是秦王政二十一年了?
若他沒記錯的話,曆史上,秦王政二十一年破燕,二十二年滅魏,再往後,就是伐楚了……
“還有兩年,我的時間,沒來由又少了幾個月!”
黑夫暗罵,這可並不是一秒兩秒的問題,同時感到了一絲緊迫性,三兩口喝完肉粥後,他擦了擦嘴,喊季嬰道:“走罷,現在就去南門校場報到去,省得夜長夢多。”
“啊?現在就去?我還想去女閭逛逛……”
季嬰有些意猶未儘,女閭,就是這時代的妓院,他這是典型的小農思想,飽暖思**,兜裡有千把錢,就想腐敗一番了。
他還笑嗬嗬地約黑夫同去,因為看黑夫的年紀,大概還是個雛兒。
黑夫卻對那種地方的女子毫無興趣,他前世實習時,可是參加過掃黃的,對那難看的光景印象深刻,所以對這種事很反感,當即板下臉道:“我聽說,女閭一夜動輒花費數百錢,你用不了兩三次,便會將錢花得一文不剩!還不如留著錢回家娶妻。“
季嬰算了算帳,的確是娶老婆劃算點,才悻悻地站起身來,不知不覺間,他現在已經開始唯黑夫馬首是瞻了,雖然年紀上,明明他更大一些。
或許是出於慚愧,在結賬時,季嬰硬是從自己兜裡掏錢,將二十枚半兩錢交給店主,請黑夫吃了這頓飯。平日裡,他們一個人的夥食頂多值三四錢,今天算是下血本了。
店主接過了錢,卻沒有揣進懷裡,而是當著黑夫和季嬰的麵,將那二十文錢一枚一枚放進所有客人都能看見的陶罐裡,一時間滿是叮當作響的聲音,裡麵已放著不少錢。
原來,這東西叫做“銗”(xiàng),通俗點說,就是後世的存錢罐。因為這家食肆是“國營飯店”,一切收入都要歸公,店主可不敢中飽私囊,因為那是要罰款一甲的。正確的操作是當著客人的麵把飯錢放進錢罐裡,等到一天日暮了,自有官吏來清點收入。
黑夫暗道自己又長見識了,他兩人離開食肆,緩緩向南門走去,時值下午,太陽將落,有風吹來,衣著單薄的黑夫不由打了個哆嗦。
“黑夫兄弟,冷了罷。”季嬰已經披上了一件厚冬衣,笑道:“如今已入冬,你為何還穿著夏衣?”
是啊,現在已經算入冬了,但黑夫離家時太匆忙,母親給他縫的冬衣還沒完工,大哥說過些天再親自捎來,身上這件單薄的衣服經過風吹雨淋日曬,簡直是“布衾多年冷似鐵”。
再說了,雖然母親縫的衣服怎麼穿都暖和,不過前世很愛乾淨的黑夫可過不慣幾個月就穿一件衣服的生活,正好去南門校場的路上,他們經過集市,黑夫便約著季嬰進去逛逛,打算給自己置辦了一些衣物。
……
秦國的集市,並不是後世想象中沿著一條街,兩邊滿是攤位隨便賣,而是一個封閉的場所,類似後世菜市場,外圍還有市牆圍著。
“看到那高高豎起的旗杆沒?”
季嬰來過縣城,便介紹到:“那便是市旗,立於市亭之內,每日清晨,前來貿易的各路商販都在市門外等待,待市旗升起,才能依次入內。
管理市場的官吏就在市亭處,所有來集市貿易的商販,都要檢查證件、貨物,再蓋個章,才能做買賣。
進入市門後,整個市集上叫賣聲不絕於耳,首先映入眼簾的,就是各種糧食,如今正是秋收後糧食充沛的時節,不少縣城附近的農家便出售多餘的豆、麥,換些布和錢。
此外,還有賣耒、耜、耨、鐮等農用器具的;有兜售漆器、陶器的,但大多數是日常器皿,鮮少做工精美的奢侈品。
在集市遊走的人,多數是平民,有提著竹籃、荊釵布裙的婦人;也有粗布短褐、衣上打了好幾塊補丁的士伍;還有嬉笑打鬨,奔跑而過的孩童,一個個臉上臟兮兮的……往來交錯,熱鬨非凡。
黑夫很快就找到了自己要的東西,他們在幾家攤位前停了下來,這裡有售賣生絲,以及織好的冬衣、鞋履的。
麵對這幾家店主熱情的招呼,黑夫有些猶豫,不知該作何選擇。前世的他,最討厭的就是討價還價,哪怕支支吾吾砍了價,到頭來卻發現,老板在他走之後依然露出了意味深長的微笑。沒錯,他又被宰了……
好在秦國買東西,卻不必討價還價!
因為秦國在《金布律》裡規定了:集市買賣,應分彆係木簽標明價格;除非是小件物品每件值不到一錢的,不必係簽……若是商家故意哄抬價格,欺騙買家,一旦坐實,就會被市掾吏狠狠罰款,所以在這,你不可能看到某位商家拿著不知價值的貨物高喊“每樣998”。
也算是這時代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了吧,簡直是黑夫這種口訥直男的福音。
最後,在貨比三家後,黑夫以150錢買了一件質量還不錯的葛布厚冬衣,好熬過這個沒有空調暖氣,也沒有炕的冬天,唉畢竟是南方人,過冬得靠一身正氣。外加75錢買了件貼身的單衣,50錢買了條下裳,還用50錢買了兩雙粗布履,當即就穿到了腳上——一路走來,他的草鞋已經破損不堪,腳掌都要踩到地麵了!
黑夫給小販的錢裡,有幾枚有些殘缺,但那小販隻是皺了皺眉,依然勉強接下,原來,又是《金布律》規定,交易所用錢幣,無論好壞一並混用,不許挑挑揀揀!
看來和後世一樣,賣家拒收人民幣也是不可以的,隻有政府強勢到一定程度,才能下達這種命令。
接過衣物,黑夫正要轉身離開,那賣衣的小販又急急地追了出來,喊道:“這位公士,你忘了拿券!”
“券?”
黑夫頓時愣了,啥券?優惠券?打折券?
“公士說笑了,當然是契券。”
等那小販將一枚邊緣鋸齒狀的小木塊塞到他手裡後,黑夫看了看上麵寫的那些字,這才恍然大悟。
“我當是什麼,竟然是購物小票!!!”
原來,在秦國,凡是超過一百錢以上的買賣,是要給契券的,正所謂“彆契券者,所以為信也”。達成交易後,賣家要在木板上寫下交易物品、價錢,然後鋸成兩半,買賣雙方各持一半。
萬一錢數量不對,或是貨物出了問題,就可以用它來當做憑證更換貨物或打官司,當然,僅限當日,過期不算。商家所賣物品、錢財和券的數量對不上,也要受到集市官吏處罰。當然,若是彆有用心者想以此行騙的話,可彆忘了秦國獨特的“誣告反坐”。
“我又長見識了!”
黑夫將購物小票揣兜裡後,不知是第幾次發出了感慨。
秦國不管乾啥都要寫契券做證明:繳納租賦稅要寫、糧食入倉要寫、法官答問百姓疑惑要寫、市場交易也要寫……而且有律法強製執行,雙方各執一份,已經成了心照不宣的習慣,看看周圍,但凡有超過一百錢交易的,連目不識丁的平民也會主動向店家討要契券。不認識上麵的字?不要緊,契券上那些長短不一的齒,代表了不同的數額,有萬、千、百、什,一看就知道了。
這不是跟後世某些學者吹了很多年的“西方獨有的契約精神”很像麼?紙張還沒出現就達到了這種程度,實在是讓人細思恐極,那些嚷嚷著“中國人自古以來就沒有契約精神!”的人,真該穿回來看看。
帶著這種心情,黑夫回頭望著熙熙攘攘的集市,麵色沉重,若有所思,片刻後,突然說道:“我明白了!”
季嬰正蹲在一家賣劍鞘的攤位上左看右看,聽黑夫一嚷嚷,連忙回頭。“你明白什麼了?”
黑夫樂道:“商君他老人家,當年一定被奸商狠狠宰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