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世浮華(21)
吳雲一直小心翼翼的觀察著桐桐和四爺,發現兩人雖然住在一起,但布置了兩個臥室。都是一米五寬的床,不算是雙人床吧!而且,她來了幾次,都發現這孩子的臥室不是總是一個樣子,你要觀察就會發現,東西的擺置不一樣,臥室裡的垃圾桶也總沒仍進新垃圾,而且,床單會換!
她就心說,這是分開住的!
其實她想問來著,但是想想突然這麼問,是不是桐桐會覺得乾涉她太多。但是這要真一起住,就要小心了!職業運動員,萬一不小心懷上了怎麼辦呀!
她把她當成年人,人家小金也把她當成年了,這說不上來不對!這事要是自己做的,那後媽能打劈了自己,但這孩子不是才認回來嗎?而且,性格也不一樣吧!她比自己有主意多了,誰想騙她?其實她覺得她不出去騙人就不錯了。
她從她的觀察中發現,這是分開住的!暫時就安心了,雖然不知道兩人是怎麼認識的,但是吧,當個室友也不錯呀。
今兒她是去學校開家長會去了,一模考完了,這孩子抽空去考試了。成績出來……出乎意料的好!學校和老師當然重視了,她是儘量打扮的成熟往學校去了,被老師誇了再誇,一出來就直奔還在訓練的桐桐。
她先把她放在休息位上的水壺拿了,去給重新接著水在一邊晾著,等桐桐做完一組訓練,一身大汗的過來了,她就把水遞過去。
林雨桐接了,看她:這個點過來,有事?
烏雲就道,“老師說,你的成績隻要這麼保持,清北是可以的。”
林雨桐點頭,“我不去清北,我要考農大。”
老師其實是希望她考清北的。不過她說農大,那就農大!她馬上接話,“對啊!我也覺得農大挺好的。”
林雨桐坐過去,“是還有彆的事?”
也沒有!就是,“我發工資了,咱倆一人一半好不好?”
林雨桐:“……”有心不要吧,又覺得這是拒人於千裡之外,可拿人家工資的一半,也不合適的!她就說,“不用那麼多,給我兩千吧!”
一個月兩千會不會太少?
“不會!現在大學生生活費也就一千。”
“那我給你兩千人民幣,要出國我就給你換點外幣,你出門方便花,行嗎?”
行吧!其實沒多少花錢的機會的!吃又不許隨便在外麵吃,穿的話,出國在外比賽,有各種的隊服,連鞋襪都有,我該花什麼錢呢?就是在外麵看到什麼東西想買來做禮物花費點而已。
她隻能道,“回頭碰上合適了給姥姥舅舅他們買禮物帶回來。”
吳雲像是做了一件了不起的大事,看教練點了點時表,這是提醒時間到了,她隻得起身,“去吧!我去給你弄飯。”
在市體隊也沒聯幾天,得去集訓了!亞運前最後三十天的集訓,又得去京城。
四爺這次會跟著去的,雖然跟去也沒啥用,但是他真得跟著。得在那邊看房子,不用大,但真得找個小兩居才行!這以後就得在京城安家了。六月之後回去的可能就不大了,這幾個月得看著把房子大致給粉刷裝修出來吧。
都準備要走了,結果走不成了,家裡以前的司機打電話給他,說是有事。
桐桐攤手,隻能自己去了!
“你先去!我處理完就過去。”
行吧!不管在哪不都是手機聯係,視頻通話嗎?沒差彆。
把桐桐送到飛機上,電話又追來了,“小業,你現在在哪?”
“機場。”四爺沒買車,沒必要呀!去了京城在買更方便。
“那你在機場稍微等等,我拐過去就是機場高速,半個小時就到。”
半個小時,見到了一個禿頂的中年男人,“韓叔。”
韓叔勉強的笑了笑,“車上說吧。”
四爺就上了車,回去的路上,韓叔就道,“你知道你媽要再婚了嗎?”
不知!
韓叔就道,“那你就更不知道這結婚的對象就是馬榮廣了?”
馬榮廣?你是說興城材料集團的老板馬榮廣?
對!
四爺皺眉,興城材料集團就是那個吃下遠洲材料的那一家。
這個四爺真不知道!這就算是知道了,又能怎麼著呢?“你找我,就為告訴我這個?”
“不是!”韓叔就道,“你爸在打發我去辦事的時候給我留下話了,說是等我回來,先去他在酒店包房裡取個東西。我按照他的安排去取了,結果是一封信……”說著,就騰出一隻手來,從身上掏出來遞給四爺,“你看看!”
四爺接過來打開,是金元洲的筆跡。
金元洲在信上並沒有說多餘的東西,隻說:若是白展眉改嫁了,就請找思業,你們一塊去找文律師。
信上有文律師的地址和聯係方式。
韓叔就道,“我拿到這個信的時候當時就懵了,老板好好的,怎麼能說老板年改嫁的話呢?可等我再打電話過去,電話是彆人接的,說是你爸正在搶救。等我趕到醫院,你爸已經不成了!我不敢跟誰說,就一直注意觀察著。我發現太太好似並沒有多照管你,隨後就聽說,她要再婚了。老板去了這才半年。”
四爺明白他的意思,他是懷疑金遠洲的死有問題。可,“他要不是自殺,還是預感到有人對他不利,他不會明知是死還找死,一定會尋求幫助的!”可當晚,他的狀態就是不對!“我篤定,他是心存死誌了。他的死,有客觀困境的逼迫,但不屬於謀殺。”
做生意,那就是上了戰場了!爾虞我詐再正常不過了!打從一開始就被人推出來就可以看的出來,他真不是做生意的料子。
沒有自知之明,瞎撲騰,他折進去一點都不冤枉。
利字當前,你上場了,就跟上了賭桌是一樣的!上了賭桌的都是想贏的!但是想贏不等於能贏,對吧?贏了你歡天喜地,輸了你就不活了,這真的是叫人怎麼說呢?
作為人家的兒子,誰算計的,就得算計回去,原也沒錯。
但當爹的臨死拉著兒子一起死,這又算什麼爹呢?
現在說留下這個東西,好像是說當爹的沒想害他這個兒子,“我猜,他是不是還留下遺產給我?”
韓叔也知道難開口,“老板自己尋死……我信!但是說殺太太……和你……我不信!”
話不是那麼說的!
四爺就問說,“韓叔,你有兒子嗎?”
有!比你小一些,才上大學。
四爺就又問,“若是讓你兒子大小就出國上學,一年在一起的時間加起來不到半個月,你願意嗎?”
我這不是沒那個條件送兒子出去嗎?
“假如您有條件,能送孩子出去,你願意嗎?”
願意!這不是為孩子的前程嗎?
“家財萬貫,孩子在國外唯一的落腳的地方卻不是在孩子的名下,也是為了孩子的前程考慮吧?”
韓叔一時語塞,不知道該怎麼答話。
“如果真遇到公司要破產了,這個時候你會做什麼呢?”
韓叔想,我會儘快安排我兒子離開,帶夠足額的錢,至少叫他在國外衣食無憂。反正國內這麼大一爛攤子,我就是填這個坑了,我兒子掙脫出去了!我不僅會安排我兒子走,還會安排我老婆跟我兒子一塊走!母子裡在國外相互有個照看,難道不比一家子在一起陪葬來的好!
四爺就道,“你不說,我也知道你的想法!正常人都會那麼想,摘乾淨一個是一個,對吧?反正是要死的,臨死撈一把大的給老婆兒子帶出去,死也不虧呀!”說著就一歎,“可他沒有這麼選擇!不是沒時間,不是沒機會,是他不想。那天晚上發生了什麼,醉倒之前的我記得,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