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清風(100)
許是無欲無求,沒想著通過林二娘在仕途上有什麼訴求,所以,耿淑明瞧著特彆的放鬆。
就是那種:第一,你肯定不會為難我。第二,我真沒想著求著你。
所以,這種放鬆的狀態就有了。
林雨桐隻在窗戶上瞧了,卻沒有再露麵去跟他談。至於怎麼說的,四爺去說就行了。但總的來說,耿家的家風開明。就像是哥倆簡直不一樣的理念一樣,誰也說服不了誰,但誰也不妨礙誰。你有你的堅持,我有我的看法,相互尊重,彼此包容。
這在林雨桐看來,就是難能可貴的。
耿淑明跟四爺說話的時候,也直言不諱,“……草民知道皇上和娘娘希望改變什麼,但贖草民直言,這事要辦成,非常難。在律法的修改上,草民堅信,隻要堅持,就一定能修改成功。可事實上,能否落地執行,才是關鍵。就比如說夫妻矛盾中妻子這一方,男人跟女人動手,這事太平常了。之前律法上規定,作為妻子去衙門狀告丈夫,衙門才會去管。為什麼呢?因為清官能斷家務事!如今便是廢了這一條,隻要有人告,隻要被發現,毆打這一方就有罪責。可是,世情放在那裡,誰真去告呢?便是外人告了,被毆打者就一定承認嗎?未必!”
說到這裡,他又舉例,“還有財產一項!這其實是利惠天下女子的!誰家能保證一定沒有女兒?誰家的家裡沒有女人?這其實是都跟著受益的事情。可實際上呢?草民見過因為不能生育花自己的嫁妝給丈夫買妾室的女子;草民還見過,丈夫死後,用積蓄給公婆養老,撫養小叔子小姑子的女子;草民更見過那種以為夫家鞠躬儘瘁,被敲骨吸髓,亦覺榮耀的女子。這些女子滿天下比比皆是。她們覺得,這是她們的名聲,這是她們的榮耀,這是她們活下去的支柱……因為做到了這些,她們得到了世人的肯定,後輩的尊重,族人的認可……這些是他們活著的所有價值!強調女人的私產,在她們看來,這樣的女子,就是不合格的。她們自私,全無婦德……該以為恥的。
除此之外,還有和離!和離,不容易!無子嗣,和離之後,各自歡喜還罷了。若有子嗣,和離之後,女子是否有帶走子女之權呢?皇上,而今不管是科舉還是其他,三代清白是最基本的。這三代清白,指的是父、祖、曾祖,單論父係。孩子帶走,便是這些都能調整的不受影響,那麼敢問,男方是否會將子女任由女方帶走!帶走之後,女子有無能力撫養是一方麵,還有就是,世人的眼光。被帶走的孩子,將來的婚嫁怎麼辦?這般的家世,許多好門第尤其忌諱。稍微多想兩步,怕是沒有哪個女人會不管不顧的這麼做。
而且,和離之權,男女該平等。若是女子要和離還罷了,若是男人要和離,怎麼辦?之前有祖宗家法鎮著,可若是有律法做基,以男人的秉性,您覺得,男人要和離者,占據幾成?若真是如此,這便不是護著女子,而是一場女子的災難。”
耿淑明說完,就起身,朝著四爺深深的拱手,“皇上,這些事怎麼解決,其後續又該怎麼落實,這些問題若不解決,律法再怎麼變,也隻是律法而已,什麼作用也沒有!”
四爺挑眉,這至少是一個認真的去想過的人。因此他就道,“所以,這不是征招這麼多的人,一起來商量怎麼辦嗎?宗旨就是那樣的,在這個前提之前,怎麼樣去解決這些問題,這才是你們要考慮的方向。有些問題,可能馬上就能想到解決的辦法。而有些則不能!不能的,那就緩著來。先製定臨時條文,三年一增補。也許,得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五十年,甚至成百年去完善呢,但不走永遠不會動!走了,有人推動,那就距離徹底解決問題越來越近了。你考慮的都是對的!這一組,你挑頭,就這麼定了。”
耿淑明:“……”他來京城真就是定的親,娶個媳婦,然後最後能帶媳婦回老家。當然了,家裡是不希望自己回老家的,是希望自己留在京城,不奔著前程,隻奔著跟林家保持密切的關係就行。所以,他基本就是吃喝玩樂就足夠了的。誰知道一時嘴欠,說了兩句,就被拉來當差了。
說實話,這不是個好差事!
可是不接又能怎麼辦呢?
行吧!他苦著臉,領旨了,但沒有謝恩,跟被霜打了的茄子似得,從宮裡出去了。
四爺一項一項的往下安排,好家夥,十王府那邊空著的王府都快塞滿了。各色的人等都去改律法去了。每次討論,宮裡都有許多太監出來,坐在後麵,手裡的筆記錄個不停,誰怎麼說的,都得羅列在其中。還有專門的太監用大白話跟聽不懂之乎者也的人解釋。
林雨桐跟四爺偷偷去瞧了一次,不管怎麼說,這是個好的開端。
最近四爺是真忙,這邊得應付這邊時而出現的突發狀況。那邊,還總有要致仕的。這次四爺放人了,緊跟著這又要調配官員。當然了,各種反對的折子也不少,每次大朝,也總有大臣言辭激烈。說嘛,總得叫你說話,對吧!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