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第二十六章(1 / 1)

秘密 若花辭樹 1313 字 13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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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樹歌寫了一夜,沈眷看完也就分鐘。

看完之後,不說那個詭異的女孩,沈眷發現,最大的一個疑點在於,發生了什麼事,促使一直不肯回家的顧樹歌回來。

她這麼想,就這麼問出來了。問完才發覺不妥。小歌多年不歸,是她們兩個間的心結,她避而不談,隻想把案子破了,然後再把小歌留下來,可心結並不是不談就不在的。

果然,她問完後,紙上始終沒有出現新的文字。

沈眷也不是不難過,可四年前她就沒有與顧樹歌計較,如今就更不會跟她計較什麼。她決定給顧樹歌留些空間單獨思考,就說“我先去吃早餐,你寫著,我回來看。”

說完就出去了。

顧樹歌知道她回來的原因是一個重要線索,肯定是要說的,隻是她怎麼都找不到好一點的描述角度。

她是在一個學術酒宴上,遇到舊友,那人恰好和顧氏有合作,看到她這個顧氏的少東家,當然要來攀談,一聊就提到了他前幾天見到沈眷的事。

顧樹歌一聽到沈眷兩個字就什麼都顧不得了,挖空心思地引他多說一點,想知道沈眷過得好不好。在聽說沈眷的手機壁紙用的是她小時候的照片,顧樹歌就忍不住了,回心似箭。

而之所以選在這一天,當然是因為沈眷的生日。

可是這些原因都是不好說的。聽說照片的事她還能歸結為親情,推說是想念姐姐了,選在那一天,明顯是為沈眷慶生,沈眷一定會內疚,覺得是她害了她。

顧樹歌下不了筆,反倒想起了很多以前的事。二十二年,從她有記憶起,沈眷就在她的身邊,她參與了她全部的人生。

其實,哪怕這次不回來,明年她也是一定會回國的。她不可能一直跟沈眷形同陌路,也舍不得跟她再無往來。任性了四年,再不回來,她很怕沈眷再也不理她了。

顧樹歌想著,突然就很想看到沈眷,她想出去看一眼。她現在是沒有實體的,悄悄出去,沈眷也不會發現。

她放下筆,走去餐廳,卻看到早餐還擺在餐桌上,沒有碰過,沈眷不在。

顧樹歌疑惑,轉身在屋子裡找了起來。

她沒有找太久,在一樓的一間休息室裡找到了沈眷。

她背對著門,坐在沙發上,左臂的袖子捋上去了,露出手臂,右手拿著采血針,往左臂上紮。昨天沐醫生很詳細地說過采血的步驟,選哪個部位,辨彆靜脈,怎麼消毒,怎麼紮針,都說過一遍。可醫院裡護士都要練習上無數遍的事情,沈眷自己給自己紮,哪有那麼容易。

顧樹歌緩緩地走過去,走到她的麵前。

沈眷的雙唇緊抿成了一條線,針尖往皮肉裡刺進去,她的手有點抖,顯然是紮歪了,她倒吸了口冷氣,把針抽出來。

然後在選角度,再試。

顧樹歌不知道她試了多少次,她看到她的手臂上有許多針孔,腫了起來,拿針的右手也抖得厲害。

血肉之軀,怎麼會不疼呢。沈眷又失敗了一次,她換了根針,深深吸了好幾口氣,控製住顫抖的右手,目光沉著地盯著左臂,看著針尖紮進肉裡。

顧樹歌不忍心看,撇過頭。

她聽到“嘶”的一聲,心一緊,連忙看她,沈眷紮得太深,時流出了血珠,她咬著下唇,唇色蒼白,右手放下了針,揀了酒精棉來擦。

酒精棉染上了血,顧樹歌接了過來,替她按在針孔上。

沈眷發現有一股微弱的力道接過了酒精棉,就知道是顧樹歌來了。她眼中閃過驚慌,隨即又鎮定道“你怎麼來了,寫完了嗎”

顧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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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真希望她能講話,昨天她還在驚喜能夠和沈眷用文字交流了,今天她就感覺到不夠。她不能和沈眷講話,可她有好多話,迫不及待地想要和她說。

沈眷悄悄地躲到這裡來,就是想避著顧樹歌,誰知道還是讓她發現了。她神色有些不自然,沉默了好一會兒,才道“我是不是挺笨的。”

她其實考慮過,是不是可以每個月,讓沐醫生來給她抽一回血,然後保存起來。但是這樣,肯定會招人疑心。她見過徑雲大師,於是也猜測這個世界上,還有像他一樣的能人異士。如果顧樹歌的存在被發現,她擔心會對她不利。

所以和顧樹歌相關的事,她儘量都親力親為。

紅點狀的針孔,在她雪白的手臂上顯得外刺眼。顧樹歌想說“不笨”,想安慰她,再讓她停下,不要再試了。可這麼長的句子,寫起來,要寫到什麼時候去。

針孔細小,血很快就止住了。顧樹歌在沈眷的手心畫了一個很大的叉,讓她不要再試了。

沈眷說“好,不試了。”

她放下衣袖,以示真的不試了,好讓顧樹歌放心。

顧樹歌神色鬱鬱地站到一邊,沈眷收拾起用具。現在是白天,她感覺不到顧樹歌在哪個位置,隻能對著空氣,說“走吧。”

顧樹歌跟在她的身後走出去。沈眷去了餐廳,顧樹歌就回了書房。

她重新拿起筆,把回國的原因一五一十地寫了下來。現在最重要的是查清案子。這件案子越來越複雜了,從選擇沈眷生日下手,偷走屍體折磨沈眷,這兩條看,凶手仿佛對沈眷也有莫大的敵意。

被這一雙陰險變態的眼睛在暗處盯著,誰都不能安心。

顧樹歌看著自己寫下的照片的事,想,沈眷看到該多自責呢。

早餐已經涼了,但沈眷也不是挑剔的人,沒有讓重做,隨便吃了。她上網查了采血的方式,想找一找有沒有簡單點的辦法。

結果真的給她找到一個,末梢血。紮指尖就行,很容易操作,缺點是血量少。

在沒有學會采靜脈血前,也隻能這樣了,至於血量少,多紮幾根手指就是了。

顧樹歌寫完的時候,沈眷端著玻璃皿進來了,順手將桌上原來的那一隻丟進了紙簍裡。顧樹歌看到玻璃皿裡的血,手都有些發抖,擔心壓過了食欲,恨不得立刻撩起沈眷的手臂來看一看,看一看她是不是又去給自己紮了無數孔。

“加了抗凝劑,用得慢些也沒事。”沈眷語氣平靜地說。

顧樹歌盯著她的手臂。沈眷拿起她新寫的東西來看。

總共隻有一句話。省略了她的想念和無數心理活動,簡單地寫著“酒宴上聽鐘凱說你的手機主屏幕上的壁紙用的我的照片,就想回家看看。”鐘凱就是跟她說這件事的舊友。

至於為什麼選那一天,她不說,沈眷也知道。

短短一句話,沈眷看了許久,久到顧樹歌都起了擔心,顧不上關心這玻璃皿中的血是怎麼取的,沈眷放下了紙張,連同昨晚寫的那幾張一切,放進了碎紙機。

這些東西,不能給第二個人看到,毀了是最好的辦法。

“前前後後加起來,已經有不少線索了。”沈眷說道,“當時還有誰聽到你和鐘凱的對話”

顧樹歌想了想,寫“不好說,人很多,酒會上的人,誰都可能經過我們身邊。”

寫完,她還是看著沈眷。她知道她現在心裡肯定不好受,想了想,又寫“就算我不回來,肯定也會有彆的局等我,凶手在暗處,處心積慮,我不可能躲過去。”

她說的是實話,凶手看起來的確是處心積慮,非置她於死地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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