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聖想把道門打造成一個標杆,可結果卻是不儘人意。
玄聖想要一個上下一體的道門,可因為佛道之爭的緣故,三道融合戛然而止,待到佛道之爭結束,已經錯失了整合三道的最佳時機。
玄聖想要廢除許多陳規陋習,比如奴仆製度,雖然在明麵上成功廢黜了奴仆製度,也就是李天瀾所說的“道門不興這種主奴關係的人身依附”,但道門內部還存在大量的世家,這些世家紮根立足於道門,又不完全屬於道門,還有許多家族成員不是道門弟子,這就有了漏洞,所以許多道門世家內部仍舊是呼奴喚仆,那種修為不俗又忠心耿耿的老仆並不少見。
玄聖想要禁絕皮肉生意,無奈內部阻力巨大,而在玄聖整合道門的過程中,紫仙山一脈從始至終都是堅定站在玄聖這一邊的,這讓玄聖很難抉擇,最終達成妥協,保留了紫仙山的存在,隻是限製玉京不能有行院的存在。
還有就是用刑了,前朝的青鸞衛可謂是臭名昭著,各種酷刑尤為出名。公門中又有一句話,叫作三木之下,何求不得。意思也很簡單,嚴刑逼供之下,想要什麼口供就能得到什麼口供。
不可否認,嚴刑逼供是一把雙刃劍,好處是在部分時候效率極高,壞處是容易造成冤假錯案。
玄聖之所以要限製嚴刑逼供,與心慈心善沒什麼關係,與風氣有關。
最開始的時候,可能案子已經查明九成,隻剩下最後一人的關鍵口供,於是不得已用些手段,成功破案。
可人是有路徑依賴的,有了這個前車之鑒,下次就是案子查明了八成,用些手段。以此類推,七成、六成、五成,到了最後就會陷入到殺良冒功的可怕局麵之中。畢竟捉拿隱秘結社的妖人可比捉拿個普通人要難多了。
玄聖當然明白水至清則無魚的道理,也很難做到完全禁絕,但在道理和規矩上必須嚴厲禁止。否則,一旦像青鸞衛那樣賦予其合法性,那麼“不得已”很快就會變成“心安理得”和“天經地義”。
有些事情就是該禁止,就算做不到杜絕,態度上必須是要否定的,這便是正風氣。
為此,玄聖做了兩方麵的努力。一個方麵是定下規矩,重物證而輕口供,口供在結案的比重上一再下降。另一個方麵是以明文禁止各種酷刑。
正因如此,許寇淩虐犯人致死,哪怕那個犯人是隱秘結社的妖人,作惡多端,許寇仍舊被降級。
隻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玄聖著實低估了後人的聰明,玄聖明文禁止各種酷刑,甚至列了個條目,主要還是各種傳統手段,以肉刑為主,卻不禁止各種恐嚇手段,比如佯裝要施加酷刑對犯人施加心理壓力,這算是正常的審訊手段,是一種心理戰術,不算刑訊逼供。
於是後來的北辰堂就發明出了“勾魂鞭”這種東西,繞過體魄,用刑之後,沒有半點傷痕,自然不屬於肉刑,既然不在玄聖的禁絕範圍之內,那就可以用。
因為“勾魂鞭”的本質是幻術,信則靈,不信就不靈了,所以沐妗用刑之前要絮絮叨叨半天,就是在不斷暗示葉秀,加深葉秀的恐懼,迫使葉秀相信這是真的。因為幻術算是騙術,有個“騙”字,所以北辰堂將“勾魂鞭”歸類於佯裝要施加酷刑的正常審訊手段,這已然是道門內部的共識,哪怕是張月鹿也不能免俗。
玄聖的未儘全功也造成了道門之人的特殊心態。一方麵,道門之人自詡文明,將道門之外的人視作野蠻。另一方麵,道門中人又乾著和他們眼中的“野蠻人”所作所為差不多的事情。
不得不說,真是莫大的諷刺。
張月鹿讚同玄聖的觀點,所以她並不濫用刑罰,而是慢慢與葉秀對質,若是葉秀無法自圓其說,或者沉默不語,才會讓沐妗上手段,作為懲戒。
張月鹿不是不知變通之人,如今已經是你死我活的爭鬥,人家都開始殺人滅口了,如果這邊還死守著規矩不放,那活該要輸。
不過從第一次的下馬威之後,張月鹿不再對葉秀用刑,隻是當麵對質。
“李真人就是這麼說的,葉丐王應該明白一個道理,沒有人會來撈你了。真要有人來,那也是來滅口的。”張月鹿就坐在葉秀的對麵,身前放了一張書案。
這一次,沒有“勾魂鞭”打在葉秀的身上,可葉秀的雙眼比上次挨鞭子的時候還要黯淡,沒有半點神采。
張月鹿看了他一眼,繼續說道:“也許葉丐王要疑心是我編造的,我不去證明什麼,隻說一句話,李真人的為人如何,手段如何,葉丐王應該比我更清楚。”
葉秀的額頭上滲出汗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