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開始。
由原告一方的辯護律師白傑開始宣讀起訴書。
待起訴書宣讀完畢。
法官敲了敲法槌,將目光看向了被告席上的陳佳怡二人。
“被告,請宣讀答辯狀。”
答辯狀?
被告席上的陳佳怡臉色一僵,自己連律師都沒請到,哪裡來的答辯狀?況且...自己昨天光跑各大律師事務所就跑了整整一天,也沒時間寫啊!
但事已至此,她也隻能實話實說。
“我...我沒有答辯狀。”
話音落下,李雪臉色一變,立馬出聲質問道:“你昨天一整天在乾什麼?律師沒請到就算了,就連答辯狀都沒寫?”
陳佳怡對李雪本來就窩著一肚子火,在聽到這充滿尖酸的質問聲後,頓時火上心頭:“你個殺人犯有什麼資格說我?我最起碼還忙前忙後跑了一天,你呢?都被關在警局了還不老實,居然還把王一凡...”
“肅靜!”
審判長敲了敲法槌,嚴肅開口道。
“既然被告方沒有準備答辯狀,那麼下麵進入舉證階段。”
舉證階段。
白傑將當初江林與陳佳怡提分手時的聊天記錄,兩枚鑽戒的購買記錄,演唱會後排監控,還有近日來陳佳怡與李雪在網絡上的直播回放與言論,全部列舉了出來。
“審判長,我當事人於19號與被告二人共同參加王一凡演唱會,期間我當事人購買了兩枚總共價值為376w的鑽戒,這是購買記錄和發票。”
“這份文件,是當日演出會後排的監控,裡麵清晰記錄了被告人李雪將我當事人購買的鑽戒拾取,並戴在了自己與陳佳怡手上。”
“這份聊天記錄,是我當事人因感情不和向被告人陳佳怡提出分手並要求歸還鑽戒的證據。”
“從始至終,我當事人並未就這兩枚鑽戒向被告二人表達過任何贈予想法,之後被告二人不僅沒有理會我當事人的歸還請求,還將這兩枚鑽戒贈送給了當紅明星王一凡。”
“所以我方認為,被告人陳佳怡、李雪,已涉嫌構成侵害他人財產罪,並拒不歸還。”
白傑每將一件證據遞交給法警,陳佳怡和李雪的臉色都會更加蒼白一分。
她們沒有想到,對方的準備居然這麼充足....
充足到她們連狡辯都沒有機會....
做完這一切,白傑又從證物袋中取出一枚U盤。
“這枚U盤中記錄著被告人陳佳怡、李雪二人共同在互聯網上散布謠言,通過直播方式對我當事人進行詆毀、誹謗的所有證據。”
法警接過U盤,遞交到審判員手中。
這時,審判長說話了。
“原告,本院將當庭對U盤中的資料進行播放,你需不需要申請回避一下?”
此舉是為了防止當事人的心理受到二次傷害,所以法院允許在播放視頻文件類證據的時候讓當事人申請回避。
但江林可不打算回避,現在一切即將塵埃落定,他可巴不得多看看陳佳怡和李雪那愈發絕望的神情。
唯有這樣,才能讓他有一種舒暢到極致的快感。
“審判長,我不用回避。”
江林冷漠的聲音回蕩在偌大的法庭中,讓陳佳怡和李雪不禁打了寒顫,太冷了...這還是江林嗎?為什麼一個人的轉變會這麼大,為什麼江林會在一天內性格大變,從百依百順的舔狗化身為地獄裡的惡魔?
無數個疑惑從心底生出,但她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