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刑警支隊的內部廁所裡,江遠聽看崔啟山的話,內心已有了揣測,但還是問道:「你直接說吧。"「行。「崔啟山長籲一口氣,道:「我長話短說。昨天淩晨,蕭思和另一名年輕刑警衛常學,倆人審訊一名嫌疑人,中途,淩晨兩點鐘,嫌疑人要求上廁所,就由衛常學帶來了衛生間,拷在了馬桶旁,由他自行如廁。結果,人不見了。早上6點鐘,倆人報告,人跑了。」
短短一句話,江遠就能察覺到好幾處違規的地方江遠不置可否,問:「你找我,是想要做什麽?「最好,是能把人給抓回來。「崔啟山說話間注意了一下江遠的眼神,無奈歎口氣,再道:「嫌疑人涉及入室盜竊係列案,有開鎖能力,理論上,確實是有獨立逃跑的能力的。對於蕭思,雖然嘴臭了一點,但我還是相信他的。所以,最起碼,我相信他是不會搞刑訊逼供這種事的。「大家都是刑警,所以,其實都道核心點在哪裡跑了人,丟了卷宗,這是刑警最丟人的事,也是不可避免的要挨處分的事。
但處分和處分也是有分彆的。
單純的跑了人這算是蠢透了的處分,但如果能找回來,也就還過得去。
但如果找不回來,這裡麵的違規點,就都變成了問題淩晨兩點還在審訊,是否必要?審訊的地點程序是否合規?以正廣局的辦案條件,竟然還能讓嫌疑人給跑了。再者,嫌疑人為什麽跑?是否有刑訊逼供的情節?
督查要是追看這個點來查,如何目證?
最後,這賊要是單純的跑了,消失了,那是一回事,他要是繼續犯案怎麽辦?要是在外麵衣食無著,搞出了搶劫案,甚至再次入室盜竊繼而引發入室搶劫怎麽辦?要是入室搶劫進化成了入室殺人…全國2000多個警局,四萬多近五萬個派出所,獨立在外的各級刑警隊還都不算在內。
要說嫌疑人逃跑這種事它總歸是有一定的概率發生的。後續會有什麽問題,什麽隱患,做普察的都是門清。
江遠已經約略明白了崔啟山想要什麽,先問道:*淩晨2點跑的人,6點鐘報告的,這中間4個小時,他們自己去調查了?」
「是。「崔啟山坦然道:「他們去找了監控,根據監控追蹤嫌疑人,發現他從衛生間的窗戶翻出之後,自側邊牆吧樹,跳出了院牆,然後偷盜了一輛共享單車,向西騎行了幾公裡後,就從監控消失了。「「徹底消失了?「蕭思早上6點鐘向我報告的時候,陶支請了圖偵的人幫忙看,後續又追了八公裡,就追不到了。「崔啟山吐口氣,心裡亦是一陣子煩悶。
江遠這時候再認真看看衛生間的窗戶,問:「這個嫌疑人,是多大的案子?」
「入室盜竊,係列案,累犯,單人還是團夥尚不確定,盜竊總金額過百萬了,判的話,7年能有吧。「崔啟山吐口氣,道:「嫌疑人30多歲,無兒無女沒老婆,不想坐牢,寧願潛逃或者跑出去,也有可能。」
曾察間的交流,就有很多共同認知在裡麵,江遠的問話,和崔啟山的回答,皆是如此逃亡生活是不好過的,隨看國內的電子偵查技術,特彆是大數據的應用,逃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