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5章 菜刀
「是啊,為什麽?這凶手多少是有點大病啊。」
坐在小會議室裡,幾名專案組成員翻了翻更新的信息,並重新閱看了江遠提供的各類圖片,再遠遠的將這些含蛆量爆炸的卷宗丟開。
「凶手和拋屍者是兩個人?凶手在第一現場殺人了,拋屍到第二現場,第二現場的人發現了屍體,因為某種原因,他們可能不能報警,於是再次拋屍?」
說話的是大隊長馬繼洋,長陽市刑警支隊的立功天花板,累計獲得了三次二等功,偵辦大要案無數,經驗自然豐富,看到江遠的報告,就立即給出了一個合理的推測。
江遠卻是緩緩搖頭,道:「二次拋屍到第三現場之間的時間是比較短的,所處的環境也相對較好。否則的話,屍體在第二現場的時候被下了很多卵,第三現場的時候,蠅類的區彆會更大。」
馬繼洋就事論事的思考道:「那就改一下,凶手獨立完成,在第一現場殺人,拋屍到第二現場,因為某種原因,很快轉移到第三現場。單人獨立完成兩次拋屍,估計也累的夠嗆,這個也能解釋,他為什麽拋屍河邊,而不是挖坑掩埋。」
這個推測,算是修正了江遠剛才提出的問題。
江遠不置可否,確實是有這種可能性的。
有馬繼洋前車之鑒,立即有人提出新的想法:
「很可能是第二現場的環境過於複雜,或者有什麽變故發生了,所以立即轉移到第三現場。編織袋的話,應該就是在第二現場得到的吧。剩下的屍塊,會不會還在第二現場?」
「重新拋屍一次可不輕鬆,尤其是這麽多的屍塊,要是一個人乾,跟我搬家一次的工作量差不多了,還得清理第二現場吧,都不如挖坑了。」
「挖坑不見得就比拋屍有用。我傾向於功能性,很可能是第一現場有不得不轉移的理由,是不受凶手控製的公共地點,或者受害者的地方。匆忙轉移到第二地點,第二地點很可能是凶手感覺安全的地方,比如他自己家,然後,他在這裡找好了拋屍的地點,同步進行了分屍等操作。」
江遠聽到這裡,不禁點點頭,道:「從屍體上的劈砍痕跡來看,分屍用的很可能是中式菜刀。所以,第二現場是凶手在家分屍的可能性很大。」
菜刀這種凶器,國內法醫的研究已很細致了。首先,菜刀是重量較大的有柄銳器,但是跟同類的大重量有柄銳器相比,菜刀的切創往往比較長,創底也比較深。特彆是切在頸部丶手腕丶腹股溝丶丁丁上的時候,中式菜刀經常會出現哆開狀丶紡錘形。
對於初級法醫來說,更無腦的判斷可以是,如果頭麵部和頸部砍傷,創口平直,創緣整齊,創角尖銳,創口正好長約5到7厘米,那就先推定是用菜刀乾的。
相比之下,斧頭如果全砍進去,創角是長方形的,一端砍入則是三角形的。其他各類常見的銳器,也自有歸納總結。
這個級彆的判斷,根本都不用江遠出馬,早有法醫的報告列出來了。
眾人紛紛點頭,菜刀好找,但專門用於分屍的人,首選購買的肯定不是菜刀。換句話說,用菜刀分屍的,大概率是手邊正好有菜刀。
馬繼洋又喝了口茶,緩緩道:「又是隨便取用身邊之物……說明他並沒有一個特彆周詳的計劃,但案子做的還挺好的,是運氣?還是……有前科?」
這個推測就略顯大膽了,但江遠在腦海中一轉,就有點讚同馬繼洋的觀點。
這個案子雖然到目前為止,就找到了屍塊,但不得不說,凶手操作的還是蠻流暢的。
查監控的刑警們沒有找到可用的證據不說,屍塊也清理的比較乾淨,拋屍拋的位置也不錯,要不是台河水位上漲的話,再過個十天半個月的,這個屍體的狀態隻會更差更難找了。
眾所周知,殺人就跟做項目一樣,暢通無阻的時候少,遇到困難的時候多,許多時候都是無法逾越的困難。
所以,當看到一個項目推進的非常流暢的時候,不能首先認為是項目容易了,而應該認為是項目負責人有能力有經驗,準備充分才對。
否則,中間任何一點點小的紕漏,都有可能滿盤皆輸的。
「確實有可能是前科人員。否則就分兩次轉移屍體,中間還要分屍,一般人都做不到。」江遠表示讚同。
屍體不僅會變臭,它的皮膚還會色素沉著,變的黃黃的。屍斑屍僵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