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7章 動機
不到中午,劉晟就將嫌疑人給拘傳了回來。(由於緩存原因,請用戶直接瀏覽器訪問網站,觀看最快的章節更新)
按照規定,24小時內就要確定犯罪證據,認為需要羈押的,就要辦理刑事拘留,然後才可以送往看守所。
刑事拘留可以拘3天,認為案情複雜的,可以延長到7天,多次作案和結夥作案以及流竄作案的,可以延長至30天。
而以上這些,全部都不算是法律層麵上的逮捕!
逮捕是需要查清主要的犯罪事實,收集了主要的犯罪證據以後,製作出《提請批準逮捕書》,送到檢察院以後,等檢察院在7天內批準了,才製作《逮捕證》執行逮捕。
所以,如果有哪位朋友被正式逮捕了,通常來說,就不用心懷僥幸了,隻要見到逮捕證,緩刑都不用想,鐵定是實刑。因為逮捕以後判緩的話,檢察院都要被追責,沒有詳實的證據,是拿不到逮捕證的。
嫌疑人嶽漢偉進到審訊室裡的時間,正廣局的局長也來到了刑警支隊,由陶鹿親自給他播放江遠等人找出來的監控錄像。
42寸的電視機裡,視頻的角落,有兩個人進行了激烈的推搡,幾秒鐘後,一人被推出了監控範圍,推人者緊接著衝了出去。
局長看得極認真,多次讓人倒回和暫停,以看清裡麵的人臉和身形,然後與抓捕回來的嫌疑人嶽漢偉對比。
良久,局長才長長的出了一口氣,道:「看著像是同一個人。」
「江遠做的圖像增強看的很清楚。」政委在旁道。
局長擺擺手,道:「咱們是第一次,嗯,第二次合作吧,還是要以自己為主,該核查的,一定要核查到,否則,日後出了什麽問題,擔責的還是咱們自己。」
政委和陶鹿互相看看,都沒敢羅嗦。
局長這是心存懷疑的。確實,案子破的太快了,不得不讓人懷疑,裡麵是不是有作假的成分。這種事情不提比例多少,總歸是有發生過的,比如公開媒體報導過的張氏叔侄案,當時的預審大隊的大隊長聶海芬在極度缺乏證據的情況下,通過多種手段定罪,這還是在號稱文明程度極高的杭市。
更惡劣的還有西北某地的緝毒大隊長,往計程車司機的後備箱裡塞了1公斤的毒品,然後將之抓捕歸案……
該說不說的,以上兩位還都是當地的名偵探,聶海芬甚至上過央視,拿了三八紅旗手的稱號,甚至她在節目中用以佐證的案件正是張氏叔侄案。
不過,做刑警的有懷疑太正常不過了,就陶鹿自己,也是檢驗再三的,他隻是沒吭聲罷了。
圖偵大隊的技術員很快被喊了過來,再次研判江遠做的圖像增強,以及監控視頻的原版。
他其實也已經研判過了,服務對象就是坐在對麵的支隊長陶鹿。但陶鹿沒說話,他也就當不知道,又有模有樣的研判了一遍,繼而道:「局長,視頻是原版未刪改過的,圖像增強的也沒有問題,技術非常好,從技術層麵上看,是符合要求的。」
「能不能用在法庭上?」局長的這個要求就比僅僅提供線索的要求高了。
技術員研判了兩次,肯定的道:「應該可以的。」
「嗯。」局長點點頭,再拿起洗出來的一張照片看了會兒,道:「之前都沒有注意到這個監控錄像?」
「這個錄像是超出了我們預估的死亡時間的。」陶鹿小心翼翼的道:「是江遠重新確定了死亡時間,再重新閱讀了當日的視頻錄像,才找到了這裡。」
局長暗自歎了口氣,他也可惜花出去的成本,奈何己方就是沒能捅破這層窗戶紙。
轉過頭來,局長問:「這麽說來,這個嶽漢偉是有重大嫌疑的,他和受害人是什麽關係?」
「目前來看,兩人是上下樓的鄰居,受害人住一樓,嶽漢偉住16樓。」陶鹿回答。
「這算什麽上下樓。」局長皺眉,問:「兩人間有經濟往來嗎。」
「目前沒有查到。」
「社交關係呢?」
陶鹿搖頭:「目前來看並沒有,倆人沒有電話記錄,也沒有微信聯係……」
政委在旁道:「嫌疑人的配偶檢查了,暫時沒有發現。」
局長「唔」的一聲。單單就雙方的鄰居關係,在現代生活中根本不算數,多少人住十年二十年,都不知道隔壁鄰居是什麽人。相比之下,倆人中如果有一個做-->>